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保羅在羅馬坐牢時,距離他在大馬色城外悔改那日已有三十年之久。這期間,他以耶穌基督使者的身分走遍整個帝國。在三次膾炙人口的宣教旅程上,他的足跡遍及加拉太、亞西亞、馬其頓(希臘北部)、亞該亞(希臘南部)各省,傳揚福音、建立教會,並每到一處便寫信跟進,繼續督導所建立的教會。

加拉太書即是其中之一,很多人相信它是最早的一封信(約公元 48 或 49 年),收信人是加拉太的各教會(2 節)。

從新約我們看見,「神的教會」(加一 13)即普世教會,是由不同的地方教會所組成的;它不是指向教派,而是指向會眾。這些教會因地理與政治因素組合在一起,可用複數稱呼(「加拉太的眾教會」、「猶太的眾教會」;加一 2、22),或用單數的集合名詞稱呼(「亞該亞」;林後九 2)。這樣的用法似乎為分區教會(即地方教會聯會)提供了聖經的理據。

延伸:「加拉太」究竟指何地

「加拉太」到底指什麼地方,學者們意見紛紜,如欲細究請查考本書提供的註釋書。筆者認為它指該省南部地帶,特別是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四城,亦即保羅首次宣教旅程所到之處(參徒十三、十四章)。

在加拉太書第一段裡,保羅已觸及全書反覆提到的兩個主題:他的使徒職分他的福音。古代書信都是先寫作者名字,後寫讀者名字,再加問安或內容;但保羅在卷首所花的篇幅,非但超乎當時慣例,也超乎他其他書信。他強調的是執筆的資格與信息的可靠,而他這樣做有充足的理由。

自保羅走後,他在加拉太建立的各教會受到假教師滋擾。他們發動雙重攻擊:

  • 攻擊他的福音:駁斥保羅所傳純是恩典、全憑信心的福音,堅稱人不能單憑信靠基督而得救,還得加上割禮、恪守所有摩西律法(參徒十五 1、5)。
  • 攻擊他的權柄:輕蔑地問「保羅這傢伙到底是誰?」,指他肯定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也沒有任何人授權給他,是個自封為使徒的騙子。

保羅看清這雙重攻擊的危險,馬上下筆說明他作為使徒的權柄與所傳恩惠的福音。請注意他怎樣開筆:「作使徒的(不是騙子)保羅……恩惠歸與你們。」「使徒」與「恩惠」在當時都是深具含義的字眼,明白這兩者就能掌握加拉太書的兩大主題。

保羅的權柄(1 ~ 2 節)#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

保羅的自稱,正是假教師明顯否認的:他是使徒,是耶穌基督的使徒。這是一個定義清晰的用詞——使徒意指一特殊地位的特使,享有無上的權柄,並帶著特別的託付。

這是耶穌給祂特派代表的稱呼。祂從一大批門徒中揀選十二人,稱他們為「使徒」,派他們去傳道(路六 13;可三 14)。他們是耶穌基督親自揀選、呼召、委派的,得著奉祂名教導人的授權。新約的證據清楚顯示,這是一個人數不多、身分獨特的群體:

  • 「使徒」一詞不像「信徒」、「聖徒」、「弟兄」那樣適用於所有基督徒,而是專為十二使徒及其他一兩位由復活基督親自指派的人而設。
  • 因此使徒職分不能承襲。我們能承襲的只是使徒的道統,即忠於新約的使徒教訓;使徒本身並沒有繼承人。

按新約用詞,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聖徒,但今日沒有任何基督徒配稱為使徒。所以我們稱保羅為「使徒保羅」,而非「聖保羅」。

請留意保羅怎樣將自己與身邊其他基督徒分別出來。他在第 2 節稱他們作「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樂意與他們一起問安,卻坦然將自己放首位、選用與眾不同的稱呼:他們是「弟兄」,當中只有他是「使徒」。

他毫不含糊地讓我們看見使徒職分的特性。在其他書信裡,他只自稱「奉召為使徒」(羅一 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林前一 1),或只說「按神旨意作耶穌基督使徒」(參林後一 1;弗一 1;西一 1 等)。但在加拉太書第一句話,他講得更多——他強調作使徒並非按人的意思,乃是神所立的。照字義是他作使徒「非從人們,也非藉某一人而來」:

  • 不是由一群人委任(如十二使徒、耶路撒冷教會或安提阿教會)。
  • 也不是如猶太公會委派代表般,受任作正式代表出去奉他們的名教訓人。他稱為大數城的掃羅時,誠然是公會代表(徒九 1 ~ 2),但他作基督的使徒卻不因任何一群人的授權。
  • 他的使徒職分是神所賜,沒有經過任何中間人指派,無論亞拿尼亞、巴拿巴或其他人。

用保羅自己的話說,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這裡只有一個前置詞「藉著耶穌基督與父神」,但前句「由於人」「藉著人」暗示:保羅作使徒不是由於人乃是由於父神,不是藉著一個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這也順帶顯示耶穌基督並非凡人)。父神揀選保羅作使徒(他是「憑神旨意」蒙召的),並藉著祂所復活的耶穌基督委任他;在大馬色路上委任保羅的正是復活的主,保羅也多次以看見復活主的經歷作為其使徒職分的基礎(參林前九 1,十五 8、9)。

保羅為什麼如此堅持維護其使徒職分?不是因為好大喜功、虛榮心重,也不是權威不堪一擊,只因他所傳的福音受到威脅

假如保羅不是耶穌基督的使徒,人就可以(而且必定會)拒絕他的福音。因為保羅所傳的乃是本著基督的權柄宣講基督的信息;為了保護他的信息,他必須保護他使徒的權柄。

單憑使徒保羅這特別的、從神而來的權柄,就足以擊破現代某些懷疑和處置新約的論調。以下提到兩點。

激進神學家的觀點#

概括來說,現代激進派神學家認為:使徒只不過是耶穌基督第一世紀的見證人,我們則是二十世紀的見證人,所以我們的見證即使不更好,也和他們一樣好。於是看到保羅書信中不喜歡的段落,就說:「這是保羅的觀點,我的觀點不一樣。」他們儼然以耶穌基督的使徒自居,與保羅平起平坐,自行決定教導什麼、評斷對錯。

延伸:兩位學者的代表性說法

某當代激進分子說:「聖保羅與聖約翰是與我們一樣性情的人。不管他們所受的默示有多大,他們始終是人,受感的程度並不一致……隨著默示而來的乃是凡人難免的病態心理。他們雖然不自覺,但也有自己的私心和偏見。因此他們所說的話必須有自證的力量,像音樂一般使我們聽進去;不然我們應當拒絕,需要有反對的勇氣。」——他叫我們憑主觀去反對,寧願跟從自己的喜好,而不要耶穌基督的權柄。

在聖經神學運動方面大有貢獻的陶德教授(C. H. Dodd),也在羅馬書註釋序言中說:「有時我認為保羅是錯的,我也大膽地說出來。」

但我們沒有特權這樣想、這樣大膽。耶穌基督的使徒是獨特的——他們獨特地經歷了歷史上的耶穌、獨特地看見復活的主、獨特地領受基督權威的差派、獨特地領受基督的靈的默示。

我們斷不可認為自己的意見比使徒崇高、權柄比他們大,因為他們的意見和權柄都是基督的。倘若我們敬重基督的權柄,就必須敬重使徒的權柄。主自己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太十 40;約十三 20)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

羅馬天主教教導說,聖經作者都是教會人士,聖經乃是教會所寫,因此教會的權柄比聖經高,不但有解釋權也有增補權。但「聖經是教會所寫」是誤導人的講法:使徒們——聖經的作者——是基督的使徒,不是教會的使徒。保羅在這封信開始時,沒有說「教會的使徒保羅,奉教會之命寫信給你們」,相反地謹慎表明他的權柄和信息都是從神來的,絕非某人、某些人或教會所授(參 11、12 節)。

可見聖經的觀點是:使徒的權柄是藉著基督從神而來的。使徒權柄是屬神的權柄,既非從人、亦非從教會而來;既然它屬神,我們當然需要順服它。

現在,我們從保羅寫信的資格轉到他寫信的目的,從權柄轉入福音。

保羅的福音(3 ~ 4 節)#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保羅寫給加拉太人的,是恩惠與平安的信息,正如他其他書信一樣。這並非空洞的官樣文章;這兩個詞語雖簡單,卻滿載豐富的神學內容,實際上總結了保羅所傳的救世福音:

  • 平安是救恩的本質——因著與神和好、與人和好、與己和好而來的平安。
  • 恩惠是救恩的源頭——神白白的寵幸,不在乎人的任何功德,只本乎神對不配蒙愛之人的慈憐。

這樣的恩惠和平安,從父與子那裡一起傾流下來。接著保羅馬上提到神顯明大恩、叫人得享平安的歷史大事——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4 節)。他雖已宣告父神叫基督從死裡復活(1 節),如今卻說我們得救乃因基督在十架上捨己。以下從本質、目的、源頭三方面思想基督之死的豐富教訓。

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

基督之死的特質就是「為我們的罪捨己」(NEB:祂為我們的罪犧牲了自己)。基本上,耶穌基督的死並不是展現祂的愛,也不是樹立英勇的榜樣,乃是為罪犧牲。新約教導說,基督的死是贖罪祭,這獨一無二的祭使我們的罪得赦免、得塗抹。這真理要到三章 13 節才說明:基督的確「為我們成了咒詛」,以正義之身擔代了我們罪有應得的咒詛和審判。

「為我們的罪」這句話在一些最好的抄本裡有 peri 這個前置詞,極可能帶有舊約「贖罪祭」的含義。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說:「這些話是天上對其他一切義所發出的雷殛。」一切自義都站不住腳——我們一看見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就明白自己是無法自救的罪人,不再自視為義、信靠自己。

基督為救我們脫離現今的世代而死#

如果基督之死的本質是「為我們的罪」,其目的就是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4 節,NEB)。賴富特主教(J. B. Lightfoot)認為「救……離」這動詞「敲響了這封信的主調」,並補充:「福音是救援行動,釋放人脫離奴役。」

基督教的確是拯救的宗教。這裡所用的希臘文動詞 exaireō(中性語態)是強烈的:使徒行傳用它描述以色列人獲救離開埃及的奴役(七 34)、彼得獲救出獄及脫離希律王的手(十二 11)、保羅獲救脫離企圖置他於死地的暴徒之手(二十三 27);借喻為救恩的用法則只見於加拉太書這一節。

基督救我們脫離的並非英文欽定本所說的「現今邪惡的世界(world)」。神沒有意思叫我們離開人世,反而要我們留下來作「世上的光」、「世上的鹽」。

基督死了為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age)」(NEB),或作「脫離屬於那惡者的現今世代」,因為魔鬼是這世代的主子。聖經將歷史劃分為「今世」與「來世」兩個時期,並告訴我們:「來世」已經來到,基督已為它揭開序幕,雖然今世仍未完全過去——兩個世代是重疊、同時並進的。當人悔改歸向基督,就是獲救脫離舊世代、進入「來世」。基督徒的人生,乃是在今世活出來世的生命。基督之死的目的不僅叫我們罪得赦免,更是要我們這些得赦免的人活出新的、來世的生命。

基督按照神的旨意而死#

思想過基督之死的本質和目的,現在看它的源頭。祂是「照我們父神的旨意」而死的——我們之所以能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以及所用的方法,全都照著神的旨意發生。

  • 這不是我們的主意,彷彿我們自救成功。
  • 也不是單照基督的旨意,彷彿父神並不甘心。

在十架上,父的旨意和子的旨意是完全和諧的。我們永不可暗示子主動做出違背父旨意的事,或父要求子做出自己所不願意的事。保羅說子「捨了自己」(4 節上),而祂的犧牲乃是「照我們父神的旨意」(4 節下)。

總括來說,這節經文指出:基督之死的本質是贖罪祭,目的是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源頭是父與子恩惠的意旨。

結論#

使徒在頭幾節經文追溯了神救人的三個階段:

  1. 第一階段:基督藉著為我們贖罪而死,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
  2. 第二階段:神指派保羅作使徒,見證這樣死而復活的基督。
  3. 第三階段:把基督贏得、保羅所見證的恩惠和平安,賜給我們相信的人。

在每一階段裡,父子都一起工作。耶穌擔罪之死,既是自願犧牲,也是遵從父神旨意;保羅的使徒權柄,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祂從死裡復活的父神」來的;我們享有的恩惠平安,也是「從父神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的。

基督教是史實與經歷兼備的宗教,光輝之一在於歷史與經歷、過去與現在的結合。倘若沒有基督在十架上獨特的工作、沒有使徒們獨特的見證,今日就不可能有基督徒的經歷。我們切勿將兩者分開。

毋怪乎保羅要以一節榮耀頌結束第一段:「願榮耀歸於神(祂當得的、只屬乎祂的那種榮耀),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