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矛盾#

創世記第二、三章開門見山,逼讀者面對一個普世的矛盾:人的生命何以既如此豐富、又如此殘缺?人何以一面深深渴慕神,一面又執意逃離神?人何以能創造出如此卓越、美麗的事物,卻發現最傑出的成就終究難逃朽壞?

  • 我們能駕馭核能行善,也能用它行惡。
  • 我們能介入生殖的過程,可作美事,也可作惡事。
  • 我們擁有足以消除世上飢餓的知識與科技,卻缺乏政治意志、經濟結構與個人動機去落實。

帕斯卡(Pascal)說:「人的偉大與悲慘是如此明顯,真正的宗教必然教導我們——人裡面有某種偉大的本原,也有某種悲慘的本原;它也必須解釋這些驚人的矛盾。」創世記第二、三章將世界諸多失序,連結到人的罪這個現實,揭示神「甚好」的創造如何在一處又一處被毀損。

作者並非提供一套因果邏輯的論述,告訴我們「很久以前發生了什麼」——那樣的距離反而讓我們得以將一切歸咎於過去、為自己開脫。作者選擇說一個故事:很可能他借用了若干為人熟知的神話母題,加以轉化,整合成一個全新而原創的敘事。

這故事既非一般意義的歷史(3:24 持火焰劍的基路伯不是尋常史料),也非一般意義的寓言(2:10-11 對河流與礦藏的描述又太過寫實)。巴特(Karl Barth)用「傳說(saga)」一詞,指「一幅關於史前實在的直觀而詩意的圖畫,在時空界限之內一次而永遠地上演」。本書作者則建議停在「故事」二字——一個植根於我們時空之中、卻把我們捲入其內、迫使我們面對自身真相的故事。

這不是說書中所描繪的事不曾發生。在人與造物主關係的故事裡,美變為破碎,合一變為分裂,團契變為放逐,生命被死亡籠罩。但我們不能只說「它曾經發生」,更要說「它正在發生」。我們就在那園子裡,神的話語正對我們說出。


甲、園中的生命(2:4-25)#

接續展開的故事#

「天地創造的來歷,乃是這樣」(2:4a)。「來歷」(希伯來文 tôlēḏôṯ,直譯「世代」)這個套語,把第一章的敘事與其後的內容連結起來,意思是:「以下是某某故事的更完整展開。」它日後一再出現(如 5:1、10:1),作為引入下一段落的標題。

第一、二章敘事順序的平行極為醒目:

  • 第 1:1-2:3 從自然界起步,走向動物界,最後是人。
  • 第 2:4b 起,故事先講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2:4b-17),再轉向人與動物,最後是人與人(2:18-25)。
  • 兩段各以一條與該環境相關的「律」作結:2:16-17 關乎園中生活,2:24 關乎婚姻。

語氣與風格的轉變立刻可見。第一章中神是「神」(Elohim);2:4b 起祂被稱為「耶和華神」(Yahweh Elohim)——「耶和華」是神立約的名。焦點不再是那造眾星者的宇宙視野,而是那位呼喚人名者的親密團契。

人出於塵土#

關於 2:4b-7 的文法,主句很可能直到第 7 節才出現:「耶和華神造地與天的日子……耶和華神就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前面一連串子句,都只是人類生命登場的背景。

  • 人是屬土的(of the earth)。我們的本性裡有一種「塵土性」——「亞當」(’āḏām)與「土地」(’aḏāmâ)是同源的。
  • 神親手塑造人,畫面是陶匠揉捏陶土、藝術家雕琢作品。造物主以一種「身體的貼近」靠近祂的受造物,這意味著神的權柄,也意味著我的身體與我如何對待身體並非無關緊要

基督教歷史上曾有輕看身體的時候,那是受希臘哲學而非希伯來思想影響——以為要緊的只是「靈魂」,身體不過是靈魂暫居的牢籠。這會導向兩種偏差:要嘛視身體為邪惡、須以禁慾苦修加以制伏;要嘛視身體為無關緊要、放縱情慾。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同時駁斥這兩派,肯定我們的性,並強調身體是聖靈的殿。

人是有形體的生命(embodied life)。即使在死亡中,「靈魂」也不是「離開身體」而使我們變得不如從前;而是整個人被改變、重新披上適合天上生命的「靈性身體」(林前 15)。

有靈的活人#

神將生命氣息吹入祂用泥土所造的模型。這個「泥土+神鼻中氣息」的身心合一體,就是我們所稱的「人」,其生命、氣息與一切全然倚靠神。

「有靈的活人」(living soul)這個譯法常引起誤解,以為 2:7 在說一種使人有別於動物的「靈魂」。其實此處「魂」(nepeš)僅指「有生命之物」,與 1:20-21 用於「活物」的字相同,指任何生物體裡的生命本原。

哲學家博蘭尼(Michael Polanyi)在〈生命不可化約的結構〉中反駁那些認為生命可完全以分子生物學理解的人:DNA 是作為一段「密碼」運作的,而要理解它作為密碼,所需的解釋層級遠高於物理與化學。生命現象須在一系列不同的理解層級上探究,不能化約到最底層。

還可以謹慎地推論:人受造時並不「完整」。一個可追溯到愛任紐(Irenaeus)的古老傳統甚至認為亞當受造時是個孩子。本書作者認為,鑑於 2:24 提到適婚年齡的男子,作者心中的亞當更可能是成年人——但仍是一個需要學習、發展、成長的亞當。他的天真,原是要藉著一個又一個的抉擇,轉化為聖潔的成熟。

水:園外一切生命的源頭#

作者要我們明白:神在伊甸所賜的生命,是伊甸以外一切生命的源頭。線索就在「水」的意象。

  • 第一章開頭,水是創造最初的階段,等待神有目的之手;在作者(而非造物主)眼中,黑暗籠罩的深淵幾乎帶著威脅。
  • 神藉著話語分開諸水,又使旱地與水分開。
  • 那能承載神毀滅之力的水(洪水故事即將鮮明展示),也能被約束成生命之源。

在 2:10-14,水是生命、成長與滋潤的原則。伊甸水量充沛,足以澆灌園子,並分為四條大河流出,其中一條環繞哈腓拉全地,滋養文明與文化(那地有金子、珍珠與紅瑪瑙)。河水不過是伊甸的滿溢;神園子的生命力,正是其餘一切的養分來源。

園子:工作、美與自由#

看守園子的人#

這園子其實是一座樹木的園囿,人是看園者——神的莊園管家。他的任務是「修理看守」(2:15),即耕耘與保護。

工作是起初就放在人身上的責任,早在事情出錯之前。許多基督徒以創世記 1:28(治理)與本節(修理看守)作為基督徒工作觀的基礎,這固然重要,但不可讓這些經文承載過多。

巴特指出,人的行動本應反映神的行動,而神行動的核心,至高至上的,是建立祂在基督統治下的國度。圍繞這核心的「周邊」,是神托住、維繫世界的工作——可稱為祂的護理(providence)。人的工作,正對應於神的護理:神托住世界,我們是祂的莊園管家。因此人的工作有其關鍵卻次要的意義,且不可僅等同於有酬就業。

創造性#

要弄清這「創造性」是什麼。有人把它僅理解為「製造新奇」,有人僅限於「創造財富」,有人僅限於「藝術自我表達」。但威斯特(Philip West)正確地主張:我們須以神的創造性來理解人的創造性。從創世記看,神的創造性在於使無形變有形、使混亂變有序、約束風暴與洪水使其賜下生命、預備一個讓生命得以興旺、文明得以發展的環境。人的創造性若要反映神,就會超越「新奇、經濟、藝術」,去面對世界與生命中無形、失序之處,使之成為美善之地。

美與自由#

園子不僅實用,也是的所在(2:9):園中的樹「悅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美是神美好創造的一部分。

在神為世界所定的模式裡,人需要的環境不僅是功能性的,也須「悅人眼目」。對市中心貧困地區的解答,不只是提供住房與設施;只有屋頂卻沒有美感的高樓,是滿足了一個需要、又製造了另一個需要。

園中也有自由。「你可以隨意吃」(2:16)很可能意指「你可以吃個飽」、且是「園中各樣樹上的」。人可以盡情享用,毫無拘束——只有一個例外。第 17 節那唯一的禁令,是自由所在的唯一邊界


生命的中心:在中央的那棵樹#

園子生命的中心是什麼?在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分別善惡的樹(2:9)。

為使那樹居於中心,人自己就不能居於中心。人生命的自由被一條禁令所限(2:17),提醒人:生命的自由、以及生命的條件,都是神所賜的。事實上,生命正是被這一條禁令所保障——生命與自由只在神恩典的律法之內才尋得

  • 「善惡」很可能意指「一切」。那是「知道一切的樹」,是神才有的那種知識。但人不是神,不能擁有這種知識;人不可試圖成為神。
  • 「善惡」也指道德抉擇。智慧文學清楚指出,真智慧屬於神;智慧人是敬畏耶和華、信心順服倚靠祂的人。
  • 以西結書 28 章記載推羅王因「自以為有神的智慧」被逐出伊甸——或許正以創世記 2 章為背景。人沒有道德上的自主權(moral autonomy),其抉擇本應反映那在神自己裡面、並藉啟示向我們顯明的良善。

在啟蒙運動之後的世界,所謂「經驗事實」常與「道德價值」被切割,後者被貶為個人選擇甚至個人品味,於是我們漸漸被說服:沒有道德絕對。但我們的心知道有些事是惡的、有些事是善的。我們裡面有一種道德的「超然訊號(signal of transcendence)」:存在一個客觀的道德秩序,人不能單憑己意「發明對與錯」。

園子中央那棵樹提醒我們:道德的界限是為我們的益處而設的。當人越過神所定的界限、僭越本屬神的領域,那話就臨到:「你吃的日子必定死」(2:17)。這不只針對核武升級、基因工程濫用等極端僭妄,也應回溯適用於商業誠信、婚姻忠貞、尊重他人生命、看顧自然環境與愛鄰舍等日常生活。園子的中心不屬於人,而屬於神的話。


自由的弔詭#

這條唯一的禁令是設在神的眷顧與供應的脈絡中,並非苛刻的限制,而是一個象徵:越過神所定的界限,會減損而非增益人的福祉。它給出一個界限,而在界限之內才有自由。

無界限的自由很快會淪為捆綁人而非釋放人的破壞性放縱。真自由只在界限之內尋得。金魚一旦「脫離」水而「得自由」,活不了多久——牠作金魚的自由,繫於對其生命適切環境的尊重。人也如此。「唯獨遵行神的話而活」這看似限制性的命令,恰恰是個人自由得以建立的唯一基礎。

換個角度說:神不在園子裡。祂只在天涼時來園中散步(3:8),其餘時候人所能憑藉的只有神的話。這正是信心的本質——當神在園中「缺席」時,照神的話而活;學習在看不見、不全然明白時仍然信靠;單單因為這是神所要的,就不去碰那棵樹。

藉參與而來的知識#

「委身」一詞近年回到科學哲學的討論中。博蘭尼有力地論證:根本不存在一種完全「客觀、抽離」的科學知識,一切知識都包含無可逃避的個人委身。評估結果、權衡機率、選擇研究題目,無不涉及基於經驗與技巧的個人判斷。發現本身植根於一種信念:相信有某物在那裡待人尋見——這是一種「尋求理解的信心」。

真知識是藉「參與」、或如博蘭尼所說「內住(indwelling)」而生。我無法用言語教你騎腳踏車,我只藉著「做」、藉著參與而知道;我的腳「內住」於踏板,踏板成為我身體的延伸。知識不是藉抽離,而是藉參與而得。

笛卡兒與啟蒙運動傳下的「抽離式知識」其實是條死巷,造成文化中「事實/價值」、「身/心」、「理性/情感」、「靈/物」的二元割裂。基督徒應當深諳博蘭尼所說的「藉參與而來的知識」——新約正是這樣談認識神:「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談我們「在基督裡」、基督「在我們裡面」。亞當原可在園中享有這種藉著信心的順服、藉著彼此內住而來的知神之知;他卻去尋求一種抽離式的、以人的自主為據、藉悖逆而攫取的知識——結果是失序與死亡。


租戶、權柄與團契#

人對神的真關係表現為信靠順服;對自然界表現為租戶(tenancy),對動物表現為權柄,對彼此表現為團契

那人獨居不好#

「那人獨居不好」(2:18)。我們是為團契而被造的。啟蒙哲學雖照亮了許多問題,其災難性後果之一卻是將個體當作理性自我意識的中心,那條路的盡頭是「自我世代(Me-generation)」的悲慘。

神的形象關乎位格性的相通——不僅是人與神的相通,也是人與其環境、尤其與同類的相通。當代社會普遍的孤立與疏離,連家庭往往也只剩同一個屋簷、同一台電視,各自過著分離的生活,這正凸顯了這節經文:獨居不好。

權柄與命名#

在「合適的幫手」尚未出現之前,先有一段延宕:神把牲畜、飛鳥、走獸帶到那人面前,一場盛大的動物巡行。

  • 亞當給動物命名,一方面是辨識萬物的類別、把同類歸在一處、區分相異之物——「科學家」的身影並不遙遠;他在反映「治理」的神的形象。
  • 另一方面,在古代世界,命名是主權的展現。亞當對其餘受造界取得權柄,自然界管家的責任如今延伸到動物界。

這段插曲使讀者停下發問:不是說那人獨居不好嗎?或許這正是那人親自體認「獨居不好」的方式。動物逐一成雙離去,亞當獨自留下;如今他也知道了神早已知道的事——在美好的創造中,仍有一個「不好」待補。他明白,神必有比動物更好的安排!

女人(Ishshah)#

神使那人沉睡。馮拉德(von Rad)說:「神創造的神蹟不容窺看……人無法觀看神『正在動工』,只能尊崇那已然成就的事實。」於是我們來到本章的高潮:「那人獨居不好」的話,由女人的賜下得著回應。

  • 亞當的迎接如父親引出新娘:「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23)——希伯來成語,相當於「血親」,標明這是最親近的人類親屬。
  •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的名言:女人「不是取自男人的頭以轄管他,不是取自他的腳被他踐踏,而是取自他的肋旁與他平等,在他臂下受他保護,靠近他心被他所愛」。
  • 從男人身上取出一塊以造女人,意味著從此二者缺一不可:男人需要女人才完整,女人需要男人才完整,彼此平等且互補

「她可以稱為女人(Ishshah),因為她是從男人(Ish)身上取出來的」。此處亞當並未用他為動物命名時的標準套語(他要到 3:20 才為妻子取名「夏娃」),這是一聲喜悅與歡迎的呼喊,而非對妻子行使權柄。Ish 與 Ishshah 是彼此的陰陽對應詞,再次宣告兩性的互補與平等。


創造與性#

從這古老的經文,可整理出聖經對性的若干主題(並回應當代婚姻觀與同性戀議題的爭論):

  • 一、人的可貴:所有人都因反映神的形象而有位格的價值。這責備一切定罪式的歧視,無論基於種族、信條、膚色或性傾向。即使我們認為某種生活方式與福音不合,也須先記得主論「樑木與刺」的話。
  • 二、肯定身體:我們是有形體的位格;與解剖構造密不可分的性,是我們之所是的一部分。人類是「雙極的」——不是男性的人,就是女性的人。把「人」抽離其形體性的「位格倫理」,更近於諾斯底式的靈肉二分,而非希伯來式的理解。
  • 三、看重人際關係:獨居不好。三一神的存有本身就是位格的相通;活出神的形象,就是與他人位格相通。婚姻是享受這相通的一種方式,但並非唯一方式——主自己的生命即是明證。教會應當成為友誼的群體,抗衡將人推向個人主義與孤獨的現代生活模式。
  • 四、互補不等於男尊女卑:伊甸的圖畫是平等中有差異。第 3 章描繪的「轄管的男人與掙扎的女人」,是罪所造成的扭曲,而非神的本意。
  • 五、性涵蓋生命各層面:身體、情感、關係、靈性。未婚者並非無性的人;同性與異性的情感關係中都有一個須以適切而有創意的方式表達的性的向度。
  • 六、性是值得慶賀的喜樂:2:23「這是……」強烈暗示性愛的歡愉,後為雅歌與箴言 5:18-19 所承接。舊約告訴我們:性關係是好的,當被歡喜肯定。
  • 七、性在委身之愛中找到意義:2:23 的歡愉緊接著 2:24 敘事者的評註。聖經把性關係置於委身的脈絡中。

婚姻#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24)

聖經對婚姻的典型理解是「(covenant)」。約始於一方對另一方的應許,含對方的接受,並在公開的約之記號中被眾人知曉、承認,繼而成為關係生長的脈絡。約有外在的社會與律法框架,也有以位格關係為核心的內在中心。本書以擠奶女工的三腳凳為喻,說婚約立於三條腿上——每條都不可缺:

  • 離開(leaving):建立新的家庭單位,須在情感與心理上、以眾所周知的方式與父母分離。婚禮之所以重要、「那張紙」之所以該在意,正因社會的約束能在艱難時刻支撐個人關係。
  • 連合(cleaving):守約的忠誠之詞,是約之忠貞的核心。它至少涵蓋四個層次——對誓言的忠誠、對呼召的忠誠、對一個人的忠誠、對一段關係的忠誠。
  • 一體(one flesh):男女在生命各層面的位格聯合,藉性關係表達並深化。它不只指性交,更指那份隨時間日漸成為真實的合一。

「一體」也指向性與創造性的連結,使婚姻與家庭相連:夫妻的「一體」可結出兒女這個「一體」。創世記 2:24 的婚姻與家庭關係,正是神所定、使 1:27-28「生養眾多」之創造命令得以成就的模式。

由此可推出幾點:性關係的合一目的(表達並深化位格相通)與生育目的(建立家庭)本應相連——

  • 需謹慎對待把二者切割的作法。但這不必然推出反對一切避孕;負責任的父母大可感謝避孕之益,而不將生育與愛分離。然而像捐精人工授精、胚胎移植、代孕等完全把生育活動與夫妻愛之關係切割的作法,難以在此性神學基礎上得到辯護。
  • 由此更清楚為何基督教傳統將性交保留於異性婚姻這唯一脈絡:性要象徵立約的委身、深化忠貞之愛,就需要一個一貫可靠、即恆久的脈絡。

關於同性戀,本書立場為:須區分同性戀傾向(當幫助人不背負罪咎)與同性性行為(屬於負責任之抉擇的範疇);須堅決棄絕將一切同性戀貼上「自選變態」標籤的恐同(homophobia),並為其所造成的傷害悔改;也須在「神的形象」基礎上維護同性戀者作為人的公民權利。但從創世記 2 章看,作者認為我們不能單純地把同性關係肯定為異性戀的另一選項——孤獨的亞當所得的「不好」之解答,是女人的賜下,使他得以完整、與他互補。

聖經提供兩種生活方式,讓我們作為性的存有得以持守神的愛與創造性:獨身異性婚姻


赤身不羞愧#

第 2 章以那人與妻子在園中赤身不羞愧作結。他們之間有一種敞開與合一,不被罪咎遮蔽、不被情慾攪亂、不被羞愧攔阻。作者刻意強調這點,是要與第 3 章即將讀到的羞愧形成鮮明對比。

可悲的真相是:我們的性如今全然失序,性關係有時更多被恐懼而非團契或喜樂所標記;自愛滋出現以來,我們頭一次必須面對一個駭人的弔詭——性這賜予生命的力量,也能成為死亡的載體。

不只是性,作為神形象之人的每一面如今都破裂、走樣。園子的榮耀、美麗與自由已不是我們所知世界的現實。我們吃了那樹的果子,諸般感官都已錯亂。為何神要冒這個險——以自由造人,而自由竟以悖逆表達——這問題我們終須留在神的奧祕中。可以確定的是:創世記 2 章如今只能從創世記 3 章這一側來讀


乙、亞當,你在哪裡?(3:1-24)#

若第 2 章的園子如同映在一面清晰無瑕的鏡中,第 3 章那面鏡子已碎成千片。每一小片仍映出昔日之美,但圖畫已支離破碎,視角扭曲,再難看清全貌。透過破碎玻璃所見的世界不再是正常的世界——一切都模稜兩可,再沒有什麼是「甚好」了。

那蛇#

試探之聲由人之外、卻又在受造界之內臨到人——在神的園子裡竟有惡!園子自由的一部分,就是不信靠神的自由。一旦走上這條路,它便成為「失去自由本身」的門戶。

蛇常被視為魔鬼的象徵(啟示錄稱魔鬼為「古蛇」),世上確有與神爭戰的邪惡權勢,不只見於行巫術、玩塔羅與通靈板等怪異神祕之事,更見於社會中癱瘓人心的破壞性權力系統、謊言中傷、推卸、報復之律。

但蛇並不以魔鬼的面目向女人現身。若撒但在此故事中,牠是戴著小心的面具,藏在園中一個受造物的「平凡與日常」裡。蛇在故事中不是人失敗的原因,而是那使人面對「自己是否信靠神」這現實的東西。

要弄清這故事在說什麼,避免問它不回答的問題。它拒絕回答「惡如何進入世界」。當苦難、戰爭、災荒、不公臨到,我們的心向神呼喊「為什麼」,並尋找原因——歸咎人的自由意志、背景、基因、撒但,甚至歸咎神。但創世記 3 章不幫我們找原因,不容我們把一切釘在某個外在成因上。惡的起源,被留在神的奧祕之中。

試探的解剖#

試探在女人心中生根。蛇以看似無害的「討論神」開場,不否認神的良善,只播下不信的微小種子。牠把 2:16 那賜下自由的話輕輕扭曲,染上一絲神的吝嗇:「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神學家蒂利克(Helmut Thielicke)論主禱文:那禱告不是「救我們脫離試探」(在試探之中時),而是「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一旦我們靠近那樹,脈搏便加速、好奇被點燃、情慾被挑起,我們作決定的能力就癱瘓了。

試探始於微不足道的小事。為何如此大的墮落竟能從如此小的事端開始?蒂利克說得好:我們各人生命的領域裡,多半都樂於交給神管理,但每人也都有一個「斷不容神靠近的點」——可能是野心、性、或對某人深不見底的恨意。「神可以擁有一切,唯獨不能碰這一樣!」蛇正觸碰女人生命中那一個她尚未願意全然交給神的微小、瑣碎卻關鍵之點。

蛇逼她進一步懷疑死亡的確定性(「不一定死」3:4)。女人丟下了親密的神名「耶和華」,只稱較疏遠的「神」,並在 2:16 的話上有所添加(這往往與刪減同樣危險),使神顯得稍嫌嚴苛:「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3:3)。蛇把她的信心與常識對立起來,並從這裂縫中長驅直入。在第 2 章的園子裡,信心與理性之間本無裂縫,因為「有理性的信心」緊抓神、順服祂的話,即使那話充滿奧祕。

在艾瑞克森(Erik Erikson)的人格認同發展模型中,童年最基本、最關鍵的階段是孩子是否經驗到「基本信任」。基本不信任,是日後一切情感與關係失序的主根。這正是此處的圖畫:試探者從質疑神的可信(「神豈是真說」),轉到質疑神話語的真實(「你們不一定死」)。這對神品格的詆毀,是隨後一切失序的主根。

罪的解剖#

順服讓位給悖逆#

神的本意是要祂的人類夥伴在信靠順服的基礎上長大認識祂,他們卻選擇在悖逆與抗議的基礎上成長。第 6 節位於整個敘事(2:4-3:24)的中心點,標誌故事的關鍵時刻。馮拉德說,我們「在此飛快地走過整個情緒的音階」:「好作食物」的肉體情慾、「悅人眼目」的審美愉悅、「能使人有智慧」的智性誘惑——對應約翰一書 2:16「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動詞的選用甚至暗示女人僭奪了神的特權:上一次「看著是好的」,主詞是神(1 章);如今「看那樹……是好的」的是女人。上一次「取」人與肋骨的是神(2 章);如今「取」果子的是女人。被引入歧途的她,如今成了引誘同伴的源頭;而那人的,是「最後且決定性的悖逆之舉」。

罪,是那始於放棄信靠神之良善與慈愛的「與神隔絕」。從試探到罪,最易走的路是即時的滿足:「她見……就摘……」。順服之路則叫我們在神真理之光中留出空間反思、把渴望調整到合乎所知的神之愛與美、延遲滿足直到我們清楚神所要的是什麼。

敞開讓位給羞愧#

2:25 他們赤身不羞愧;到 3:7 便有了羞愧——那種在你存有核心處與自己過不去的不安。無法與自己自在共處,於是也無法在他人面前自在:這就是羞愧。

潘霍華(Bonhoeffer)說:羞愧只在「分裂的世界」中產生。如今我們的世界已成了分裂的世界——不僅彼此分裂,也與自己分裂。

心理治療與輔導界忙於應付的焦慮與憂鬱,其底層關鍵之一是自尊的喪失。人覺得自己毫無價值、毫無盼望,聽不見那句滿有愛的堅定肯定:「照神的形象造的!」他們可以在影音器材上自豪地標記「英國製造」作為品質保證,卻無法承受那句更偉大的肯定——「照神的形象造」。但須謹慎,不可把一切個人羞愧都連於個人特定的罪:約伯的憂愁、新約多次的提醒都告誡我們,不要把人的受苦與他自己的罪劃上等號;自我價值的低落往往源於他人的罪。

負責任的生活讓位給罪咎#

神如同法庭上的審判者出聲索取交代:「耶和華神呼喚那人」(3:9)。我們必須為自己的抉擇負責。雖然抉擇受種種個人與社會因素所限(基因、早年學習、社會環境),但我仍有自由選擇在哪些點上接受、附和、抵抗或修改這些影響。我不能把過錯推給基因或父母,不能像亞當推給夏娃、夏娃推給蛇那樣逃避責任。推卸——是逃避責任最常見的機制,其形影不離的旅伴就是罪咎。

猶太哲學家布伯(Martin Buber)區分三種罪咎:

  • 公民的罪咎:在民法面前的犯錯身分(如超速駕駛),無論是否有感覺。
  • 主觀的罪咎:我們太熟悉的罪咎「感覺」。
  • 存在的罪咎:與神隔絕之關係中那真實的道德罪咎,無論我們承認與否。

「有罪而不覺有罪」是可能的(良心被磨鈍);「無罪而覺有罪」也是可能的——尋求治療者的許多神經質罪咎,正源於對自己或處境的錯誤看法。有些教會、有些講道者甚至善於操弄會眾的罪咎感來推動他們。新約不支持這種聚焦於自我、耽溺於感覺、終究具破壞性的「罪咎動機」,它更多談一種聚焦於神與鄰舍、導向建設性改變的「敬虔的憂傷」。

承認在神面前真實的道德罪咎、接受個人責任,是邁向「敬虔的憂傷」、進而蒙赦免、得恢復與成長之旅的一部分。從佛洛伊德以降,太多心理治療界拒絕認真看待道德罪咎,以生物本能的決定論或行為刺激的社會控制來看待人性。我們不是機器,乃是位格——有抉擇與責任的能力,也是赤身、羞愧、有罪地站在神與鄰舍面前。

自由讓位給捆綁#

那人與女人如今無路可走。神來園中不是要窺探他們的赤身,而是要享受祂的創造、要他們的團契。但他們躲藏,無路可出。那本是自由脈絡的樹(「你可以隨意吃」2:16),如今成了遮掩的脈絡。園子變成了監牢。

帕斯卡說:「人是何等的怪物!何等新奇、何等乖張、何等混亂、何等矛盾、何等了不起!萬物的審判者,卻是無力的蚯蚓;真理的寶庫,卻是疑惑與謬誤的淵藪;宇宙的榮耀,又是宇宙的渣滓!」

何等美好,我們能透過新約之眼來讀創世記 3 章。「在亞當裡」使我們受困於死亡的轄制,但「在基督裡」——這位藉恩典之賜而生的新人類的代表元首——更使我們重得活著的自由。「你在哪裡?」不僅是審判之言,更首先是慈愛之言:父親張望著兒子,歡迎他回到筵席。

疏離的解剖#

第 3 章列舉墮落帶來的種種失序。但我們不可只把這些經文看作影響「人及其關係」的失序;最嚴重、最奧祕的是:這些經文也指向某種影響了神的事——在我們一切疏離的經驗背後與底下,更深的真相是神與祂所造之物的疏離。

  • 祝福變為咒詛:神對蛇、對土地說「你必受咒詛」(3:14、17)。祝福是生命力與創造力之賜(1:22、28);咒詛則是其反面——是神審判的表達。創造那喜樂之舞變為一首輓歌。然而咒詛並未把人置於神的觸及之外: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從律法的咒詛中救贖了我們。
  • 互補變為從屬:第 2 章中男女平等互補,第 3 章卻讀到男性轄管、女性順服。女人被告知她的性慾將成為一種攫取的衝動,而那人「必管轄你」。

不是神對「應當如何」的命定,而是對墮落世界「將會如何」的描述。直到墮落之後,那人才為妻子取名(3:20),如同先前以命名取得對動物的權柄;女人進一步被「非位格化」,僅以「生育者」的功能被提及。因此,難以靠訴諸本章來支持「男性元首乃創造的定規」之說——本章描述的是事情不該有的樣子,是破碎的世界。

以弗所書 5 章論夫妻彼此順服,正是對創世記 3:16 的註解:丈夫作「頭」是「基督作頭」那種意義——負責身體生命的那一位,以服事的元首愛護、珍惜身體,而非轄制。福音逆轉了伊甸的判決,使兩性關係重新歸正。

  • 工作變為勞苦:莊園管家發現工作的祝福變成勞苦,自然界長出荊棘與蒺藜(3:17-19)。第 6 節的罪是「吃」,如今他們所吃的一切都成了罪之後果的提醒——土地要藉勞苦與汗水才出產(3:17、19)。生命的賜予與過程如今被掙扎與疼痛所損:女人有生產之苦,男人有耕地之勞。

受造界彷彿因被人的罪玷污而「反擊」,憤怒於自己的美被毀損,因它仍是神的創造、仍在神那一邊。自然界有一種「道德的生命力」。這是環境神學乃至經濟秩序神學的根據:地與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我們的任務是重拾對神創造的尊重,作那為神耕耘、保護受造界的僕人。而受造界的歎息,也是新時代產難的歎息——萬物都在熱切等候神新人類的得贖。

  • 團契變為放逐:「你在哪裡?」部分是團契的呼喚——神想念亞當的陪伴。但那一刻已過。3:23 神打發他出去,並安設基路伯與火焰的劍把守回園的路。人如今不僅彼此「疏離」,更是「在世上沒有神」。
  • 生命變為死亡:咒詛、勞苦、放逐都是 2:17「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應驗。但亞當在肉身上顯然還活了很久(130 歲生塞特,其後還有 800 年,5:3-5)。所以「死」不只是肉身生命的終止。

對敘事者而言,死亡不是「終局」,而是改變:亞當之死是「地點的改變」(從園內到園外)與「在神面前處境的改變」(從與神團契到與神疏離)。一切的死都可如此理解——人繼續存在,只是處於不同的「地點」、在神面前不同的處境。基督取了人性,「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在祂的死裡,死亡被吞滅在勝利之中。


再次得生命的應許#

雖然救贖恩典的故事要到第 12 章亞伯拉罕的歷史才正式展開,第 3 章已有伏筆與指標:

  • 原型福音(protoevangelium):蛇受咒詛,並有應許——女人雖會死,她的後裔卻要活著傷蛇的頭(3:15)。藉著一個人,那曾使人墮落的蛇終將被踩碎。我們今日可站在第 3 章內前瞻:那藏在蛇之精巧面具後的邪惡權勢,終有一日要在城外的十字架上被揭露、被勝過。「得勝的基督(Christus Victor)」要在那日「擄掠仇敵」、「明顯給眾人看」,拔去死亡的毒鉤。
  • 皮衣的遮蓋:神為羞愧有罪的人預備遮蓋——皮子做的衣服(3:21)。加爾文(Calvin)視之為人羞辱的記號,但本書作者問:我們豈不也能在其中看見一份遮蓋與供應?有一個受造物死了,亞當才得遮蓋——在那犧牲裡,豈不隱含神待世界之道的線索:新生命是藉著捨去的生命而賜下的?
  • 保全的逐出:神打發人出園,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保全他(3:22 那未完成的句子)。神不願人在如今破碎的狀態下吃生命樹的果子——這是在為恩典預備機會。
  • 信心的微光:那人為妻子取名「夏娃(Eve)」,意即「生命」,因她是眾生之母。這豈不閃現一線信心:神不會撇棄祂寶貴的創造,甚至要從死亡中再次帶出生命?

我們所擁有的,遠超本章作者所能夢想:我們有一位以復活生命的大能使萬物更新的位格。約翰牛頓(John Newton,1725-1807)的詩道出了這恩典的奧祕——當罪人在十架前與主目光相遇,那第二瞥說出:「我都白白赦免;這血為你的贖價而流;我死,叫你得活。」


個人反思#

讀完這一章,最先擊中我的,是作者一再強調的——這故事不只「曾經發生」,更「正在發生」。我很容易把亞當夏娃當成遠古的某對人物,與我無關;但作者把鏡子轉向我:聽見「你在哪裡?」、因羞愧躲藏、熟練地把責任推給別人——這些全是我每天在做的事。聖經的厲害之處,正在於它不給我一個可以安全旁觀、把一切歸咎於過去的距離。

自由的弔詭」這一節讓我重新理解何謂限制。我一向把界限視為自由的對立面,金魚離水的比喻卻翻轉了這直覺:脫離適切脈絡的「自由」,其實是邁向死亡。神那唯一的禁令,不是要剝奪,而是在說——生命與自由只在祂的話語之內才尋得。這也讓我重新看待信仰中那些「不明白卻仍順服」的時刻:神大半時候「不在園子裡」,我所能憑藉的只有祂的話,而這正是信心的本質。

關於「那斷不容神靠近的點」,蒂利克的描述近乎刺人。我可以把生命的絕大部分都交給神,卻總在某一個微小、瑣碎、看似無關緊要之處,悄悄為自己留一塊地。讀到「神可以擁有一切,唯獨不能碰這一樣」時,我幾乎是被當場指認的。原來大墮落從來不始於驚天動地的惡,而始於一顆果子、一個我不肯鬆手的小東西。

最後,「死亡是改變而非終局」這個詮釋給了我一種出乎意料的安慰。把死看作「地點與處境的改變」,而非存在的湮滅,使我得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待人生的失序、勞苦與疏離——它們真實、沉重,卻不是定局。皮衣的意象尤其動人:在判決與逐出之中,神已經在動手遮蓋;有一個生命為了另一個生命的存活而捨去。創世記 3 章最深的安慰,是它已悄悄指向那座城外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