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得(John Stott)指出:到此為止,路加描繪保羅在攻勢——在聖靈帶領下大膽進取、福音化亞西亞與希臘大半。但保羅抵達耶路撒冷後,整個局面急轉直下——他被襲擊、被捕、被綁、被審。本段描繪他在守勢的最後六章(約 200 節),及他航向羅馬的歷程。

本段的三個主題#

  • 被捕與自辯(徒 21:18–23:35):在耶路撒冷被捕、在民眾面前、在公會面前自辯——羅馬律法兩度保他性命。
  • 保羅受審(徒 24:1–26:32):在腓力斯(Felix)、非斯都(Festus)、亞基帕(Agrippa)三位羅馬官員面前受審——一再被宣告無罪,卻繼續被囚。
  • 終抵羅馬(徒 27:1–28:31):海上暴風、船難、抵達羅馬——福音觸及帝國首都。

本段的雙重主題:猶太人的敵對 vs. 羅馬人的公義#

路加交織兩個主題:

  • 猶太人的仇恨愈來愈激烈(從偶發迫害變成不惜一切要除掉他)
  • 羅馬人的公正始終如一(屢次保護保羅、宣告他無罪)

保羅與耶穌的第三重平行#

路加讓讀者看見保羅的受苦與耶穌的受苦有六重對應

  1. 被自己的同胞棄絕、無緣無故被捕、下監
  2. 受假見證誣告、被扭曲
  3. 在法庭上被打臉
  4. 受暗中陰謀之害
  5. 被暴民呼喊「除掉他!」
  6. 五次審問

三重宣告無罪(像耶穌三次被彼拉多宣告無罪一樣)#

  • 千夫長革老丟呂西亞(Claudius Lysias)寫信說:「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23:29)
  • 非斯都對亞基帕說:「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25:25)
  • 亞基帕總結:「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若沒有上告於該撒、他就可以釋放了」(26:31–32)

路加的雙重目的:

  • 歷史性:證明基督教(在羅馬律法下)是合法宗教
  • 教會論:向後世教會示範如何在逼迫下生活——要能表明指控「罪犯」、「反國家」是毫無根據的;要使福音自由傳揚受到保護;信徒惟一給人的絆腳石只能是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