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5:21–6:24

第四部從新群體的標準轉入「新群體中的關係」。新人類不只是抽象的神學概念——它必須在具體的關係中活出來。神的家若不能再細分為展現神的愛的人類家庭,這個家就不是可信的概念。「教會中和睦,家裡卻無和睦」有何意義?

保羅集中於兩大維度:

  • 家庭與工作的關係——夫妻、父母與兒女、主人與僕人——這些是有形的、可觸的人
  • 屬靈的爭戰——我們所面對的仇敵與所需的軍裝——「執政的、掌權的」是無形的、不可觸的鬼魔

馬克斯·巴特(Markus Barth)對這三組家庭關係的觀察極為精闢——它們刻畫人的三個基本維度:

  • 夫妻——人是性的存有(早於佛洛伊德、金賽指出此事實)
  • 父母兒女——人是時間的存有(被綁於所屬的世代)
  • 主僕——人是物質與經濟的存有(保羅在馬克思之前已預見)

沒有例外——人陷在這三維結構中。保羅以新群體的福音,重新定義所有這些關係

太多所謂「成聖教導」只強調與基督的個人關係,完全不指出在日常生活關係中的後果

對照這種「真空中的成聖」(重經歷而輕倫理),使徒反而在日常具體情境中精確闡明基督徒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