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得(John Stott)以生動比喻開篇:耶路撒冷與羅馬是兩大強權中心——耶路撒冷的信仰回溯至亞伯拉罕兩千年前,羅馬的版圖延伸到地中海周圍 300 萬平方英里。兩者聯手的威力無可匹敵——像保羅這樣單獨的異議份子,對上這兩強權,生存的機率就像蝴蝶對上壓路機

但保羅從完全不同的角度看他的處境。他既不是教會的叛徒、也不是國家的叛徒——保羅的立場是:福音支持該撒的統治、也成全以色列的盼望

保羅在腓力斯(Felix)面前(徒 24)#

控訴者:帖土羅(Tertullus)的三重控告(24:1–9)#

一位專業律師以極為諂媚的開場白(captatio benevolentiae,「爭取法官善意」),然後列出三項指控:

  1. 煽動罪:「像瘟疫般擾亂天下、是拿撒勒教黨的一個頭目」——政治性指控
  2. 教黨首領hairesis(「教派」)——尚未演變為「異端」的意思,但已傾向負面
  3. 褻瀆聖殿:指保羅帶特羅非摩進內院的指控

保羅的辯護(24:10–21)#

一、否認煽動:十二天內來不及搞叛亂;是上來朝聖、不是搞煽動;且他們拿不出證據

二、承認「那道」,但非「教派」——保羅的公開認信homologō,「我承認」):

保羅的四重認信(24:14–16):

  • 我敬拜我們祖宗的神
  • 我信律法與先知書所記的
  • 我對神的盼望與他們一樣」(死人復活)
  • 我勉強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保羅不是革新者,而是忠於祖先的信仰——「那道」是舊約的直接延續

三、否認褻瀆聖殿:他潔淨了身體才進殿、沒有暴亂。真正應該上法庭的亞西亞猶太人沒有來——這是羅馬律法上嚴重的違規(羅馬律法嚴厲對待「撤回控告的人」)。

腓力斯的拖延(24:22–27)#

  • 德魯西拉(Drusilla)——希律亞基帕一世最小的女兒,以年輕美貌出名;腓力斯用塞浦路斯術士把她從丈夫身邊引誘過來
  • 腓力斯不敢定罪(因無證據),也不敢釋放(討好猶太人、或想收賄)
  • 保羅向腓力斯和德魯西拉講論公義、節制、將來的審判」——正對著他們的殘酷、淫亂、必然的審判
  • 腓力斯「甚覺恐懼」——但他的悔改從未完成,不肯認罪歸主

斯托得的解釋可能:保羅講的「公義」就是《羅馬書》中的「神的義」——因信稱義。那麼三個題目就是救恩的三個時態:(1)如何被神稱義;(2)如何勝過試探、得著自制;(3)如何逃避神末後的審判。

兩年後,腓力斯被波求非斯都接替——仍把保羅留在監裡(「既貪財、又想虛榮」)。

保羅在非斯都(Festus)面前(徒 25:1–22)#

拒絕轉移耶路撒冷(25:1–5)#

  • 猶太領袖要求把保羅轉回耶路撒冷審(藉機行刺)
  • 非斯都堅持羅馬程序:控告人與被告必須當面對質

向該撒上訴(25:6–12)#

  • 保羅否認三項指控:「我沒有干犯猶太人的律法、也沒有干犯聖殿、也沒有干犯該撒」(25:8)
  • 非斯都提議把案件轉回耶路撒冷——可能是討好猶太人
  • 保羅看透了:只有羅馬才能給他公義

我要上告於該撒!」(Caesarem appello)——羅馬公民 provocatio 的古老權利:保護公民免於不經審判的處決、刑罰、酷刑;免於私人拘禁、免於在意大利以外由地方官審判

  • 非斯都無選擇——「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

徵詢亞基帕(25:13–22)#

  • 希律亞基帕二世(Agrippa II)是徒 12 章那位亞基帕一世的兒子、大希律的曾孫
  • 與姐姐伯尼基(Bernice)的關係有亂倫傳聞
  • 雖然疆土很小,但革老丟把聖殿事務與大祭司任命交給他
  • 對猶太教非常熟悉——非斯都徵詢他

保羅在亞基帕面前(徒 25:23–26:32)#

這是五次審判中最長、最精緻的一次——保羅的辯護在結構與語言上都最精緻。

宏偉排場(25:23)#

  • 亞基帕與伯尼基大張威勢——紫袍、金冠
  • 非斯都穿省長的朱紅袍
  • 千夫長、城中的尊貴人一同入場
  • 保羅戴著手銬、也許只是囚犯的素衣矮小、禿頭、濃眉、鷹鉤鼻、羅圈腿(傳統描述),但充滿恩典

保羅的辯護(26:1–23)#

三個階段:

一、嚴格的法利賽人(26:4–8)

  • 自幼在耶路撒冷、迦瑪列門下受教——所有猶太人都可作證
  • 他受審是為猶太先祖同盼望的事
  • 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

二、狂熱的迫害者(26:9–11)

  • 自己的投票把基督徒處死
  • 在各會堂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強逼」暗示不是每次都成功)
  • 我氣憤憤地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三、被差派的使徒(26:12–18)

  • 主以亞蘭文呼喚:「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 保羅在這裡強調他被立為使徒(而不是他成為門徒的過程)
  • 使徒的使命——三個第一人稱動詞(過去、將來、現在):
    • 我向你顯現」(過去)——立他為僕役、見證人
    • 我要救你脫離」(將來)
    •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現在)——apostellō se(「我差遣你」)

使命的內容(26:18)#

  • 開他們的眼——從屬靈的瞎眼中恢復
  • 使他們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悔改是歸主的核心,意味著效忠、環境的徹底轉換
  • 得蒙赦罪、在神裡面得與眾聖徒同得基業
  • 因信(by faith)——沒有「先變成猶太人」的中間步驟

我沒有違背這從天來的異象(26:19–23)#

  • 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全猶太地、也傳到外邦人那裡
  • 要人「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 至於今日,我蒙神的幫助、仍站得住」——斯托得比之 1,500 年後路德在沃木斯國會前的「我站在這裡」(Hier stehe ich)
  • 我所講的沒有在摩西和先知所說將來必成的事以外——「我們不是創新者、而是復古者」(Lancelot Andrewes)

法官們的反應:戲劇性的對話(26:24–32)#

非斯都打斷:「保羅、你癲狂了!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

保羅的回應:「我不是癲狂、乃是明明白白說真實的話」——然後轉向亞基帕:「亞基帕王阿、你信先知麼?我知道你是信的

亞基帕的迴避:「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26:28)——這句被「各種解讀:輕描淡寫的玩笑、苦澀的諷刺、嚴肅的反諷、突發的憤怒、誠懇的承認」

保羅的回應(振臂一呼、搖動他的鎖鏈):「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這是使徒行傳中最感人的一刻——保羅誠懇地希望每個人都成為基督徒,但沒有人變成囚犯。他的正直、他的愛、他的熱誠,無可挑剔。

結果#

  • 官員們私下一致同意:「這人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26:31)
  • 亞基帕:「這人若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26:32)——但此時已太遲

結論#

保羅作為被告:三重忠誠#

在誰面前指控保羅的答辯核心
腓力斯教派主義連續性——與舊約的延續
非斯都叛國忠誠——對羅馬的忠誠
亞基帕(未有新指控)順服——對從天來的異象的順服

保羅在法庭上宣告三重忠誠

  • 摩西與先知的忠誠
  • 該撒的忠誠
  • 最重要的——對基督的忠誠

保羅作為見證:宣揚基督的勇氣#

  • 沒有被宮廷的威嚴壓倒、沒有向權貴諂媚
  • 三次在亞基帕面前複述福音:呼召(18)、順服(20)、見證(22–23)
  • 屈梭多模:「看看為保羅聚集了怎樣的聽眾!
  • 不只想澄清自己,更希望聽眾得救——「我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

對三次歸主敘述的差異處理#

路加記錄保羅歸主三次(徒 9、22、26 章)——Haenchen 評論:「路加只在覺得某事格外重要、想讓讀者不可忘記時才這樣重複。」

差異反映的不是矛盾、而是編修批判學(redaction criticism)的範例——路加刻意按不同聽眾與目的調整細節:

  • 徒 9 章:敘事(路加自己)——詳述亞拿尼亞的角色
  • 徒 22 章:對耶路撒冷猶太人——強調亞拿尼亞是守律法的虔誠猶太人
  • 徒 26 章:對亞基帕與非斯都——省略亞拿尼亞、強調基督親自直接的差派

路加對三個歸主敘述的處理,也啟發我們理解三卷對觀福音書的差異——同一作者可以用不同方式述說同一故事而不扭曲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