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描繪的耶路撒冷教會是田園牧歌式的——愛、喜樂、和平統治,眾人齊心迎向宣教的大冒險。但斯托得(John Stott)指出,幾乎立刻就爆發了一場風暴,兇猛到教會的存在本身都受威脅。

使徒行傳與啟示錄應當對照閱讀#

徒 1–2 章的主角是聖靈;徒 3–6 章的主角幾乎是撒但(Satan)。路加在徒 5:3 指名道姓地揭開簾幕——彼得對亞拿尼亞說:「撒但為何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

  • 《使徒行傳》:從觀察者角度記載歷史舞台上的衝突
  • 《啟示錄》:掀開簾幕,揭示背後的屬靈勢力——大紅龍與兩隻怪獸、大淫婦

有趣的是,《啟示錄》中龍的三個盟友,正對應《使徒行傳》早期撒但攻擊教會的三種武器

  • 逼迫(本章)
  • 道德妥協(下一章亞拿尼亞與撒非喇)
  • 假教訓的危險(使徒分心於次要事務,不能專心於「祈禱傳道的事奉」)

本章的結構:與第 2 章平行#

路加的三部曲結構:

元素第 2 章第 3–4 章
神蹟事件聖靈降臨(2:1–13)瘸腿者得醫治(3:1–10)
彼得解經五旬節的講道(2:14–41)所羅門廊下的講道(3:11–26)
教會果效學習、相愛、敬拜、傳道(2:42–47)被逼、禱告、分享(4:1–37)

瘸腿者得醫治(3:1–10)#

  • 臨床背景(路加的醫學觀察):生來瘸腿、超過四十歲(4:22)、每天被人抬到聖殿「美門」(Beautiful Gate,即尼迦挪門,科林斯青銅製,高約 75 呎)乞討
  • 時間:下午三時,晚祭後的禱告時間
  • 彼得的兩個命令:「你看我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起來行走!」
  • 彼得拉他起來——「能力是基督的,但手是彼得的」(Thomas Walker)
  • 路加四次強調「行走」——這是對彌賽亞預言「瘸子必跳躍像鹿」(賽 35:6)的驚人應驗

所羅門廊下的講道(3:11–26)#

以基督為中心#

彼得把群眾的目光從瘸子、從自己轉開——專注於耶穌。他不居功:「你們為甚麼把眼睛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3:12)

對以色列人犯下的四重否認耶穌,他直言不諱:

  1. 把他交出去被殺(3:13b)
  2. 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他
  3. 棄絕「那聖潔公義者」,反求釋放一個兇手(3:14)
  4. 殺了「生命之君」(archēgos,生命的先驅)(3:15)

但神翻轉了這四重棄絕——叫他從死裡復活。

基督豐富的稱號#

斯托得注意到彼得在一篇講道中給耶穌的豐富稱號:

  • 神的僕人(13)——賽 52:13ff 的受苦僕人
  • 聖潔公義者(14)
  • 生命之君(15)
  • 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先知(22)
  •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4:11)

悔改的三重祝福#

  • 罪得塗抹(exaleiphō)——古紙草書寫無酸墨水,濕海綿就能擦去。神赦免時,就是這樣把你的罪擦得一乾二淨
  • 安舒的日子來到(anapsyxis)——赦罪的積極對應
  • 基督差來萬物復興的日子(apokatastasis)——等候基督再來時的最終完美

舊約的三條線索#

彼得以三條舊約線索(全都在基督裡應驗)勸勉:

  • 摩西:「主必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申 18:15)
  • 撒母耳以降的眾先知:預言這些日子
  • 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 12:3;22:18)

公會的審問(4:1–22)#

撒都該人是首要發起者#

兩次逼迫都由撒都該人發起(4:1;5:17):

  • 政治上:與羅馬人合作,害怕使徒教訓的顛覆含義
  • 神學上:認為彌賽亞時代已在馬加比時期開始,所以不期待彌賽亞;也否認復活——正是使徒所宣告的

彼得的辯護(4:8–12)#

彼得再次被聖靈充滿(兌現耶穌的應許:路 12:11–12)。第三次使用「你們殺了他、神卻叫他復活」的公式(2:23–24;3:15;4:10)。

徒 4:12 的斷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兩個否定(「別無」、「沒有別的」)宣告耶穌之名的獨一性——他的死、復活、升高、權柄構成他作唯一救主的資格。

公會的判決(4:13–22)#

  • 公會驚訝於使徒的勇敢——他們「沒受過學問**(agrammatoi**)是尋常人(idiōtai,非專業)」,卻顯出跟過耶穌的痕跡
  • 醫好的瘸子站在他們中間——「他們不能說甚麼反駁」
  • 公會陷入兩難:既不能否認、又要阻止傳揚
  • 使徒的回答:「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4:19–20)

教會禱告(4:23–31)#

禱告的起點:神的主權#

使徒得釋放後立即回到弟兄中同聲禱告。開口第一個詞是 Despotēs(主宰)——比「主(Lord)」更強烈,表達絕對的權柄。

他們以神的三重性格充滿心思,然後才開始求:

  • 創造的神(「你造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4:24)
  • 啟示的神(「你曾藉大衛的口說話」,引詩 2:4:25–26)
  • 歷史的神(連希律、彼拉多、外邦、以色列都「行你所預定必有的事」,4:28)

禱告的三個請求#

他們沒有求逼迫離開:

  1. 求主察看他們的恐嚇——不求定罪、不求免除,只求主「記住」
  2. 求主賜膽量傳道
  3. 求主伸手醫治、行神蹟奇事——亞歷山大(Alexander)評論:「他們不求毀滅性的神蹟(如火從天降)、而求憐憫的神蹟。」

禱告的三重應答#

  • 聚會之處震動——屈梭多模說:「這使他們更加堅不可動。」
  • 眾人再次被聖靈充滿
  • 他們放膽講論神的道(4:31)

結論:神蹟奇事的平衡觀#

斯托得以此章討論當代「神蹟奇事」爭議,提出平衡的立場

與 John Wimber(Vineyard Fellowship)的對話#

斯托得欣賞 Wimber 的真誠,但提出三個問題:

  • 神蹟是教會增長的主要祕訣嗎? 路加似乎更歸功於彼得講道的能力。所有真傳福音都是「能力傳福音」,因為歸主需要神的能力。
  • 神蹟是「日常」與「正常基督徒生活」嗎? 恐怕不是。神蹟按定義就是反常——聖經顯示神蹟主要圍繞啟示的關鍵時期(摩西、以利亞/以利沙、耶穌、使徒)。保羅稱神蹟為「使徒的標記」(林後 12:12)。
  • 今日所稱的神蹟與新約神蹟對等嗎? 不能期待我們能把水變酒、平靜風浪——那是尚未完成的國度預覽,屬於將來。

新約神蹟醫治的五個特徵#

以瘸子得醫治為例:

  1. 嚴重的器質性病症——非心身症
  2. 透過直接的命令,奉基督的名——未用任何醫療手段
  3. 瞬間完成——非漸進
  4. 完全且永久——非部分或暫時
  5. 公開無可爭辯——連福音的敵人也不得不承認

聖經引導我們避免兩個極端

  • 不說神蹟「從未發生」也不說「每天都有」
  • 不說「不可能」也不說「是常態」
  • 向「透過自然與神蹟兩種方式工作的神」完全開放

當宣稱有醫治神蹟時,我們期待它類似福音書與使徒行傳的神蹟——瞬間、完全、器質性的、公開可驗證的、連不信者也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