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決定性的啟程(12:1-9)#
創世記第 12 章標誌著全書敘事的全新開端。在前十一章中,神的審判三次臨到:人類被逐出神的園子(3:23-24)、被洪水毀滅(6-9)、又因語言混亂而分散(11:1-9);其間還夾雜著五個原初的咒詛。雖然當中也有祝福(1:28;9:1),但與神有關的主旋律,仍是審判帶來的恐懼與不確定。如今,神要邁出一個新的步伐,消弭祂與人類之間的鴻溝。
第一步其實早在他拉(Terah)帶領全家離開迦勒底的吾珥(Ur)、北遷到哈蘭(Haran)時就已展開。
常有人把亞伯拉罕(Abraham)定義為「游牧民族」,但這並不準確。他與父親原本住在城裡,向北的長途遷徙對他們而言是劇烈的連根拔起。
游牧者居無定所、財產可隨身攜帶、不擁有土地;亞伯拉罕卻是朝著神所應許的「一塊地」前進。他一生唯一真正擁有的土地,是埋葬撒拉的麥比拉洞那塊田(23:20)。族長們的長途旅程,其實是一次次永久性的遷移,是人生轉折的里程碑。
他拉與拿鶴(Nahor)止步於哈蘭,更襯托出亞伯蘭(Abram)順服的可貴。當其餘家人都安頓下來,他卻願意重新上路,在沒有地圖的陌生之地中前行,且此後再也沒有固定的居所——這是順服的代價。
- 離開以拜月為主流信仰的吾珥與哈蘭(他拉之名與希伯來文「月亮」相關),使亞伯蘭脫離家族文化中拜偶像傳統的拉力。
- 神刻意把亞伯蘭與一切會勾起文化根源的事物隔開,藉此試煉、堅固他的信心。唯有在熟悉環境的軟化影響消失後,且每一步都必須仰賴呼召他的神時,這樣的信心才能真正成長。
- 與過去的決裂,在神未來的計畫中佔有一席之地。 若沒有分離,就沒有進一步的啟示。耶穌也同樣要求門徒「捨了網」來跟從祂(可 1:17-18)。
兩個應許:土地與後裔#
神向亞伯蘭啟示的,不只是命令,還有兩個影響深遠的應許。在神那裡,命令與應許總是並行的。
- 土地:這是與「祝福」相關、首先被提及的應許。把祝福固定在一塊具體的土地上,使應許變得可觸可量——有疆界、有居民、有收成與牲畜,成敗一目了然。每一次豐收都是神慈愛的供應,物質與屬靈的價值在日常生活中合而為一。
- 後裔:「我必叫你成為大國」(12:2)同樣可被觀察,卻同樣顯得難以實現,因為「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11:30)。然而正是人的無能為力,為神大能的彰顯預備了舞台。那位「使無變為有」的神(羅 4:17),要教導亞伯蘭和後世萬代信靠祂的話。
在短短兩節經文裡,「祝福」一詞及其衍生字出現了五次(12:2-3)。這祝福層層擴大:
- 先臨到亞伯蘭本人;
- 再溢流到與他接觸的人——為他祝福的得福,輕慢他的受咒;
- 最終要臨到「地上的萬族」。
最後這一句預告了耶穌基督的福音。一個人的順服,開啟了神宇宙性救恩計畫的起點。
亞伯蘭隨即照神所說的出發,途經示劍(Shechem)的摩利橡樹。當時迦南人在那地,意味著該地被外邦神祇所盤踞;但耶和華不與任何神競爭,因祂是全地的主,所以能斬釘截鐵地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為他自己無法親見其實現的應許,向後裔宣告主權。
下埃及:亞伯蘭陷入危機(12:10-13:1)#
亞伯蘭到了應許之地,旋即遭遇嚴重的饑荒。
在屬靈經歷的早期,亞伯蘭發現:身處神所命定之地,並不代表免於苦難。詩人也曾體會,宣告信靠神的人有時反成逆境的箭靶(詩 73:2-14)。聖經中,屬靈的「高峰」之後常緊接著不尋常的試煉——以利亞在迦密山得勝後旋即陷入死亡威脅與深沉憂鬱(王上 19:1-4);耶穌受洗後立刻被聖靈引到曠野受試探(可 1:12-13)。
亞伯蘭沒有尋求神的引導,便下到埃及。聖經對其動機保持沉默,但他在第一個難關前迅速崩潰,「有不信者一遇困難就逃跑的味道,是為了邏輯而放棄信心」。他因此錯失了一個發現——原來神不僅能賜土地,也能供應糧食。
到了埃及邊境,亞伯蘭開始害怕。他知道法老素來喜歡將美貌女子納入後宮,便對撒萊(Sarai)動了欺瞞的念頭:
- 撒萊確實是他的同父異母妹妹(20:12),所以說她是「妹妹」不算全然說謊,卻是蓄意的欺騙。
- 他的算計暴露了自私的本質——「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絲毫不顧妻子的安危。
- 這詭計卑劣,幾乎危及那應許之子的誕生。
聖經對神所揀選之僕人的失敗毫不隱諱。這位偉大的信心之人,也曾偏離信心的道路、經歷恐懼、落入試探。法老責備他的話,反顯出法老的道德標準竟比亞伯蘭所設想的更高。
奇妙的是,仍有一條回頭的路。神並未因亞伯蘭的失足而離棄他,正如祂今日也不離棄戰敗的僕人。亞伯蘭得以平安離開埃及,帶著一切牲畜返回迦南,這唯一的解釋是:神曾向法老說話,禁止他傷害自己的「受膏者」(詩 105:15)。亞伯蘭本能地感到自己需要赦免、潔淨與更新,於是回到伯特利(Bethel)「起先築壇的地方」(13:4)求告主名。重要的是:他回去了,那條回頭的路是敞開的,主也接納了他。
與羅得分開(13:2-18)#
唯有此時,聖經才提到亞伯蘭的富足。正是這份增長的財富,使亞伯蘭與羅得(Lot)之間生出嫌隙。在光禿的石灰岩丘陵上,牧草極其寶貴,兩家的牧人因此爭競。隨著兩人愈發強盛,迦南人與比利洗人的威脅也與日俱增——若不分開,便會招來鄰人更深的猜忌。
作為一家之長,亞伯蘭原有權指定羅得該住何處,但他卻以典範性的無私讓羅得先選。
羅得舉目觀看,毫不意外地選了眼前最肥沃的約旦河谷,「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他被豐收的前景與安逸的生活所吸引,向東遷移,逐漸把帳棚搬到所多瑪(Sodom)——對那城的惡名毫不在意。他所沒料到的,是罪惡那令人墮落的吸引力,以及安逸對自我中心生命的腐蝕。
亞伯蘭與羅得不同,他沒有「揀選」土地,卻得著了神的話。在羅得離去後,神對他說:「你舉目向四方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13:14-15)。
從長遠看,神所應許給我們的,無人能奪走。亞伯蘭如今要踏上一趟信心的朝聖——縱橫走遍那地,按神的吩咐為自己「認領」它。換言之,他要有意識地支取並享受神的恩賜。我們在新約裡的產業更為驚人,因為神已「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1:3)。
亞伯蘭隨即南遷到希伯崙(Hebron)幔利(Mamre)的大樹那裡築壇,再次將那地認領為神賜給後裔的禮物。
一場義戰?麥基洗德的祝福(14:1-24)#
這是全書唯一記載世界政局的篇章。東方四王的聯盟征討死海一帶的五座城邦,平定了一場十四年之久的叛亂衝突。這段記載之所以留存下來,唯一的原因是——已遷居所多瑪的羅得連同家眷財產一併被擄。
諷刺的是,那些統治者所來自的疆域,正是亞伯蘭被呼召離開之地;而他們所覬覦的,正是神應許賜給亞伯蘭的土地。連政治事件都聯合起來阻撓神的旨意。
亞伯蘭聽見「親屬」被擄,立刻率領家中生養的三百一十八名精練壯丁追趕,憑著突襲與策略大破敵軍,把羅得、眾人、婦女與財物全數奪回。這場勝利揭示了「希伯來人亞伯蘭」過去隱而未顯的勇氣與軍事能力。
麥基洗德#
凱旋途中,兩位截然不同的人物前來迎接亞伯蘭:所多瑪王,以及撒冷(Salem)王麥基洗德(Melchizedek)。後者值得特別停留思想。
- 他的名字意為「公義之王」,又是「平安」(撒冷)之王——唯有公義所在之處,才有平安。
-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來 7:3),憑空出現。在族譜密布的創世記中,這項省略竟是刻意的,按希伯來書作者所言,它指向一個永遠的祭司職分。
- 他是「至高神」(’Ēl ‘Elyôn,天地的主)的祭司,帶著餅和酒為得勝者預備,並奉至高神的名為亞伯蘭祝福。
- 亞伯蘭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他,承認他的尊貴。
新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麥基洗德身上,看見了那位君王兼祭司——主耶穌基督的預表,祂遠超眾人,而耶路撒冷正見證了祂祭司性的獻祭。麥基洗德是聖經豐富錯綜之織錦中的一條主線,引向那至高的祭司君王。
至於所多瑪王,亞伯蘭已在心裡放棄一切戰利品,並向「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連一根線、一根鞋帶都不拿,免得他說「我使亞伯蘭富足」。這既是對主忠誠的宣告,也見證了主有能力滿足祂僕人一切的需要。
立約:至高的保護者(15:1-21)#
戰後的緊張與「成功」之後,亞伯蘭被不安的恐懼與失敗感所籠罩。此時神主動臨到,賜下異象:「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提到「大賞賜」,反而把亞伯蘭壓抑已久的疑問全翻了出來——他仍然無子。他坦白說出自己的恐懼:家中的僕人以利以謝(Eliezer)將成為他的繼承人。
自由地說出我們的恐懼,往往引向神的回應——不是責備,而是應許的加增。 詩篇也坦然記錄人面對人生時的種種反應,並不掩飾當神看似遙遠時心中浮現的困惑。
神回答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並領他到外面數天上的星——這是亞伯蘭肉眼無法數盡的,極其貼切地預示:神要賜給他的不只是肉身的後裔,更有歷世歷代、各邦各國「因信而生的兒女」(羅 4:16-17)。
「亞伯蘭信耶和華」#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15:6)。
希伯來文「信」這個動詞,與「阿們」同源,傳達出一種堅實可靠的關係所帶來的篤定。亞伯蘭本可輕易找出許多懷疑的理由,但他深信主是信實的、祂的話是可靠的。
保羅明白這條信心之路是福音的核心,他甚至說 15:6 也是為基督徒寫的(羅 4:23-24)。信心是使人在基督裡被接納、蒙福、領受應許的連結。
亞伯蘭追問:「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神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與他立下一個莊嚴的盟約來印證祂的話。
單方之約#
立約的儀式中,亞伯蘭把牲畜劈開、分列兩邊。按古近東慣例,立約雙方都要從劈開的祭牲中間經過,承擔「我若背約,願我如此祭牲」的咒詛。
然而在此,亞伯蘭只是一個旁觀者;日落天黑後,唯有以「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為象徵的神,獨自從祭牲中間經過。
神單方面承擔了背約的咒詛。 這約是神無條件的作為,亞伯蘭毫無參與、也無從貢獻。這正是賜給舊約(「約」)其名稱的、救恩之約的原初形式。
神同時向亞伯蘭預示了未來:他的後裔將在異地寄居、為奴四百年,受苦之後必帶著大財物出來;到第四代才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5:16)。
全地的審判者知道每一個民族的道德光景。 祂不徇情面:祂不會猶豫讓自己的子民為奴,也不會貿然催逼迦南人的滅亡。出埃及與迦南人受審判的時刻被精準地同步。日後以色列也將親嚐——當亞述擄掠北國、巴比倫擄掠南國時——神治理萬國時的絕對公正。
信心的核心地位#
這段非凡的預言給人生提供了一個視角:即使是神特別揀選來祝福、要使他成為神百姓之父的人,也看不到應許的成就,更無法靠自己使之實現。他與妻子甚至連一個孩子都沒有。但信心唯有在所信的對象仍不可見時,才能真正彰顯;一旦對象成形,信心就「變為眼見」。亞伯蘭因此成了「一切信之人的父」(羅 4:11)。
保羅清楚指出:律法在亞伯蘭之後 430 年才頒佈(加 3:17),亞伯蘭卻早已領受應許。救恩必須建立在對神應許的信心上,而非守律法。「你們若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 3:29)。
婚姻中的張力:夏甲與以實瑪利(16:1-16)#
神愈是清楚地指明對亞伯蘭的應許,撒萊愈覺得自己才是問題所在。十年過去,她的耐心耗盡,理性在與信心的交戰中暫時佔了上風。她斷定神或許已收回了眷顧——這其實大錯特錯。
撒萊提議讓她的埃及使女夏甲(Hagar)為亞伯蘭生子。按《漢摩拉比法典》,這是社會所接受的慣例:使女所生之子歸女主人,而非生母。
亞伯蘭的順從令人想起亞當(3:6)。即使面對如此重大的事,一切都化為一句「親愛的,照你的意思」。信心的回應本應是:既然主至今攔阻撒萊生育,那麼也唯有祂能按祂的旨意使她懷孕。
事情的發展超出撒萊的算計。夏甲懷孕後就輕看主母,撒萊將怨氣推到亞伯蘭身上,而亞伯蘭只想置身事外、把責任丟回給妻子。撒萊苦待夏甲,夏甲便逃走了。看似合理、合法、合宜的安排,竟摧毀了這個家庭。
神是「看顧人的神」#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旁尋見夏甲。
- 神向一個埃及人、而且是女人顯現,這本身就在宣告「神不偏待人」(徒 10:34)。
- 使者吩咐她「回去順服」——這意味著「轉回」,是悔改最基本的動作,也是尋見神旨意的第一步。
- 神應許她的後裔極其繁多,但刻意省略了「萬族得福」那句——應許的高峰仍屬於自主之婦所生的兒子。
- 孩子要取名以實瑪利(Ishmael,意為「神聽見」),永遠提醒夏甲:神聽見了她的苦情。這孩子的性情如「野驢」——熱愛自由、桀驁不馴、剛強不屈,將與眾弟兄為敵卻又比鄰而居。
夏甲承認自己見了神,並稱那井為庇耳·拉海·萊(Beer-lahai-roi,意為「看顧我的永生者之井」)。她極蒙恩眷:那原稱為「耶和華的使者」者,如今被稱為「耶和華」。
立約的記號:割禮與新名(17:1-27)#
雖然約已藉獻祭設立(15 章),但在應許之子出生前,還有一個預備階段要完成。第 15 章的約是私下、個人性的;如今則到了公開化的時刻——社會必須知曉這新的事件。
亞伯蘭如今九十九歲,幾乎「如同已死」(來 11:12),但神並未忘記他。漫長的等待是必要的,為要無可置疑地證明:立約的神是「全能的神」(El Shaddai)——當人最軟弱時,祂正彰顯祂的全能。
「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17:1)#
即使此時神尚未頒佈任何律法,祂仍要求那些活在祂約中的人以討祂喜悅的方式生活。
「行走」一詞讓人想起以諾「與神同行」(5:24)、挪亞「與神同行」(6:9)——這提醒我們:人生是一場持續不斷的朝聖,沒有一勞永逸、瞬間成聖的公式。
「完全」(tāmîm)的核心意思是「完整」、「全然投入」,如同運動員專注於單一目標。亞伯蘭必須全心全意獻身於神的事業,不可像周遭的迦南人那樣三心二意。
新名與三重之約#
這一次亞伯蘭不再爭辯,而是俯伏敬拜。神改他的名為「亞伯拉罕」(意為「多國之父」),呼應「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這約具有三重性質:
- 屬靈的:神親自委身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 永遠的:它跨越世代,是「永遠的約」(17:7)。
- 與土地相連的:「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17:8)。當亞伯拉罕懷疑這一切是否只是幻想時,他腳下所踏的土地會告訴他相反的事實。
割禮——立約的記號#
亞伯拉罕也必須以同樣無條件的方式委身於神。割禮就是這約的記號,是神恩典「不可磨滅的印記」。
割禮最關鍵的特點,是將此禮延伸至出生第八日的男嬰。既然受割禮的是嬰孩——而嬰孩無法向神說什麼——這就清楚表明:割禮是神立約的記號,而非人對神的回應。它印證的是神向一切受割禮者所宣告的應許。
割禮與新約中的洗禮、主餐有明顯的相似之處:它們都在表達神為我們所成就的事,並邀請一切信的人去支取。
神的恩典不僅及於嬰孩,也及於不同種族與階層的人——凡與亞伯拉罕有關的家中人,無論是家生的、買來的、外邦人,都要受割禮。如此,外邦人從一開始就被納入神的子民,應驗了「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的旨意。
撒萊得新名,以撒蒙應許#
神也將撒萊的名改為撒拉(Sarah,意為「公主」)——她作為應許之子的母親,與亞伯拉罕作父親同等重要。亞伯拉罕第二次俯伏在地,這次卻笑了。那是信心歡欣的一躍。
- 孩子要取名以撒(Isaac,意為「他笑」),正源於亞伯拉罕的這一笑(撒拉後來也笑了,21:6)。
- 亞伯拉罕為以實瑪利的禱告也蒙了垂聽:以實瑪利必蒙福、生養繁多、成為大國,生十二個族長。
- 但那承載土地與祝福萬民之應許的約,單單為以撒存留。日後以實瑪利與以撒的分野,正集中在那應許的「後裔」(單數)身上(加 3:16)——因為基督要從以撒的後裔而出。
不速之客:應許再被確認(18:1-15)#
在幔利的橡樹下,三個「人」在炎熱的正午來到亞伯拉罕面前。亞伯拉罕殷勤地奔跑迎接、俯伏在地、大擺筵席、親自侍立服事——這份款待遠超尋常的禮節,彷彿某種第六感讓他察覺,那向他顯現的乃是耶和華。
訪客問:「你妻子撒拉在哪裡?」——光是知道她的名字,就已非比尋常。撒拉在帳棚門後偷聽,當她聽見明年此時將生一子,便暗自譏笑,因她與亞伯拉罕都已年邁。她的笑是出於無數次失望累積而成的不信,並沒有把這專為她而發的信息當真。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18:14)
對那位創造萬物的主而言,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呢?單單提出這問題,就顯出用人的限制去思想神是何等荒謬。
同樣的話日後也在伊利莎白懷孕時對馬利亞說過:「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 1:37)。神的延遲非但不顯出祂能力的限制,反倒證明祂對萬事擁有完全的掌控。 帶著滿足的心等候,是榮耀神的信心行動,絕不可與被動消極混為一談。
堅韌的代求:為所多瑪祈求(18:16-33)#
這是聖經中第一篇大規模的禱告,生動地描繪了在永生神面前為他人代求的奧祕——既然神的旨意已定,人的懇求還能改變什麼嗎?
訪客起身朝所多瑪走去,亞伯拉罕送行時,神決定不向他隱瞞將要行的事,「像朋友對朋友一樣」與他分享心意——彷彿一瞬間重回伊甸園。神不僅容忍亞伯拉罕的提問,更主動藉著啟示未來之事激發了這場代求。
是神感動祂的兒女禱告(加 4:6);祂啟示未來事件的目的之一,正是為代求提供動機——因為掌權的不是盲目的命運,而是一位慈愛的神。
亞伯拉罕的代求逐步推進:若城裡有五十個義人……四十五個……四十……三十……二十……直到十個。每一次,神都應允為著義人的緣故不毀滅那城。
- 他始終不越過界限,承認自己「不過是塵土」(18:27)。
- 他的禱告其實是對神品格的迫切探問——「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18:25)若神本身不公義,這一生一切價值的根基就被抽掉了。
- 他的禱告建立在他已知的神的品格上,論據是神的信實。
這段經歷教導我們關於禱告的功課:
- 我們可以坦然向神表達真實的恐懼、苦惱,甚至異議——聖經鼓勵我們這樣做。
- 當我們的禱告完全建立在神的話語上時,就可以像亞伯拉罕一樣大膽而堅韌,持續到得著主所賜的確據為止。
- 聖經並未應許祂會用理性的論證解決一切智性難題。神不向你我為自己辯護,祂只將自己啟示為那位知道、並且關懷的神。
審判之日:所多瑪的傾覆(19:1-29)#
兩位天使在傍晚抵達所多瑪時,羅得正坐在城門口——城中尊貴人聚集之處,顯示他已成了城裡的「父老」之一。自從他選擇那肥沃的河谷以來,他的道德立場便一步步妥協。
當全城的男子圍攻羅得的家、要求交出客人時,羅得竟懦弱地提議交出自己的女兒。客人擊打那些人使他們眼瞎,並催促羅得帶全家逃離,「因為城內的罪惡甚大」。
羅得猶豫不決,全家得以逃脫,唯一的原因是「耶和華憐恤他」——天使強拉他們出城。為了羅得的緣故,他的家人也一同得救。但他連逃往山上都因恐懼而辦不到,討價還價要逃進小城瑣珥(Zoar)。
神隨後將硫磺與火降在所多瑪、蛾摩拉(Gomorrah)上,傾覆全平原。
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19:26)。連那神蹟般的逃離,都不足以勝過她對所留下之物的眷戀。她的遲疑致命。我們這個物質豐裕的消費社會,正需要耶穌的警告:「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 17:32)。
那麼亞伯拉罕的代求呢?他所代求的城雖未能逃過審判,但「神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19:29)。他的禱告並非徒勞,羅得因他的信而「成了聖潔」(參林前 7:14)。
先知們屢屢以所多瑪、蛾摩拉的結局為鑒(耶 23:14;何 11:8)。然而耶穌說有比這更重的審判等著那些見過祂神蹟卻不接待祂的人(太 11:23-24);而以西結甚至預言死海一帶與「所多瑪和她的眾女」終將復興(結 16:53)。在福音裡,連最敗壞的,也有盼望。
羅得故事的結局(19:30-38)#
羅得最終逃到山上,住在洞裡。他的兩個女兒雖有敬虔的父親,卻在所多瑪沾染了當地的習俗,灌醉父親、與他同寢,生下摩押(Moab)與便·亞米(Ben-ammi,即亞捫人之祖)。
摩押人與亞捫人成了亞伯拉罕後裔的近鄰,卻代表著一種全然不同、互不相容的生活方式。然而,生在這些民族中並不等於自動被排除於神的子民之外——路得(Ruth)雖屬摩押,卻成了大衛、乃至耶穌的先祖(太 1:5)。救恩的門向一切願意帶著悔改與信心跨入的人敞開,無論其出身背景如何。
亞伯拉罕重陷恐懼:再說謊言(20:1-18)#
亞伯拉罕南遷到基拉耳(Gerar),又一次因害怕當地的王為娶撒拉而殺他,故技重施,稱撒拉為「妹妹」。
這是同一個危險的欺騙(參 12:10-20),再次危及那應許之子的誕生與全世界得救的盼望。
非理性的恐懼不會自行消散。 這位走在信心道路前端、為後世立下基本功課的人,卻因一個相對微不足道的危險而動搖——只因被恐懼緊緊攫住。這事件取材於真實人生,顯出亞伯拉罕何等脆弱。
基拉耳王亞比米勒(Abimelech)將撒拉接去後,神在夢中介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這段記載揀選了一個約之外的人,藉此啟示神的品格:
- 連亞比米勒也向神呼求公義:「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
- 神在夢中教他認出那掌管他生命的神的手:「是我攔阻你,免得你得罪我」。
- 神稱亞伯拉罕為「先知」(nābî’,20:7),並指出先知的職分之一就是為他人代求。
亞比米勒在公開的場合(有見證人)責問亞伯拉罕,給他申辯的機會。雖然亞伯拉罕在欺騙上有錯,但亞比米勒以厚禮使撒拉的名譽得以公開洗清。
故事以亞伯拉罕履行先知職分——為亞比米勒禱告,求神挪去他全家不孕的咒詛——作結。諷刺的是:亞伯拉罕竟要為別人求生育,而他自己已為撒拉的不孕禱告了數十年。
但正如「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伯 42:10),亞伯拉罕不久也將看見自己求子之禱告的應允。他的禱告之所以遲遲未蒙應允,並非因為神無能根除不孕,而是因為神所定的時候尚未來到——這一點,正藉著為亞比米勒禱告而蒙垂聽得到了證明。
個人反思#
讀完亞伯拉罕的故事,最先打動我的,是聖經對這位「信心之父」的毫不美化。他兩度為了自保而把妻子推向危險(12 章、20 章),他在饑荒前迅速崩潰、未求問神,他在等待中接受了夏甲的「捷徑」。這些失敗並沒有被淡化或掩飾。我反而從中得著一種奇異的安慰:原來信心的道路不是一條光潔無瑕的直線,而是充滿起伏、跌倒與重新站起。神對亞伯拉罕的接納,不是因為他完美,而是因為祂自己信實。
最震撼我的,是 15 章那個單方之約的意象。按古近東的慣例,立約雙方都該從劈開的祭牲中間走過,共同承擔背約的咒詛。但那一夜,亞伯拉罕只是個旁觀者,唯有神——以火為象徵——獨自走了過去。這幅圖畫安靜卻有雷霆之力:神把背約的全部責任攬到自己身上。我這才明白,為什麼說救恩「本乎恩,也因著信」——因為從一開始,這約就不是兩造對等的交易,而是神單方面的恩典與委身。
「神是看顧人的神」這個主題也讓我反覆思想。夏甲——一個被利用、被苦待、逃亡中的外邦女奴——竟是聖經中第一個為神「命名」的人。神特意去到曠野的水泉旁尋見她。這提醒我:神的眷顧從不以社會地位、種族或性別為篩選的條件。在那些被人遺忘、被人踐踏的角落,神恰恰在那裡顯現。
關於代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一次次討價還價的禱告,過去我以為那是在「說服」神改變心意。但細讀之下才發現:是神先主動向他敞開心意、邀他同行,才激發了這場代求。原來禱告的起點不在人,而在神——是祂先動了愛的念頭,才在我們心裡點燃懇求的火。這讓我對自己的禱告生活有了新的眼光:代求不是改變神,而是被神邀請進入祂的心意之中。
最後,「等候」這件事貫穿了整段敘事。從 12 章的應許到以撒的出生,亞伯拉罕等了二十五年。撒拉的譏笑、夏甲的權宜之計,都是等不下去的產物。但神一再說「明年這時候」——祂的延遲不是無能,而是掌權。帶著滿足的心等候,是一種信心的行動,而非被動的消極。 在這個習慣即時滿足的時代,這或許是亞伯拉罕留給我最難、卻也最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