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卷書的重要性#

沒有任何一本舊約書卷能比申命記,在猶太教和基督教思維及習俗的形成和發展上,產生更大的影響了,它蘊涵的基要真理,也是舊約聖經裡的基礎。先知們重新提及它的教導,且用申命記中清晰、毫不含糊的要求,向同代之人發出挑戰。它提醒君王該有崇高的理想,國難當頭時,首席長官也重申它的真理。詩篇作者將它的信息編織在讚美、敬拜、認罪和代禱的偉大詩歌中。以色列教導智慧的老師,「傳播智慧者」,將教誨寫成簡短扼要格言的這些人,也將申命記的主題應用在人類行為與日常生活規範的實用課題上。

在發展基督徒的生活與思維上,本卷書也具有出類拔萃、舉足輕重的地位。主耶穌非常重視它特有的信息,無論在私底下或公開場合都引用它,還將其中一些經文背誦下來,在猶大曠野受到嚴厲考驗時,也引用它們,其中一些主要教導,都在祂的公開傳道中凸顯出來。

初代教會同樣深信申命記的教導具有關鍵的重要性,是新約聖經作者最常引用的四卷舊約主要書卷之一(創世記、申命記、詩篇和以賽亞書),二十七卷新約書卷中,有十七卷引用了它,整本新約聖經總共引用了它八十多處的經節。

這卷書對主耶穌和祂最早的跟隨者有何等重要,對我們也就同樣重要。司提反在猶太公會前,對滿懷敵意的聽眾說,神交給摩西的信息,是要他再「傳給我們」,這「我們」絕非單指希伯來人,而是指司提反所屬的基督徒社群,神的新以色列人,它是由信基督的猶太人與外邦人組成。摩西傳講的是「活生生的話」,不是遠古時代與我們無關的真理。在查考這重要聖經書卷的信息時,必須用心聆聽摩西在對我們說什麼話,它不是關於遠古以色列「彼時彼地」的話,而是對現今社會「此時此地」所說的話。再者,保羅告訴我們,「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因此,本著使徒保羅的說法,整本聖經具有同樣的權威,同樣符合現代需要。這意味著,申命記對保羅時代,剛成立、充滿活力、第一世紀教會的人,具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對活在現代的我們也一樣。

摩西當年說什麼,如今他仍在說同樣的話。

這卷書的內容#

以色列天路客在曠野長久漂流的生涯即將進入尾聲,摩西已來到摩押平原,心知自己無法陪伴曠野天路客一同進入迦南。保存在本卷書中的話,是以色列人進入新領土之前,摩西最後一次能傳講神話語時所說的話,他有極要緊的教導要和他們分享。申命記這書名雖包含了「律法、誡命」這字在內,可是申命記不全是一本律法書,它是由一些組織嚴密、穿插著生動例子的講章組成,而這些講章都是以當初摩西離開埃及時,神交給他的信息作為根據。在西乃山(有時也稱為何烈山)的啟示,包括一些基本真理、事實和規條,攸關著這些天路客在宗教、道德與社會上的福利。現在他們即將踏入新領土,必須從遊牧生活改為定居方式,將在一個迥然不同、危機四伏的環境中生活。從摩西身上,他們享有一位忠心傳道人所說的權威性信息、滿有愛心之牧者所給的鼓勵與支持,以及一位獻身於神的信徒散發出的啟發性表率。講道、牧養和靈性這三項要素,都可從這本重要的書卷中找到。

申命記的書名源自它的十七章 18 節,那裡說到以色列未來的君王需將神的律法「重抄」一份,舊約聖經希臘文版本(七十士譯本)因而稱它為申命記,是「第二律法」之意。可是它並非是與神當年在西乃山賜給摩西相異的另一律法,而是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迦南之前,完全忠於原版重複述說一次的律法,只是將神對祂僕人在西乃山所說的話加以擴大,更為詳盡而已,以便適用於另一種新生活,它同時也與我們目前的生活息息相關。

這卷書的架構#

過去幾十年中,在查考舊約聖經時,最令學者感興趣的,是將舊約聖經的一些主要經文,拿來與古代中東政治條約或盟約的文件體裁,作個比較。這些盟約通常都由兩位國王簽署而成,較強大之國(宗主國)同意對較弱小之國(附庸國)提供軍事保護和經濟資源,而較弱之國則承諾願臣服效忠對方。這些盟約通常都按照一些預定的文件格式寫成,當它們拿來與申命記相互比較時,就引起特殊的興趣。這種條約可追溯到公元前兩千多年,遠在摩西時代之先,身為埃及朝廷重臣的他,對這些重要政治文契和記錄這些條款的文件格式,極可能相當熟悉。

將以色列的聖約與古代中東宗主國條約相互比較,深深影響了我們對申命記本質的理解:它確實採用了類似的文件體裁,卻已在神學上產生蛻變——它不是平起平坐雙方的合同,而是超出人間任何條約期望之外,彰顯神的恩典。

延伸:條約格式與申命記的對照

曼登豪(G. E. Mendenhall)指出,公元前一千多年所寫的赫族宗主國條約,與神在西乃山和以色列人所立的聖約之間,有非比尋常的類似性。稍後,克萊恩(M. G. Kline)也注意到這些赫族條約與申命記的文件體裁,有令人訝異的雷同之處。赫族條約通常以簡短的緒言(一 1 ~ 5)和介紹歷史背景(一 6 ~三 29)作為開場白,追述兩國之間關係的來龍去脈,通常都強調宗主國的慷慨大方。隨著緒言之後,是條約的基本款項(四 1 ~ 40,五 1 ~十一 32),然後再加上更細節的要求(十二 1 ~二十六 19)。條約寫到此處時,一般會要求雙方將這文契抄寫一份,放在神的聖殿中,在雙方同意的時間點,取出公開宣讀給人民聽(二十七 1 ~ 26,三十一 9 ~ 13)。在這之後一定記錄著,若遵守條約,保證能得到「福祉」(二十八 1 ~ 14),可是若不遵守條約,肯定會受到「咒詛」(二十八 15 ~ 68)。這些條約最後常以重述要點(二十九 1 ~三十 20)與召來證人作為結束,在申命記結尾時,同樣也可看到這形式(三十 19、28)。

常有人循著曼登豪的論文思緒作更詳細的研究,有些不同形式條約的簽定日期,也在有關本卷書寫作日期的持續討論中扮演一些角色。這些條約所用的詞藻、條款和形式,在我們對申命記本質的考量上,起了巨大的影響,將以它是個聖約來解釋,可是認為它不僅是個類似的文件體裁,也是篇娓娓動聽的講章。在闡述它的教導時,並非死板地照著約的格式,因為實際上它已在神學上產生了蛻變,用以強調神對以色列獨特的承諾。它並非在平起平坐的雙方之間定下合同,而是超出人間任何的條約期望之外,顯示出神的恩典,同時也特別勾勒出,以色列需經常固定地更新他們對此聖約的順服。

克萊基(Peter Craigie)認為,申命記的結構也許是照著另一種契約寫成,在仔細研究了它的詞句之後提議說,申命記也許受到埃及勞工合約格式的影響。摩西一生的頭四十年在埃及皇宮度過,理當對這類勞工文契相當熟悉。處於劣勢的以色列人曾在埃及極不人道的勞工合約下做奴隸,可是卻被一位更偉大、更好的主人,奇蹟般地拯救出來,現在祂與他們簽定一個慷慨、滿有愛心的合約。祂完全承諾做他們的保護者與供應者,自然也指望他們遵守合約上他們的那部分,承認祂在他們生活的每一層面享有絕對的權威。

寫作日期#

申命記的寫作日期與它的作者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雖然自十九世紀早期以來,有些學者對這卷書的作者發出廣泛的挑戰,可是本卷書中絕大部分的內容,宣稱它們是摩西在離世之前所傳講(一 1 ~ 5,四 1、44 ~ 46,五 1,二十九 1 ~ 2)和書寫(三十一 9、24 ~ 26)的話語。在此無法也不適合對眾說紛紜的來源論點,作深入且周詳的研究,然而仍會提到一些主要觀點,以便讓讀者了解筆者所持的立場,亦即,無論後來作了何種編輯工作,這卷書的內容包含了摩西真實的教導。

筆者的立場:摩西是申命記的作者。在摩西傳講這些信息、進攻迦南之前,也許有人完成了不少編輯工作(例如結尾的詩歌、祝福,及最後一章記錄摩西離世的事,很可能是後來才加進去的),但後期虔誠的編輯仍保存原有的信息,只為讓同代之人更易看懂而作了縝密的處理。

延伸:申命記寫作日期的學說之爭

有些學者爭辯道,申命記企圖以文學形式展示約西亞王宗教改革的理念,而藉用摩西德高望重的名聲,來肯定它們的重要真理。近年來也常有人爭著說,這卷書是在公元前八世紀和七世紀的「申命記運動」下發展出來的產物,在約西亞王宗教改革時達到最顛峰。

然而,這些主張申命記是君主時代後期寫成的理論,不無棘手的問題:

  • 約西亞王宗教改革的宗旨之一,是要將耶路撒冷的聖殿作為敬拜中心,但申命記中連一次都沒提到耶路撒冷。書中反而提供示劍敬拜中心的詳細資料,吩咐要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建造祭壇(二十七 1 ~ 13)。
  • 申命記若主要是為宣傳約西亞王的改革計畫而寫,其宗教領袖們又怎會公然違背像為「猶大城邑」的祭司和利未人提供生活所需這類重要課題(十八 6 ~ 8)呢?
  • 邱壇(希伯來文 bamoth)在約西亞王統治初期是個棘手問題,卻一次都沒在申命記出現過。
  • 申命記再三提到「以色列眾人」(一 1 及他處經文),若真是約西亞王(或希西家王)時代的作品就令人費解,因為當時只剩下南國猶大而已。

有些人主張這卷書是屬於較早期的作品,寫於士師時代或撒母耳執政時期。馮拉德(Gerhard von Rad)提議,這卷書是由住在猶大「城邑的利未人」(十八 6 ~ 8)所寫;有人則主張本來是起源於北國以色列的先知圈,當亞述軍滅掉北國時,這些先知的門徒被迫遷往南國,於是在公元前七〇一年編成此書。另有些人認為這卷書是很後期的作品,屬於被擄歸回之後(約公元前五二〇至四〇〇年)的理想願景。現代許多舊約聖經學者則喜歡鑽研,到底有哪些不同的口頭流傳資料促成本卷書的撰寫,認為申命記是「以色列早期的古老傳統,經過長時期的傳承與不斷地調整,而表達出的最終作品」。

雖然有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觀點,筆者仍深信申命記經文所宣稱的,摩西是它的作者。前述申命記是後期作品的說法,面對一些歷史性的困難,例如:對「亞瑪力」人的懲罰(二十五 17 ~ 19),但在君主時代亞瑪力人已不存在;關於設立君王的規定(十七 14 ~ 20),對已有約四百年君主制度的讀者顯得奇怪;書中的一些山川地理細節(例如二 8、13、26,三 29)也支持寫於早期的看法。摩西個人的回憶錄(一 9 ~ 18,九 22、25 ~ 29,十 1 ~ 6,二十四 9),不僅讓人感覺其真實性,也很難讓人相信是匿名作者冒用一位偉大領袖之名杜撰出來的虔誠作品。

本卷書的經文清楚記錄它包含了摩西所寫的文章(三十一 9、24 ~ 26),主耶穌明確接受這說法,新約聖經許多傳道人和作者也持同樣態度。如前所述,在摩西時代之前,政治和宗教的條約記錄早已存在,因此沒有任何強勁理由,認為本卷書不是以色列當時受過最高教育的宗教領袖筆墨下的作品。

這卷書與現代的相關性#

然而,那些偶爾翻閱本重要書卷、不熟悉其中所含珍貴內容的讀者,也許會問,這個遠古時代的信息怎能適用於現代生活呢?公元前一千多年,一個龐大民族經過長期遷徙後,從遠古世界的一個角落,最終定居於另一個角落,這事怎會和二十世紀末日益進步的高科技、極度複雜、都市化的社會有任何關係呢?無論聽起來多麼不可思議,雖然當時與現代世界有著不可否認的差異,但它的信息仍與現今有息息相關之處,因為它講的是亙古常新的真理,也包含現代的一些重要議題。

亙古常新的真理#

不僅因為它提到的關乎倫理道德和社會的議題,顯然可應用在現代社會,更因為它闡釋一些很重要的聖經主題,而這些主題與神子民的生活和他們在所處的世界中作見證,永遠有切身關係。二十世紀末的社會,需要申命記中有關神、啟示及恩典的基本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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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世代需要聽到這卷書中有關神的不偏不倚的教導。這位獨特的三位一體真神,如此偉大,讓我們這些靈性與頭腦都很有限的人,無法完全了解祂屬性的每一層面。三位一體的教義的確幫助我們對神有個平衡的認識,可是在不同的世代,基督徒都曾偏向過分側重三位中的某一位,甚至將另外兩位有一點排除的傾向。

例如:在早期基督教會,大多數基督徒將注意力專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這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因為就許多方面來說,他們與信猶太教的鄰居對神擁有相同的認知,不需為父神的獨一、聖潔、大能和憐憫辯護。基督教與猶太教不同之處,是在於這位神已透過祂的獨生子耶穌將祂完全彰顯出來,因此理所當然地應專注在基督的神性上。在教會歷史的最初五百年,造成教會嚴重分裂的爭議,許多都與基督本身有關,尤其是在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之間微妙的關係上。當這些議題大部分得到解決後,一位超越的神和基督的得勝,這些教義又占據了中世紀人的思維,尤其是關於神的聖潔和基督之為君王與審判官的角色。

中世紀時,耶和華神與基督常被刻畫為不怒而威和無敵不克的形象,讓信徒覺得祂們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在此情況下,不難理解基督徒會被中保這想法吸引,於是越來越傾向代禱者的看法——童女馬利亞、歷代的聖徒與天使都成了代禱者。這主要是由於他們對神的認識太過狹隘且不健全,信徒忘了神是聖潔的,同時也是慈愛的,主耶穌是人類惟一的中保,今世和永世惟一的救主和審判官。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使人們深刻覺悟到自己的罪孽,於是注意力就轉向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中保工作,祂為救人而死、獻上為祭、替人贖罪。偉大的宗教改革作家,大有能力地將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基督的救恩、今世能享有的完全赦罪,和將來能避開的嚴厲審判上。

若說在這整個過程中,有關聖靈的教導完全被忽略了,那將是愚蠢且不正確的說法,可是有時候的確沒將該有的注意力,放在聖靈本身和祂的工作上。宗教改革引起基督徒對聖靈的工作相當感興趣,後來清教徒和查理‧衛斯理的詩歌,更強調聖靈的作為,接下來的傳道人與基督徒作家也同樣看重這真理。過去幾十年中,靈恩派和更新運動,讓全球基督徒更加看重此事,並且從中產生了一些豐碩的果子。

側重(雖然並非有意)某一教義,總會引起輕忽另一教義的危險。基督教的思想史顯示,當某一特殊真理受到特別重視時,原與它相輔相成的真理就會遭到嚴重的忽視。

眼下,我們極需恢復對神的尊榮這方面的教導,因為當我們敬拜時,極易流於過度主觀的危險:敬拜的價值,是取決於它對我們的感覺產生什麼幫助,而不是取決於對我們的思想有何益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信心中某些最要緊的層面,就會被邊緣化或淡化,例如說,神的偉大、聖潔和榮耀。當今一些福音派的神學家,其中最著名的有巴刻(James Packer)、托馬斯‧史邁爾(Thomas Smail)和弗格森(Sinclair Ferguson),都提醒我們「認識神」的重要,呼籲信徒要重新注意到「被遺忘的天父」。神的名字出現在申命記將近有兩百次之多,它的教導是要提醒我們,需要有對神全備認識的教義。它以神為中心的信息,能增強基督徒的信心,且激發我們的委身,幫助我們認識神的榮耀與尊貴,對祂的性格和作為更有信心。

啟示#

我們也可從這卷書在啟示這方面的教導獲益良多。神在舊約時代(如同新約時代)樂意以口說出,將祂的本性和旨意啟示給祂的子民,而神的話語具有權威、舉世無雙、帶有果效,這正是申命記的主題之一。它從開頭第一句(「以下所記……」,一 1)到戲劇性的結尾(「耶和華對他說……」,三十四 4),都提醒我們,神並沒讓人留在黑暗中摸索,對祂的性格全然摸不透。透過申命記每一頁滔滔不絕對祂子民說話的神,也透過聖經其他書卷,同樣有效地傳達祂的真理。歷世歷代以來,申命記一直提醒讀者,神的話語有其特性、權威性和重要性。

神啟示的話語具有多元性價值這事,常從祂賜給摩西的信息中顯示出來,例如:這卷書的頭三章將神的話描述為——

  • 實用的教導(一 6、21)
  • 細膩的安慰(一 29)
  • 啟迪性的應許(一 30,三 22)
  • 及時的提醒(一 31,二 7)
  • 必要的責備(一 32 ~ 33)
  • 嚴重的警告(一 34 ~ 46)
  • 憐憫的保證(二 2 ~ 3)
  • 明確的命令(二 4 ~ 6、9 ~ 13、16 ~ 19)
  • 不斷的鼓勵(二 24 ~ 25,三 2 ~ 3)

神清楚對祂的子民說,祂的信息具有權威,申命記中許多章節重複宣告,神對摩西說什麼,摩西就對以色列人說什麼,刻意著重在它確實無誤的表達。不錯,是摩西傳遞的話,可是它是神所說的話,是神用口頭啟示、全然可信的:「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一 3,參四 5,十 1 ~ 5)這些至關緊要的話,不是那些該「聽從……遵行……吩咐……遵守」它的人(四 1 ~ 2),可以把它束之高閣、不屑一顧、竄改或貶低價值的。它的真理無與倫比,無人可任意加添或刪除(四 2)。神在此說祂的真理永垂不朽,也就包括了舊約和新約聖經其他所有的話。神不會在某處頗具權威地說話,在別處卻暫時性隨便說說。

這卷書描述神用各式各樣的方式將祂的話溝通出來,以此強調祂話語的重要性,顯明神充滿創意,祂不以墨守成規、一成不變或沉悶呆板的方式,將祂的信息傳達給子民。從這一連串「傳講的」律法與應用的真理中,我們聽到摩西在釋出一系列的講章,不是木然冷漠地唸出一大堆規則。然而,將信息傳出去的責任,不只落在向廣大群眾傳講的傳道人肩上,神的話必須透過家庭教育在家中分享(四 9 ~ 10,六 6 ~ 7、20 ~ 25,十一 19),還需以書寫的方式保存在約櫃裡(四 13,十 1 ~ 5,三十一 9),並公開地將律法寫在告示上(二十七 1 ~ 4、8)。當以色列人將初熟產物帶來獻給神時,要在集體崇拜中以崇拜儀式將這同一真理從口中說出(二十六 3、5 ~ 10)。

這卷書也覺察到神的話可透過個人與集體的體驗傳達出來,人們回想在生活中經歷過什麼,從這些歷練中學到什麼功課(二十九 24 ~三十 10)。神的話在申命記中,也從山川地理的例證傳達出來——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一座代表福祉,一座代表咒詛(二十七 11 ~ 13)。在這卷書的末了幾章,真理是以公開宣讀神的話這方式傳揚出來(三十一 10 ~ 11),以容易記得的詩歌句子展現出來(三十一 19、21 ~ 22、30,三十二 1 ~ 47),並從牧者特別的鼓勵和對每支派的諄諄告誡中表達出來(三十三 1 ~ 29)。凡閱讀這卷書的人,絕不會對神在聖經裡啟示的話之重要性,有絲毫懷疑。

恩典#

這卷書中另一個直接對現代人說的「亙古常新真理」,是有關恩典的教導。它再三強調應當遵守神的命令,乍看之下好像是說,我們處在一個教條式的宗教中——我們若作某些規定的事,神就可能會獎賞我們。然而這不是申命記的信息,它一開頭就介紹歷史背景,刻意增進我們對一位憐憫之神的了解,祂揀選和拯救了我們,提醒我們神以我們完全不配得的恩典和憐恤主動來找我們。我們的順服是對祂的回應,愛與服事是從祂開始,不是我們。

摩西曉得與他同行的天路客,即將踏入迦南地,立刻就會面對有關巴力教的教導。巴力是個惟有遵照它的要求,才會對信徒施恩的農神,這種概念是遠古中東世界宗教思想的特徵。許多人相信若獻上適當的牲祭,就可勸誘神明賜下所想要的恩典,這主要是人本思想和倚靠功德的宗教。因此,申命記一開頭就告訴以色列人,遠在他們能為神作任何事之前,神已為他們施行了拯救的大工。他們即將擁有的土地也屬於耶和華神,他們沒作任何事配得這賞賜。祂看重他們的生活(身為聖潔子民),過於他們所獻的祭物。

這卷書常描繪神在揀選他們作祂子民這事上的恩典,他們能成為今天的樣式,純粹是因祂為他們作了獨特的事,不是因為他們為祂作了特別的事。耶和華神提醒他們,祂之所以揀選他們,並非如他們所認為,是靠他們人數多於別民(七 7)、有能力(八 17)或道德高尚(九 4),而完全是因祂愛他們且要用他們。

祂賜給人不配得的恩典,這基要真理在猶太人和基督教從古至今的歷史中,常有被狡猾扭曲的危險。連現今的福音派基督徒,也不能免於犧牲恩典以高舉功德的試探,很可能造成一些將信心描繪成「行為」的神學和屬靈觀;信心成了可衡量的東西,若想要神照我們的意思去作,就需將信心的分量多加一些。然而,這根本不符合聖經的教導。不是靠我們信心的大小,完全是因我們所信靠、擁有無比大能的神,才能成就事情。

初代教會才剛成立一、二十年,有關功德的偏差概念,就嚴重地扭曲了得救本乎恩的基督教信息。保羅寫信給加拉太基督徒,是因有些猶太基督徒老師堅持認為,得救不是單靠恩典,還需加上一些重要的行為,才能使救恩穩固。他們說信耶穌固然要緊,可是若要成為真基督徒,還需遵行摩西律法受割禮才行。當我們閱讀初代教會教父的作品時,會發現保羅極力反對的錯誤教導,已在接下來的世紀中以另一種方式滲入教會,「行為」開始取代了「恩典」:「禁食強過禱告,可是賙濟窮人又強過這兩樣……慈善工作能減輕罪過。」人類罪性的一個可悲層面,就是人總想賺取救恩,而不是白白接受救恩。

若想對聖經有關神的教導有所領悟,就必須從神賜給了我們什麼入門,而不是說我們能替祂作什麼。神對我們的第一個要求,是愛祂(六 5),不是服事祂;惟有當我們回應祂的愛時,才能愛祂,愛比一切「行為」更重要。神的憐憫不能用東西來換取,我們只能像不配的乞丐一般伸出雙手接受它,不是像勞苦功高的成就者前來領賞。

現代議題#

這卷書除了闡釋這些永遠適用的教義之外,還探討一些現今世界面對的社會與道德上至關緊要的廣泛議題。在讀到有關個人靈命、集體崇拜和一般倫理道德的同時,也會遇見對現代重要課題的實用指導,比如:

  • 管理和有效領導原則(一 9 ~ 18)
  • 社區責任感的重要(三 12 ~ 22)
  • 需要對不信主的鄰舍作有目共睹的見證(四 5 ~ 8)
  • 為人父母的教養責任(四 9 ~ 10)
  • 世俗拜金主義的危害(六 10 ~ 15)
  • 如何用創意來應付社會快速的變動(八 1 ~ 20)

申命記提到貧窮與無家可歸對社會帶來的道德挑戰;建議對新興宗教和一些好戰的老宗教作合宜的回應。這卷書對現代有關債台高築、酗酒和濫用藥物的討論極有助益,強調在商業誠實、財物管理、社會福利、公共衛生、婚姻忠實及性道德上,需以滿有憐憫但不可妥協的聖經教導來對待。它也對目前生態和環保的辯論提供意見,對世上成千上萬的可憐人應負的責任、老人的照顧、人權、男女平等、虐待兒童、法律的不公正、家庭安全、都市化和動物權益等等,都提出評論。申命記也對漠視道德、不良社會行為、靈異巫術的危害本質,以及涉足任何異端邪教的事,發出嚴重警告。

這並不意味這卷書的所有細節,都可自動地轉用到現代社會,或死板地應用到錯綜複雜的現代議題。它特有的規定,是針對一個與現代迥然不同的文化發出,但也並不因此而與我們痛癢無關。申命記的教導不可一成不變地套用,可是也不能含糊帶過。

它提供我們一個有關個人與團體靈命的寶貴模式,我們需研究出它蘊涵的基本原則,然後應用在我們這已大不相同的世界。萊特(Christopher Wright)提出一個極有助益的建議,他說我們應當將舊約的道德教導,當作啟迪性的典範來用。

延伸:萊特的「典範」說

典範是「用來作為其他事件的模式或例子,其基本原則維持不變,但細節有所不同」,它常用來解釋文法的結構,例如:一個典範可從動詞形態上顯示出來,類似的動詞如何加上字尾,並不是蕭規曹隨地將原型抄襲下來,或只有一種動詞,而是將它拿來應用,雖然曉得有時需要加以調整,可是所有這類動詞,通常都符合我們眼前的這範例。

萊特相信「典範」是「了解和應用舊約聖經有關道德教導的有用類型」,對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傳道事工也提供非常有幫助的比照。主耶穌呼召我們「跟隨」祂,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應將此事按照字面意思行出來,都去「從事木匠職業,穿沒接縫的衣服,過周遊列國居無定所的生活,在猶太會堂或聖殿敬拜,與稅吏和妓女同桌吃飯,或用比喻來教導」,但也不意味該將福音書中記載基督的榜樣丟在一旁,認為它們「與目前的道德無關,只注意它的教導即可。因為就某方面來說,耶穌自己生活的榜樣印證了祂的教導」。因此可「從我們所知耶穌怎樣作,合情合理地推斷,在我們現今不同的情況下,祂會怎麼作?祂生平的整個樣式和特質……成為我們的模式或典範,用這典範來測試我們自己的生活中,在類似情況下,有多少『像基督』的成分」。

若將這模式銘記在心,我們敢說,當初摩西在摩押平原傳講的申命記信息,是何等貼切,它也同樣適用於現今這時代,這精闢的教導中所蘊涵的基本原則,仍與每一世代息息相關。丁道爾(Tyndale)認為申命記是「一卷不該離手、值得日夜閱讀的書,因為它是摩西所寫書籍中,最出類拔萃的一本。它傳講信心與愛心……出於信心而愛神,出於愛神之心而愛鄰舍」。有了這位宗教改革者的鼓勵,這卷書就能加深我們的信心且激發愛心,現在讓我們來查考它深具影響力的信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