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除了歷代志上的譜系經文之外,以西結書十六和二十三章的驚人寓言,大概是教會裡最少朗讀、最少傳講的經文。這兩章又冗長又粗俗,某些措詞幾近色情,逼真描寫下流淫穢且駭人殘暴的畫面,語不驚人死不休。它的目的就是要讓人大吃一驚。這位代神發言的年輕祭司,一定也對自己要宣講的神諭感到驚駭——他那從未沾過不潔淨食物的口(四 14),如今卻得說出污穢的言詞。其實英譯聖經已大幅減低原文的猥褻粗俗,假若連這樣婉轉的譯文都讓習慣西方媒體淫詞穢語的我們怵目驚心,對以西結的聽眾而言,這又是何等的衝擊!因此可以確定,這神諭並非沒來由的低俗,而是刻意安排的轟炸戰術,也可能是先知史上無人能及的攻擊陣法。

這般駭人的轟炸目的何在?要記得在被擄初期,以色列人大多仍認為自己所遭不公:身為耶和華揀選的子民,不該落得這般下場。既然神曾多次允諾永遠捍衛他們,那麼眼前不過是暫時挫敗,猶如技術上出了小問題,一旦耶和華重掌大局、再次按理而行,繁華就將回復。然而以西結的任務卻是要他們看清真正的光景,誠心悔改。只要他們還緬懷過去、抱持錯誤信念,就不知悔改;只要耶路撒冷還屹立,他們就以為仍有希望。以西結因此得想辦法讓百姓明白:耶路撒冷必將滅亡,而這下場是罪有應得、合情合理、遲來的報應。於是他要回顧歷史,以另一種手法修正以色列的故事。

以西結刻意採用寓言體重述以色列的歷史。講員與聽眾都明白寓言是象徵手法,重點在於其所影射的實際情景,而非角色與情節本身,這是教化與諷刺雙管齊下的工具。在以西結手上,它成了炸毀一切宗教假象所必需的火藥——正如蓋大樓前必先拆除危樓、清理工地。第二十章雖不是寓言,目的卻相同:回顧以色列歷史,循序講述一個源遠流長的故事,從耶和華的恩典,到以色列的叛逆,直至遲來審判的警告。因為第二十章傳達與兩個重大諷喻同樣的修正信息,所以本章一併解釋(見以下第三段)。

人類是靠故事而活的。某些莊嚴宏偉的故事——例如以色列的歷史——奠定了一個民族的自我認知與世界觀;凡是改編這些故事的,都難免惹動眾怒。

以色列比任何民族更看重自己的歷史,因為他們所有的自我認知與宇宙觀,都基於他們如何看待耶和華在其歷史中的作為。王朝末期,他們傳講的故事產生了一種理所當然的世界觀:以色列堅不可摧、耶路撒冷牢不可破、聖約永不破裂,就算尼布甲尼撒來攻、煉獄降臨,一切終將平安無事。以西結竟膽敢說出截然不同的結局——耶穌講葡萄園園戶的寓言時也作了同樣的事,因而大大激怒那些執意除掉祂的人。舉凡改編故事者,都免不了自找麻煩。

一、耶路撒冷:窈窕淑女(十六 1 ~ 43)#

以西結十六、二十三章的寓言,可能取材於民間故事常見的主題——英雄拯救的棄嬰變成公主或皇后,或姊妹中有一位豔冠群芳。果真如此,以西結便為了目的把一般情節「硬拗」改型,甚至在第二個寓言中徹底顛覆倒置。第一個寓言(主要是十六 1 ~ 43)拿民間「醜小鴨變天鵝」的故事(通常喜劇收場),配上紅杏出牆的淫亂情節,以殘暴悽慘的結局收尾。

以西結並非第一個用婚姻比喻耶和華與以色列關係、或以不貞賣淫形容以色列背約的人,眾先知早已常用這些隱喻,尤其是何西阿(連他悲哀的婚姻也成了信息的預兆)和耶利米。不過以西結把這些有力的隱喻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將隱喻延展為敘事,像把四格漫畫拍成電影一樣。信息不再是空虛的理念,而是一幕幕快速交替的俗豔情景、無禮言詞與令人作嘔的殘暴,直擊聽眾,直到他們受不了為止。

整章重複最多的詞是 zānâ(賣淫及相關詞)。以此形容以色列拜偶像並非新鮮事,但在一章經文中稱以色列為蕩婦、婊子或妓女達二十一次,加上露骨的淫詞畫面,仍教人咋舌。以西結一再重申他們行淫後仍不「滿意」(28 ~ 29 節),明顯是要控訴以色列並非初犯,而是長久沉溺、屢犯不改、永無止境,且與多神行淫。這是極其嚴重的起訴書,一本「肆無忌憚的淫婦歷險記」。一如往常,這故事以快樂的日子起頭。

a. 英雄救美:恩典與寬宏(十六 1 ~ 14)#

以西結把首都耶路撒冷擬人化,以令人驚奇的開場說故事。以色列的故事通常從榮貴家世說起,強調亞伯拉罕與先賢;以西結卻不認耶路撒冷為榮耀的錫安、大衛的城,反而給她一個異教出身:她從迦南地出世,父母是亞摩利人和赫人。如此突兀的開場可能含雙重意義——一方面影射以色列祖先在成為「以色列人」之前原是「外邦人」(「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另一方面提醒他們,耶路撒冷在成為大衛之城前,原是赫人與亞摩利人為主的迦南城。但以西結是從神學角度而言:以色列跟他們所鄙視的列國一樣是異教出身,在神眼中沒什麼特殊原因以致蒙揀選。

要不是耶和華以驚人的慈愛慷慨待他們,他們早就活不過出生那日。故事起頭,這國家猶如被丟棄、險遭殺害的女嬰:烈日下剛出母腹的孱弱新生兒,躺在田野,胎盤還纏在身上,產後手續全省,在血泊中掙扎,不出幾小時必死無疑。這與大衛、所羅門光輝的耶路撒冷形成南轅北轍的對比。

拯救的英雄突然卻適時地出現,他正是故事的敘述者——耶和華自己。祂的拯救分兩階段。首先(6 ~ 7 節)祂從血泊中救出嬰孩,宣告她要存活;簡單地說,就是神下了命令。「祂開口,聽祂聲音,死人就得新生命。」以色列的命是耶和華給的,是賜生命的神諭所成就的,因此她要繼續活下去也得靠祂旨意(十八 32,三十三 11)。於是嬰孩活下來,漸漸長成少女。

第二段(8 ~ 14 節),施恩的英雄再次大發恩慈,不但娶她為妻,還使她貌美如花、高抬為后。這驚人的轉變包含結婚的象徵(用衣襟搭在你身上,8 節)、莊嚴的婚盟、洗淨和膏抹(9 節)、各式昂貴新衣(10 節)、上好金妝銀飾(11 ~ 12 節),還有膳食(13 節)。一切的高潮,就是她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享譽國際——同時也提醒她,這全是出於愛人所賜的恩典: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14 節)。

這些寓言並非特意對應某個歷史點,但若以兩段事跡的先後來看:6 ~ 7 節影射神與亞伯拉罕起初的約定,使以色列幾經危險仍得存活;8 ~ 14 節影射西乃山的立約,是以色列「青春期」較正式的「婚盟」,神因此賜下豐饒美地;揚名國際(14 節)的高潮或許影射所羅門全盛時期的聲譽。若此推測大致無誤,便與列王紀的記載相符:以色列從所羅門的榮耀時期就開始走下坡,拜偶像的惡習自此而起,每況愈下。

在進入黑暗的轉折之前,這寓言的開場還有三項重點值得一提。

三項重點:恩典、名聲、神的同在

第一,神的恩典全然主動。 被遺棄的嬰孩顯出人類全然的軟弱與需求。神的子民——無論舊約的以色列或今日的教會——都無法歸功於自己的地位、能力或成就;他們之所以存在,全因神命令「活吧」。強調孩子的異教身世與父母的狠心,更凸顯這嬰孩平庸、不討喜、連理應愛她的人都棄如敝屣。單單因著神自發、無條件的愛,她方能成長。救贖的動機、緣由與目的,都從神自發而來,不是因為她可能成為什麼、配得什麼。

這是在提醒以色列:蒙揀選完全是出於神的恩慈,而非靠他們的長處——人丁興旺(他們在列國中原是小蝌蚪)或品德高尚(他們原是硬頸的叛徒)。神為了成就祂對萬國的旨意才揀選他們。當我教舊約時有人問:「以色列究竟有什麼特別,才蒙揀選?」我一向堅決回答:「完全沒有!」——惟有神自發的愛,以及祂藉所揀選的子民祝福萬民的終極目標。新約則歡欣見證歸於基督的生命因恩典而有的榮耀翻轉,同時提醒我們:若不是神,我們的光景何等悽慘。

我乃空手就主前,十字架下求哀憐, 赤身望主賜衣裳,軟弱望主賜恩典, 污穢來到活水旁,懇求洗我免死亡。

第二,這女人的美貌是為提升耶和華的名聲。 按申命記二十六 19,神立約的意圖是使以色列「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你所造的萬民之上」,但這取決於她是否順服並委身於聖約的聖潔。重點不是以色列揚名立萬,而是她的美名高舉耶和華的名。耶利米將此延伸至衣物:以色列原應像一條美麗新腰帶,由主人滿意地穿戴,如今卻變成沾滿油漬的破布。以西結更進一層:一位丈夫以貌美的妻子為榮,人們讚賞妻子時也欽佩丈夫。

「你的名聲」(15 節)原文是 šēm,即以色列的名聲傳在列邦中,正如耶和華所願——只要她持續反映耶和華的榮美。可悲的是(特別見第三十六章),以色列的名聲確實廣傳列邦,卻是臭名遠播,他們的罪惡、悖逆與不忠玷污了耶和華的名。全新的腰帶變為破布,穿金戴銀的妻子變為濃妝豔抹的妓女,神再也無法把他們「戴」在身上。

這向我們這些奉主名的人傳達一個信息:我們活在眾人矚目中。神的子民在何處活出神的樣式,就在何處彰顯神的榮美——這正是神的旨意。教會如聖潔榮美的新婦,這比喻也源於舊約。我們是否將生命編織成一件主喜歡穿戴的服飾?是否聽從耶穌的規勸,行事光亮如寶石,叫人見了便將榮耀歸給神?

第三,新娘的服飾與食物或刻意呼應會幕的布料與祭司的供應。 擬人化的耶路撒冷穿戴吃用聖殿的裝飾與食物,表達整個故事最珍貴的一件事:耶和華的同在,神住在祂子民之中。帶有聖殿與祭司色彩的民族畫像說明,以色列揚名國際不是為自己,而是要在萬邦中扮演耶和華祭司的角色,成為萬民認識耶和華的管道。保羅描述教會在基督裡的轉變時,也將教會比作聖殿或新娘;彼得同樣綜合聖殿與祭司的意象,呼籲基督徒在列國注視下作出配得其身分的行為。對基督徒活出德行的挑戰,其實含有強烈的宣教意圖:惟有目睹神子民有別於世人的行為,世人才會被吸引來認識他們的神。

b. 回報:忘恩負義,違背常理(十六 15 ~ 34)#

以西結幾近癡迷地細描耶和華的恩典與寬宏。故事至此,耶和華的大作為漸退到後面,轉成背景與燈光,與以色列在舞台上的所作所為形成強烈對比,也反映出耶和華的怒氣與審判無可非議。

第 15 節簡潔有力地點出以色列罪惡的根本: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神賜的美貌本應使她感恩信靠,卻反成了她自恃的本錢;以色列仗著富裕揮霍無度,全不把賜她一切的神放在心上。

仰仗神所賜的恩,卻不信靠賜恩的神——這個誘惑從古至今總能把神的子民推入深淵。越有天賦的人,誘惑越大:善於籌劃者漸漸依賴自己的組織力,有果效的佈道家漸漸仰仗自己的技巧,興旺的教會漸漸信靠自己傑出的策略。

人們未必口頭否認信靠神,但現實中對神的信心卻像美鈔上的「In God we trust」一樣無關痛癢。神所賜的禮物原該證明神的恩典,卻被我們拿來替代神。摩西早已警告:「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保羅也訓誡哥林多人:「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

以色列另一忘恩負義之舉就是「賣名」——倚靠名聲作低賤的娼妓。以色列賣淫就是賣她的名聲,也就是耶和華的名聲,所以神無法容忍。名聲響亮的丈夫怎能忍受妻子利用婚盟賦予的名聲去賣淫、帶給他羞辱?由此句起,神一次次控訴以色列賣淫,如遭背叛、禮物被濫用、名聲被踐踏、為情敵所譏笑的丈夫。

「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這膽戰心寒的控告,也是某些教會與基督徒的真實景況。打著主名招牌、仰仗自己聲譽、盲目追求自滿,仍是現今常見的罪。耶穌警告:「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苦難使人絕望而切切尋求主面,名氣卻使人安逸而把神忘得一乾二淨。正如箴言所言:「鼎為煉銀,爐為煉金,人的稱讚也試煉人。」以下分兩段研討:以色列在信仰上的行淫,與在政治上的行淫。

i. 以色列信仰上的行淫(十六 16 ~ 22)#

第 19 節之前主要控訴以色列把耶和華所賜的一切(10 ~ 13 節那一連串上好恩賜)獻給別神。這些經節混合寓意與現實:招徠客人的金銀珠寶與食物,代表以色列耗在偶像崇拜上的物資;「高處」(16 節)既指妓女架高的臥榻,也指列王紀記載遍布以色列的「高岡」拜偶像之所。整段重複「拿了」這動詞——他們輕易拿了耶和華所賜珍貴的祭司之物送人,揮霍於不忠之事,幾世紀來不顧先知的教誨。其主題與何西阿書十分相似;惟一不同是何西阿與歌篾的故事不是寓言,而是親身的悲慟經歷。

然而以色列另拿了一樣東西「行淫」,比濫用任何祭品更令人震驚——獻孩童為祭。以色列婦女為以色列的男人生兒育女是歷史事實,但拯救棄嬰的耶和華說這些是你給我生的兒女。這大膽地把婚姻比喻延展至生育:從第一代立約起,耶和華就聲明他們全部後裔都歸於祂,象徵救贖長子的割禮即為此約的證據。

凡傷害孩童的,就是毀了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以色列不但沒有滿心感謝地將孩子獻給耶和華、讓他們享受聖約的生命與福分,反而宰殺他們,「拿」去獻給偶像作食物。這可憎之事成了以色列忘恩負義的最高表現,無疑也證明了她的迦南祖籍——自嬰兒時期被母親遺棄的她,如今也焚獻自己的兒女;因耶和華才活命的她,如今卻與死亡共舞。

較難的是如何把這段運用於現今。我們或許不真把嬰孩獻祭,但這世上仍有許多孩童因西方生活型態而受苦:現代人毫無節制地追求財富與個人自由,沉溺於自我滿足,不顧其行為對下一代的後果。據人口預測,二〇二〇年英國四成人口將在五十歲以上,出生率卻持續下降,我們又大量墮胎,扼殺了將來扶持我們的下一代。除了駭人的墮胎率,世上虐待兒童的事件亦層出不窮。肯德里克(Graham Kendrick)取材以西結的畫面寫下這首詩歌:

誰能唱出在天父上帝內心的悲傷, 為了那些被我們拒絕的孩子們,為了那些受傷的生命? 我們吹熄的每一盞燈火,都讓黑暗籠罩大地。 主啊,求祢憐憫我們,憐憫我們的國家。

我們輕視祢賜下的真理, 我們向別神跪拜,我們把小孩子獻在別神的祭壇上。 讓真理再次光照我們,降下對聖潔主的敬畏, 主啊,求祢憐憫我們,憐憫我們的國家。

ii. 以色列在政治上的行淫(十六 23 ~ 34)#

神從一開始就定意把以色列安排在列國之中。幾世紀以來,以色列宏偉的國史在擁擠的中東政治舞台上演出,但他們與他國的關係受聖約限制:聖約如同國與國的盟約,要求弱小一方全心效忠,不得另簽條約。若以色列是耶和華的附庸,就不能與其他強權定約——無論對方是神明還是人。由於以色列天生容易在信仰上妥協,神絕不准她與人立盟,尤其是與迦南人;她要完全仰賴耶和華的保護,而非計算敵人強弱或結交有力「盟友」當靠山。

以西結特意提出以色列(這裡指猶大與耶路撒冷)三次與外邦為盟或臣服:埃及(26 節)、亞述(28 節)、巴比倫(29 節),延續娼妓的比喻,加重描述眾所皆知的醜聞。

  • 與埃及:北國以色列因與埃及結盟,招致亞述於公元前七二一年滅國。以賽亞屢次警告猶大別為抵禦亞述而結盟埃及,卻無人理會;以西結也批評西底家(十七章)作同樣的事。
  • 與亞述:主要指公元前七三五年亞哈斯為對抗以、敘聯軍而求助亞述,遭以賽亞極力譴責,之後帶來附庸亞述的慘痛歲月。歷代志下譏諷道:「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凌他。」
  • 與巴比倫:或指希西家向巴比倫使者炫耀國寶的愚行,再次招來以賽亞令人膽寒的預言。

以西結說(31 ~ 34 節),以色列的背信不單可恥,更違背常理:妓女賣淫尚且收費,以色列卻自掏腰包倒貼以討客人歡心,顯然指她在外交上勞民傷財。而這一切花費,追根究柢都是「丈夫」慷慨所賜的恩典與財富。

c. 斷絕關係:令人害怕且無可挽回(十六 35 ~ 43,參二十三 22 ~ 49)#

宣布起訴書後,第 35 節以司法判決用語起頭,總結起訴要項(36 節),最後宣判被告命運:神將依法懲處犯了淫亂與謀殺罪的以色列,如同審了行姦淫、流人血的婦人後依法判處死刑。我們無須分心爭論現代死刑的對錯,重點是明白以西結的目的——要被擄之民正視宇宙寶座上的審判官如何看待他們的行為,而非用歪理替自己開罪。如今只剩神將如何執行祂所判定的、他們應得的刑罰。

回到寓言,以色列如蒙羞的妻子被舊愛團團圍住、剝個精光。起初她在絕望中赤裸,卻無辜脆弱;後來因癡迷而毫無羞恥地裸露;現在她被迫赤身露體,正是公開羞辱淫婦的形式,不僅被休,還受石刑、鍘刑或火刑(40 ~ 41 節)。惟有如此才會杜絕賣淫、平息耶和華公正的怒氣。她從瀕死的赤裸貧困起步,雖受極大恩惠,終究落得幾近滅絕;從棄嬰的血泊而出,繼以血腥的社會迫害與宗教強暴,最後陷入神烈怒的血光之中,從頭到尾血跡斑斑。

以色列的下場是可悲的因果報應。她一心想討好、尋求保障,努力作一個紅牌娼妓,卻反遭萬邦輕蔑;她追求的世界轉過來把她撕得支離破碎。判決雖由審判官親自下令執行(我將要聚集……我也要審判你……),但某種程度上這只是一個還原的過程:以色列不惜出賣身體與靈魂去討好的宿敵,終究露出猙獰面目。

耶路撒冷向任何路人裸露身體,如今,神讓她全然赤裸……神拯救她時她原是赤身露體,所以神離棄她時,她也將赤裸。等著她的煉獄不是某些惡魔創造的,而是她自己一手造成。

歷史證明,當神的子民為政權、財富或世俗利益出賣靈魂時,下場最好不過遭人鄙視,最慘則被世界凶狠反咬。這類審判有時為煉淨教會,有時卻如耶穌對小亞細亞眾教會的警告一樣無可挽回。我們要記得保羅的提醒:「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教會與世界結盟的歷史由來已久,不要自以為比舊約的以色列聖潔。

二、灰姑娘與兩位醜姊妹(顛覆版,十六 44 ~ 63,二十三 1 ~ 49)#

就架構而言,十六 44 ~ 63 屬於第十六章審判預言的一部分。但以西結在第 44 節添入一句新諺語、兩個新角色,並更改情節;由於第二十三章延續同樣的故事並添上「地方色彩」與代名,最好把這兩段經文當作一體來註釋。

a. 醜惡的一家(十六 44 ~ 46,二十三 1 ~ 4)#

以西結回到寓言起頭——狠心拋棄女嬰的異教父母(十六 1 ~ 5),並添一細節:這母親不但厭棄孩子,也厭棄丈夫(十六 45),是個不忠不義的破碎家庭,而有其母必有其女。看來這母親還生了其他女兒,也就是耶路撒冷的姊妹。她們是誰?以西結又在羞上加辱。

想像你是被擄的耶路撒冷居民——耶路撒冷是「我們神的城中,在他的聖山上……居高華美,為全地所喜悅」——然後聽見以西結說:「妳的姊姊是撒瑪利亞……妳的妹妹所多瑪……」

說亞摩利人、赫人是耶路撒冷的祖先已夠侮辱,竟還稱她所鄙視的以色列北國與敗壞的所多瑪為姊妹!耶路撒冷一向自豪不與北方叛徒同流;連以賽亞都不敢拿耶路撒冷與所多瑪相比,更別說寫進同一本族譜。以西結不但不歌頌錫安以堅固被擄之民的特權確據,反而大膽將耶路撒冷與她所藐視的城市列為同等,甚至看得更低——呼應他事奉之初在五 5 ~ 7 已聲明的重點:以色列被安在列國這大家庭中,卻比家裡最糟的成員好不到哪裡去。

b. 撒瑪利亞的罪(二十三 5 ~ 10)#

第十六章未細講撒瑪利亞(僅第 51 節稍作比較),到第二十三章才進一步說明,因為要先為兩姊妹命名再比較:撒瑪利亞成為阿荷拉,耶路撒冷成為阿荷利巴(二十三 1 ~ 4)。由於北國版圖較大、較早受滅亡之苦,阿荷拉是姊姊。兩姊妹都是耶和華的妻子(他們都歸於我),這是為符合歷史而設的二妻情節——耶和華本與整個以色列立約,因國家一分為二才如此安排。若據此控訴耶和華犯重婚罪,就是把文學手法當事實,太過斤斤計較了。

對撒瑪利亞的控訴延續十六 23 ~ 34 的主題:政治上行淫,與亞述結盟。以西結用同樣低俗的賣淫比喻象徵以色列與亞述的情事,並以同樣猛烈的言詞描述她的下場——公元前七二一年撒瑪利亞滅亡、北方十支派被擄(二十三 9 ~ 10)。這是被擄之民熟知的歷史;以西結的任務,就是要他們明白:他們對北國的看法,其實也適用於自己。

c. 所多瑪的罪(十六 49 ~ 50)#

以西結要用所多瑪罪孽的哪些層面來控訴耶路撒冷?有趣的是,他並未提及基督教眼中所多瑪最出名的惡事(創十九的同性強暴未遂),反而列舉四大社會經濟惡行:所多瑪的居民與整個社稷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窮乏人的手。趾高氣揚、貪婪富裕、安於現狀——這聽來何等熟悉;高傲貪婪又硬著心腸拒絕幫助貧苦——更是熟悉不過。這裡說的是富人對窮人的逼迫與漠視。

公元二〇〇〇年七月,眾強國領袖齊聚日本沖繩召開 G8 高峰會,幾天議程耗費超過五億英鎊,超過獅子山國一年的國民生產總額。會議前一年這些富國曾承諾減免貧國債務,一年下來卻幾近毫無作為——一面貪圖安逸,一面寡廉鮮恥地吝於扶貧。以西結筆下的所多瑪,正是我們這不變世界的逼真寫照。

神審判所多瑪、蛾摩拉時差遣天使前往勘查,是因從深淵傳出痛苦的吶喊——原文 ṣᵉ‘āgâ 專指抗議受虐的呼喊,甚至是受強暴者的哭喊(創十八 20 ~ 21,十九 13)。富裕安逸的所多瑪傳出受苦者的朝天吶喊,正是今日地球村貧富懸殊的縮影。我們仍住在所多瑪裡,只是範圍擴展至全球。以西結控訴耶路撒冷比所多瑪更可惡,因他們明知律法的社會經濟教導卻故犯。同理,在神眼中,對全球貧富懸殊漠不關心的基督徒,比未得啟示的人罪過更深——我們並非住在錫安山上,而是住在所多瑪裡。

d. 令人羞愧的比較(十六 47 ~ 48、51 ~ 52,二十三 11 ~ 21)#

以西結就此揮出最猛一拳:耶路撒冷不只與撒瑪利亞、所多瑪一樣惡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她的墮落反倒使所多瑪顯為義。十六 47 說猶大比北國更壞(51 節重申),耶利米也作過類似比較。然後十六 51 ~ 52 的侮辱令人難以置信:在最高法官的天秤上,耶路撒冷的罪孽竟重過所多瑪,連所多瑪都看來無罪!

這荒謬絕倫的話,以西結在兩節內重講四遍——或許為了抵擋四起的抗議聲。以色列「使你的姊妹顯為義」當然不是按字面說她們公義(所多瑪、撒瑪利亞都已為罪受審),而是相較而言:若看似「無罪」的她們尚且落得如此下場,神要如何對待耶路撒冷?耶穌也用同樣手法,使村民又羞又怒——他們有幸見證神蹟,拒絕耶穌的他們在審判之日將比所多瑪、蛾摩拉更有罪。

耶路撒冷到底作了什麼惡事?(二十二章的惡行清單)

除了八至十一章異象中所見的叛教行為,以西結在第二十二章另列一長串惡行:流人血、拜偶像、輕視父母、壓迫寄居的、欺負孤兒寡婦、褻瀆安息日、毀謗、行淫亂(通姦與亂倫)、賄賂、貪污、放高利貸、詐取地產、忽視宗教傳統、為官不公、謀財害命、宣講平安無事的假預言、勒索與搶劫。細想這章,便會同意以西結所說:神審判如此作惡多端的社會並非「無理」。這也像一面跨時空的鏡子照著我們。葛理翰牧師論及富裕貪逸的西方社會曾有名言:「神要是不審判美國,那可對不起所多瑪了。」

e. 出人意料的歸回(十六 53 ~ 63)#

以西結嚇人的功夫不可限量。十六 39 ~ 41 剝個精光、石刑、砍殺、火燒的景象,似乎是完結篇的大結局。是,也不是。對那一代以色列而言,的確結束了:所羅門的聖殿毀了,大衛王朝亡了,王國滅了,大部分百姓失去生命意義。然而耶和華還沒罷手,祂對以色列與普世的旨意尚未成就,祂的計畫遠超眼前的災難,要招那些不配的人歸回(十六 53)。

那麼聖約完結了嗎?是,也不是。這一代將承擔幾世紀毀約的後果,經歷違約的咒詛;聖約本身不是死的,但對堅持違抗的人卻只有死路一條。選擇權本在他們手中:「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他們卻選擇了死亡。

聖約並非不再存在,總得神最後說了才算數。十六 59 ~ 60 呈現不可思議的雙重事實——以色列決意遺忘,耶和華卻堅決牢記:「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只要神還記得,就尚有希望。

這盼望可追溯至挪亞蒙拯救之事,也呼應利未記二十六章——在宣判悖逆之災的同時,申明神終將修復、顯出超乎審判的恩典。

利未記二十六43下~45(以西結預言的提綱)

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申命記在違約咒詛之後,同樣強調恢復歸回的盼望。有了這些前例,加上耶和華對亞伯拉罕歷久不衰的信實,以及藉其子民造福萬民的旨意,凡深知這些神學的人都不會懷疑這部分寓言的可靠。有些人認為以西結不會把盼望與懲罰混在一起,便說這段是後人添加;但聖約經文正是這樣寫,被擄前的某些先知也是這樣預言。

這歸回的預言以兩種方式呈現:盼望真實可靠,卻發生在十分可怕的背景下。

i. 將一起歸回#

以色列若歸回,撒瑪利亞與所多瑪也將復原。十六 53、55 其實先講她們的歸回,才像猛然想起般提到以色列。若罪的面前人人平等(世人都犯了罪),福音也同樣平等待人。以西結毫不留情地把以色列與她最瞧不起的姊妹相比,甚至說她更壞;但在帶來歸回的盼望、宣講白白得來的恩典時,他堅持這盼望屬於每一個人,包括那醜陋邪惡的「姊妹」。醜惡的一家都將被潔淨、得以恢復。這真是奇異的恩典!

福音消弭一切搶先占領的企圖,撼動我們的驕傲,顛覆我們自以為義的比較,不給人選擇與誰同得救的權利。被擄的百姓或能接受神召回撒瑪利亞(至少有血緣),但所多瑪?是的,「所多瑪歸回,你也必歸回」。以西結特意如此排序,意思近乎:「如果神都願饒恕並使妳歸回,那麼饒恕所多瑪還有什麼問題?」這是令人自慚形穢的話,卻是福音的精髓——得救的罪人,沒有選擇與誰同行的餘地。

這也是耶穌苦心傳達的信息:沒有先來後到,惟有悔改和相信。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遭抨擊,正因猶太信徒無法接受所鄙視的外邦人與他們「平起平坐」。若基督徒按偏見論斷神該救誰,就像鐵達尼號乘客爭論誰能共乘救生艇。神的恩典不偏待人,不然就不是恩典了。

ii. 將羞愧地歸回#

以西結預言(參三十六 31 ~ 32)未來的歸回將使神的子民由衷羞愧: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十六 61、63)。這並非抹煞得救的喜樂,也不是要他們愧疚到無法重享自由;雖然神饒恕時已把過犯從記憶中抹去,但記得自己從何處蒙救,反該加深我們對救贖恩典的喜樂與感恩。我們羞愧,是因明白神的審判公正,而救恩全憑不可思議的恩典,非靠己功。

這段引出一種「反向羞愧」:在以色列與許多文化中,當後輩對前輩大失所望時也會蒙羞。妳因他們的失敗而蒙羞。被擄之民扭曲地認為是神失信、使他們在列國前蒙羞;以西結一再反駁:是你們辜負了耶和華、毀約背信。你們覺得羞愧是應當的,但錯不在耶和華,而在你們自己。

饒恕的恩典使人為現況歡喜,也使人為過往羞愧。這段在屬靈上有更深的真理:當對恩典的認知越成熟,便伴隨一種更深的悔改與羞愧感——不是病態自責,而是充滿感恩,知道這些罪已被釘十架、埋於海底。受人稱讚時,我習慣提醒自己「不過是蒙恩得救的罪人」。西諺說:「即便如此,因著神的恩典,我就往那裡去吧!」非洲基督徒也有句諺語:「我們行走是靠兩條腿,一條叫恩典,一條叫饒恕。」以西結或許會補上一句:別忘了加入合宜的羞愧感。

三、以色列記錄片:倒帶及快轉(二十 1 ~ 44)#

回想本章導言所述的意圖:以西結要被擄之民重新檢視他們自以為熟知的歷史——那段誤導他們在耶路撒冷屹立時志得意滿、在城滅後心懷不滿的歷史。前兩個寓言已把國史重編成截然不同的版本。在第二十章,他乾脆放下寓言,直接重講故事,但這回有條不紊地編排一系列歷史鏡頭,並技巧地在最後一幕留白——雖不擺明結局,卻無疑指出方向。司提反在大祭司前的演說,幾乎是從以西結重述的歷史得到靈感。兩者作用相同:顛覆傳統、破除安逸的假想、指向不可避免的審判。

a. 以色列重蹈覆轍的歷史#

聖經有個重要傳統,就是重述神與以色列的故事,以彰顯他們該有的回應、他們的忘恩,或耶和華恆久的奇妙恩惠。耶穌的佃戶比喻即此文體簡潔有力的範例。在以西結口中,以色列的歷史變成一篇控訴演說。演講發生在公元前五九一年(二十 1),約在聖殿異象一年後、蒙召約兩年後,耶路撒冷仍在,被擄之民還算樂觀。前來圍坐的長老們若盼望聽到勉勵,可要再次大失所望——他們這回還被告上法庭,由以西結代神審問(二十 4)。

接下來的歷史課分為四階段,各顯同一主題:在埃及的以色列(5 ~ 9 節);出埃及後第一代(10 ~ 17 節);曠野中第二代(18 ~ 26 節);占領迦南至被擄(27 ~ 31 節)。前三段呈現同樣的步驟:

  1. 耶和華宣布施恩的心意或作為;
  2. 以色列卻以悖逆回應(「卻/但是」);
  3. 耶和華盛怒之下要滅絕百姓(「就」);
  4. 然而耶和華為祂名的緣故縮手、延遲審判(「然而」)。

但第四階段缺了最後一步,使人覺得這回審判必來、刀斧終究要落下。各階段對照如下:

階段耶和華施恩以色列背叛耶和華發怒為祂名縮手
在埃及(5 ~ 9 節)5 ~ 7 節8 節上8 節下9 節
曠野第一代(10 ~ 17 節)10 ~ 12 節13 節上13 節下14 節
曠野第二代(18 ~ 26 節)18 ~ 20 節21 節上21 節下22 節
占領到被擄(27 ~ 31 節)28 節上〔28 節下〕〔30 ~ 31 節〕(缺)

每個階段,以西結都把著名的歷史事件顛倒扭曲、自行詮釋,以傳達他顛覆傳統的信息。

i. 在埃及的以色列(二十 5 ~ 9)#

一反往常,以西結把以色列的揀選追溯到埃及而非亞伯拉罕——不是不知祖傳的揀選故事,而是為了效果。他要說的是在埃及發生的事:以色列叛道、追求他神。一般把揀選排在埃及之前、把罪行排在出埃及之後(從金牛犢起),以西結卻把兩者並列於埃及時代,形成最強烈對比:耶和華每次顯出揀選的愛,以色列就顯出天生的悖逆。面對拯救的應許與前方的美地,他們是否摒棄他神、專心跟隨耶和華(6 ~ 7 節)?沒有。連出埃及——以色列得救的歷史高峰——都暗示該受審判的不只埃及人;要不是耶和華為祂名的緣故,以色列早已死在埃及(8 下~ 9 節)。

ii. 曠野第一代(二十 10 ~ 17)#

這幾節指出埃及那一代——他們在西乃立約、領受律法,卻死於曠野、未進應許之地。以西結點出兩樣最寶貴的禮物:典章律例(人遵行就必活著,11、13、21 節重複),與安息日(神與他們之間的證據)。安息日是聖約的證據、創世與救贖的紀念;安息包括每週第七日、安息年與禧年,與豁免債務、釋放奴隸的經濟指示相關。以西結與其他先知一同譴責被擄之民褻瀆安息日時,所指的不只是一週一天的安息,而是責怪以色列王朝在逼迫剝削中完全喪失了其特殊的社會經濟制度。他把違背律例、褻瀆安息日的鏡頭拉回領受律法的第一代,並說這就是他們無法進入應許之地的原因(15 ~ 16 節)——稍微改編了加低斯巴尼亞探子事件,因為在他看來,任何悖逆都是一樣的。

iii. 曠野第二代(二十 18 ~ 26)#

這裡以西結似乎又受申命記影響,提到耶和華對「兒女」的警告。摩西在申命記敦促這一代別效法父母,要順服聖約、勇往直前;不幸的是他們跟父母沒有差別。約書亞記述神大能領他們入地的光榮記載,如今看來也是在神按下怒氣的情況下發生的(21 ~ 22 節)。

以西結接著投出變化球:他斷言耶和華早在領他們入迦南之前,就已定意將以色列驅逐出境(23 節)。在他看來,渡約但河之前他們在曠野所行的一切,就已激動神宣布悽慘的下場;以色列不過是在遲遲未下手的地主之下暫居美地。如此說來,流亡並非意外,只是耶和華在長期受傷之後終於吹響終場哨聲。

25 ~ 26 節是另一個震懾人心的對比:原文近乎「我即使給了他們不好的典章律例……我踐踏他們,任憑他們供獻長子」。早期基督徒學者曾據此主張律法本是不良的惡規,現代批判家則據此認為獻孩童為祭曾是合法儀式——兩者都錯,都忽略了以西結是為凸顯以色列的壞而刻意說出驚世駭俗之語。在強烈諷刺的語境下,不能斷章取義按字面立教義或當歷史證據。

真正的意思是:以色列不但拒守神的律例,還將其顛倒,於是神任憑它「變壞」、成為死亡之源;他們使孩童經火,還以為是神所要求的。以西結形容耶和華任憑他們玷污自己、招來滅頂——有朝一日他們將發現,這些執意悖逆其實是神「放棄了他們」,任由他們自我毀滅。

iv. 占領到被擄(二十 27 ~ 31)#

情緒高漲,前段的情節模式漸漸模糊。以西結從遙遠過去轉到近代史——聽眾耳熟能詳的內容。神蹟般領他們到了那地(28 節上),以色列的悖逆則概括為幾世紀以來在高崗上的偶像祭拜(茂密樹林與迦南生殖異教有關)。以色列王朝幾乎無法除盡這些高壇;雖與敬拜耶和華並行,本質上仍是背叛,未達聖約所要求的忠心(27 節)。

此時我們以為又會是「神宣告憤怒卻按下不發」,這回卻不然:以西結突然跨過安全界線,打破前面的模式,當場對聽眾說「主耶和華如此說」(30 節),不再責難列祖,直接衝著當代以色列發言。被擄之民慣於怨天尤人、怪罪祖先(十八章),如今站不住腳了——列祖的罪延續至今,第 30、31 節上影射有些被擄之民仍延續以色列最糟的罪行:拜偶像,甚至使兒子經火。飽受創傷的他們,或許以為這樣才能平息神怒,可見其靈命與道德何等黑暗——竟以為用最惹神憤怒的方式就能安撫神。

於是歷史到此,神不再暫緩審判:這次他們大禍臨頭、慘遭流亡,再呼求也無用,耶和華對他們無話可說(31 節下,呼應第 3 節)。判決已定,故事終結。

其實故事尚未結束!對這一代災難已至,但神還有更長遠的旨意:審判之後,被篩選煉淨的子民將重新開始——回到未來,成為新一批走出埃及、新一批曠野之民,嶄新的土地、全新的敬拜(32 ~ 44 節)。在充滿盼望地結束本章前,讓我們回看那句著名的話——為了我名的緣故。

b. 神憐憫慈愛的目的#

每當神宣稱要滅絕悖逆的以色列,祂總作出相反的事;每次的原因(9、14、22 節)都不是可憐他們或後悔發怒,而是顧念耶和華在萬邦中的名聲。NLT 捕捉了其中意境:「我卻不這樣作,因為我要維護我的名聲,這樣周圍的國家才不會恥笑以色列的神」(9 節);「然而我再一次抑制怒氣,好維護我的榮譽,如此那些見我領子民出埃及的國家,不會說我無法照顧他們」(14 節)。

以西結在此與摩西五經相互輝映:摩西曾兩度(金牛犢、加低斯巴尼亞)以同樣理由為將被滅的以色列祈求,提及神與亞伯拉罕的約定與出埃及的承諾,並大膽提醒神顧念祂的名聲——以色列若滅絕,列國的結論不會是恭維耶和華的話。但以理與詩人求神使子民歸回時,也專注於這強烈的動機。

這動機出自一個最基本的概念:神對以色列所作的一切,不僅要當代萬國看見,更是以萬民為念。神的旨意針對世上所有國族,不單是以色列。以色列的揀選、救贖與歷史,都是耶和華對萬民計畫的一部分,而這計畫的終極目標,正是以西結神學的核心——要萬民「知道我是耶和華」。神積極捍衛祂在以色列中的名聲,正是為了祂在萬民中的名聲。

以色列卻無法「尊神的名為聖」。在第 41 節,耶和華將親自顯祂的名為聖:作在以色列身上(在你們中間),最終讓全世界都知道(在列國眼前)。如第 44 節這論點的高潮所示,無論神依罪判刑或選擇不這樣作,兩者都將使以色列認識耶和華的神性(第三十六章將深入這個矛盾)。

這矛盾的兩端最終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得以和解:十字架同時證明神的公義與慈愛。神確實在十架上對付了罪,卻把我們的罪都轉移到祂兒子身上,使我們不再肩負罪過、終於免受刑罰。

c. 神鍥而不捨的恩典#

在一連串對歷史的抨擊之後,本章又以充滿恩典的結語收尾——強烈、嚴厲卻滿有盼望的恩典。這盼望不從以色列本身而來(他們只會悖逆),而是出自屬天的恩惠:人之所以能存活、不致死亡,全憑神的旨意(34、36、37 節)。

恩典的神諭一開始義正詞嚴,但第 32 節也帶些幽默:以色列像孩子般任性哭嚷「我們要像別人一樣,也要玩他們的玩具」,為父的神堅決回答「不可以!」以色列想作的,正與應作的背道而馳——他們本該與眾不同、分別為聖,卻抗拒這項特質,當初執意立王而傷了撒母耳與耶和華的心,如今又堅決追隨木石偶像。然而以色列堅持犯罪的心,遇上了神鍥而不捨的恩典:「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神不會被以色列的頑固打敗,必藉他們成就祂對普世的旨意。或許這世界也有同樣的希望:若非神無敵的毅力與贖回世界的渴望,單靠歷代頑固敗壞的教會,世界早就無望了。

接下來重複「我必」的幾節,顯出神的恆久忍耐,並把以色列的歷史以新形式重演:將有新版的出埃及,卻以神傾洩的忿怒為背景(33 ~ 34 節);也有新版的曠野飄流,卻為了煉淨——正如並非所有出埃及的人都進得了應許之地,那些受神「篩選」後仍悖逆的被擄之民也將無分於未來的福分(36 ~ 38 節)。到歸回那日,一切將大不相同:「以色列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裡悅納你們」(40 節)。經過受審、煉淨、歸回、蒙悅納之後,以色列終將知道祂是主耶和華(42、44 節)——這就是以西結事奉的中心思想。

總結#

讀完以西結重寫的駭人歷史,我們或許渾身不自在——若是這樣,正合了他的意。但問題是:他會不會太偏激、擅自篡改了故事?究竟哪個版本才對?有兩點考量可以解答。

第一,要記得以西結艱鉅的任務與他所選的辯論手法。他面對以色列史上空前的災難,又面對一群執迷不悟的百姓:有人自以為無辜受難、怪罪耶和華不公無能,有人過於樂觀、天真以為苦難馬上結束。惟一能粉碎這些誤解的辦法,就是以無情的事實打擊他們——說出他們長久冒犯耶和華、違約背信的歷史。明白這一點,就能理解他為何採用如此嘲諷、苛刻、扭曲重組的修辭,以產生最大衝擊。他不是冷靜客觀地撰寫歷史教科書,而是與充滿敵意、鐵面硬心的對手激辯,手法必須夠強烈才能刺穿他們抗拒的鐵甲。

第二,每個歷史時期一向不只一種版本。即使在舊約傳統裡,對同一時期也有不同看法:五經描述曠野時期是怨聲連連、毫無信心的世代,何西阿視之為叛逆期,耶利米卻為了不同論點將它形容為與耶和華的蜜月期。以色列的故事可寫成著重耶和華奇事的「救贖故事」,也可從以色列不停犯罪、或從屬天的眼光來看——後者一樣真實。總之,故事怎麼寫是有選擇性的。

所有歷史故事都經過篩選,取捨取決於你想說什麼、目的為何。讀名牧或宣教士的傳記時,你是否懷疑作者漏寫了什麼?傳記為鼓勵人讚美神,自然著眼於偉大成就與得勝結局;但每個故事背後也有失敗、背叛、懷疑、絕望與不檢點。以西結雖選擇性陳述歷史,我們卻不能控訴他偽造歷史。

那麼教會歷史呢?我們熟知那偉大的綱領:福音廣傳、宣教擴張、各地信徒得勝,從凱爾特宣道、景教、莫拉維亞弟兄會,到二十世紀快速成長的國際教會。然而若處於以西結的境地,我們也能說出一套截然不同的歷史,舉出一連串扭曲福音、令神傷痛的暴行:十字軍東征、對猶太人的屠殺、異端審判、西班牙征服南美、焚溺重洗派、南非種族隔離、北愛盲從、烏干達種族滅絕、巴爾幹屠殺——以西結會用什麼樣的寓言來形容它們的殘暴與淫穢?與其抗議世界的看法,我們不如聽以西結的聲音,轉向那嚴厲卻忍耐的神,衷心悔改。無論神的子民多麼惡劣,祂鍥而不捨的恩典終會成就祂拯救人類的旨意。

附錄二:第十五、十七、十九章的註解#

讀完複雜的第十六、二十三章後,不得不驚歎以西結編寫寓言的能力。他在第十五、十七、十九章再次施展意象技巧,雖略遜一籌,三章的共同點都是以以色列為葡萄樹。

第十五章#

在巴勒斯坦,葡萄樹是主要農作之一,以它比喻以色列毫不奇怪。詩篇八十 8 ~ 19 形容以色列為耶和華從埃及移植到迦南的葡萄樹;以賽亞也把以色列比作耶和華費心栽種、卻只結野葡萄的葡萄園。

然而以西結一反常態,把焦點從葡萄與酒轉到木料:在所有木材中,葡萄枝是最沒用的,被燒過更是一文不值。這震撼的含義似乎暗指:就算以色列如健康的葡萄樹,本身仍毫無價值;被審判的火燒盡之後還剩什麼?如果連樹幹都燒了,砍落在外、流亡異鄉的他們還有什麼未來?這簡短的比喻黯淡無望,不帶一絲安慰。

第十七章#

這章又是針對某歷史事件的寓言。3 ~ 10 節是寓言本身,11 ~ 21 節立即解釋,22 ~ 24 節再附一個簡短寓言說明更光明的未來。

所指的是公元前五九七年第一次被擄:尼布甲尼撒擄走約雅斤與耶路撒冷精英,改立西底家為攝政王,後者又暗通埃及、徒然反抗巴比倫而自取滅亡。寓言中第一隻大鷹是尼布甲尼撒,樹梢是約雅斤與第一代被擄之民,栽種的枝子是西底家——他如蔓延的矮葡萄樹,表面效忠巴比倫,暗地卻向第二隻大鷹(埃及)延伸枝子,結果枯乾而死。這也是預兆,因說預言時西底家尚未作最後抗爭、耶路撒冷尚未滅亡;以西結已預言法老將是無用盟友,西底家必受苦蒙羞。

最後一段(22 ~ 24 節)指出以色列終會得保障與豐產,卻不從那兩隻大鷹而來——人手建立的帝國反覆無常——而是從神而來。當神反轉子民命運時,全世界(田野的樹木)將知道是誰成就這一切。耶和華才是真正的大鷹,相比之下尼布甲尼撒與法老不過是小鳥;神救贖子民的大工,將培育出參天巨木。

第十九章#

這章展現以西結的寫作天分:他為以色列的王作哀歌(為死者唱的輓歌)。如第十七章,這首歌也與某歷史事件有關,描述以色列最後兩三位國王及其命運,只是線索不足,眾說紛紜。

母獅指以色列,更確切地說是有如眾王之母的猶大。第一位國王(3 ~ 4 節)無疑是約哈斯(沙龍)——約西亞於公元前六〇九年戰死米吉多後,被法老尼哥擄到埃及。第二位(5 ~ 9 節)可能是降服尼布甲尼撒、被擄巴比倫的約雅斤(跳過約雅敬),也可能是在位較久、較符合 6 ~ 7 節形容的西底家。

10 ~ 14 節再次描繪猶大如凌駕森林、枝葉茂盛的葡萄樹,卻因驕傲被連根拔起、焚燒殆盡,被種在曠野乾旱無水之地(13 節)。如此處境,只唱得出哀歌。這首輓歌明白宣告大衛王朝的滅亡,沒有堅固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14 節)。母獅將不再自然生出繼位的小獅子,惟有耶和華親自介入,才會有另一個「大衛」——不過那要改天才唱(見三十四 22 ~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