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

在每組的三個舊約例子之後(5 ~ 8、11 ~ 13 節),猶大都引用一個非聖經的舊約人物的生活插曲(9 ~ 10、14 ~ 16 節)。許多基督徒覺得這個做法令人不安又無法理解,這也是本信能否接納為聖經、引發白熱化爭論的原因之一。我們會逐一仔細查看每個例子,但在開始之前,應先思考如何面對這些難題。

如何面對聖經以外的引用#

為何引用聖經以外的書籍不足為奇

聖經作者提到或引用不在聖經之內的書籍,並沒有任何值得大驚小怪的地方。舊約提過耶和華的戰記、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以色列歷代志與猶大列王紀等書籍。新約中,路加寫過「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保羅也提醒讀者,耶穌說的話有一部分並沒有記載在四福音裡,例如「施比受更為有福」。更令人驚訝的是,保羅用非聖經傳統叫雅尼和佯庇的名字,並引用希臘異教作家克里安提(Cleanthes)、亞拉突(Aratus)和門安達(Menander)的著作,甚至把革哩底詩人伊皮麥尼德斯(Epimenides)稱作「先知」。

第一,猶大在著作中引用讀者間廣為流傳的書籍,並無可緊張不安之處。這與一位現代傳道人引用本仁約翰(Bunyan)的作品或現代詩歌,並沒有甚麼不同。猶大的引用文,既不代表可以把他的資料來源納入聖經,也不代表應該把他的信件排除於聖經之外。理論上,猶大可能從獨立傳統或藉神的直接啟示知道這些故事,但我們不必堅持必須是這兩個管道之一,才符合聖經是聖靈所感動之作品的條件。

第二,猶大仔細改寫了他所引用的資料,使其不至於超出舊約教導的範圍。米迦勒在這裡所說的話,出自與撒迦利亞書三章相似的事件;而猶大書 14 ~ 15 節所寫耶穌再來時會發生的事,是根據一長串的舊約預言。

第三,猶大引用的三個舊約次經(apocryphal)例子,都跟在三個舊約本文之後,每個都說明前面已指出的重要焦點。猶大提及次經經文時並未帶進任何新主題;不知道這背景的人(在整個教會歷史上,大多數讀者皆是如此),也不會誤會信中的中心思想。看起來猶大是故意提起讀者熟悉而讚賞的書籍,鼓勵他們從中學到與他根據聖經所教導的相同教訓。

1. 米迦勒、摩西和魔鬼(9 節)#

米迦勒、摩西和魔鬼的故事,回溯到申命記三十四章 5 ~ 6 節的摩西之死:「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神埋葬僕人摩西的故事,在時間長河中被推敲為摩西是否可以進入天堂的故事。根據早期基督徒作家俄利根的說法,猶大這裡提到的故事記載於一本稱為《摩西升天記》(Assumption of Moses)的書裡。這本書仍舊存在,但很不幸地,猶大引用的地方卻失落了。許多其他早期基督教作品提到它,包衡曾有意將它重建。雖然我們對這本書很陌生,但猶大的讀者卻耳熟能詳。

在這故事裡,撒但正在從事與牠作為「控告者」名符其實的工作,因為牠控告摩西,罪名也許是摩西謀殺埃及人與後來生氣不順服神。在撒但眼中摩西有罪,因此死後不可進入神聖同在中。米迦勒(榮耀的天使長,名字意義是「誰像神?」,負責執行神交待的最高任務)與撒但持有相同看法,即罪人絕對不可以在天堂裡現身,雖然他不會像撒但一樣幸災樂禍。然而米迦勒拒絕對摩西提出毀謗的控告,而讓神做立法者與審判官。甚至連撒但當受的責罰,也不是米迦勒職權所能決定的事。他對撒但說:「主責備你吧!」如果神的律法判定摩西有罪,而撒但可在神面前引用律法條款控告摩西,那麼只有神自己才有權柄斥退控告者,並豁免摩西的律法咒詛。

這個解釋符合故事的所有細節。撒迦利亞書三章 1 ~ 2 節說,有一位「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這裡的約書亞並非摩西的繼承者,而是很久以後一位在被擄歸回後幫助所羅巴伯改革、重修聖殿的大祭司。撒但在這裡控告他不適合執行神的工作(下一節中他穿著「污穢的衣服」,象徵不能事奉神),猶大顯然會拿這人與摩西作對比。再一次,有一位高階天使站在旁邊,讓神決定誰可以事奉祂,無論這人是不是罪人。只有「主」才有權柄斥退撒但正當合法的控告。

對猶大的讀者而言,這個解釋比流行看法更適當。流行的解釋武斷地說,米迦勒拒絕毀謗的對象是撒但(而非摩西),認為猶大在勸告讀者:連墮落的天使也有權威,不可取笑或辱罵。大多數註釋者接受此看法,但較逐字直譯的作品保留了曖昧之處,NIV 表達得很好。我們無法從經文看出米迦勒不敢毀謗的對象是誰,因此很容易誤會他指的是撒但,但這種看法令人滿頭霧水。幸好撒迦利亞書約書亞的故事使此處豁然開朗:猶大的意思是指,米迦勒不肯控告摩西。

翻譯為「提出毀謗控告」的字句與粗魯無禮無關,這是法律用語,意思是「宣告對於毀謗罪的審判與裁定」。撒但顯然控告摩西毀謗。對摩西這案子,連米迦勒也不敢作出法律裁定,而把判決責任交給神,又責備撒但僭越牠的權限。米迦勒的順服態度,與犯錯的基督徒隨從撒但任意為所欲為的模式迥然不同;這些基督徒認為,像撒但一樣「毀謗天上存在」(8 節),可以證明他們靈性卓越不群。

透過猶大的舊約眼光來讀,曖昧之處就清晰可見。猶大的敵手完全誤解基督教救恩的整體本質,因為無法體會神斥退撒但對我們合法控告,是何等令人敬畏的大事。即使米迦勒也不能宣告摩西清白無辜或抹煞律法的控告;他絕不敢這樣做。只有神至高無上的恩典可以這樣做,且祂在審判大日還要這樣做。但假教師把這視為芝麻小事,又「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4 節)。

2. 這些人(10 節)#

猶大教會的問題在於:有人否認基督徒應當遵守「律法」與「順服」的觀念。他們會說:「在悔改信主時,我們已脫離律法管治壓制的範疇,進入自由與恩典的世界。」以色列人、天使及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故事已說明此看法的危險,而摩西、米迦勒與撒但的故事說得更直截了當。如果有人最知道自己只能靠神的恩典得救,那非摩西莫屬,但恩典不代表摩西不用順服神。猶大會同意:天使是神道德律法的守護者,所以若有人能對摩西提出合法控告,那就是天使長米迦勒;但即使米迦勒也承認,只有神自己才有赦罪的權柄。猶大教會這些人,怎能宣告已得赦免、不需遵守神善良道德的律法呢?猶大的答案是:他們天真無知得不知死活。

a. 他們如何回應不了解的事#

面對不明白的教導,有些人的回應是興奮的努力研究。住在庇哩亞的猶太人聽到保羅說的真理,就「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有些雅典人說:「我們再聽你講這個吧!」一旦成為基督徒,就應養成固定閱讀和了解聖經的習慣,把基本真理理解得更深入,並漸漸認識神救恩計畫更大更豐富的領域。斯托得曾把福音派基督徒描述為擁有「順服的靈」的人,即「預先下定決心相信順服聖經教導的任何真理。他們預先委身於聖經,無論聖經說甚麼」。這代表,當我們遇見很難理解的教義,或一段經文與其他真理難以融合時,會假定問題具有高明的解答,且當我們清楚認識後就會無條件順服。

摩西、米迦勒與撒但的故事正是這種例子。對於覺得這故事像天方夜譚的人,往前的方法並不是把猶大書從聖經中除去,或把故事從猶大書裡剔除,而是把問題先擺一邊,直到有時間作全面研究。

猶大教會裡的譏誚者態度何等不同,他們的目的是要使其他基督徒偏離正途!他們或許曾耐心聽人解釋:基督徒是自由的,然而仍在神的律法之下;罪雖不能再控制我們的命運,但我們每天仍要與罪爭戰。但他們覺得這教導太微妙又沒必要,寧願呼喊看似偉大的口號:「基督徒不是律法主義者」,然後憑這一招半式去闖蕩江湖。難怪有些基督徒覺得他們的胡說八道具吸引力,不需斤斤計較其意義。假教師可能認為,正統教師是法利賽人,故意把問題小題大作。

猶大把這種態度當作口頭毀謗,以詮釋他描寫他們「毀謗」(8 節)傳律法之天使所用的字。我們今天可從許多宣告中發現相同態度,例如:基督徒不必顧慮以前的道德標準,或未婚基督徒只要相愛就可同居。例子從猶大那時到如今或有改變,但基本原則完全一樣:我們將不了解的聖經(或絕對清楚明白、但不願了解的部分)束之高閣,以便放縱自己為所欲為,不受任何神話語的限制。

b. 他們如何回應已經認識的事#

然而,猶大的敵手大多數仍堅持他們最愛的少數經文。

有些經文可以把他們的立場批評得體無完膚,絕無辯駁的模糊地帶。猶大深入發現潛藏在他們理性與心智層面下的動機,使他深信,他們與「那沒有理性的畜類一樣,靠本能認識事情」(原文直譯)。但即使身在這麼低的生命層次,他們也會發現神的命令無可避免。猶大甚至可假定他們完全沒有基督教知識,最多只有放蕩不羈的浪子良心;但即使這樣,這種良心也會責備他們的行為。人類最基本的體驗是:我們並沒有做到人之為人的價值,而這知識正是我們認識神審判的起點。

這些人製造的危險,以及我們必須了解他們的這第二個例子,證實與禮遇魔鬼毫無關係。猶大要我們對神的律法具有最大的敬意,如同律法的守護者米迦勒,以及把律法傳給我們的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