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猶太人與聖經#

此處第一次讓我們看見,但以理如何重視他所謂的「書」(九 1、2)。我們已經知道,他一天三次開窗向耶路撒冷禱告,因此不難想像,他也同樣常常打開聖經——就是被擄之人小心翼翼從家鄉帶來、並不斷抄寫供人使用的書卷。詳細閱讀但以理的生平,可以清楚看出,他的信仰更是以聖經為中心,而不是靠賴異象;他一生所依據的原則,都是根據聖經而來。當我們聽他禱告時,會發現那些從他內心傾洩而出的話,是由聖經的經文交織而成,因為聖經已經成為他生命的一部分了。

巴比倫的猶太人全靠聖經來維繫他們的傳統、神學與敬拜。他們沒有聖殿;有時雖會從先知得到神直接賜下的新鮮話語,但他們最主要的靈感,仍是靠殷勤研讀並解釋聖經而來。近代一位舊約學者描寫這些散居各鄉村的猶太人,說他們乃是靠自己的長老體系來維持各地的自治:

在這些新殖民的村莊中,流亡的祭司自然會協助宗教活動,使它能持續。河邊有禱告處,對聖經有研究的人會舉辦聚會,也有家庭聚會成立。

被擄一些年日之後,他們仍受到要奉神的名而行的挑戰,因為藉著這類聚集,他們應該早已聽見神是怎樣的一位。這一類聚集,也許就是會堂形式崇拜與教導的前身——耶穌就是在會堂的薰陶下長大。

聖經與神的同在#

但以理首先告訴我們,他知道耶利米預言被擄將以七十年為滿期。他想要從聖經中再得到一些亮光:耶利米所謂的七十年從何時開始計算?聖經是否還有其他話語可以配合解釋?

但聖經不僅是解答日期或神學問題的工具。但以理相信,只要在神的話語裡尋求答案,就可以經歷神自己。因此「我便……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九 3)。他把聖經擺在面前,整個人便轉向永生神;此時他的信心,與從前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禱告的信心完全相同。

這也是所有被擄之人的共同感受,是被擄經驗中最可貴的果實之一。過去他們依賴聖殿的儀式、教導與獻祭,與神有交通;被擄之初,不能再進到永生神面前、不能再參與那甘甜的事奉,是何等殘酷的剝奪。但隨時間流逝,他們發現,在神的恩典中,這些「書」能彌補沒有聖殿的遺憾:

  • 藉著聖經,他們可以緊緊親近神,見祂的榮面,體會祂的同在。
  • 無論在聚會中或個人安靜時,讀經、聽經就能得到神的信息,正如當年神的話先臨到先知與祭司、再傳給他們一樣。
  • 經上的話帶給他們安慰與挑戰的力量,與先祖直接聽見神的話果效相同。

如此,他們整個民族發現了一個奧祕——神將那真實、活潑的信仰與聖經緊緊相連。直到今日,這仍是一個又新、又奇妙的奧祕。

耶穌曾清楚指出,我們的信仰必須以祂為中心。祂是通往父的道路,是啟示父的獨一之子;我們的事奉必須完全聽命於祂的領導。「跟從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這些話都指向同一件事:今日尋求神面的地方不在別處,而在道成肉身的這一位。祂在地上的生活樣式就是我們當遵行的榜樣;我們靈裡一切的體驗,都是要在我們裡面複製祂的生命。

針對腓力的靈命問題,祂曾講過一句話強調這真理。當時腓力似乎對跟隨耶穌三年所得的經歷感到不滿——他沒有以賽亞在聖殿、摩西在巖石穴、或以西結被擄時那類看見神的經驗。耶穌就要離開,他卻還沒看見這類異象,於是懇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的回答,透露出祂的失望與希奇:「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腓力蒙召與主為伴、事奉祂,卻沒有領受祂所要賞賜的至寶。他應當目不轉睛地觀察主、深思祂前往十架受難之事——只要看見耶穌,所有其他屬天異象或靈裡經歷都不需要了。耶穌曾對同一群門徒說:「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

今日的追求#

昔日祂要腓力在祂身上得到一切,今日我們又當如何得著耶穌?我們當如何解釋祂「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藉祂得生命的邀請?我們急切想知道答案,正如但以理努力在「書」中尋找答案一樣。我們樂於領受主餐,因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或許就指這聖禮;但這話最直接的意義,是要我們追求祂道成肉身的人性,也就是追求那最清楚記錄這一切的聖經。對我們而言,「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代表研讀聖經的中心——福音書。感謝神,我們所擁有的「書」,其見證比但以理在巴比倫所擁有的更完整、更清楚。

今日教會中許多人表示他們的宗教經歷令他們失望,甚至想撇棄聖經、另尋追求神的方法——這無異拋棄了他們所要見證的真道。有些人輕率相信,基督徒生命的祕訣不在於得著神的話,而在於是否有神祕的屬靈經驗;有些人則認為,充滿異象的宗教比以聖經為中心的信仰更真實、更興奮。但以理卻在本章指出一條最奇妙、最有把握的道路。尼摩勒博士(Dr. Martin Niemoller)在聖經公會的一次聚會中作見證:

尼摩勒在集中營得回聖經的見證

容我訴說發生在我生命中的一件事,這件事讓我開始明白聖經的價值。那是一九三八年五月二日,我在柏林獄中已度過八個月,並已受審。審訊之後,祕密警察把我帶到柏林北邊的一個集中營,將我的皮夾、手錶、結婚戒指、連同我的小聖經都拿走了。那第一個晚上我永遠無法忘記,因為我一分鐘也睡不著,心裡非常不安寧;我和神辯論,責備祂。自從幾星期的恐怖審訊後,我的記憶力完全喪失,靠自己一節經文都想不出來,必須靠印出來的聖經才行。我可以老實說,只要能得到聖經,我情願出八頭牛的代價,甚至付出幾年生命。第二天早上司令官來了,我懇求他:「請把聖經還給我。」他遲疑了一下——我是直屬於希特勒元首(Fuehrer)的囚犯,他若對我太不客氣或太好,或許都對他不利。最後他轉向傳令兵說:「到我辦公室,把我桌上那本書拿來。那是聖經;你把它拿到這裡來。」我到集中營還不到十二小時,聖經就進來了!它所見證的那一位,實在是擁有天上、地下所有權柄的一位,即使在集中營也不例外。聖經在哪裡,祂的力量和安慰也在那裡,滿足我一切的需要。

神的同在、聖經與禱告#

但以理有了聖經就有了永生神的同在,可以經歷祂的恩典。除了更多禱告之外,他還能如何?他的禱告如泉湧般傾洩而出:「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九 3、4)。他的禱告一句接一句,思潮洶湧澎湃,甚至連歸回日期的問題都似乎忘了。

在這禱告中,「認罪」成了主要內容(九 5、6、11、14、15)。當人來到神面前,這往往是心中第一件傾吐出來的事,因為神的同在極其聖潔,令人立刻覺得自己有罪。以賽亞在聖殿中看見神時感覺相同,惟獨能發出認罪的悲聲:「禍哉!我滅亡了,因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

但以理的禱告也包括許多「懇求」(九 3、17、18、20、23)。他將所感受到的需要帶到神前,為自己也為別人求赦免、求拯救。「我祈禱」的意思就是「我請求」;此刻他所見的神是慈愛的天父、以色列的救主,他怎能不全心全意求告?

若我們真正與神有交通,因著祂的「同在」,必定會像但以理一樣懇切求神垂顧需要、實現應許。

神樂意祂的百姓常在祂面前祈求,從而得力來生活並事奉。有人說我們不應把禱告視為向神求恩典的途徑,而應著重藉禱告與神交通;交通固然是禱告的重要層面,但真信徒的祈禱不僅包括交通,也包括祈求。

同胞之情#

但以理的禱告,與主教導的禱告一樣,是「我們」的禱告,而不只是「我」的禱告。他不單為自己認罪、懇求,也為「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九 6、8、16)禱告,好像他們與自己密不可分。他的負擔主要不為自己,而是為這信仰的團體——他心所愛的祖國。聖經的話令他深刻感受到神子民的羞辱:他們任意背逆,沒有為神的榮耀作見證,反而落到如此卑微無能的光景。當他在神面前讀到這一切,便為同胞發出全心的代求,正像亞伯拉罕、摩西為百姓代禱,也像先知與詩人憂國憂民時所寫的哀歌與詩篇一樣。

凡深深被聖經感動的人,都會同樣為那些沒有神的人感到憂傷,甚至為全世界、所有受造物感到哀慟。這樣的人不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個人主義者。與聖經同活,使我們能感受到同胞、教會與弟兄的需要,自然開始懇切地為別人禱告,如同為自己禱告一樣。

然而,但以理的禱告也包括他個人在神面前的感受。在聖經的偉人中,他也許是最常處於孤單的一位;在這禱告中,他在神面前非常孤單。正像本書其他禱告一樣,這也是一個靈魂誠摯的傾吐,是他個人情況的流露。他懇求神赦免「他」、拯救「他」、作「他」的神。在聖經中,這種個人與神的關係,常與為同胞的代求同時出現。

聖經中的祈禱文#

但以理禱告所用的話幾乎都出自聖經,似乎是一種正式的「祈禱文」——句子都精選自他曾研讀並背誦過的經文。他並沒有用公元前六世紀巴比倫被擄之人流行的語言來稱呼神,而是用神子民歷代傳下來的語調。有幾位學者甚至認為這段冗長禱告不是真出於但以理,理由是其希伯來文較書中其他部分更優雅;但文筆不同的原因,很可能只是因為但以理的禱告言詞大部分源自聖經。

這方面的亮光對我們有些幫助。當我們不想禱告時,更應該禱告;而當我們像但以理一樣先打開聖經,發現它不是白紙黑字的古老經典,而是充滿生命力、能帶給我們應許與挑戰的活潑言語,就不難對它產生回應了。例如禱告前先讀一段福音書或新約書信,便會發現耶穌當日在人身上所行的奇事,今日也要成就在我們生活中,如此禱告就有了內容。

當然,引用聖經的話作禱告也可能落入儀式化的危險,使禱告淪為堆砌「重複的話」。這種言不由衷的情形,甚至在會眾唱詩時也會發生。加爾文(John Calvin)對此曾提出嚴厲警告:

在禱告時,除非其言詞與歌頌發諸內心,否則在神面前毫無價值。我們不但得不著益處,還會招惹神的忿怒。因為這種有口無心的態度,在神看來,等於藐視祂至聖的名,不以祂的尊榮為意。

因此我們的禱告可分兩類:一種發自內心,常用自己的話將渴求與愛慕向神傾吐,通常不受祈禱文與形式約束;一種讓神的話語引導。我曾長時間參與所謂「新式」崇拜,發現當需要禱告時,用聖經的話作內容往往更能引導人心親近神,反倒是新鮮非經文的靈修詞語不太能幫助我們向神傾心吐意。不要忘記,連基督的禱告也像但以理一樣充滿舊約的形式與詞彙,藉著重複默念以色列傳統的認罪文、祈禱文、代求文、感恩文而來——而那感動我們禱告的聖靈,正是從祂而來。一位在蒙古開荒佈道的宣教士去世前曾寫道:

當我覺得自己無法向神禱告,我便翻開詩篇,推出我的獨木舟,讓自己順著聖經的靈修之河而下。這河的潮流常將我帶到神面前,而它的水流常常又深又強。

日期與保證#

但以理開始禱告時,心中只想知道一件事:神要他們從被擄中歸回的日期究竟如何計算?但聖經的話與神的同在,迫使他調整優先次序。他很快就忘了問日期,心中開始為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憂心:無論從歷史或現況看,他們這民族還有歸回的希望嗎?這禱告非常長,是聖經敘事部分中最長的禱告之一,單單懇求神不要因祂子民的罪而與他們隔絕。他一再重複這個重壓心頭的問題:神真能赦免如此敗壞的民族嗎?神真會認真垂聽這國中一個人的禱告嗎?這生死攸關的問題若不解決,他怎能向神提任何其他問題?

但耶利米預言中的數目字仍盤繞他心頭。神用一個非常特別的方法答覆:一位天使出現,給他上了詳盡的一課,告訴他有關日期、時候及未來歷史的祕密——卻將這一課列在最後。首先,天使以極特別、極柔和的話向他保證,他所竭力尋求的赦免已蒙應允;接著才談數目的問題,將它稱作「七十個七」的預言。

看來神的意思,是要祂的子民對未來有把握,卻不要他們的心思被日期問題霸佔。

相反的,但以理求赦免的禱告卻獲得肯定的答覆,有榮耀的確據與新鮮的亮光。這彷彿鼓勵我們:禱告中優先次序必須正確,並以重要的問題為中心。

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為我神的聖山,在耶和華我神面前懇求。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約在獻晚祭的時候,按手在我身上。他指教我說:「但以理啊,現在我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九 20 ~ 23)

「你不要害怕,……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但以理聽見天使直接稱他的名,正像在他以前的摩西、亞伯蘭、以賽亞、耶利米一樣——沒有什麼能更讓他得安慰了。摩西與亞伯蘭被稱為「神的朋友」,但以理卻被稱為「大蒙眷愛」者。他發現,當他「初懇求的時候」(23 節)神已垂聽。顯然他像我們多數人一樣,不知道神究竟垂聽禱告到什麼程度;然而神在回答他的問題之前,首先向他保證,他的禱告大有價值。

神不僅保證他的禱告已蒙垂聽,更告訴他神所悅納的祭究竟是什麼。這是底下要看的。

神所喜悅的祭#

我們的神啊,現在求祢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祢荒涼的聖所。(九 17)

但以理為赦罪求恩時,心回到耶路撒冷獻祭止息的事上。歷代以來,以色列人相信得蒙赦罪、與神和好的惟一方法,便是在聖殿中獻祭:犯罪的人帶祭物來到祭壇,按手在牠頭上認罪,把罪債轉嫁祭物;祭物被殺代替獻祭者的生命,祭司宣告赦罪,於是他在神面前吃喝,表示恢復交通。他們也定期舉行贖罪聖禮為全國贖罪,挽回與神之間破裂的約。獻祭之禮要百姓知道:到神面前尋求赦免、恢復交通、支取能力時,罪的問題必須先處理——而這是件代價極大又極可怕的事,包含接受責罰、承認違背聖約的嚴重後果,並坦承使神的名與榮耀遭受損害。

但以理身在巴比倫,覺得這問題非常嚴重:聖殿已毀、獻祭已停、沒有贖罪祭,神怎能赦免這國、與她和好?他相信神需要獻祭是對的。因此他懇求神使祂的「臉光照祢荒涼的聖所」(九 17),記念過去在那裡所獻的祭,為荒涼但仍存的聖殿與祭壇的緣故接納以色列。他在「獻晚祭的時候」禱告(九 21)別具意義——他希望這時刻使他在神面前特別蒙恩。

我的神啊,求祢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祢名下的城。我們在祢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祢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祢自己不要遲延。我的神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祢名下的。(九 18、19)

但突然間他得到一個驚人的信息:舊的獻祭都不再需要了。他和他的禱告蒙悅納,因為神在其中找到一種更歡喜的祭:「但以理啊……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我來告訴你,因你大蒙眷愛。」(九 22 ~ 23)

神真正要的祭是心祭:「你大蒙眷愛。」

但以理不需要再強調公牛、山羊的祭。在獻祭牲之前,神渴望得著忠誠的聖約之愛;祂注重的乃是人內心的情況,而不是祭壇上的血或香壇的馨香。他被接納,是因為他相信神,也相信神未來必要再度得回並重建耶路撒冷。

但以理重新發現許多先知與詩人所傳的信息是正確的:神所悅納的是純潔的心思、正直的生活;他們不必只靠聖殿禮儀,但必須除惡歸正、不再欺壓貧寒。如今我們更清楚這一切的真義。但以理因信心和順服而被接納,不過是全面真理的一部分;藉著基督的獻祭,我們明白耶路撒冷的獻祭體系不過是暫時的影子,指向那將在歷史中成就的實體。那惟一的真犧牲、真贖罪祭,是那位真正的大祭司——祂以自己作全人類的代表獻上己身,使凡仰望祂的都得赦免。

比較起來,我們知道自己蒙悅納、禱告蒙垂聽,遠比但以理容易。或許我們沒看見天使,但我們有基督。祂取代了一切獻祭,將祂的名賜給我們,甚至不必等到我們心思洗淨、生活改正,就已拯救了我們。只要屬於祂,我們就是大蒙眷愛的,可以大膽求告,知道必蒙垂聽:「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天使與答案#

賜給但以理的答案,是由一位天使「加百列」帶來(九 21)。有時他被稱為天使長,因為他在天使中地位似乎較重要。但以理書使我們注意這些受造物:他們從神被尊榮、被高舉的國度降臨到我們中間,傳神的信息,與我們一同事奉神。因為信條中沒提到他們、只在詩歌中提及,有些人便認為他們無足輕重;但若能在詩歌中誠心歌唱天使的事,也應該能提出討論。一位舊約學者指出,論到天使應避免兩種極端——「輕易迷信」或「狂傲不信」。

今日我們的缺點是懷疑,所以應注意避免不信。當神藉基督完成拯救工作時,天使也在那裡,不僅歡欣、希奇,也提供陪伴、安慰;他們為完成神的旨意而工作,似乎特別受命保護、眷顧一些人。我們當敞開心思聽他們所說、接受他們所做。巴特(Karl Barth)要我們注意希伯來書一段話:「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他解釋說,天使就是客旅,我們必須更願意接待他們,給他們比從前更高的地位。

但我們也不能太過迷信、崇拜天使,或在聖經描述之外繪聲繪影。我們不能向天使祈求或尋求與他們聯合。聖經從沒記載神要天使把人的禱告帶到祂面前,或要他們在神與人之間居中保地位(雖然他們會為人代求)。本段經文正是典型代表:加百列在但以理尋求與神溝通時並沒有幫他禱告,但以理也沒有主動請他出來。神直接垂聽我們的禱告,而基督是神與人之間惟一的中保——我們奉祂的名禱告,也因祂的緣故蒙垂聽悅納。

但天使能幫助人有智慧、能了解。加百列在但以理剛開始禱告時,便得到神要傳給他的話(九 23),鼓勵他、使他剛強並能了解(九 22)。因此天使似乎能與人交通,並激勵、提昇人的思想;他們的來到意味著我們已蒙悅納。在本書後面我們將發現,在惡勢力與神的宇宙戰爭中,天使也參與其中。

天使與人類的神#

但以理禱告時並沒有要和天使打交道,他所尋求的是神自己。「我便轉臉向神,尋求祂」(九 3,照英文直譯)。在聖經中,與神面對面是指坦誠與神個別相交;但以理的禱告含有個人請願的特色,正像許多詩篇一樣:「我們的神啊,現在求祢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九 17)。

但突然間,他發現自己不是在神面前,而是有一位天使向他說話。這天使彷彿從「上面」的國度「降下來」。雖然他想親近神,但由此看來,他與神之間似乎有無限遠的距離;神似乎不再是親密的朋友,而是遙遠、高高在上的一位,與渺小的人之間不可能有友誼。

但當天使傳信息給他時,他所需要的安慰與友情似乎都得著了。這位「大蒙眷愛」的但以理學到一件事:那位崇高偉大的神,就是他所熟稔的神;而他所熟稔的神必須是位被高舉的神。這經歷幫助他明白另一位先知的教訓:「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

也許此處神要他學的功課是:認識神是遠超世事之上的一位。直到此時,但以理一直注重神在人類歷史中的作為,認為神最主要是作人類的神——關心他自己的遭遇、以色列的狀況、巴比倫的情勢,深入各種事件的每個細節。但現在他被提醒:這位與他相交的神乃是高高在上、極其超越的一位;祂有自己的生命、國度與團契,深入人類史中卻沒有破壞自己的榮耀、沒有耗盡自己的精力。當地上國度搖擺不定時,祂的寶座卻安定在天——祂有諸天、有天使與天使長,及「千千萬萬」的天使。但以理若了解這點,禱告必有更新、更深的把握。

我們的神太小嗎?#

我們也必須學習這功課。我們禱告的把握,乃依據我們對神的信心而定;但我們的心思常將神局限在狹小範疇中,把祂拉到自己的水平線上,抹去祂崇高、富挑戰性的角色,把祂看成一面倒的神。我們非常強調祂與人親近、關心我們、在歷史中與我們站在一邊,以致忽略了祂崇高的、與我們完全無關的一面。我們喜歡照「我們」對愛的了解,把祂視為親愛的朋友,自我安慰說:祂大有憐憫、會垂聽、會了解——這都很對;但若這關係要達到恆常、滿足的地步,就必須將自己的錨拋在祂永恆不變的信實與全能中,正如扎根在祂的愛中一樣。祂的確將萬有賜給我們,但祂自己並不因此缺少什麼;祂的愛與公義,彰顯在祂崇高偉大的聖潔中。

耶利米發現,與他同時期的先知不再敬畏神,因為他們失去了神聖潔、榮耀的異象。

他們按自己的喜好教訓人,稱神是「近處的神」,介紹一位新而友善、與人親近、願意愛每一個人的神,卻不提祂的聖潔、忿怒,也不提祂堅持百姓離棄手中惡行。耶利米要他們重新認識神的全貌:「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麼?……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若我們只認為神在「近處」而不同時也在「遠處」,不僅會失去對祂的敬畏,也會失去禱告的把握。

耶穌教我們禱告時當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不斷要我們認識神是信實的朋友,友情與了解永不改變。但祂離開前讓我們看見的最後一幕,是祂自己昇入高天。但以理藉著天使的幫助,心思也被提昇到那裡。

七十個七#

關於但以理禱告尋求的問題——耶利米對流亡巴比倫期限的預言——答案記在本章最末段:「七十個七」的預言。耶利米曾說被擄將持續七十年,但這期限當從哪日起算?將近時是否會有徵兆?耶利米是要準確計算這數目,或只是作某種喻意?但以理非常渴望了解;他覺得時間必然很近,從神在歷史中的作為而言,這必定是件大事。

但天使加百列來到後說,耶利米所謂的七十年,其實是指七十個七年(九 24)。他沒說以色列從巴比倫歸回的事,卻談到一件更遙遠的事,刺激但以理將眼光放遠,不再定睛於最近的事(從巴比倫得釋),而注目於末世將發生的重要大事。在這短短信息中,加百列三次提到這個「結局」(end,和合本譯為「止住」、「至終」、「一直到底」,九 24、26)。

加百列擴大了耶利米的預言,卻沒有取消其字面義(被擄期限約七十年)。聖經中這類數字都是概略的。他的話提醒但以理一個重要觀念:神所想的事,遠比使百姓越過曠野、回去重建耶路撒冷更為遠大;同時也使但以理明白,一個預言的重要性在於那件事是否確實成就,數目本身並非重點。

這個新數目「七十個七」指出最終大事成就的日期,但我們必須記住,它也只是指「大約五百年」(70×7 = 490)的意思。

彼得曾問耶穌,弟兄得罪他須赦免幾次,耶穌答:「七十個七次」——意思並非四百九十次,而是當時形容極大數目的慣用語。

歷史的目標#

這七十個七年所要達到的高潮,在預言一開始就以六個名詞說明:「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九 24)

讀完全部預言會發現,對這達到高潮的五百年從何時起算,作者似乎故意避而不言(參九 25)。因為起算點未明,這達到 24 節高潮的時期可有四種起算日,分別以四個事件為高潮:安提奧古斯‧伊庇凡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可怕逼迫之後、聖殿得潔淨、重行奉獻、或基督受死/復活之日。

馬喀比說的觀點與其困難

不少誠懇的學者持一種觀點: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在作者心目中是指耶路撒冷聖殿成就的事。在安提奧古斯可怕逼迫後,猶太人靠神恩典得勝、贏得自由、聖殿被潔淨、重新奉獻,除盡其中罪惡。前一章正是直接預言這件事,故但以理心思都在此事的日期上;這也符合但以理書為馬喀比(Maccabees)時代作品之假設。

但有一問題它無法滿意回答:馬喀比時代的作者或當代文士、史家,何以在歡欣無比之時用這種冰冷語調記載?他們當時必雀躍不已、辭藻最為強烈優美才對。而這段經文所計算的日期,似乎指以色列歷史末期中影響全宇宙的大事,包括彌賽亞的出現及世界各國的命運——這類事件正是彌迦、以賽亞、耶利米等先知曾各用不同的話描述過的。很難想像作者會認為大祭司俄拿亞斯(Onias)被殺、馬喀比抗暴運動、哈西典(Hasidim)人的忠誠,已帶來如本段預言所說世界歷史的高潮。

因此我們可以認定,本段經文的確指基督的生、死與復活——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妥切的解釋?這預言並非只出於一卷來源不明的書,它所屬的但以理書乃是聖經整體的一部分,其中所有「異象和預言」(九 24)都見證的不是俄拿亞斯的苦難或馬喀比的功績,而是耶穌基督。在祂的亮光中看這段經文,必發現惟有祂能「引進永義」,因祂「贖盡罪孽」便「止住」了「罪過」——這是俄拿亞斯或馬喀比絕不能作到的。歷代以來教會都採此觀點。有位出名的註釋家稱本段為「充滿了基督的經文」。

未來事件的預表#

我們要再強調,但以理書的作者確信:在救恩歷史過程中,未來事件事先常有其預表。從早先較小的事例,能看出末後事件發展的模式;神常以歷史中較小規模的事,作最終將發生之事的預表。

所以一段經文可能有兩種意義,這現象在聖經中反覆出現:

  • 詩篇二十二篇——作者可能描述自己或國家因事奉神所受的苦難,但同時也講到基督受苦。
  • 詩篇十六篇——詩人在第 9、10 節表達對復活的個人盼望(「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但他「既是先知……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

包德雯(Joyce Baldwin)說:「啟示文學的特色,是用過去的事件,來預表未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她發現撒迦利亞書九章正表現此特色:「正因外邦軍隊接二連三掃蕩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各自宣稱該地為其所有;因此末後之日,主將令每一座驕傲的城市都歸服於祂。」

因此讀聖經時會遇見這類「雙關語」經文,它們對一件事的描寫或引述,包含的意義遠超過該事件本身——這正是作者(及聖靈)的原意,要表達未來神為以色列與全世界成就的大事。讀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若沒看出這也是對耶穌的預言,就等於沒抓住真意;讀創世記二十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若只當它是亞伯拉罕信仰的榮冕、沒看出其中含有預表,就太短視了。

本章的預言不僅說到以色列的命運,也說到基督的獻祭。

祂正是那要來「止住罪過」的一位。罪在我們心中折磨我們、使我們以殘暴相待、為我們的人生穿上黑暗的壽衣,但主耶穌使這一切都終止了。祂為我們「贖盡罪孽」,打開一條路使我們能回到父那裡,重得祂的歡心;惟有祂的死才能使「永義」的恩典臨到各地各人,使受壓迫的得自由與榮耀,使社會秩序建立在公義的根基上。祂稱自己的身體為「聖殿」,就是獻上那最後且永遠有效的「贖罪祭」之處。祂就是那位真正的大祭司,不是獻舊約已無效的牲畜血祭,而是藉著永遠的靈獻上自己,作無瑕疵的祭歸給神。

神旨意的成就#

加百列告訴但以理,在四百九十年(七十個七)之間,神子民的歷史分為三段時期:第一段是七個七(25 節前半,四十九年),第二段是六十二個七(25 節後半,四百三十四年),第三段是一七(27 節,七年)。

第一段的開始,有一個命令發出:「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這可能指:

  • 耶利米書二十五 11 的預言,公元前六〇五年;
  • 同一先知耶利米書二十九 10 的預言,公元前五九八年;
  • 因命令須在耶路撒冷被毀(公元前五八七年)後才有效,有人主張這年起算;
  • 古列王准百姓歸回之年,公元前五三八年;
  • 以斯拉所記亞達薛西王在公元前四五八年所頒的御旨。

第一段末了有「受膏君」出現,當在起算日後約四十九年。認為高潮指安提奧古斯時期(公元前一五〇年)的人,把起算日定得較早,以波斯王古列為受膏君,或依撒迦利亞書以大衛後裔所羅巴伯、或其大祭司約書亞為受膏君(古列於公元前五三九年崛起,所羅巴伯與約書亞約於公元前五二〇年工作)。但若以公元前四五八年起算(使整段時期延至基督出現),這位「受膏君」必另有所指。

接著是第二段,共六十二個七年,很長,其間似乎沒有發生重大事件。但因其後就是最重要的最後七年,可知其中必潛伏著一種運動,逐漸醞釀成熟,使一切心態、環境、人物與傳統都結合起來,造成最後的危機。在這階段,神允許各種壓力累積,直到形成最大高潮、最後決戰。在這段歷史中(及所有歷史中),沒有什麼是決定性的——一切都必須等到那最後一個七。

最後一個七開始時,「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九 26)。

  • 彌賽亞說(單指基督):此事件指基督死於十架;「堅定的盟約」與「祭祀」的止息(九 27)指新約設立與舊約獻祭體系被廢;聖殿被毀指提多攻破耶路撒冷、污穢聖殿;「行毀壞可憎的」所乘的「翅膀」(和合本譯「如飛而來」)可指殿頂或引往祭壇的斜坡。
  • 安提奧古斯說:以大祭司俄拿亞斯為被剪除的受膏者(公元前一七五年被廢、一七〇年被殺,安提奧古斯立耶孫與米尼勞斯取代他);毀城滅所的「一王之民」(九 26)指耶路撒冷公元前一六八年被傭兵擄掠;「與多人堅定盟約」指許多背道猶太人支持安提奧古斯;「祭祀與供獻止息」及行毀壞的罪,指安提奧古斯滅絕猶太教之舉——他下令禁獻祭、將宙斯壇設在聖所,使祭祀停止近三年(公元前一六七年十二月至一六四年十二月)。
起算與結算日期的難題

當我們考慮哪種起算與結算日期最適合,難題就出現了。要定這六十二個七(約四百三十四年究竟何指),難處與前面的起算問題同樣大。

主張起算日較早的人,對末一個七產生困難:若以最早日期計算建城命令、以古列為受膏君(公元前五三八年),到公元前一七〇年其間只有三百六十八年;持此看法者說,差距是因但以理書寫作時期猶太人曆法計算錯誤。若以耶穌的死為最末日期也會遇困難,只是略小。許多保守派學者也認為這預言非常難解,甚至認為這些數字只是象徵,並非標準日期。

處理這段極富爭議的經文時,我們不可僅憑自己努力解經的結果,就認定但以理書今天對我們所說的信息絕對正確。

我們所處理的雖只是聖經一卷書的一小段解釋,但無論如何它是非常偉大的。也許所有的預言,正是特別刻意要模糊隱晦、難以理解,不要我們對確定的日期抱太大信心。末期可能隨時來到,我們必須隨時儆醒守望,因為在我們周圍,時代的徵兆會不斷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