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我們在加拉太書第三章看見,使徒保羅概覽了兩千年的舊約歷史,特別說明聖經中三位偉大人物——亞伯拉罕、摩西和耶穌基督——彼此間的關係:
- 神應許亞伯拉罕,世上萬族要因他的後裔得福。
- 神頒賜律法給摩西,非但沒有廢掉應許,反而使應許顯得更為必須、更為緊急。
- 基督實現了應許,使所有被律法催迫到祂面前的人,都承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現在保羅在四章 1 ~ 11 節又重述這段歷史,將人在律法下的狀況(1 ~ 3 節)與在基督裡的狀況(4 ~ 7 節)作對比,再據此就基督徒當如何生活作出迫切的陳詞(8 ~ 11 節)。扼要地說,他的思路是:「從前我們是奴隸,現在已經作了兒女。這樣,我們豈能再回頭去作奴隸呢?」
人在律法下的狀況(1 ~ 3 節)#
保羅說,人在律法之下有如未成年的繼承者。想像一個男孩子,是一大筆遺產的繼承人,有一天一切會屬於他。照著應許,他是主人;可是在經驗上他一無所有,因為他還小。他年幼的時候,名義上所有遺產都屬於他,但「他跟奴隸沒有兩樣」(NEB),是在「管家、監護人」之下(NEB、RSV)。他們管理著他和他的財產、指揮他、管教他。他是不自由、受約束的;只因他未成年,所以與奴隸沒有分別。他要受這樣的捆綁,「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2 節)。
「我們……也是如此」(3 節)。即使在舊約時代、基督來到以前,當我們還在律法之下,我們已經是後嗣——是神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繼承人,但仍未得著應許。我們從前好像未成年的兒女,在年幼的時候是受約束的。
受什麼約束呢?是受律法捆綁。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三 24,和合本作「訓蒙的師傅」),我們需要「從律法下被贖出來」(四 5)。律法在這裡被視為「世俗小學」(3 節),在第 9 節又被稱為「懦弱無用的小學」:
- 懦弱,因為律法毫無救贖的力量。
- 無用,因為它沒有任何本錢賜福我們。
「小學」到底是什麼?原文作 stoicheia,英文可譯作「元素」(elements),有兩個意思。
延伸:「小學」的兩種解釋
第一個意思指基礎的東西,例如字母 ABC。希伯來書五章 12 節用這字即是此意。若保羅在這裡也是同樣意思,他就是將舊約時代比喻為神百姓的小學教育階段,基督來了便叫他們的教育得到圓滿。NEB 旁註譯為「這世界的基礎觀念」,JBP 作「基礎道德原則」。這與保羅所用的未成年比喻互相吻合。然而,接受基礎性的教育,算不上「受捆綁」。
第二個意思(RSV 和 NEB 所採用)即「宇宙中低級的靈」。在古代通常指物質元素(風、火、水、土)或管理四季節令的天體(星、月、日)。這解釋與第 8 節相符:我們從前「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即受制於鬼魔邪靈之下。
然而,受律法捆綁,又怎可說成受邪靈捆綁呢?難道保羅的意思是律法乃撒但邪惡的產品?絕對不是。他告訴我們,律法是神藉著天使給摩西的,不是撒但給的(三 19),而天使是好的靈。保羅的意思是:魔鬼將好的東西(律法)加以扭曲,以達到它邪惡的目的,將人捆綁起來。正如監護人可以違背父親的意思虐待、轄制小孩子,魔鬼也照樣利用神美善的律法,違背神的原意叫人受轄制:
- 神本意藉律法揭露罪惡、催逼人親近基督;撒但則利用律法暴露罪惡,叫人陷於絕境。
- 神本意以律法成為人稱義之前的步驟;撒但則以它成為將人定死罪的最後一步。
- 神本意以律法成為進入自由的踏腳石;撒但則用它作圈套,叫受騙的人以為一落在它可怕的捆綁之下,只有死路一條。
神藉著基督所作的事(4 ~ 7 節)#
及至時候滿足……。人在律法下受捆綁將近一千三百年,是一段又長又苦的童年。日期終於滿了(參可一 15)——父所定的成長之日來了,人要脫離監護人起來承繼應許。
基督降世的時間為什麼稱為「時候滿足」?有幾個因素:羅馬征服了當時已知的世界,道路四通八達又有兵旅護衛旅客;希臘語言和文化為社會帶來較強的聯繫;古代希羅神話的神祇在人心中日漸失勢,人心嚮往真實而能叫人滿足的宗教;摩西律法也到了功成身退之日,人心渴慕基督將自由釋放帶到世間。
神在這時候滿足之日,作了兩件事。
神差遣祂的兒子(4 ~ 5 節)#
第 4、5 節: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留意神的目的是「贖出」和「收納」——不是單單叫人免於為奴,乃是叫我們得為兒女。這裡雖沒交代如何贖出,但加拉太書一章 4 節告訴我們是藉著基督的死,三章 13 節說這死是「承擔咒詛」的死。
這幾節的重點是:神所派來成就救贖的一位,是完全符合資格的。
- 他是神的兒子,又是由肉身母親生出來的——又是人又是神,是獨一無二的神人。
- 他生「在律法之下」,由猶太母親所出、生為猶太人、服膺猶太律法之下;充其一生順從了律法一切的需求,成就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順服,完全實現了律法所要求的義。
基督的神性、人性與公義,使他成為人類獨一的救贖者。
倘若他本身不是義人,就不能救贖不義的人;倘若他不是神的兒子,就不能為神將人贖出來,也不能叫人成為神的兒女。
神差遣祂的聖靈(6 節)#
第 6 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差遣」(4 節)和「差」(6 節)原文用字和時態一模一樣(exapesteilen)。因此父神作出了雙重的差遣,此處清楚提到三一神:首先神差遣兒子到世間來,然後差遣祂的靈進入我們心裡。
聖靈一進入我們的心,就馬上呼喊「阿爸,父!」正如平行經文羅馬書八章 15、16 節:「當我們呼叫『阿爸,父!』的時候,乃是聖靈親自在我們的心裡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阿爸」在亞蘭文是「父親」的暱稱,是耶穌親切向神禱告時所用的字,JBP 譯作「父親,親愛的父親。」
可見神不但要我們藉祂兒子穩得兒子名分,也要藉祂的聖靈為我們提供保證:祂差遣兒子叫我們得著兒女的位分,又藉聖靈叫我們經驗作兒女的事實。這經驗藉著我們私下熱切地禱告神而來,我們發現自己所用的不是奴隸的言語,乃是兒女的心聲。
神差遣聖靈進入我們心中,只因我們是「兒子」(6 節),不需要其他資格——不需背記某條方程式,不需追求某種經歷,不需另外滿足某些要求。
祂作這保證的方法,不是藉轟天動地的恩賜和神蹟,乃是藉我們禱告時聖靈內在而安靜的見證。
保羅在第 7 節總結這段論證: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這地位的改變是「靠著神」而來的——我們得以成為基督徒、作神的兒女和後嗣,並非我們的功勞或努力,乃是透過神主動的施恩:先差遣兒子代我們受死,又差遣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使徒的呼籲(8 ~ 11 節)#
保羅再一次拿我們的今昔作比較,這次所用的色彩格外鮮明,就是我們對神的認識:
- 第 8 節: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
- 第 9 節: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因為是神主動的)是被神所認識的。
我們之所以受邪靈捆綁,是因為不認識神;之所以成為兒女,乃在於認識神並為祂所認識。作兒女就是親自與神有極密切的交通,亦即享有耶穌所說的「永生」(約十七 3)。
現在是使徒的呼籲:「從前你們是奴隸,現在卻是兒女;從前不認識神,現在卻認識祂、也為祂所認識,你們怎麼可能回去受奴役呢?耶穌基督釋放了你們,脫離那些低級的靈,你們怎麼還可以再任由它們奴役呢?」第 10 節: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換句話說,他們的信仰倒退為形式的儀文,再也不是父子之間自由快樂的相交,已淪為陰鬱的繁文縟節。
保羅哀傷地說: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11 節)。他擔心過去為他們所花的時間和心血完全付諸流水——他們非但沒有在基督裡自由地長大成熟,反倒回到從前的奴役裡去。
這些加拉太人真是太愚蠢了!我們可以明白浪子的話:「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雇工或者奴隸好了。」但我們沒辦法理解,怎麼可以有人愚蠢到說:「你雖然已經使我成為兒子,但我還是要作奴隸」?承認不配是一件事,決意不接受、寧作奴隸不作兒女又是另一件事。但加拉太人就是這麼愚蠢,竟任由假教師擺佈。
結論#
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學習到基督徒的生命是怎麼一回事,也學習怎樣過基督徒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命是什麼?#
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兒女的生命,不是當奴隸;是自由,不是捆綁。當然,我們是神的奴隸、基督的奴隸,又是彼此的奴隸;我們屬神、屬基督、又彼此相屬,喜歡服事自己的親人——可是這種服事乃是自由的。基督徒的生命斷不是受律法捆綁的,彷彿我們得救與滅亡懸於一線,只在乎奴隸式地、吹毛求疵地遵守律法的條文。事實上,我們救恩的基礎完全在乎基督已經成全的工作,憑著信,完全仗賴祂擔當罪債、承受咒詛之死。
可惜,不少虔誠的人卻受著其虔誠所捆綁!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就是一例:
- 他在牛津畢業後加入成聖會,生於牧師家,自己也是牧師;信仰正統、生活敬虔、為人正直、樂意好善。
- 他和朋友常到牛津的監獄、工廠探訪,關心貧民窟孩童,給他們衣糧教育;他們上教堂、守聖餐、施贈、讀經、禁食、禱告。
- 可是他們卻被自己的虔誠如同枷鎖般捆住了,因為他們靠自己的虔誠,不是靠那釘十字架的基督。
過了好幾年,衛斯理親口見證說,他終於「投靠了基督,單單倚靠祂而得救」,神就賜他內在的保證,知道自己的罪已經除掉。他後來回顧說:「從前我有僕役之信,未有兒子之信。」基督教是兒女的信仰,不是奴僕的信仰。
基督徒的生命當怎樣活出來?#
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就要時刻銘記我們的身分和意義。保羅信息的精華就是:「你們從前是奴僕,現在卻成為兒女了。你們怎麼可以走回頭路?」他的語氣是錯愕又忿怒的。走回頭路並非不可能——事實上加拉太人已經走了回去——但這樣做是荒謬可笑的,是從根本否認我們的新身分,否認神在基督裡給我們的一切。
我們若要避免像加拉太人的愚昧,就得留心保羅的話,讓神的道不斷提醒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每日讀經、默想、禱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我們重歸正途、不忘身分。我們要對自己說:
- 「從前我是奴僕,但神已經使我成為兒女,又賜聖靈住在我心裡。我怎可以再受奴役?」
- 「從前我並不認識神,但我現在認識了祂、也為祂所認識,豈能再回到昏昧無知的境況去?」
靠著神的恩典,我們必須決定緊記從前的光景,莫再走回頭路;更要記住神已經使我成為祂的兒女,我要在言行舉止上與這生命相配。
約翰‧牛頓(John Newton)是個好例子。他是獨子,七歲喪母,十一歲就去當水手,後來借一位傳記作者的話說,「捲進了慘無人道的非洲販奴活動去」,在罪海裡墮到極深之處。二十三歲那一年,一七四八年三月十日,船遇上大風浪幾乎沉沒,他求神憐憫,神垂聽了。他真的悔改,也永不忘記神給他的大憐憫,怎樣叫這褻瀆者得到赦免。為了刻骨銘心、永誌不忘,他在書房壁爐架上用粗體字寫上申命記十五章 15 節: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
假如我們也記念這些事,思念從前的我與今日的我多麼不同,我們也必定更加衷心渴望過著名實相符的生活,作個在基督裡得享自由的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