前三章充滿應許的結尾,給讀者的快樂和滿足(甚至開始覺得,神是一個永遠接納的丈夫),現在突然被破壞了。我們好像在法庭上,接受神的控告,條條罪狀列不完。

惡貫滿盈#

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

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但起假誓,不踐前言,

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因此,這地悲哀,

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

海中的魚也必消滅。(四 1 ~ 3)

從神最看重的開始控告。祂把以色列放在「誠實」、「良善」、「認識神」的天平上,才知道他們全都缺乏。

  • 誠實:正直可信賴,是人與人交往的第一要求。
  • 良善(ḥeseḏ):在婚約中兩方所期待付出的愛和忠實。在這裡,約的兩方是神和以色列人;無良善的結果,是一個美滿的家庭變成暴力和色情的賊窩。
  • 認識神:不光是基本的虔誠和敬畏,而是長遠的關係——知道祂是時時與我們同在的神(「你的父親……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耶二十二 15 ~ 16)。這個要求在六章 6 節再次出現,而在十三章 4 ~ 5 節,神提醒我們是祂的恩典成就這一切。

讀著第 2 節條條醜陋的罪狀,以色列人幾乎犯了十誡所有的規定。聖經關於這樣的大惡,有兩點提醒:第一,罪從懷胎到長成,名字和殺傷力會改變,本質卻不變——輕率的言語、恨人、動淫念,在神眼中和咒詛、殺人、犯姦淫無異。第二,「盈餘的邪惡」(雅一 21)到了一個程度,公義必須彰顯,而懲罰或許可以帶來人心的轉變——這是何西阿書從開頭需要醫治的婚姻,到結尾第十四章大團圓,一直要表達的希望。

第 3 節被污染環境的圖畫,所用的是未來式,是神審判群體犯罪的預告。利未記十八章 28 節清楚地說:「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人嚐到暴力、色情、墮落的滋味後往往無法自拔,直到自取滅亡。何西阿在這裡傳講的,更是要對接近末世罪惡的現代人說的。

罪大惡極的一方#

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

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

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

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

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

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

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四 4 ~ 6)

第 6 節清楚告訴我們,神的目標是神職人員。祭司只重獻祭、不管教導,這成了他們的大罪。

大多數宗教,祭司只是神祕祭祀儀式的守護者,人民透過「操控」祭祀來接近神。但在舊約中,信心是對每個人理性和感性的啟示,「使愚昧人有智慧」。一個缺乏屬靈見識的神職人員,對自己是道德危險,對別人更是災害——這正是基督所說瞎子領瞎子(太十五 14)比喻的最好解釋。

第 5 節跌倒的隱喻帶出更嚴厲的話——「滅亡」、「棄掉」、「忘記」;受害的是這些罪人最親近的:他們的土地、他們的職分、他們的後代。這樣的怒氣不是沒有理由,因為「跌倒」並非意外,一切都是因為一個特定的「你」的意願:「你棄掉知識……」,緊接著神強調「我也必……」,斬釘截鐵。

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

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

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

他們吃,卻不得飽;

行淫,而不得立後;

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他的命。(四 7 ~ 10)

第 7 ~ 8 節的現象:一個被保護的獨特團體很容易自大,厚顏無恥。贖罪祭對祭司更是誘惑——按律例,「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利六 26);對墮落的祭司而言,越多犯罪,越多肉吃。摩西提醒亞倫(利十 17)的話,對他們毫無意義。

「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的希伯來語法

第 9 節希伯來文的語法,使這句話等於「將來祭司如何,民也必如何」——視兩者如此完全相像,以致比較的雙方順序先後無妨。直接地說,這稱這些祭司為「神職變色龍」,隨著社會環境改變顏色。

在以賽亞書二十四章 1 ~ 3 節,有非常接近的一連串末世預言(「百姓怎樣,祭司也怎樣;僕人怎樣,主人也怎樣……」),告訴我們主再來的日子,所有人都一樣要在神面前交賬。

第 10 節的判決清楚公正:食物和性是這些祭司想要的,食物和性將使他們失望——一是缺乏,一是絕後。神把物質的有限用一句話解釋清楚:「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約四 13)在這裡,「行淫」代表討好假神,而第 14 節告訴我們,祭祀假神的行淫儀式非常吸引人。

全地滿了敗壞#

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

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

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

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

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

你們的新婦行淫。

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

我卻不懲罰他們,

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

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四 11 ~ 14)

「姦淫」開始了第 11 節。不知節制的飲酒使人腦袋發昏;不知節制的性比這更複雜,能使人心神喪失。何西阿更引申指出屬靈的淫亂——以偶像代替神,一樣叫人痴呆愚笨。

一個被真神光照過的人,居然會轉向木頭來尋求指示——向木偶禱告、相信丟出的木條所指的方向(參結二十一 21)——這是在屬靈上完全失迷的人。摩西早已警告:「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 14 ~ 15)別的國家可以有藉口,以色列沒有。

他們以為偶像崇拜是自由:不必用頭腦思想,假神只有魔術和神話;不必跋涉到遙遠的耶路撒冷聖殿,山頂獻祭燒香,那裡有吸引人的樹,「因為樹影美好」!何西阿的妻子離夫逃家,引誘她的,也就是這些不值的東西。

第 14 節對道德觀有特別意義:它拒絕在性的罪上,給男人比女人寬大的標準。何西阿出人意外地並沒有指責年輕的妓女和不貞的新婦——他的問題是:誰是這些人的榜樣?答案是男人,那些自覺遭背叛的父親和丈夫。這種雙重標準長久以來被殘忍地視為理所當然(參創三十八 24,猶大對媳婦他瑪的態度)。

迦南宗教的「聖女」與聖經「聖潔」的對比

這段經文提到「離群與娼妓同居」和「與廟妓一同獻祭」——迦南宗教相信在廟裡的獻祭和性交,可以使穀物神奇地豐收。其中的「妓女」、「廟妓」,迦南宗教的稱呼是「聖女」。

「聖潔」在聖經和外邦宗教裡,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現在許多邪門歪道相信情慾比單純專一的愛更重要更偉大,比當時的巴力教更虛假、愚笨和拙劣。

這段結束在第 14 節末,希伯來文只有四個字,與開頭的「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11 節)首尾呼應:「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沒有任何政治勢力或社會發展,能挽救這種不用思考而叛教的人;真誠的悔改是他們惟一的活路。

保持距離!#

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

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

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

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

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

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

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裡;

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四 15 ~ 19)

這段對鄰國猶大突然的警告,很可能是一個反諷。被警告遠離吉甲和伯亞文(原名「伯特利」,即「神的家」)兩處獻祭之地的,難以判斷是以色列或猶大。有學者指出:「這裡對猶大的人說,不要去以色列最喜歡的兩個祭壇——這句話以色列人聽了,是令他們吃驚且憤怒的,比正面攻擊的話還有效。」

何西阿在這裡明顯模仿阿摩司。阿摩司曾諷刺地邀請讀者到這兩個有名的壇去加增罪惡:「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摩四 4)何西阿則深入表達兩個新論點:其一,以色列比不上她的小妹妹猶大;其二,他替那個祭壇取了新名字——不再是「伯特利」(Bethel,神的家),而是「伯亞文」(Beth-aven,邪惡之家),因為神不在那裡。當你不守十誡的前兩誡,你絕不可能守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現代的阿摩司會說:「來找某大仙褻瀆神!」,現代的何西阿會說:「走開,保持距離!它和神,你只能選一個。」

這一小段的結尾,讓我們想到神的哀傷:「我多次願意……只是你們不願意。」(太二十三 37)16 節下原文是一個問句:「神願意……?」——面對以色列的「倔強」,任何努力都不會有好結果。對浪子,只能任憑他「親近」他的酒肉朋友,等報應來了,他才有可能回頭面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