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寫給提多(Titus)的書信,一開頭便以精煉的文字鋪陳了三件大事:寫信人保羅(Paul)自身的身分、收信人提多與他的關係,以及那位把他們連結在一起、賜下恩典的神(多一 1~4)。

1、保羅自我介紹#

保羅在開頭為自己冠上兩個稱謂:神的僕人,以及耶穌基督的使徒(多一 1)。這兩個稱呼同時出現,在保羅書信中相當罕見,值得細細玩味。

神的僕人與基督的使徒#

  • 「僕人」在原文是 doulos(奴僕),更貼切的譯法是「奴隸」。在舊約中,「神的僕人」是一個尊榮的稱號,專屬於摩西、約書亞、眾先知,以及那位受苦的僕人。
  • 另一方面,apostolos(使徒)則是一個具有極大權威的稱號,專指十二使徒與保羅——他們是從耶穌基督親自領受呼召、差遣、授權與裝備的特派使者。
  • 這兩個稱謂的組合,一面是極謙卑的自我認定——被神買贖、擁有、指引;一面是承擔神所託付的至高使命。

使徒職分的目的#

保羅並非僅僅宣告身分,他同時說明作使徒的目的:「憑著神選民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多一 1)。

  • 他的職事是要栽培神選民的信心,也要推展他們對真理的認識。
  • 真理的知識必然引向敬虔(eusebeia)——即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態度。
  • 這也是辨別真理的試金石:任何不能帶來敬虔的教導,必然是虛偽的。

神子民的基本特質有三:信心、知識、盼望。信心與知識並非對立,而是相屬的——因著認識神的名,才能真正信靠祂。

2、保羅寫信給提多#

三重保證的永生盼望#

保羅接著把使徒職事的根基,指向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多一 2)。這盼望的穩固,來自神三重的保證:

  • 第一,這永生是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屬於祂對子民永恆計劃的一部分。
  • 第二,那位賜下應許的神不說謊。人會說謊,革哩底人更是臭名遠播的說謊者(多一 12),但神永不說謊,祂也不能——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 第三,這位守信的神「到了日期,藉著傳揚的工夫,把他的道顯明了」(多一 3)。這傳揚的責任,是按著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給保羅。

因此,神的應許、神的屬性、與神的福音,共同擔保了永生的真確。福音的傳揚,正是橫跨「從前的應許」與「將來的實現」之間的橋樑。

提多——共信之道裡的真兒子#

在敘述自己使徒的身分與使命之後,保羅轉而介紹收信人:

  • 提多是希臘人,是保羅所帶領歸主的人,保羅稱他為「照我們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多一 4)。
  • 「真兒子」原文是 gnēsios,意指真實、合法的孩子
  • 「共信之道」強調這信仰是保羅這位猶太人與提多這位外邦人所共有的,也正是第 1 節所說的「神選民的信心」。

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糾紛中曾多次倚重提多,又把他留在革哩底(Crete)處理未竟之事,可見這位「真兒子」在保羅宣教事工中佔有不可取代的位置。

3、保羅願神的恩惠臨到提多#

最後,保羅的問安融合了希臘與希伯來的傳統,並以基督信仰重新塑造(多一 4 下):

  • 恩惠——我們不配得、由神主動賜下的好處。
  • 平安——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和好,是惟有恩惠才能帶來的結果。
  • 這恩惠與平安的源頭,是「父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

「我們的救主」——父與子的並列#

值得特別留意的是:在多一 3,保羅稱父神為「我們的救主」;在多一 4,又以同樣的稱號稱呼基督耶穌

父與子雖有不同的救贖角色,卻同為恩惠與平安的唯一源頭。有學者譏諷這種用法是救恩論的混亂,但正好相反——保羅極其清楚自己在說什麼:整個三一神都參與在救贖的工作中。

加爾文(John Calvin)也曾指出,保羅在信首如此鋪陳,並非客套,而是把他所要寫的整卷書信的神學根基,先行立穩——從神永恆的揀選與應許,直到祂在時間中藉福音的顯明,及至今日恩惠臨到每一位「共信之道」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