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三 22 ~ 25)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四 1)
保羅寫歌羅西書時,心中不曾放下基督使人得自由的好消息。一開始他闡釋「被擄的得自由」是饒恕的意義中很重要的部分(一 13、14);而那些新進教師正是把這振奮的概念——屬靈的自由——誇大成帶有危害的說法。使徒必須提出警戒,保護福音不受曲解,使歌羅西信徒不被誤導去追求所謂更「豐盛的自由」。
在一個「不平等關係無法改變」的社會中,傳講「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不可能不被問到實際應用。若有必要對為夫、為妻者說些道理免得產生分裂,那麼對為主人、為僕人者闡述道理不就更急切嗎?當時雙方都感到困惑、受到威脅,連那些帶疑慮眼光、擔心既有秩序被推翻的旁觀者也相當困擾。
解放被壓迫者的呼聲,對今日的我們可能比歷史上任何時刻都更有吸引力,世界部分地區也很需要「解放神學」。
對此,連保羅書信的基督徒讀者也意見紛紜:從不確定、手足無措,到直言不滿使徒竟贊成維持現狀。捍衛保羅的人則急切指出,試圖推翻龐大帝國整個國計民生的基礎是不可能或荒謬的,又或畢竟福音在廢奴奮鬥上取得最後勝利。這麼急切的辯護,也說明他們體會到攻擊的猛烈。
保羅對這敏感話題還有其他話要說,特別是在腓利門書中生動地讓我們看見:早期福音對主僕關係有相當的影響,這新精神在羅馬社會中傳播、不受舊式社會的限制。此處先專心聽歌羅西書的經文。
乍看之下,保羅似乎不僅沒拿掉奴隸的軛,還套得更緊:身為奴僕的基督徒被指示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這真是說這些人要像小朋友一樣永遠受限(注意 20 與 22 節的平行),卻沒有孩童「有一天轉變為成人」的盼望嗎?
深入一看就發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保羅讓奴隸信徒了解:他們如今服事的不是人。
第 23 節說得很明顯——他們在工作中服事的是神,不是人。這與第 22 節的反面敘述(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呼應,合起來顯出正面教導:奴僕如今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主所作的一部分。他從悲慘的奴役中被解放出來,成為全時間服事基督的僕人。
有這條線索,便能了解接下來每節經文的強度。
一、奴僕免於「取悅主人」的自由#
「眼前事奉」意思是因老闆盯著而作、或為吸引注意而作的事,即外在的表現。奴僕只作必要的事以獲青睞、避免責罰,除此絕不多作——只要在監督者眼中「記錄良好」就好。這種普世皆然的作法很快變成一種藝術:外表看似順服,實情大不相同。不管老闆是第一世紀的蓄奴主還是二十世紀沒人性的大企業主,僕人大多時間和心思都花在如何滿足個人需求、同時只作必要的部分以避免雇主的怒氣。
但現在,基督徒從這種狀況和其他搪塞作法中得釋放。結果令人很訝異:他得自由能作一切主人要他作的事!
一切算計、欺瞞的動機都放到一旁,不只為了取悅那不可動搖的威權,而是只想讓人看見基督掌權的方式。
稱基督為主,就是害怕不討神喜悅;屬神的敬畏遲早使人脫離那等而下之的畏懼。當身旁的外邦伙伴可能出於害怕而「凡事順服」,基督徒奴隸也能真正使自己凡事順服同一位主人,原因卻完全不同。
二、奴僕得自由,可以全心全意工作#
第 22 節描述的轉變非常之大,但這種新的順服有可能全心全意、心甘情願地發生嗎?這嚴肅的問題不能輕率回答。若是人的奴僕,無論對方多麼仁慈公正,那麼就算所作是為主耶穌的緣故而甘願(如 17 節所指示),也無法說是「發自心底」(弗六 6 的希臘文原文)。因為在內心深處,我們知道自己並非生來要成為他人的財產,心中必對這種不自然的從屬發出不平之鳴。我們只能使自己的靈魂效忠主,基督徒不該「敬拜」神以外的權威。
從反面看,這說明一個基督徒奴僕不該有的樣子:不論律法和習俗如何要求,他不可以變成另一個人的財產。但乍看弔詭的是,這種對個人價值與尊嚴的確保,開啟了奴僕全心全意服務主人(不管主人是否配得)的路。因為如今他能明白在基督裡一個奴僕的價值:不論為主人所作的事多麼卑賤,都是為主的榮耀而作。不僅作工時彷彿是基督親自作(17 節),他動手時也明白這彷彿是為基督而作,而基督(是萬主之主)很願意接受(23 節)。
三、奴僕得自由,不在乎是否得獎賞#
第 24 節雖是前一節論述的延續,也可分開看,但別忽略它與第 25 節的關聯。保羅再次鄭重提醒:基督徒奴僕實際上服事的是主耶穌基督。因此為奴的人可以知道,即使身遭剝削(主人不付工價),他會收到從天上的主而來的補償。
這意義有兩層:
對奴僕:第 25 節是尖銳的提醒——先前怠惰的工作習慣,從這新主人所得的報償也相對貧乏,因為這位主人嚴格公正、毫不偏袒,不像地上的主人有時不公地偏袒受壓迫者,只因他們先前未被善待。這說明在基督的國度裡並不會感情用事。
對地上主人:直到四章 1 節才有正式針對他們的話,但很難忽略第 25 節對主人同樣適用。畢竟誰才是犯錯較嚴重的人?是想盡辦法偷懶的奴僕,還是逮到機會就吝於給人合宜獎賞的主人?
「主人對奴僕負有責任」當然是全新的想法,難怪保羅的教導所及之處,蓄奴的家主聚在一起時憤憤不平,認為這說法魯莽不智。但無疑也有少部分家主聽得進去(早期會眾中也有像腓利門這樣的人);成為基督徒的人會明白,他們與天上之主新建立的關係必將主導一切活動,包括對待奴僕的方式。
這種基督掌權的方式,最重要的是公正和公平(四 1):基督怎樣對待信徒,信徒也必須以同樣方式對待奴僕。
要體會這命令多麼特別,只有在想到奴僕面對苦情卻無法訴諸正義平等時才明白:他必須得到他無法主張、也沒人會為他主張的東西。在當時,「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可能比僕人的任何要求都難,可能讓作主人的被社會排斥。這一點稍後在腓利門書會有更多探討。
回顧整段,我們可以想想:人們批評保羅的教導沒有足夠力道反抗奴隸制的不公,或者他其實找出了更好的方式?仔細研讀的一項好處,是看出保羅的優先順序。
第一,最優先的是與神的關係,而非與同伴的關係#
保羅並沒嘗試解決僕人與主人的從屬問題,而是強調:惟有透過學習服事主基督,每個人才能開始與他人有好的關係。他要每個人明白——主人或僕人在天上都同有一位主(見三 24 與四 1 的「知道」)。這決不是世人處理職場關係的方式,但教會不能宣講神的國度卻不提這位王(注意這四節提到「主」四次)。保羅也勇敢地說到天上的獎賞與鼓勵,這例子如今我們甚至不敢效法(面對馬克斯主義的嘲弄),因為它無可避免會降低我們的可信度。
別把這看法貶低為假虔誠和過度個人主義,除非我們看見和保羅一般的成果。
基督徒奴僕被提升,不只顧自己的需要,也顧主人的需要——主人有得到他理當可期待的勞務嗎?作主人的回到基督面前,也被提升,不只顧自己、也顧僕人的需要——僕人有得到理當享有的酬勞嗎?這是何等讓人期待的、人際態度上的革新!但有哪種人類努力或社會學專才能達到這種果效?
第二,使徒看重的是當下,而非未來#
這信寫給教會的成員,不是社會的領袖;目的是幫助信徒面對當下的問題,救他們脫離目前的苦情與險境。若保羅叫他們反動,只會給為奴的帶來更多慘況;就算在遙遠將來改變情況,也無法給他們實際的安慰。福音的榮耀在於:即便身處最糟的情況,仍有可受用之處。在當時那環境,是有可能過得勝的生活的,保羅的信息就在此時此刻給人帶來快樂與生命的實現。
保羅事工的目的是使人當下在基督裡得自由;他當時有沒有遠大夢想看見廢奴成就,頗值得存疑。
但當廢奴真正成功,正是他所鑄造的武器贏得勝利——他真的居功厥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