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的喜劇收場是很突然的,強調了神全然的恩典。第二章同樣有一個非常快樂的結尾:神這個偉大的愛人,以耐心和各樣方法,要得到一個完全和好的結果。
她是不能與人分享的#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 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 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 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 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 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二 2 ~ 4)
焦點從孩子轉移到母親,第一次從整體來看這個不幸的家庭。以色列的背叛可以從兩個角度看:一是逆子(耶斯列,一 4),或私生子(一 6 ~ 9);二是不貞的妻子——這是本章的重點。孩子在開頭和結尾重點式出現,代表分裂的南北國,也是這個預言的聽眾。
「大大爭辯」是法庭用語,新英文聖經(NEB)翻成「為我辯護」較為貼切——四章 1 節有同樣的字,神與那地的居民「爭辯」。新英文聖經把接著兩句翻成問句:「她不是我的妻子嗎?我不是她的丈夫嗎?」也許更好,因為這本書的重點是神不會背棄當初互許的婚約。
第 2 節是第一次提到要徹底悔改;第 3 ~ 4 節清楚告訴我們,這個不幸的丈夫不是自憐地戴著綠帽子,他是會站出來解決事情的人。威脅「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是一劑猛藥。神在這裡說的是以色列屬靈的不貞和背叛的結果——第 4 節讓我們回想一章 6 節——以及他們將來的毀滅。
不完全的覺醒#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作了可羞恥的事, 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 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 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 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巴力。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 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 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 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二 5 ~ 13)
這個女人的愛情沒有夢幻,她像妓女一樣維生,愛人無數,要求只有一個——得到好處。她和浪子回頭故事中的浪子有很多相同之處:浪子回家不是想到父親的愛,而是因為(如第 7 節所說)「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這種愛,至少在起初,完全是單方面的。
迦南宗教背景:巴力崇拜
第 5 節之後的背景,對它最直接的聽眾尤為重要:迦南的神大多是管農產的神,要五穀豐收、六畜興旺,很多以色列人被引誘向它們求助——他們以為這不是耶和華神的「專長」(「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8 節)。
迦南神的名字為巴力,意思是眾神或丈夫。他們的敬拜儀式是重新扮演這些神的戰爭與勝利、作物的死亡或發芽,認為這會保證四季運轉和作物生長。這些儀式包括與廟妓行淫,他們相信廟中的性交會促進穀物、牲畜和農作物的豐收。
這些信仰和風俗對現代的我們其實並不陌生。社會大眾普遍覺得神對自然現象的控制力不大,不論是相信「自然界」就是自然形成,或依賴玄妙的占星術和超自然力量——這種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都和當時拜巴力沒有分別。同樣地,異教中把性當成信仰儀式,現在又何嘗不是?異教誇張的性器官形象、廟中的性行為,都表示性在那個世界是被大家所看重的。但隨之而來的,是把不道德和頹廢美化——用世上暴力之神朦朧模糊的光,代替了耶和華的日光。這樣的代替,帶給他們永遠的報應。
回到 5 ~ 13 節,我們看到好像在催她覺醒,從那些「愛人們」、從假神的幻影中一步步走出來。但一下子不很有果效,所以需要「荊棘」和「築牆」(6 節)這樣的缺乏和挫折,來使她對他們完全失望。甚至在這樣的時候,有些人仍然不能有第 7 節的覺悟,而像以賽亞書八章 21 節般,咒罵神。
以色列無知又任性地追逐她的愛人們(8 節)。耶路撒冷聖經用這樣的描寫:「她不會,她不會知道,我才是那一個……」。神責怪她的無知,但這個無知不是她推卸責任的藉口——「可是她應該知道!」
更致命的罪在第 8 節:她不僅忽視真正供應她的人,還把所得的供應歸功於欺騙她的人。讀這段經文的人,發現自己看的不是一扇窗,而是一面鏡子——以色列和世上每一個人都犯同樣的罪。
9 ~ 13 節的處罰雖非不公平,但絕對是嚴厲的。直敘和比喻交錯,但並不混亂:我們看到收成不好時悽慘的情況(特別是 12 節中被毀壞丟棄的荒林),代表了以色列被巴力所迷惑、在應敬拜神的「大會」(11 節)上敬拜巴力之後的結果。
不論審判或施恩,神永遠採取主動。接著,整個事情峰迴路轉。
不變的愛人#
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她從那裡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 她必在那裡應聲,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二 14 ~ 17)
迷戀不都是悲慘的,真愛也可奪人心魄,而且不使人心碎。祂要施展祂的魅力(14 節「勸導」,原文作「誘導」),柔聲和所愛的人說話。「曠野」代表在以色列墮落後,重新找回她向神立志的心。耶利米描寫這與神再次和好的蜜月:
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 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 我都記得。
如今,不再有悲慘流離,神的計畫是要創造出豐富的新世紀。在審判中失去的,在恩典中可以尋回——第 12 節中毀壞的葡萄園,在第 15 節的葡萄園中得回。舊的恥辱,像應許地之前的亞割谷(因亞干的罪而命名的谷地,書七 26),可以變成指望的門。因為當神寬恕,那是極美的寬恕。祂忘記的不只是以色列的過去,也是所有悔改罪人的過去。
救恩不只是葡萄園和勝利,而是神與人的聯合。神所說的就是祂所關心的,也是祂所要我們回應的。
「巴力」一詞的混用問題
當時盛行的宗教(「混」神信仰,迷信而沒有信心)最令人迷惑的,是對「巴力」這個字的誤解。這個字原本的意思是「神」「主人」「丈夫」,早期以色列人也曾用過這個字來指耶和華神,在一些古代人名上可以得到印證。但在迦南宗教裡,「巴力」是指廟中最重要的一個神和它的分身,是管土地肥沃的神,敬拜它的方法是透過各種性交儀式,場所如耶利米書二章 20 節所寫的「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
當提到「神」——「巴力」,它代表的不再是耶和華,而是一個偶像。異教的儀式代替了對神單純的敬拜,這成了以色列全地的污點。
但神沒有在宗教中禁止一切性的形象,反而大膽而有創意地把它潔淨且昇華,來表達神的約中熱烈而忠貞的愛。祂要告訴我們,神與人的婚姻是多麼和諧、快樂和美麗。
完美無上的喜樂#
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 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 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二 18 ~ 20)
「那日」(16、18、21 節)在舊約中,不光是指很近的將來,而是指主再來的大日子。這段預言雖然簡短,但涵蓋了我們所熟悉並喜愛的幾個主題:大自然與人的和諧相處(參賽十一 6 ~ 9;六十五 25),人與人放下武器和平共存(參詩四十六 9;賽九 5;彌四 3),以及神與人的合一(參耶三十一 33 ~ 34;結三十六 26 ~ 27)——其中最後一件,是神一再提及的,也是這整個信息的中心。
一連三句,祂用「聘」(訂婚)這個字來表達祂熱切的承諾——不是重修舊好,而是像初戀一樣,一個全新的開始,新的約,帶來新的生活。在以色列的風俗,訂婚比我們現在嚴謹,岳父對聘金的接受與否,決定婚事的成敗(參撒下三 14)。從「仁義」到「誠實」,是神這個求婚者所預備的五樣聘金。根據字義,這個聘金也可以成為新娘的嫁粧,她是當然的受益人。
這是多麼慷慨的應許:在這個代表「新約」的婚姻中,一切都是恩典。這個聯合是永遠的(19 節)、是親密的(20 節),並且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的。
五樣聘金:
仁義(righteousness)——真正的仁義要比光保持自己的正直,更主動而慷慨(例如:詩一一一 3;一一二 9)。諾曼·斯奈思(Norman Snaith)說:「仁義,不可能在人的高尚品格和精彩理論中找到,而必須在神的本性中發掘。」神的仁義是有建設性的,能改正最壞的事;最常和仁義在一起的是「救恩」(賽五十一 5 ~ 8;詩九十八 2)。在保羅的解釋是「稱義」(justification),是「白白稱義」,藉著因基督而來的信心,我們所要作的只是「接受」(羅五 17)。
公平(justice)——生根於神,結實在我們身上。神的公平,不論在施行判斷或向我們表明旨意,都「如同深淵」(詩三十六 6)——浩瀚深廣,而且有無窮盡的智慧。先知發現,信徒自以為是地把獻祭儀式和社會不正當的事混在一起,這是神最不能忍受的。阿摩司嚴厲地說(摩五 21 ~ 24):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但在何西阿書,公平和公義不光是神的要求,而是神的禮物——一個需要栽培和努力的禮物。
堅定的愛(steadfast love)——也可翻成「熱愛」「真愛」或「仁愛」,基本上就是婚約中彼此立誓的忠實之愛。這是歌篾拒絕給何西阿的;在六章 6 節,神說這是祂對我們最大的要求。作為聘禮,神先把這樣的摯愛獻給祂的伴侶,祂必然希望得到同樣的回報。
憐憫(mercy, compassion)——在耶穌的生平和比喻中常可見到的最溫暖的愛,與一章 6 節「羅路哈瑪」(不蒙憐憫)是同樣的字根。神根據祂的本性,一再向以色列保證,祂迫不及待地想要改掉這個不好的名字。憐憫對心硬如金剛石的人(參亞七 9)只是軟弱的表現,所以這個最溫暖的禮物,是最需要來尋求的。
忠實(faithfulness)——所有當中最明顯、一個不貞的伴侶所最缺乏的。其他的錯誤可能使婚姻關係緊張,但這個錯誤是致命的一擊。神在不斷的刺激下,忠貞始終如一;這個禮物不光是神帶來的,更是要放在祂伴侶心上、使她改變的。
第 20 節下是五樣禮物的總結:「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這是新的約中最重要的應許之一(耶三十一 34)。真正的認識,要靠彼此真實的類似,所以這個應許涵蓋了其他所有的應許。「必得見他的真體」,這保證所表現的是「我們必要像他」(約壹三 2)這完美的境界。
充分的和諧#
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 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 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 他必說,你是我的神。(二 21 ~ 23)
第 3 節受刑之地乾旱求救的情況,幫助我們了解這裡神的回答之寶貴。從第 22 節往回推,我們可以看到人求生存的邏輯:人(耶斯列)需要五穀,五穀需要好地,好地需要好天,好天需要神。但正確的順序不是往回推的,而是從神開始的。這個應許也不是單純的五穀豐收,祂在回答那些占據以色列人思想的複雜多神教——一個神管穀物,一個神管下雨,各司其職。而我們的神是所有祝福的出口,祂的恩典不是漫無目的地給予,而是根據祂完美的旨意,精心設計,合理且讓人可以學習實行。
渥爾夫(H. W. Wolff)指出:「這些經文表現出人與自然真實的科學景象……何西阿這卷書,教導以色列人如何從巴力這邪教自然界的傳說中出來,而能盡情自由地探討世上的萬有。」(參創一)
這個世界是一個有睿智法則的合理架構。我們既不是活在機械化的世界裡,也不用天天捉摸神的心意——這個世界是我們可以探索的,而神是可以信賴並專心事奉的。
這一連串應許的高潮,是把第一章的咒詛全部解除。第一章 10 節到二章 1 節已經開始解除,現在不但重複,而且加入新的元素。當何西阿第二和第三個孩子(「不蒙憐憫」和「非我民」)在二章 1 節名字改變了,第一個孩子的名字「耶斯列」也有了新的意義。希伯來文的耶斯列代表「神必栽種」或「願神栽種」,神把這變成對此殘破荒蕪之地的應許:神將栽種居民在其中,「為我自己」——像一個農夫為他所耕種的驕傲,不願見到他的土地閒置,百姓四散。為祂聖名的緣故,祂要看到這樣的改變(參結三十六 22 及下);雖然這樣的說法也許不是很給我們面子,但絕對可靠——因為一切都是為了神的榮耀,不是因我們那不太保險的美德。
在這章的結尾,我們看到人對神的回應——「你是我的神」。像在婚禮中交換誓言,彼此保證「你我相屬」,從以前到現在,這都是約的中心。
到這裡,我們發現自己不再只是「旁聽」神和古代以色列人的對話,我們自己也在其中。在新約中,有兩次神提到這裡的「不蒙憐恤」和「非我民」(一 10 ~二 1;二 23),對他們說「歡迎回家」。但神現在的對象是「被神所召的我們,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羅九 23 ~ 26)。保羅說明,對不配的我們,神有無限的恩典;而彼得告訴我們,在基督裡,我們不但與神和好,並與神同工,成為「被揀選的族類……屬神的子民」(彼前二 9)。
如果我們只把這一章當作神對二千七百年前就消失的十個支派所作的事來看待,就是將自己和新舊約的信息分開。這些信息成就了「救恩」——如彼得前書一章 10 節所說,「你們要得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