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人的名單又成了家常便飯。構成本卷前九章的那種資料,似乎也支配了大衛為聖殿作準備之後的五章(代上二十三~二十七)。但我們早已見過這類名單在歷代志作者整體計畫中何等重要,這裡再看一次。

考量這段時,我們將依次問「什麼」、「如何」、「為何」三個問題,然後從作者的目的(其實那才是最主要的問題)開始逆向探討:先問目的,再看方法,最後更詳細地檢閱內容。

內容:陳述了什麼#

二十三章 1 ~ 6 節上的前言引領我們進入一段冗長記載,敘述大衛組織利未支派,使他們在以色列整體生活中發揮特殊功能。文中描述四個範疇:

  • 聖所的人員(所羅門以前是會幕,以後是聖殿),二十三章 6 節下起
  • 樂師,二十五章 1 節起
  • 守門的,二十六章 1 節起
  • 「官長和士師」,二十六章 20 節起

這五章的範圍其實更廣。除了基本材料(大半是利未支派家族的「家譜」),還結合了其他類型的段落:聖所人員名單中夾有工作記載,並大篇幅談到成了祭司譜系的亞倫後裔;樂師名單中又按掣籤的班次另作分類;守門的名單納入俄別以東的註解,以及他們分守各門的記載;「官長和士師」名單還加上遍及全以色列各支派的全國性與地區性官員。

接下來需要問:歷代志作者如何彙集這材料,並將它與作品整合為一體。

方法:如何陳述#

退一步檢視歷代志的整個結構,大衛和所羅門的執政期位於中央,側面是長篇引言和更冗長的續集,跨越從亞當到歷代志作者本身的全部歷史。匆匆一瞥,不容易看出歷史軸心何在。

兩個執政期其實融合且重疊,而所羅門逐漸站上領導地位:

  • 大衛執政期的騷亂和聖殿準備在二十二章告一段落(二十二 14、18),所羅門接手重頭戲。
  • 所羅門從二十三章 1 節起被稱為王,但大衛要到二十九章 28 節才停止作王;所羅門單獨執政始於那裡,就在上卷末了。
  • 早在二十八章 1 節,大衛已召集全國大會,把聖殿計畫與王權都交給所羅門(二十九 22 及下)。

在二十三至二十九章這重疊的七章裡,大衛召開兩個會議,第二個(二十八 1)或許比第一個(二十三 2)更正式。我們這五章關心的是較早那一次。當王國從大衛移轉給所羅門時,首先必須重新組織整個國家,好讓新王發現已「預備合用的百姓」(路一 17)。大衛把利未人編為四類的基本記事(二十三 4 ~ 5),為歷代志作者的擴大申論提供了框架。

目的:為何陳述#

有一個想法支配歷代志作者此刻對以色列歷史的陳述:王國從大衛移交給所羅門。這移轉不只是父親把遺產留給兒子,而是兩人都依次扮演神為祂子民所揀選的統治者角色。

兩人最重大的對比是我們早已談過的——大衛是「爭戰的人」(二十八 3),所羅門則是「太平的人」(二十二 8)。從大衛到所羅門的過渡,就是國家從戰爭進到和平:打勝仗曾是大衛的功能,奠定和平則是所羅門的任務。第一個執政期看見破土,第二個則看到興建。

這不是說大衛作錯、所羅門作對。耶和華對大衛說「你不可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為你在我眼前使多人的血流在地上」(二十二 7),列王紀又引所羅門說「我父親大衛因四圍的爭戰,不能為耶和華他神的名建殿」(王上五 3)。第一句不是責備,第二句不是藉口,二者都陳明事實,也不矛盾:建殿這計畫不屬於動亂時期,而屬於平靜時期。這計畫並不適合大衛,但他可以為它預備

他從三方面預備:

  • 打仗本身就是預備。雖然打仗使他喪失建殿資格,但解除以色列敵人的武裝,正是為了給以色列一段安靜時期,好讓繼承人「締造太平」。
  • 為實體聖殿預備材料(二十二 2 ~ 4)。
  • 組織以色列社會,使神的子民在所羅門明智的統治下得以建立——這就是二十三至二十七章所描述的。

石頭造的聖殿是模型,說明神子民這活生生的聖殿,二者在拿單給大衛的信息中並列:「你不可建造殿宇給我居住……〔但我〕必為你建立家室。」(十七 4、10)大衛所籌畫的殿經過細心製作、極盡富麗,每一部分都貼切安置,成為向神的宏偉讚美;神為大衛建立的家室也如此,那是以色列永活的家室。因此「利未人的組織」這標題,不該聽成官僚編制,而是那家室的臺架——使神子民按理發揮功能的結構。新約把教會比喻成「神的殿」、「主的聖殿」、「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不是平白無故的。

歷代志作者的讀者大概也會問:「這與我們何干?瞧瞧它的複雜度、範圍、數量和富裕!」他的答辯是:

「在許多方面,古代世界一點也不像我們的,然而那是為了讓你尋找原則。這就是神子民該有的樣子:每逢他們身處動亂而重新被建立,就必須有這種細心、這種周到、這種善盡職守和社群的一體感。」

記住這寫作目的,我們再次考量他的方法。

方法:再談「如何」#

這次換個比喻,看他如何繪他的圖畫。他關心三件息息相關卻又不同的事:事實、真理、權利

事實:以歷史真相為講道基礎

這幅畫的基本成分是事實。他對杜撰、甚至對編寫得合理的「真實小說」都不感興趣;若在以色列歷史中找不到能具體展現原則的實例,捏造小說也無濟於事。

於是這些章節散布著寫實主義的筆觸。例如撒迦利亞是主要守門的之一,順帶提到他是「精明的謀士」(二十六 14)——這種奇怪的旁註一定是事實,因為沒人會想捏造它。另一線索是粗略的參考資料:第二十七章列出四十餘人,為什麼只有亞撒黑(二十七 7)與亞希多弗(二十七 33 ~ 34)有接班人?答案要從撒母耳記/列王紀才得知——兩人都死於大衛年間(撒下二 18 ~ 23,十七 23)。這類指標顯示,他以歷史真相作為「用歷史來講道」的基礎。

但他關心真理的程度和關心事實一樣。選擇材料、放進這個省略那個,不是為了扭曲真理,而是為了揭露它。他可能省略某些事實,但不是為了抹殺(因為大家反正都知道),而是像畫家說:「我不會把那棟醜陋建築物放進畫布糟蹋景色。我畫的風景早在它出現以前就存在,它消失以後也仍會存在;我要描繪這景色永存的真理。」

他也毫無顧忌地彙集不同時期的材料。各種名單究竟與大衛時代、或更早、或更晚的處境有關?威廉森指出(論二十六 20 ~ 32):「這些不同經文所暗指的,似乎擴展到整個君主政體時期,並進入被擄以後的時期。」這種多層次的真理深度,是單描述某一時代所不足的。

比喻:亞伯特親王紀念碑

倫敦的亞伯特親王紀念碑四周大理石上,雕刻了來自許多地方和時代的著名藝術家、作家、音樂家。每個人物都盡可能描繪得像真人——也就是事實。整座橫壁並非在描繪這些人實際相會一起(那絕不可能、也非事實),但它確實描繪了世界上這一百六十九位偉人身上所表現的天才——那才是真理。

第三,他關心權利。預備合用的以色列人,不只是歷史事實和屬靈真理,也是正當合法的過程。因此他的框架包含家譜記錄,即利未人的四重名單——他們工作雖不同,卻因家族血緣而結合。他更深切關心的,或許是神在每一個時代的子民都應該是「對的」人、從事「對的」服事、擁有「對的」關係;而這一切都在王的指揮下進行,因為大衛是以色列後來歷史所承認的當然權柄。

內容:再談「什麼」#

記住作者的目的和方法,我們終於回到二十三至二十七章的內容。他先提出三點緒論:

  • 大衛活到尊榮的高齡(二十三 1)。這是接下來七章直到上卷結束的標題。大衛晚年的私通與愚行(參王上一)被省略了,因為一旦主題成了「為所羅門的太平盛世作預備」,再提動亂只會使這篇講章的屬靈真理暗昧不清。
  • 大衛召開一次大會(二十三 2)。他不只討論利未支派,也想納入身為祭司的亞倫子孫,甚至看法遠超利未範圍——要表明為接班人執政所預備的是全民,且在宗教與世俗領域都作預備,故「招聚以色列的眾首領和祭司利未人」(二十三 2)。
  • 利未人的名簿,按人數多寡列出四類(二十三 3 ~ 5):二萬四千人為聖所人員,六千人作「官長和士師」,四千人作守門的,四千人作樂師。「大衛將他們分了班次」(二十三 6 上)結束這段。

後文重新編排這四份名單的次序,以說明神子民生活中該有的優先順序:先聖所人員,然後樂師、守門的,最後才是「官長和士師」——也就是從與神同在的中心開始,逐漸向外進入世俗生活。

聖所人員(二十三 6 下~二十四 31)#

主題是「利未人……辦耶和華殿的事務」(二十三 6 下、24)。革順、哥轄、米拉利的基本家族記錄以家譜連結,其中插入兩組資料:一份簡短附註提醒摩西的譜系算入其餘(非祭司)利未人,亞倫的譜系則分別出來成為祭司(二十三 13 下、14);稍後又有一篇冗長記載(二十四 1 ~ 19),說明二十四班次的祭司如何按一比二的比率分給以他瑪家與人數更多的以利亞撒家。

亞倫年長二子拿答和亞比戶之死(二十四 2)的背景沒有提到——不必想像它「為難為情的理由被抹殺」,因為讀者應曉得利未記十章 1 ~ 2 節的故事。這又是他省略可能妨礙主要真理的事實之一例。

多層次的立體深度:年齡與名單的差異

另有兩段與非祭司利未人有關的經文:大衛就他們在耶和華殿職任所作的聲明(二十三 25 ~ 32),以及一份「各族的長者」名單(二十四 20 ~ 31)。前者似乎結合了緒論中分開的兩種職任(聖所服事與音樂),這暗示兩段經文年代不同,也解釋為什麼緒論說利未人服事年齡至少三十歲(二十三 3),別處卻說二十歲(二十三 24、27)。類似情況也見於「各族的長者」原始名單(二十三 15 ~ 24)記錄細布業、利哈比雅一輩族長,追加名單(二十四 20 ~ 31)卻記錄他們的兒子。

樂師(二十五 1 ~ 31)#

基本資料又以家譜相連(二十五 1 ~ 6)。二十四位伶長以家族分組,都是亞薩、希幔或耶杜頓的兒子;附加段落(二十五 7 ~ 31)是掣籤後的重新編組,大體由這三家輪流。

本章首要特色是井然有序。那麼這裡難道沒有自發式敬拜的地位嗎?當然有:二十五章 1 ~ 3 節三次說樂師的功能是「說預言」,意思是敞開接受神的靈放入口中的話去事奉;但同段也三次說他們要「歸……指教」。自由要在體制內運用。

希幔末九子之名:歷史,還是捏造?

希幔十四子中最後九位(二十五 4)名字怪得引人注意。這些名字的意義其實可以串成像詩篇的句子:「雅巍,求你憐憫我」(哈拿尼雅)、「求你憐憫我」(哈拿尼)、「你是我的神」(以利亞他)等等。許多註釋者因此認為這名單大部分明明是假造,以為作者杜撰九名利未人來支持「聖殿音樂一定有二十四位領袖」的主張。

但威爾確指出反證:希幔多子有神的應許作歷史支持,作者假定讀者知道(二十五 5);若真要杜撰,目標必更逼真,而這些實在太不像、所以一定是真的;何況這類命名在別的歷史環境也有(如本仁《天路歷程》中「為真理而奮勇」等角色,及麥考萊〈內茲比戰役〉一詩的清教徒姓名)。作者的意思一貫是:「這些是神子民一度實際作過的預備,從這歷史典範,我們應推論出通用的原則。」

守門人(二十六 1 ~ 19)#

利未家族資訊織進俄別以東的一段(二十六 4 ~ 8),又有守門職務分配的一段(二十六 12 ~ 18)。

「獨一無二的俄別以東」

難道有兩個同名的人嗎?一位是這裡的利未守門兼歌唱者,將約櫃帶回耶路撒冷(十五 18、21、24);一位是迦特人,約櫃曾在他家放三個月(十三 13 ~ 14,十五 25)?但十五章 24、25 節連續兩節中的俄別以東,似乎不大可能是兩個人。或許只有一位——「獨一無二的俄別以東」,特別蒙神賜福——他要嘛既是利未人又住迦特,要嘛原屬別支派(甚至別國)卻成為「榮譽」利未人。果真如此,作者藉賦予他家族連結、提到神賜福他子孫的人數與才能,而合法地將他納入守門的當中。重要的是:這樣作被視為正當,即使(其實特別是)在人以為不合規則之處。

守門職務分配的描述(二十六 12 ~ 18)再次顯出作者運用事實的手法。Parbar(和合本譯「街道」、「遊廊」)一詞如今已無人能懂其義,但正是這種細節,連同其他項目,並非同時代人所認識的聖所結構——反證了記事在歷史上的可靠。

「官長和士師」(二十六 20 ~二十七 34)#

這裡作者清楚要我們拓寬視野

  • 原始資料(二十六 20 ~ 32)已超越預期範圍——不只地理上(「在約但河西,以色列地……」),也功能上(「辦理耶和華與王的事」,想必兼有世俗與宗教事務)。
  • 附加資料(二十七 1 ~ 34)說明全年按月輪流的十二位班長從許多支派任命,不只利未支派(二十七 1 ~ 15)。
  • 又為十二支派特別任命領袖(二十七 16 ~ 22)。迦得與亞設雖省略,但因納入利未、以法蓮、瑪拿西兩半支派,仍維持「十二」的架構——這比怎樣編排支派都更重要,是作者關心「全以色列」的表達。
  • 大衛的管家(二十七 25 ~ 31)數字也是十二,表明他如何全面組織國家;最後是他的核心內閣(二十七 32 ~ 34)。

這五章最初看似不結果子,甚至令人懷疑這類名單是否有毒——別忘了第二十一章大衛數點百姓所造成的損害!但那次數點與這次的差別,在於背後的動機:先前那次是為提高人的自信和驕傲,這次則著眼於神的榮耀。在預備合用的百姓服事祂時,各方面都必須符合這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