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申命記十二 1 ~十四 29
我們還記得,古老的條約也許是申命記結構所依照的模式,寫完一般原則後,接著是特定的規則。現在就來到這卷書清楚的轉折點:從述說一般律法原則,轉變為將它確切的要求加以解釋且應用。可是我們讀到的不是冷漠刻板的瑣碎細節,或一套清規律例,而是一篇「傳講的律法」(馮拉德)——摩西傳講的一篇信息,將四十年前賜下的聖約加以應用,使它與他們即將過的新生活有更密切的關係。環境的變遷促使他們對聖約有新的詮釋,他們即將安定在農業或都市的生活中,神呼召他們過討祂喜悅的生活。
當摩西傳講這些律例典章時,首先又再提醒他們,迦南地是神賜下的禮物,是為實現神對一個享受特殊權利的民族所作的可靠應許——是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十二 1),禮物總是在誡命之前。再者,所講的道不是聽聽就算了,還要切實遵守(十二 1,十 13,參十一 32,十二 32,十三 18)。換句話說,順服是對神的慷慨必要的回應——是承認神施恩惠、而不是人賺取祂恩惠的一種方式。
摩西在此告訴同胞,他們對神的順服可從三方面表現出來:集體崇拜(十二 1 ~十三 18)、日常行為(十四 1 ~ 21)和慷慨奉獻(十四 22 ~ 29)。本章即依此三點展開。
以我們的敬拜來榮耀神(十二 1 ~十三 18)#
人類是為神而造,除非我們心中像神的那個空處被神填滿,否則對別的事物的看法永遠是扭曲的。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一開頭就將這基本真理表達了出來:「祢為自己造了我們,我們的心將永無安息,除非安息在祢裡面。」凡是願榮耀神的人,神都賜下榮耀祂的動機和能力。
十誡將整個聖約精準地總結,它是以敬拜作開場白。頭四條誡命建立了一個事實:神必須在我們生活中居首位。主耶穌就準確地保持這優先順序,在曠野中受試探時,祂一直堅持將神放在首位——口腹之慾(將石頭變成麵包)或統治萬國的能力,都不能放在祂對神的順服之先。祂教導門徒在日常生活中必須「先尋求」神的國,之後一切都會安然就緒。所以沒有任何事比承認神在我們身上享有完全的主權更為要緊。摩西在這裡提出集體敬拜的六個層面,告訴同胞:他們若真心將神放在第一位,他們的敬拜就會蒙悅納、團結人心、成為祭物、滿了喜樂、有憐憫心且表裡一致。
蒙悅納的敬拜#
迦南人主要是抱著急功近利的態度來敬拜神:想要豐收,就在山頂的神龕上作些自己認為會鼓勵生育繁殖的習俗。他們的敬拜模式可說是掛著宗教名義作性放縱的行為,可是這樣的態度是純潔神聖的神恨之入骨的。神告訴子民絕不可讓他們的敬拜被迦南的傳統玷污,且立下規矩要他們如何來到祂面前。他們的敬拜不僅要高舉祂的話,還要映照出祂的本性。一如克理門茲所觀察的:「最關鍵的重點,是道德與宗教的合一。我們從申命記發現,神絕不會以宗教的名義,要求人去作社會良心所譴責的不道德行為。」
神的命令直截了當: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十二 4)。所以一踏上迦南地,他們必須將外邦人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在高山、小山、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十二 2 ~ 3)。這條禁令是絕對的,直接翻譯則為「在毀壞時,你該毀壞」。
傳道人明確告訴他們,迦南式的敬拜絕不被神接納,它有好些嚴重的缺失:
- 錯誤的宗教:迦南神明是無意義的非實體,只是無能之輩,是污穢思想的病態投射。耶和華是獨一真神,除祂之外沒有別神。神的禁令清晰了然:「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五 7)
- 敗壞的道德:迦南人普遍認為農神要求他們作某些促進生育的靈異行為,他們的敬拜包括參與男女廟妓的行為。摩西告訴會眾,耶和華憎嫌恨惡(十二 31)那種敬拜,它是「可憎惡的事」(十八 9)。
- 殘害身體:包括將人獻為祭物,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十二 31)。申命記特別關心孩童的福利(四 9,六 7,十 18,十一 19、21,二十一 15 ~ 17,二十二 8,二十四 19 ~ 21),他們因宗教名義遭殺害的念頭令人髮指(十八 10)。
- 摧毀社會:它將禽獸般敗壞下流的行為掛上宗教名義,卻認為人命很低賤。只要保證能得豐收,無論雜交、謀殺或任何行為都可接受。它漠視家庭和社會中崇高的價值——慈愛、忠實、純潔、和平與安穩。一個最看重物質富裕與情慾滿足的社會,必定會自我毀滅。
迦南宗教習俗雖屬於古代的事,可是現代人也仍被引誘,堅持要以自己的方式敬拜神,不接受聖經的教導。例如「野外崇拜」這類大自然的崇拜者,將享受大自然奉為偶像,卻不願傾聽造物主的話語,這是自我中心的異教的一種標記。
現代人「自定義敬拜」的幾種型態
還有一種人是「我不去教會,因為我和上教會的人一樣好」。沒人可否認成千上萬不上教會的人具有高尚的品德,可是基督徒的敬拜是表示對神的順服,不是自以為有超過別人的道德。主耶穌與神的子民一同敬拜,在祂住家附近的猶太會堂,「照他平常的規矩」去那裡敬拜,這是因為神如此規定,不是因為與祂一起敬拜的人完美無瑕。五旬節過後,彼得與約翰在「申初禱告的時候」去聖殿禱告,那些人當中有的幾星期前還強烈要求把主耶穌釘十字架。
還有些人屬於「我喜歡用自己的方式敬拜」這類型。現代許多西方人的信仰不願接受聖經的審查,東方古老的宗教正在許多國家大肆流行。有研究指出當今英國有五百多種新宗教,其中多種明顯拒絕權威的概念,一般都強調自我成聖,企圖透過屬靈進化來改革人心,實際操作則使用打坐、瑜珈、催眠或反覆背誦句子。在這種教導中,邪惡被減輕成只是無知,信心則被空洞的「知識」取代。新紀元運動就跟隨這種模式,它有自我崇拜的屬靈驕傲,完全拒絕主耶穌的神性與救贖。
在另一個層面,自從中世紀以來,還沒有任何世代像現代人一樣對危害人的宗教趨之若鶩,例如邪教、妖術、巫術與拜鬼教。這卷書後段的教導(十八 10 ~ 14)清楚顯示神對這些習俗憎惡萬分。
惟有合乎聖經教導的敬拜才能蒙神悅納——是神的話語所定義且描述的敬拜方式,且反映出受敬拜之神的性情。這樣的敬拜鼓勵純潔、服從真理、追求公義以及倡導慈愛。
團結人心的敬拜#
神禁止以色列人在迦南山丘頂上的神龕和樹叢敬拜,他們應當往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立他名的居所去求問(十二 5)。神子民的團結合一,對他們屬靈的活力和國家的安危至關緊要。在曠野漫長的漂流中,他們被迫彼此團結,只有當會幕搭在營地正中央時,日用飲食才會賜給全社群;雲柱火柱都不能保證那些要「單獨行動」的希伯來人得到指引和安全,這是集體的福氣,不是個人的權利。可是他們一旦在迦南定居,四分五裂的危險是確實存在的。後來在士師時代有一句話形容人們缺乏向心力:「各人任意而行」,同樣的話也用在敬拜上(十二 8)。
若要保存以色列獨特的信仰,最要緊的是他們需聚集在神所批准的聖所敬拜,如此才能被神視為純正、有規律、合一、且蒙悅納。這指示對現代人也很要緊,因為在多元化的社會,基督徒有時被期望參加不同宗教聯合敬拜的場合——恭讀新約後有回教領袖唸可蘭經,錫克教徒向他的神禱告,佛教徒則高舉護持之神。這種將宗教混合起來敬拜的方式,是申命記直接反對的。
有思想的基督徒不會認為與別種宗教信徒交談不重要,也不會拒絕與他們並肩作社區公益。基督徒應當與所有人和諧共處,維護彼此的宗教自由。但基督徒若參加任何宗教的敬拜聚會,讓人認為所有宗教都同樣可到達獨一真神面前,那就是誤導人了。早期基督徒傳道人堅持,救恩只能在耶穌基督裡才能得到,主耶穌自己也同樣堅持這一點。
現今的基督徒也有一個「中央聖殿」,不是羅馬、日內瓦、坎特伯里,或世上任何具有歷史意義的地方。基督徒不論住在哪裡,都有一個敬拜三位一體真神的聚會地點,他們聚集在神的寶座前、在基督的腳下,有聖靈的同在。摩西說以色列人必須在神立他名的(十二 5)地方敬拜,這措辭也許表示「宣告祂是至高無上」,而我們耶和華神揀選的地方,是在祂的寶座前、基督所在的新聖殿。
主耶穌形容祂的身體是神與人相會的新地方:「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這就是基督徒聚會的地方,祂是使我們能親近神的惟一途徑。主耶穌曾對一位婦女說,將來真正的敬拜不是在撒瑪利亞的基利心山,也不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在那天,可接納的敬拜之「地方」將把所有基督徒聯合起來——不再分撒瑪利亞或猶太人。那些「奉祂名」聚集的人都保證得到祂真實的同在:「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教會和基督徒的合一只能在基督裡產生,不可能在別處。凡承認主耶穌是核心、以祂救贖的大工為榮、盼望祂再來的人,都合而為一,這是既有的事實,不是未來的夢想。
需要獻祭的敬拜#
以色列人要帶不同的祭物到神所指定立他名的地方去崇拜。燔祭(十二 6)是提到的第一種,是完全獻給神的祭物,祭司需將它「全然奉獻」,不可留下任何一點給敬拜者,它表示信徒對神全人全心的奉獻。別的獻祭則是「共享」的獻祭,一部分獻給神,其餘給祭司或人享用:在那裡,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都可以吃(十二 7),這表明信徒有榮幸可與神溝通。
現今的文化雖迥然不同,可是我們的敬拜絕不可低於他們的獻祭。神不要求我們獻上動物,卻要求獻上比那更貴重的祭——我們該獻上自己,神賜給我們的身體該用來服事基督。這是「活」祭,不是死的動物,在神眼中是「可悅納的」,是真正「屬靈的敬拜」。此外也要獻上讚美的祭,以及服事別人的「好」行為之祭。
這樣討神喜悅的獻祭,必須靠著聖靈的能力、為榮耀基督而行,並且是受到主耶穌完全、足夠且不再重複地獻上祂自己所感召激勵才行出來的——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一次獻上永遠成就的贖罪祭」。基督徒真正敬拜的特徵,是持續定睛於基督在加略山所獻上獨一的祭。
喜樂的敬拜#
敬拜絕不該是沉悶、冗長、乏味的事。當希伯來人帶著禮物來獻給神時,是非常快樂的時光,帶著感覺無法報答主恩的心情來到神面前: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十二 7、12)。敬拜是承認神配得。第一世紀時,得勝的運動員會在運動場上接受觀眾的歡呼:「阿西歐斯!阿西歐斯!(Axios! Axios!)」,意思是「配得!配得!」。當天使天軍高舉他們的創造者和救世主基督時,就是用同樣的字眼描述他們的敬拜: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
基督徒必須曉得,敬拜是神設計讓人得以容光煥發的喜樂,不是製造分裂的經歷。可惜在有些教會,不同的敬拜方式和音樂種類造成會眾嚴重敵對,本該是喜樂卻變為痛苦的分裂,這是十分可悲的。
傳統詩歌與現代詩歌之爭
這樣的辯論也可以是健康的,是基督徒生命成熟必要的操練。喜歡熟悉歌曲的傳統主義者應當覺悟到,比較不一成不變、但仍經過深思熟慮的敬拜方式,同樣能讓教會的敬拜豐富有意義;連第一世紀的耶路撒冷聖殿,有時也有新的詩歌介紹給會眾。每個世紀都有天賦異稟的作曲家和作詞家,並非只有最早幾世紀的聖詩才神聖不可侵犯。好的新詩歌最傑出之處,是歌詞合乎聖經教導。
同樣,不喜歡古老詩歌的人,要珍惜一種有益的屬靈循序漸進性:老歌比較仔細闡釋一個主題,是現代短歌無法作到的;老歌也提醒我們信仰有歷史的層面,歷世歷代的基督徒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是一起走向天堂的同伴。這議題辯論的雙方都該彼此學習,舊詩歌與現代詩歌兩者揉合,使人得益。
無論敬拜的方式為何,每當基督徒聚集崇拜時,都因惟獨耶和華神配得榮耀、與基督無與倫比的美麗而喜悅。他們的敬拜是對愛他們的神、為他們捨命的基督,和使這些真理成為個人經歷的聖靈,表達說不盡的感激。敬拜不是星期天一兩個小時的活動,而是一生的景仰。當以色列人聚集敬拜、高舉神的聖名時,摩西將他們的感恩之情表達得淋漓盡致:
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三十三 29)
有憐憫心的敬拜#
真正的敬拜不鼓勵人與日常生活脫節。我們敬拜的若是富有無窮憐憫心的神,那麼我們的敬拜能蒙祂悅納的惟一條件,就是要實際映照出祂慈愛的本性。基督徒絕不能愛神而不愛人,當聖約說到敬拜時,堅持讓神的子民向家人、雇工和神的僕人顯出愛心。
神非常關切家庭生活,所以敬拜的這些舉動不僅團結全國民心,也將家人帶到一塊兒。無論家人之間發生什麼問題,神的律法規定敬拜時全家都要聚集,這樣可以醫治他們之間的裂痕。家庭破裂是現代社會一個最嚴重的問題,約拿單‧撒克斯(Jonathan Sacks)在一九九〇年的麗茲講座(Reith Lectures)中以「脆弱的家庭」為題,指出家庭不僅是一個社會機構,也是其他一切所憑藉的惟一基礎。這位猶太首席拉比提醒我們,希伯來聖經「說到底是一本關乎家庭的書」,家庭是「一個圍起來的地方,在穩定之愛的滋潤裡,使每位家人清楚認識自己是誰」。
現代社會家庭優先性的失落
撒克斯引用實行共產主義的中國作例子,說明集權政府如何貶低家庭價值。一九七六年的中國報紙報導,一場大地震後,一位男子不顧自己兒子呼救的聲音,去把當地一位共產黨官員安全救出,因認為那人具有較高的社會價值;當他回到災區時兒子已斷氣,報紙卻讚揚這是值得嘉獎的英勇行為。失去家庭優先的認知,是現代社會一個可悲的現象。
佛洛依德等專家首度強調,早期童年所受的心理影響會在一生中造成決定性的後果,而這世紀我們見證了英國家庭的瓦解。統計數字顯示,英國在西歐國家中離婚率高居第二位,過去二十年增加了一倍,新近結婚的家庭有百分之三十七最終以離婚收場。研究顯示大部分人都後悔自己離婚,調查發現百分之五十一離婚的人尚未再婚,多麼希望當初沒與原配離婚。這些數據向教會呈現一個巨大的挑戰:若有受良好訓練牧者的教會給予友善、富憐憫心的協助,許多家庭都可避免離婚的悲劇。
這一切顯示,屬靈的生命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占著極重要的地位。透過敬拜將神放在第一位,不僅吸引他們更親近神,也會彼此更親近,並常被提醒記得道德和屬靈的價值觀。
然而有些家庭在珍惜這些價值觀時卻非常自私。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敬拜的家庭不可忽略他們的雇工;當他們敬拜時,每個希伯來家庭的僕婢都需像他們的兒女一樣(十二 12)一起敬拜。這告訴我們工作的神聖,希伯來人不可將生活劃分為聖與俗涇渭分明的兩部分。讓雇工一起參與家庭敬拜還說明一件重要的事:每個人都具有同樣價值。我們都是神所造、且是為神而造,不可因經濟收入或社會地位將某人排除在敬拜之外。任何鼓勵階級區分的生活或工作模式,基督徒敬拜者就不應當參與。
此外,敬拜時以色列的屬靈領袖也需得到同胞的愛心與實際支持。在當地社區服事的利未族祭司也當被邀請一起享用所獻的祭物。利未族沒有分配到任何土地與產業(十二 12),完全需要倚靠神子民的自由奉獻來維持生計: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十二 19)。同樣,基督徒敬拜時也當將金錢奉獻給神,用以維持本國或海外宣教士的生活。
表裡一致的敬拜#
這段經文也清楚說明,聖經所定義的敬拜並不限於某些特定的地點與儀式,它涵蓋整個生活層面。言行不一致的行為,會使最熱心、正確的公開敬拜也一筆勾消。神不僅對我們星期天所說的話有興趣,對平時的行為也一樣關注。當摩西提到祭物時,自然會說到日常生活中為了飲食而殺生的事。神告訴祂的子民進入迦南地時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十二 20)。當初所吃的肉是神賜給子民的禮物(十二 15),不是他們奉獻給祂的;因此為了日用飲食而殺生不像異教是儀式的一部分,吃肉的人也不一定要按儀式上的潔淨禮而行,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十二 15、22)。像羚羊與鹿一般的動物,雖不可獻祭,但希伯來人可用作食物。
只有一條誡命管制著這些飲食規則——當動物被殺時,在吃之前所有的血都要先瀝乾淨(十二 16、23)。重複命令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十二 16、24),是為了強調所有的生命原本都屬於神。依聖經之見「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正如神賜給它生命,因此生命必須再回到祂那裡去。一如大衛王將朋友冒生命危險從伯利恆取回的水倒在地上,那舉動歷歷如繪地顯示將生命還給神。因此當動物被殺作食物時,其中蘊涵著獻祭與感恩的成分,承認神是萬物的創造者。它也許還蘊涵另一概念:敬拜不應限制在某些特定地方。整個生活都是敬拜,我們的家和教會一樣,都是榮耀、愛以及服事神的地方。
摩西在結束講道之前,又回到錯誤敬拜的主題上(十二 29 ~十三 18)。拜偶像不會隨著迦南人離開而消失,製造雕像和拜假神的試探會繼續以某種形式回到他們當中。神的子民若在此事上漠視神的話,就會在他們與神的特殊關係上正式畫下句點。神警告他們: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十二 30)。
摩西警告(十三 1 ~ 18),試探或許從三種不同方面而來:
- 「公開的」引誘(十三 1 ~ 5):也許來自一位當地的先知或作夢的,邀請他們去隨從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當這位先知已行了神蹟奇事(十三 1 ~ 2)來證明信息,格外危險。超自然的作為並非都證實先知的信息來自神,這段經文強調神學必須比「神蹟奇事」更優先。神告訴子民,在聖約誡命中他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十二 32);即使有神蹟也不證明神改變了主意。在拜偶像的埃及也有許多行法術的人,巫術與招魂術中也會顯出「奇事」,可是這都是神嚴峻禁止的。先知若邀請他們違反神已啟示的話,他就是個冒牌貨,教導人叛逆(十三 5),必須被處死,好讓別人活著。
- 「祕密」的引誘(十三 6 ~ 11):發生在家庭或好友這樣親密的情況中,當我們最親近的人邀請我們去事奉我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十三 6)。無論這人與我們如何親密,他若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十三 10),都會帶來毀滅性的影響。把這人處死,將起殺一儆百的作用: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十三 11)。
- 「強制性」的引誘(十三 12 ~ 18):不像信任的朋友輕聲勸誘,此處刻畫的是匪類(十三 13)較尖銳甚或恐怖嚇人的行為,至終引導整個城市去拜偶像。
這三段經文將公正的基本原則大略列出。它描述這罪行的嚴重性:拜偶像是叛逆耶和華神的行為(十三 5),也是對人民所犯的罪,勾引他們離開神所吩咐該行的道,更是對拯救他們的神可惡的忘恩負義(十三 5、10)。他們已從一種奴役中被拯救,絕不能又換成更暴戾的專政。
這項罪行雖具有毀滅性,但在判刑前必須有確鑿的證據: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十三 14)。耶和華是真理的神,被控告的人必須有機會為自己辯解,他們也許被誤傳或誣陷。可是若被證明確實有罪,他們以及所有跟隨者都必處死,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十三 16),好使後代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十三 18)。
以行為來榮耀神(十四 1 ~ 21)#
不可……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 ~ 2 節)。神指望祂的子民與鄰族有區別,可是在解釋如何區別之前,先將他們的特殊關係定義出來:他們是與祂立約的民族——蒙了大愛的兒女、被分別出來歸祂為聖的民、蒙揀選、且被獨特地寶貝著(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結果,他們的生命必須帶著被神特別擁有的印記,絕不可讓周遭環境塑造他們的標準和價值觀。此處特別指出兩件事——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和餐桌上擺些什麼食物。
這兩項禁令都建立在「身體是聖潔的」這根基上。希臘人認為身體是捆綁靈魂的枷鎖,希伯來人卻認為人的身體不容輕視——人的身體是神造的,在神眼中不是邪惡的,而是「甚好的」,是人可運作、讓神得榮耀的範圍。
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十四 1 ~ 2)#
身為聖潔之民的第一個結果,是禁止用迦南或其他鄰國的習俗對待自己的身體,它禁止守喪期間自殘: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1 節)。前一章嚴厲警告拜偶像之罪後,這誡命甚至預料到拜祖先的危險。他們可能被引誘接納鄰族異教徒的傳統,其中一項就是在失去親人時用尖石或刀子砍自己的身體,或剃光頭髮。一份烏加列文獻栩栩如生地描述迦南守喪的儀式:
他劃破自己的臉頰和下巴,割傷前臂。像用犁耕種花園一般,死命砍背部,像砍山谷一樣。
這些自殘行為顯然是古時異教信仰的一部分,人們認為這能產生神奇效果。神直接明確地禁止以此法表示悲傷。神為何要禁止呢?因為這不榮耀神,傷害自己而且誤導我們的鄰舍:
- 不榮耀神:身體是神所賜的無價禮物,不可毀傷。使徒保羅以三位一體的角度描述基督徒的身體:身體應當榮耀神,作為基督的肢體來服事神,也是聖靈居住的殿。可悲的是這殿能被玷污。
- 傷害自己:濫用神的禮物、無視於祂所造的身體,是對神大不敬。我們是神的管家,身體屬於神,祂寄望我們適當且恭敬地「照顧」它。
- 誤導鄰舍:耶和華寄望我們與世人不同,不信主的人也對我們有同樣的期望。我們若惡待自己的身體,就與不信主的人沒有兩樣。
現代自殘的試探
造成現今自殘的試探與迦南人截然不同,但同樣可怕。吸毒是現今最嚴重的悲劇之一;抽煙有害且是肺癌禍首;酗酒問題與日俱增,英國有七百多萬人每週喝超過醫生建議的分量,其中約五十萬人甚至飲用到危險地步,在青少年中特別嚴重。沒有人在剛開始喝時就想成為酒鬼。許多基督徒為了不作別人的絆腳石,刻意不喝能使人上癮的飲料。不均衡、過量或不智慧的飲食,婚外性行為(在愛滋病和性病蔓延的現代尤甚),都是現代濫用身體、自掘墳墓的方式。
我們記得這些異教徒自殘是為死人而作(1 節)。基督徒在失去親人時的回應方式,是對他們在基督裡信心最強有力的見證。我們若「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就表示基督也沒有從死裡復活。當我們遭遇逆境時,非基督徒會更仔細「觀察」我們的信心;我們若以和他們同樣的方式回應,他們就很難相信我們的信仰有任何價值。
餐桌上擺些什麼食物(十四 3 ~ 21)#
這段經文介紹管制以色列人日常生活的飲食規則:不可吃……可吃的(3 ~ 4 節)。它們證明屬靈原則在公眾敬拜時重要,在家庭生活中也同樣重要。他們不信二分法的宗教——有些事神聖、有些事世俗。順服神不僅在會堂或聖殿敬拜時必要,在家庭生活裡也一樣必要。
新約聖經清楚教導,我們不再受這種飲食規定的限制。我們不能完全確定為何有些動物、魚類和鳥類對以色列人是潔淨的(11 節),另一些卻是不潔淨的(7 節),可是肯定有明智的理由,絕不是隨意決定的。所有受造之物都是「好的」,但這些規定也許出於健康或宗教的考量:
- 身體健康:潔淨的動物是倒嚼的走獸(6 節),這些禁令也許因衛生緣故而定,例如豬與食肉鳥容易帶病菌,沒煮熟的豬肉至今仍對健康有害。神禁止食用已死的動物(21 節),或許因早先已禁止吃血(十二 23),這種動物就可拿給不受聖約限制的人吃。摩西可說是世上最早的公共衛生官員。
- 屬靈危害:被禁食的動物中,許多與異教祭祀儀式有關。豬在有些迦南和敘利亞宗教中扮演重要角色,埃及人拜某些魚類,蛇在不同古老中東地區被奉為生育之神。禁止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1 節),也許反映迦南生育的儀式。要將肉類與奶製品分開的經文至今仍是猶太教飲食規則的一部分,基督徒則沒有必要遵守。
最要緊的,這些規定也許只是單純地被神用來更進一步強調:祂的子民有義務過個與信奉異教的鄰居不同的生活方式。這些戒規被重複用作見證的工具——他們恆長地見證,必須將神的旨意放在生活的首位。神若要求他們作某事,不論他們完全了解與否,都必須遵從。
透過奉獻來榮耀神(十四 22 ~ 29)#
聖約中有關敬拜的義務,也關乎信徒與神的關係。前面有關飲食的戒規是要人適當地照顧自己的身體和靈性,這幾節經文則提醒我們屬靈生活還有另一個層面——我們對別人的責任。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農作物收成的十分之一(十分取一分,22 節)分別出來獻給神。品質最好的食物要帶到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23 節),讓所有家人一同享用(26 節)。
當他們來到這慶賀筵席時,應心存感恩地享用。人很容易將生活中的福祉視為理所當然,可是這裡說他們應當被提醒自己是如何蒙你神賜福(24 節)。這是一個在人面前承認神在日常生活中幫助他們的機會(29 節)——祂賜下可生長農作物的土地、能種田的力氣、日光和雨水。因此這感恩筵席不僅需與家人一起享用,還需作在耶和華你神面前(23 節)。他們若住在離聖殿很遠的地方,就必須把食物換成金錢(25 節),到了聖殿再買必須的食物,無論想吃什麼(26 節)就買什麼,使他們回想神提供他們家所有的需要,一同吃喝快樂(26 節)。
再者,當他們來到這慶賀筵席時,必須慷慨地與別人分享。由於神是聖潔的,祂的子民也必須聖潔(2 節);神是慷慨的,祂的子民也必須慷慨(27、29 節)。要邀請利未人、當地的祭司們參加這筵席,因為神沒賜給利未支派耕種的土地。在中央聖殿擔任要角的祭司肯定能得到足夠食物,可是各地區的祭司則不會,除非特別預備。神就賜下明確命令: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27 節)。
每三年要在自己居住的地方舉行這樣的慶賀筵席一次,神告訴希伯來人要將農產品帶來,積存在你的城中(28 節)。在這些節慶中,不僅與當地祭司一同享用,還要與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一起享受,他們都可以來,吃得飽足(29 節)。神非常關心祂所有的子民,無論有錢沒錢,而且每個人都必須將神所關心的化為自己的關心。忽視貧困的人不僅是沒愛心,更是犯罪(二十四 15)。
這些法律條文都建立在穩固的基要真理根基上,提醒社區中每個人記得神對他們的照顧與信實。所有人都要意識到自己需要不斷倚靠神:身體健康可工作的人,以拿土產奉獻給神來表達這倚靠;貧困的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則從接受別人的幫助上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