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段落聚攏了本書信中的一些主要思想,並以具說服力和吸引力的方式來說明。我們不妨簡單重溫當時的背景:部分讀者開始想念他們傳統中那些熟悉的猶太教禮儀,並認真質疑:他們成為基督徒時放棄那些禮儀,這抉擇是否正確?作者要向這些人保證:在基督裡,他們已得到那「更美的指望」(七 19)。對比任何猶太祭司,耶穌所作的乃是「更為美好的服事」;祂也帶來一個更美好的約,因為「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八 6)。

基督的祭司職分,遠比這些猶太基督徒悔改之前所認識的任何事務更為超越。其超越性的基礎在於它的誓言、擔保人以及祭司。

這職分的誓言(七 20 ~ 21)#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作者在第七章三度強調耶穌乃是「永遠的大祭司」(七 3、17、21),並印證詩篇一一〇篇第 4 節作為依據。他引用這詩篇,是因為其中包含神的誓言:這「按麥基洗德等次」的獨特祭司職分,將是固定、永不改變的。

誓言分兩部分,沒有甚麼比這更為肯定:

  • 第一部分宣告偉大的事實:「主起了誓」。在希伯來人的思想中,神一說話就必定全然成就,那絕不是空言,而是本身就帶有成就的能力。
  • 第二部分宣告其可靠性:「決不後悔」。上主決不食言。

因此,當主在永恆中為我們的緣故,「在神的事上」(二 17)親自承擔這祭司工作時,其事工的永恆性(「永遠為祭司」)乃因神的誓言而獲得確認。上主既說過這職分要持續到「永恆」,它就必定如此。

這職分的擔保人(七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既然神已講過,那就應該足夠了。但為了鼓勵這些猶太基督徒毫無保留地投身於基督已完成的工作,作者引入一幅新的圖畫:以耶穌作為更美之約的中保或擔保人。這裡有三個鑰字值得仔細查看:「更美」、「約」、「中保」。

**「更美」**是整卷書信的鑰字。作者一開始便宣告耶穌擁有比天使更美的名字(一 4),因為祂是「神的兒子」。出於深切的教牧關懷,作者擔心某些成員可能倒退去接受次好、暫時、零碎的事物,而他們在基督裡其實已擁有「更美的指望」、「更美的約」、「更美的應許」,也有那一次獻上、永遠成就的「更美的祭牲」。

在逼迫之下,一些人失去家園與財物,卻仍歡欣,因為他們在天上擁有「更美的產業」,眼目定睛在那「更美的家鄉」。即使被迫為基督捨命,他們仍知道將「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十一 35)。他們的把握不在自己的財物或道德勇氣,而全然依賴基督的寶血——那血所傳遞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十二 24)。

**「約」**是作者思想中另一個重要的字,雖然首度出現在這書信中。到第八、九章,這個約字(diathēkē)成了註釋上的重點。diathēkē 的一般含義是指神與我們所立的約。在舊約時代,君王之間為了和平共處或劃分土地往往訂立協議,需要擬訂雙方都能接受的條款。然而當神與我們立約時,「協議」一詞並不十分恰當,因為神的「約」中採取主動的不是我們,而是神自己——祂在慈憐美善中,藉著祂兒子的工作,紆尊降貴地和我們進到約的關係中。希伯來書指出這「約」乃是「更美的」、「新的」、「永恆的」。

**「中保」**或「擔保人」(engyos)是個有趣的字,在新約中只出現於這節經文。魏斯科(Brooke Foss Westcott)指出一個中保「通常以自己作為保證,以確定某些事情將會成就;然而這位高升的基督在這裡卻指證某些事情已然成就。所保證的事不僅是將來的,而且是現在的,縱然我們尚未眼見」。

在希臘文原典中,「耶穌」這名字被放在整句最被強調的位置——句子的最後:「那擔保人乃是耶穌」。基督人性中所用的名字再度凸顯出來。我們的這位擔保人認識我們的需要,曾住在我們中間,如今卻以中保的身分坐在神的旁邊,「以擔保人的身分代表著所有仍在地上的人,來等待神所應許給祂百姓的那安息」。

這職分的祭司(七 23 ~ 28)#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這段落提供了基督的三個肖像:耶穌是我們現今的擔保人、永恆的祭司及有效的祭牲。以下我們把注意力放在基督祭司的職分上,思想它五方面的重要教導:長久的果效、無限的能力、現今的職事、無罪的本質及完美的獻祭。

長久的果效(七 23 ~ 24)#

猶太人曾有過成千上萬的祭司,不論他們如何盡忠職守,職分都會因死亡而停頓。但耶穌「長久」地出掌其祭司職分,因為祂「永遠長存」。正因如此,「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七 25)。

也許某些基督徒對接受基督在地上的事工沒有疑問,因為這真理「起先是主親自講的」,且有「神蹟奇事」證實(二 3 ~ 4)。但情況已沉寂下來,逼迫對一些人而言已加劇。沒有人懷疑早前基督拯救的事蹟,只是祂「如今」仍能救拔我們嗎?作者在此指出:祂能「拯救到底」,祂所成就的救贖是永遠常存的。

無限的能力(七 25 上)#

「到底」這片語(eis to panteles)也可譯為「徹底」、「完全」或「絕對」,進一步指出基督救贖工作果效深遠、無限充分。祂的能力無邊、生命無窮,能完全而徹底地拯救祂的百姓,無需任何補充。這些人的得救不是憑一部分信心加一部分行為,基督已透過得勝的工作徹底成就其救恩,而且現在仍能拯救他們。

這裡動詞的時式至為重要。所用的現在時式(sōzein)提醒我們,誠如魏斯科所說:「在試探的每時每刻當中,主的扶持都會臨到。」

現今的職事(七 25 下)#

本書信雖然談論很多基督在過去「一次獻上永遠成就」的十字架救贖,卻同時強調祂現今仍為祂百姓作工。救贖使命既已完成,如今祂乃藉代求的服事來托住與保守我們,日復一日、時時刻刻為我們禱告。鑒於本書信的猶太背景,我們尤要留意這一點。

猶太拉比認為,為百姓代求的事工已交付給天使,尤其是天使長米迦勒。然而這裡描述基督的代求,遠遠超越猶太傳統的眾天使:

  • 祂的代求意義深刻,因為祂曾親身經歷我們所面對的試探。
  • 祂的代求充滿愛憐,因為祂準確了解我們的需要。
  • 祂的代求深具果效,因為祂有能力解決我們的需要。

耶穌在世時也曾為朋友禱告。早期門徒皆為此歡欣:祂那有效的代求不僅侷限於祂在世期間,如今在天上仍繼續著。

無罪的本質(七 26)#

舊約時期供職的祭司,即使至為敬虔,仍不過是罪人,在本質上與其他人無異。先前的祭司體系強調外在潔淨與禮儀聖潔,但基督為祭司卻深具果效,因為祂具備內在的道德聖潔與無罪的完美。作者使用一連串尊貴的形容詞來描述祂:

  • 「聖潔」的生命——全然為神的事工分別出來,獲得父神全然的喜悅。
  • 「無可指摘」的生命——絲毫沒有詭詐,在道德完美上從未叫人失望。
  • 「無玷污」的生命——其無罪的美善從未被一絲瑕疵污染。
  • 「分別」的生命——雖在我們當中自由而滿懷愛心地往來,仍全然委身神的旨意,在與罪人的接觸中從沒有妥協。
  • 「高過諸天」的生命——祂已超越諸天,來到神的寶座那裡。

這乃是神全然悅納的終極印記;那美麗的生命獲得父神全然的接納,而祂救贖的獻祭對我們也是全然有效的。

完美的獻祭(七 27 ~ 28)#

耶穌不單是一位完美的祭司,也是一份完美的獻祭。在這卷書信中,基督乃是祭司、祭牲、祭壇,甚至是那「幔子」——就是在第一個受難日那天裂開的,以致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進到神面前。

猶太祭司必須為自己及百姓獻上公牛和山羊的血(九 6 ~ 7)。基督卻「將自己獻上」,而非動物的血;而且全然是為別人,不是為自己。況且,那些人的獻祭必須不斷重複。「每日」的獻祭很可能不是指一年一度贖罪日的獻祭,而是指贖罪祭——這種祭雖未指定每日獻上,卻很可能因實際需要而每日呈獻,所遮蓋的包括誤犯的罪在內。正如布魯斯所指:這些罪「很有可能是每日都會觸犯的」。基督的獻祭卻是獨特、永久、純潔、有效、無價的,「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在律法之下,百姓只能滿足於軟弱祭司所提供的服事——這些祭司脆弱而可能犯錯,與百姓無異。對比之下,我們的大祭司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成全到永遠的」,也就是徹底有效的。

義大利解經家提奧多力高(Teodorico)指出,這段落的最後幾節乃是「呈獻給大祭司的一首詩歌 ⋯⋯ 彷彿全人類都在湧溢出歡欣,因為他們終於發現那位能夠充分了解他們的軟弱、而且能幫助他們的大祭司。祂是如此地超越我們,卻又如此與我們親近;祂自己不需要任何潔淨,卻能潔淨並救贖我們所有的罪愆。」

結論#

在這些經文所帶出的實際應用上,我們特別注意兩方面:作為基督徒,我們當信靠神的話語,也當好好領受基督所作成的工。

我們當信靠神的話語#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七 21)。希伯來書帶出兩個主要思想:神的話語(一~六章及十一~十三章)和基督的工作(七~十章)。神的話語全然可靠,祂不會搖擺不定,也不會改變心意。

換句話說,我們永恆的救贖,不在於我們那輕易改變的感覺,也不在於我們那搖擺不定的經驗,而在於這位絕不食言的神。我們也許會叫祂失望、經常達不到祂的要求,但祂卻不會離棄我們。我們乃是祂的弟兄與家人,同屬一個不會動搖的國度。

當面臨懷疑或不確定時,這卷書信催促我們:只要單單認定神的話語,並重新思想——神已經起誓,祂的兒子「永遠」都是我們的祭司,儘管我們的感受或處境會有所變更。

我們當領受基督所作成的工#

這卷書信一再指出:在十字架上,基督「一次獻上永遠成就」,解決了人類的罪惡、死亡與魔鬼這三重困擾。這件事的奇妙偉大,任何註釋者無論如何強烈描述都不會言過其實。我們已經得救,但這不僅關乎過去靈性上的問題,這救恩也是關乎現在、眼前、可以不斷更新的經歷。祂能一直保守(sōzein)所有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七 25)。

救恩在現今層面的意義,很可能在我們的佈道和日常經歷中不經意地被減弱了。我們太關注「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在永恆層面的意義,以致忽略它現今持續的有效性。新約聖經其實同樣強調我們「現今」的得救——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便因那能「拯救」他們的福音而歡欣,縱然那海港城市充斥各種腐敗。

這拯救的動作,並不單侷限於我們得救時那光榮的一刻,在每一天裡祂仍在拯救祂的子民。我們救恩的「元帥」,在一個拯救的路程上把我們引領到永恆的榮耀中去:我們已被拯救,現今仍被拯救,將來也一樣要被拯救。我們現今的救恩是在基督裡的,但我們必須領受這份祝福,並「活出我們的生命來」。

本書信的作者堅持:基督能拯救這些讀者脫離罪惡、恐懼、悖逆、背道和冷淡。祂成了他們永遠得救的根源(五 9),也就是他們如今得著拯救的源頭。祂救拔我們,不單只是在起初委身的那一刻,而是每一天、每一刻。我們必須不斷更新對祂的信靠,因為知道祂永遠都不會使我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