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吩咐提多:「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多二 1)第二章由道德責任開始,再以救恩教義為根基收束,展現出保羅一貫的信念:純正的教訓與敬虔的生活,兩者密不可分。
1、道德的責任(多二 1~10)#
保羅針對六個群體發出勸勉,其核心關懷在於:基督徒的行為會直接影響福音在外邦人眼中的聲譽(參二 5、8、10)。
老年人(presbytēs,二 2)#
屈梭多模(Chrysostom)提醒,年長者有其特有的軟弱:緩慢、膽怯、健忘、易怒。因此保羅的勸勉環繞兩個主題——「尊嚴」與「成熟」:
- 有節制、端莊、自守:要活出與年紀相稱的莊重(gravitas),流露內心的自持。
- 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成熟的基督徒品格,表現在信靠神、服侍人、耐心等候盼望的實現。
老年婦人(二 3~4 上)#
保羅對老年婦人的囑咐與老年人相呼應,分三個面向:
- 舉止行動要恭敬(hieroprepēs):這個新約僅此一見的字,意指「適於聖潔之人或事」。洛克(Lock)解釋為:「將女祭司在聖殿中的言行,表現於日常生活。」
- 消極的避免:不說讒言(背後散播謠言),也不給酒作奴僕。
- 積極的教導:用善道教訓人。老年婦人不僅教導家中兒孫,也負起教導少年婦人的責任——這作法極為合理,尤其當長老/監督未婚或忙於教會事務時,每間教會都極需要這些「聖潔而敬虔的母親」。
少年婦人(二 4 下~5)#
少年婦人要從老年婦人領受教導:
- 愛丈夫、愛兒女(philoteknos):這愛不是激情或情慾之愛,而是犧牲、服侍的愛;既是受教可學的,就表示是做得到的。
- 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希臘文 oikourgoi 意為「在家中工作」,而非 AV 所誤譯的「家中管理者」。腓力斯(J. B. Phillips)譯為「愛家庭的人」,最能傳達保羅原意——他反對的並非妻子發展事業,而是「習慣性懶惰、挨家閒遊」。
- 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順服」絕不帶有「次等」或「聽命」的意味。在男女同等價值的前提下,神設立了秩序,丈夫的「作頭」不是專斷獨行,而是以責任與愛心看顧妻子。
保羅指出這一切的目的:「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二 5)。彰顯兩性平等與互補的基督徒婚姻,是為福音作美好的見證;未達此標準者,則令福音蒙羞。
少年人(二 6)#
保羅只對少年人強調一項特質——凡事自守(sōphrosynē)。亞理各主教(Bishop Ellicott)評論:「這個饒富趣味的字,簡單而全面地闡述了年輕人的責任。」保羅心中所想的,是年輕人對脾氣、舌頭、野心、貪婪,尤其是肉身情慾(包括性慾)的掌控。基督徒青年必須堅守永不改變的原則:婚前守貞潔,婚後對配偶忠誠。
從這節經文可學三項功課:自制是可能的;鼓勵是幫助青年自制的好方法;鼓勵須伴隨以身作則。
提多自己(二 7~8)#
提多要作模範(typos)。人有模仿的天性,需要活生生的榜樣。保羅要求提多在三方面樹立典範:
- 正直(aphthoria,字面意為「不能被腐化」):指事奉的動機純正。
- 端莊:指教導時的態度嚴肅。
- 言語純全、無可指責:指教導的內容完整真確。
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說:「無論你做什麼,都要讓別人看見你是認真的……你不可能嘻皮笑臉與人談道,又希望激動他的心。」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也坦言:「我無法理解一個愛開玩笑的傳道者……那些被神大大使用的人,毫無例外都是認真、嚴肅、敬畏主的人。」
奴僕(二 9~10)#
保羅並未立即呼籲廢除奴隸制度(參提前六 1),但他指示提多教導家奴:
- 工作上:順服主人、凡事討他喜歡,不可頂撞。
- 品格上:不可私拿(nosphizō,指小額偷竊),要顯為忠誠。
目的是「在凡事上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二 10),或譯為「裝飾」神的道(RSV)。希臘文 kosmeō 原用來形容裝置珠寶以凸顯其榮美。福音本身就是一塊珠寶,表裡一致的基督徒生命則是展露這珠寶的場景,能令福音增添光彩。
保羅在這十節經文中,三度提及基督徒見證對外邦人的影響(二 5、8、10)。我們的生命可以為福音帶來光彩,也可以叫福音蒙羞——這是必須作的抉擇。
2、正確的教導(多二 11~14)#
保羅由責任轉向教義——由平凡的責任轉至偉大的教義。他一反常態(羅馬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都是由教義推出倫理),在這裡先講責任,再以一個振奮人心的「因為」為道德立下教義根基。
保羅的論據核心是基督兩次的「顯現」(epiphaneia):
- 二 11 說神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epephanē)——指基督第一次來臨。
- 二 13 說我們等候「榮耀顯現」(epiphaneian)——指基督再來。
epiphaneia 原指本來看不見的突然顯現,如黎明日出、敵人伏擊、神明介入救人。新約中四次指基督首次來臨,六次指他的再來。
恩典的顯現(二 11~12)#
神的恩典不是到基督降世才出現——神本來就是「賜諸般恩典的神」(彼前五 10)。然而,恩典在耶穌基督裡才具體顯現、叫人看見:透過他卑微的出生、滿有憐憫的言行,尤其透過他贖罪的死。並且這恩典「臨到眾人」,包括奴僕(二 10)。
接著保羅將恩典擬人化——恩典的救主成了恩典的老師。艾特肯(Canon Hay Aitken)在《恩典學校》(The School of Grace)中寫道:「恩典不只救贖我們,也負起訓練我們的責任。」所有基督徒都是「恩典學校的學員」。
恩典教導我們兩個功課:
- 消極: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
- 積極:在今世自守(sōphrosynē)、公義、敬虔度日。
恩典不僅使我們能夠行善(賦予能力),也使我們必須行善(產生動力)。
榮耀的顯現(二 13~14)#
曾短暫出現於歷史舞台的那一位,有一天必再顯現。這是基督徒最崇高的盼望——「所盼望的福」,即「要帶來祝福的盼望」。
保羅稱之為「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二 13)。這裡的「至大的神和救主」是指兩位還是一位?Stott 列出五項證據支持「一位」的解讀:
- 希臘文中「救主」前無定冠詞,表示前面的冠詞同時涵蓋「神」與「救主」。
- 大部分希臘教父都如此理解。
- 新約十處談及基督兩次顯現的經文,從未指「神」的顯現。
- 上下文自然支持:說完榮耀後隨即談受苦受死。
- 「神及救主」在第一世紀是常用來指單一神明的固定公式。
亞理各主教指出,這是「直接、肯定、深究過的宣言,直指那永生兒子的神性」。洛克(Lock)補充:就算指兩位,耶穌基督「仍然與那位伟大的神並列」,彰顯神的榮耀、成就救贖。
保羅接著以舊約以色列出埃及的圖像,解釋基督的救贖(二 14):
- 「捨了自己」——如逾越節的羔羊。
- 「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lytroō)——如以色列從埃及桎梏中被釋放。
- 「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laos periousios,七十士譯本用語)——如西乃山之約,以色列成為耶和華的「寶貴產業」。
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我們的出埃及、我們的西乃山。這群特別的百姓被描寫為「熱心為善」的人——不是狂熱主義,而是為那位為我們捨命的主而活的熱忱。
保羅在短短四節中,勾勒出基督教紀元的開端與結尾:基督的第一次來臨引入這紀元,第二次來臨則結束這時代。我們正處在「已經」與「還未」之間。艾特肯的比喻極為傳神:基督兩次來臨,就像恩典學校的兩扇窗——西窗射進加略山的莊嚴之光,東窗閃耀旭日初升的光芒。「恩典學校是明亮的,但我們不能沒有東面,也不能缺少西面射進來的光芒。」
回顧恩典的顯現(救贖我們脫離罪惡、潔淨我們作他子民),前瞻榮耀的顯現(完成他第一次來時所開始的救恩)——這種刻意的回顧與前瞻,定意在基督兩次來臨的亮光中過現今的生活,正是基督徒日常紀律必須有的部分。我們當經常向自己歡呼:「基督已死,基督已復活,基督必再來!」如此,過去與將來的顯現便成為推動我們履行家中責任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