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一章9~14節)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地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保羅——偉大的代禱者#
保羅是偉大的代禱者:他不但不停為人代禱,也勸勉他人成為代禱者(四 2)。因此他一聽見歌羅西年輕教會在主裡長進的好消息,就不住地為他們禱告。
他的禱告其實就是他的感恩。保羅警覺到那些新來宣教士的述求多麼具有魅力(許多解經家如布魯斯﹝Bruce﹞、貝爾﹝Beare﹞都注意到,這些來訪者的教導必與屬靈的豐盛有關)。他們強調能讓歌羅西人經歷比以巴弗基本教義更豐富的屬靈生命,似乎提供某種特別的知識與屬靈能力的彰顯。
保羅的禱告立刻切入重心:一方面保護他們不落入追求所謂「豐盛」的境界,另一方面強調他們必須擁有神在基督裡所賜的一切豐盛。保羅絕不反對追求生命長進,只是不斷提醒讀者——他們在基督耶穌裡早已擁有了。
這引出一個受信者常問的問題:教導基督徒「悔改歸正時已擁有一切」是否正確?保羅在此堅持:信徒若將根基立穩於基督(一 22,二 10),必能避開羅馬書六章 1、15 節的錯誤觀念,轉回因信稱義的教導。感恩與禱告兼具,正可平衡這教導——保羅可以為歌羅西人已接受真理、擁有豐盛生命而感謝,也可以為他們「能在聖靈裡日日長進」而禱告。本書的重點歸結在二章 6 ~ 7 節:一切屬靈生命的長進,都與初信時的根基密切相關。
這禱告包含兩個主題——知識與能力,並反覆使用「一切」這個字,盼這些初信者在兩方面都充充滿滿有恩典。
一、知識的範圍#
那些來訪者應許歌羅西人:接受邀請就能享受更深、更豐富、關於神的知識(希臘文 gnōsis,第二世紀諾斯底主義即由此衍生)。這述求深具吸引力,讓人覺得可從中得著某些特別的屬靈真諦。
保羅所傳的卻沒有這種「祕密」特質:他強調歌羅西人在基督裡已經接受了所有的知識(希臘文 epignōsis)。布魯斯引布特曼(Bultmann)對 epignōsis 的定義:「這是關於神的知識一個很重要的專用語,包含在歸入基督的信仰裡。」
既然基督徒已在基督裡取得有關神的「所有知識」,就可據此查驗神在生活中的旨意。使徒這教導或許讓人覺得平凡單調,但保羅的目標本就不是把福音保留給少數精英、傳講神祕可畏的東西,而是讓人清楚掌握日常生活中神旨意的要求。正如羅賽(Lohse)所說:「在初代教會的教導中,明白神的旨意總是意味著要按神的旨意行。」
舊約的例證:所羅門求智慧治國
舊約常見「聰明」與「智慧」兩字並用。大衛為所羅門求「聰明和智慧,好治理以色列國」;所羅門自己也向神求聰明智慧,否則無法判斷這眾多的民。他每日要處理複雜問題、面對眾多有困難的子民,必須知道怎樣將神不變的旨意、律法的原則,應用於快速變動的各樣狀況——這種工作即使有最優良的屬世智慧也不足以應付。
為何需要這智慧:第 10 節的三層生活#
「知識」的豐富不是給少數人,而是每個人都要「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沒有第 9 節的條件,達不到第 10 節的境界。第 10 節提及三個層面:
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基督徒的順服讓世界看到所信的是怎樣的主。這意味著要與其他基督徒和平相處——「與人和睦」是這封監獄書信特別關心的主題;若有人聲稱某些人擁有別人沒有的特別「知識」,無可避免會產生嫌隙。
凡事蒙他喜悅。正如我們會「研究」朋友的個性喜好以討其歡心,我們也必須「研究」神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藉此過討神喜悅的生活,並避免只去討有權勢者的歡喜(參三 22)。
藉著認識神,繼續結果子、多有善行。要有正確的信仰,才能有正當的行為。假教師卻結不出這樣的果子:他們雖聲稱擁有知識(gnōsis),卻帶不出善行。智慧的結果是行善,但特別的知識(gnōsis)通常帶來自大,不像屬神的知識(epignōsis)引領我們去愛人。
若有人渴望過滿有聖靈的生活,就該過凡事蒙神喜悅、向眾人多有善行的生活。這絕非易路,然而藉著屬神的智慧,我們就能察覺、能遵行。
二、能力的範圍#
保羅接著為他們求能力:「照他榮耀的權能,願你們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他要求每位基督徒都滿有神的能力。此處的「榮耀」指向眾人顯現的榮耀。
出人意外的是,這充滿神權能的目的,竟是讓他們能「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這是個突然的轉折,卻是基督徒在世生活的真實情形:在受苦、遭反對、陷困境時,仍不沮喪崩潰,反而充滿喜樂。
- 保羅自己就是以「百般的忍耐」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在攻擊下持守職分、沉靜走在公義真理的路上。
- 基督徒也可藉忍耐學習堅忍克己。當神的應許遲遲未實現時,忍耐就像一個深呼吸,讓人能安穩等候。
- 要了解新約所論的屬靈光景,最重要的是看信徒生活中有沒有經歷神的權能。既然人人都需要忍耐寬容,人人就都需要知道神彰顯的能力。
「歡歡喜喜」須連於第 11 節:在壓力與試驗下仍能喜樂,是神在人身上奇妙的作為之一,也是 12 ~ 14 節的自然引言。
三、為何在感恩後又加上感謝?(12 ~ 14 節)#
正式感恩結束後,保羅又加上感謝——因為對他而言,不住地感謝正是基督徒滿有聖靈充滿的標記(二 7)。但用意不止於此:12 ~ 14 節顯然不是祈求,而是宣告歌羅西人已經領受的福音祝福。這些豐富恩賜他們已在基督裡擁有;若還向別處尋求,就是對主不忠誠。
神藉基督的作為,使他們擁有兩個特權:
祂使我們合格了!
祂拯救了我們!
祂使我們合格(第 12 節)#
「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意思是:我們有合格的條件,可宣告自己是神揀選的子民、能坦然站在神面前;因罪得赦免,得以與聖徒同得基業。
這正指證新教師確實干擾了教會——他們的教導(即使非故意)讓那些因以巴弗信主的人覺得自己「不合格」、屬靈生命不完全有價值、在神國裡似是次等公民。保羅卻感謝神:他們現在就已有資格得著基業,主耶穌基督現在就是他們的份,世上再無比這更豐富的基業。
有些嚴謹敏感的人,即使不信煉獄,仍肯定自己「不配」進天堂(連魯益師﹝C. S. Lewis﹞也曾在此猶疑)。然而因信稱義惟靠恩典、惟靠基督為我們而死、惟憑信心——「被接納」是此時此刻就可聽見、可信靠的(參本章 22 節)。
祂拯救了我們(第 13 ~ 14 節)#
那些來訪者宣稱能帶給教會新的「自由」、脫離罪與撒但權勢的新釋放。保羅簡單明瞭地回應:基督已成就一切——「神已經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愛子的國裡」。舊生命原在黑暗權勢之下,若非神拯救無法脫離;藉著基督,那權勢被迫鬆手,先前所擄掠的獵物得釋放,歸入萬王之王的國度。這偉大的救贖在十字架上完成(二 15),人人在基督裡都可享這勝利。
第 14 節結合了我們常企圖分開的東西。得救贖的祝福有時被貶抑,好像「罪得赦免」只是勾消往事。但罪是一個權勢、使人作奴隸,因此赦罪必須包括斬斷這個權勢。神不可能只赦免過去的罪,卻讓我們繼續在無能力中過新生活——沒有釋放,赦免就是徒勞。
我們不該說「惟獨赦免」,彷彿它只是起初的祝福。福音確實帶來自由,因為罪得赦免;這赦免從十字架流出,基督不只取消我們的罪債,更解除了我們敵人的武裝(二 14、15)。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超越或彌補赦罪之恩:因基督的權能是現在的,祂能赦罪;也因罪得赦免,我們得享生命與永遠的祝福。
面對那些聲稱能給「新的、超級自由」的教師,保羅不能袖手旁觀:難道這些信徒忘了主為他們所成就的一切?難道他們不滿意十字架上偉大的救贖工作?但願他們被這知識與能力充滿——一個不斷被美善與感恩充滿的生命,直到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