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保羅在第一、二章強而有力地為他的使徒職分和信息辯護,堅持兩者俱從神而來,絕不假手於人。現在他回到加拉太人身上,處理他們受假教師唆擺、對福音不忠的問題。
- 第 1 節:「無知的加拉太人哪!」
- 第 3 節:「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或如 JBP 的翻譯:「哦,親愛的加拉太傻瓜們……你們真是傻得可以……!」
加拉太人背棄福音,既是靈性上的背叛(一 6),也是行為上的愚昧,愚蠢的程度令保羅不禁懷疑是不是有巫師「迷惑」他們。這是修辭的表達,因為他深知這是假教師一手搞出來的。但他問「誰」時用單數,或顯示他察覺假教師背後是魔鬼在活動——魔鬼就是蒙蔽的靈,是主耶穌斥為「說謊者之父」的那一個(約八 44)。
加拉太人做了什麼,使保羅責備他們愚蠢?他們聽信了猶太派的教訓:本來接受了真理(罪人稱義全是恩典,單憑相信基督),現竟改信稱義必須也受割禮和守律法。
保羅詫異他們的愚蠢,乃因「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他們眼前」。活畫在眼前的不僅是基督,更是釘十字架的基督(句子後面有分詞加強語氣)。
福音不是關乎歷史上耶穌的泛泛教訓,乃是具體地關乎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宣告(參林前一 23,二 2)。釘十字架(estaurōmenes)這個完成式分詞,凸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大功告成,其功效永遠常新、永不斷絕。
罪人在神面前被稱義,不是憑自己的工作,乃是憑基督贖罪的工作;不是憑他們過去所作或能作的,乃是憑基督死的時候一次作成的。福音不是勸人為善的良言,乃是宣告基督的好消息;不是邀請我們去做大事,乃是告訴我們神已經成就了大事;不是向我們有所索求,乃是向我們有所賜贈。
倘若加拉太人真掌握了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明白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叫我們得救所必須的一切,他們就會明白所求於他們的惟一行動,就是憑信心接受這好消息。在基督的工作上再加自己的善功,就是侮辱祂所完成的工作(參二 21)。
現在保羅將他們的愚昧暴露出來。他們本該抗拒迷惑,因為他們深知福音是單憑信心接受的——這有兩重見證:切身的經驗(2 ~ 5 節)與聖經清楚的教訓(6 ~ 9 節)。
經驗的論證(2 ~ 5 節)#
保羅假定他們全部都受了聖靈。問題不是他們有沒有領受聖靈,而是憑什麼領受——行為抑或信心?
- 第 2 節: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 第 3 節:他假定他們是「靠聖靈入門」開始基督徒生命。
關鍵在於分清這個選擇:是「因行律法」(順從律法的要求),抑或「因聽信福音」(相信福音信息,NEB)。這個對比在二章 16 節已提示過,就是律法與福音的對比。
路德(Luther)說:「凡能正確地辨別律法與福音者,應當感謝神,知道自己在神學上是正確的。」
律法說「你要做這個」,福音說「基督全都做完了」;律法要求人的成就,福音要求信靠基督的成就;律法訂出嚴令要求順服,福音帶出應許懇請相信。二者勢不兩立,不是同一件事的兩個角度。如路德所言:「奠定律法,即是廢除福音。」
保羅在第 5 節以不同方法使用同一論證——不是從他們領受聖靈的角度,乃是從神賜下聖靈的角度看:那賜給你們聖靈(指神)、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保羅去加拉太時,神把聖靈賜給他們,又藉他行神蹟(「使徒的憑據」,林後十二 12)。
答案仍是同一個:神賜他們聖靈(5 節)、他們領受聖靈(2 節),都不是因遵守律法,乃是因相信了福音。
這是他們真實的經驗。保羅傳福音給他們,公開活畫了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他們以信心的眼睛看見釘十字架的基督,相信了福音,因此領受了聖靈,連割禮和律法的嘗試都不必。
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真是滑稽得很。既靠福音入門,斷不可回去遵循律法、以為福音需要律法來補充。此舉絕非「改進」,乃是「倒退」。
舊約聖經的論證(6 ~ 9 節)#
第 6 節:正如亞伯拉罕(Abraham)「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保羅提出亞伯拉罕堪稱大師手筆:猶太派視摩西為師傅,他卻回到更早幾百年的亞伯拉罕。所引用的是創世記十五章 6 節。
當時的背景是:亞伯拉罕年邁無兒,神應許賜他一子。一天神領他到帳棚外,叫他抬頭仰望繁星說「你的後裔必多如天星」,亞伯拉罕相信了,「這就算為他的義」。
留意所發生的事:
- 神給亞伯拉罕一個應許——這應許在他眼前「展示」出來,正如藉基督得赦免的應許在加拉太人眼前「活畫」出來一樣。
- 亞伯拉罕信神——縱然從人的角度根本不可能,他仍將自己託付給神的信實。
- 亞伯拉罕的信被算為他的義——不是因他作過什麼配得稱義的事,不是因受割禮或守律法(當時兩樣都沒有),只因他相信神。
保羅又將這應許與另一個更早的應許連起來(第 7 ~ 9 節)。這裡引用的是創世記十二章 3 節(參創二十二 17、18;徒三 25)。
這是什麼福?萬國又怎樣承受它?
這福就是稱義,是最大的福;「稱義」和「得福」在第 8 節交替使用。得著的方法就是信(「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這是外邦人承受亞伯拉罕之福的惟一途徑。
猶太派告訴加拉太信徒,應藉行割禮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保羅反駁:加拉太人已經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因行割禮,乃是因著信心。第 7、9 節都肯定,亞伯拉罕的真子孫並不是肉身後代的猶太人,乃是同享他信心的屬靈後裔,即基督徒。
加拉太人早該知道這些,不應這麼愚蠢、受假教師迷惑。他們若常注目在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斷不會受惑,應立時看出猶太派與惟獨因信稱義的福音相違。我們也當憑著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特別因為我們是憑舊約聖經和經驗認識了它——去測驗人的一切理論和教訓。
結論#
福音的內容#
福音就是基督釘十字架、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祂的工作。傳福音就是將釘十字架的基督活畫在人眼前。福音基本上不是論到馬槽裡的嬰孩、工作間的木匠、加利利的傳道者,甚至不是關乎一個空墳墓,乃是關乎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活畫」(prographein)的意思是「公開展示、宣告、標貼」(AG),用於諭令、法例、公告等供人公開閱讀之物,也用於圖畫。
延伸:講道的「實存」原素
這也就是說,我們傳福音必須提一樁事件(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並闡釋一項教義——「釘十字架」分詞的完成時態,顯示基督完成的工作永遠有效。要公開、勇敢、活潑地讓人彷如身歷其境、親眼目睹,這就是某些作者所說講道的「實存」原素。我們所描繪的並非只是第一世紀的事件,乃是要在當代人眼前將釘十字架的基督活畫出來,讓他們今日面對釘十字架的基督,明白今日就可從十字架上得著神的救恩。
福音的賜予#
福音本著基督的十字架,給人帶來極大的福氣(第 8 節:「萬國必因你得福」)。這是雙重的福:
- 頭一部分是稱義(8 節)。
- 第二部分是領受聖靈(2 ~ 5 節)。
神以這兩福賜予凡在基督裡的人,且永遠不會只賜其一:凡領受聖靈的都得著稱義,凡得著稱義的都領受聖靈。
這個雙重的入門之福亟需留意,因為今日有些人將救恩教義分作兩個階段:先稱義,以後再領受聖靈。
福音的要求#
我們當怎樣行,才可得著福音賦予的福呢?正確的答案是:什麼也不用做,只需要相信。我們的回應不是「行律法」乃是「聽而信」,不是去遵行律法乃是去相信福音。遵行律法即是企圖努力救自己,相信則是任由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祂所成就的大功裡安然棲息。
保羅強調我們因信受聖靈(2、5 節),也因信被稱為義(8 節)。事實上,「信」的名詞和動詞在這短短經文裡共出現了七次(1 ~ 9 節)。
這誠然是真福音,是舊約和新約的福音,由神親自傳給亞伯拉罕(8 節),又因使徒保羅在他的時代繼續宣揚。這福音就是將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活畫在人眼前;在這基礎上,它賦予人稱義與聖靈的恩賜;它惟一的要求,就是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