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Paul)在提摩太前書三章轉向教會內部的領導與秩序。他先論監督(episkopos)與執事(diakonos)的資格,再回到教會自身的本質——神的家、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服事者的樣式,取決於教會的樣式。

一、監督(提前三 1~7)#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三 1)。保羅以「可信的話」肯定這份渴慕,因為牧職的核心是對神子民的看顧與牧養,而不是追求名望與權力。

監督就是長老#

所謂「君主制主教」(monarchical episcopate)——即單一主教居於眾長老之上——在新約中並不存在。保羅筆下的 episkopos(監督)與 presbyteros(長老)是同一群人的兩種稱呼:

  • 在使徒行傳二十 17、28,保羅召來以弗所的「長老」,卻稱他們為聖靈所立的「監督」。
  • 在提多書一 5、7,保羅吩咐提多(Titus)設立「長老」,接著論及「監督」的資格,兩者指同一職分。
  • 腓立比書一 1 將「監督和執事」並列,卻未另提「長老」,顯示監督即是長老。
  • 教父伊格那丟(Ignatius)時代才出現的單一主教制,是新約之後的發展,而非使徒的設計。

長老之名強調其成熟與年長,監督之名則強調其看顧與牧養的職責。兩者同指教會中那群教導真理、執行紀律、牧養群羊的人。

監督的資格#

保羅列出的條件首尾都是「無可指責」(三 2、7)——這並非指無罪,而是「在聲譽上無可指責」、有眾人可見的良好行為。這句話給教會公開甄選與徵詢推薦的聖經依據。其餘條件可分四類:

  • 品格與自制:有節制(nephalios,嚴肅清醒)、自守(sōphrōn,內在的紀律)、端正(kosmios,外在的得體);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epieikeia,亞諾 Matthew Arnold 譯為「凡事講理卻不傷人」)、不爭競、不貪財。酒精削弱判斷,暴戾與貪婪更是牧職的致命傷。
  • 恩賜與能力:善於教導(didaktikos)。這是一串道德條件中唯一的「專業」要求,也是監督與執事之間最關鍵的區別。牧者本質上就是教師,神的話語在事奉中佔據核心位置;教會無權按立一個神未呼召、未賜教導恩賜的人。
  • 家庭生活:「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最佳的理解是忠於自己惟一的妻子,排除一切對婚姻不忠的人。他也必須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端莊順服;家庭是教會的訓練所,連自己的家都管不好,怎能照管神的家(oikos)?此外,他不可是「初入教的」(neophytos),免得自高自大(typhoō,被煙雲蒙蔽),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 對外名聲: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牧職是一種公職,需得非基督徒社群的認可;否則會落在魔鬼的網羅裡——魔鬼歷來慣用毀謗福音使者名聲的伎倆來破壞福音。

有人譏諷這十項標準過於平庸,然而當今許多教會甄選牧者時連這些基本條件都未認真檢視。保羅所設的,其實是一份必要、全面且富挑戰性的測試。

二、執事(提前三 8~13)#

diakonos 原指餐桌上的服務生,diakonein 則泛指社交性服務。使徒行傳六章雖非執事一職正式的起源,但歷來被視為實務行政責任的範本。然而,三章 9 節要求執事「固守真道的奧祕」,顯示他們同樣領受啟示、協助監督的事奉,而非單純的社會工作者。

執事的資格與監督高度重疊,保羅特別強調四點:

  • 自制:端莊、不一口兩舌(mē dilogos,不口是心非)、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在行為、言語、飲酒、錢財上都要有自約能力。
  • 信念:「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三 9)。他們不能像假師傅那樣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而要以真誠且堅強的信念持守神所啟示的真理。
  • 試驗:「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三 10)。這節經文為「試用期」與「見習候補」提供了合乎聖經的依據。
  • 家庭生活: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三 11 的「女人」:執事的妻子或女執事?#

「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三 11)一句的指向,解經家意見分歧:

  • 女執事說的依據:第 11 節的「也是如此」對應第 8 節開啟新話題的語氣;若只提執事妻子而不提長老妻子顯得突兀;希臘文「女人」前沒有定冠詞或所有格;新約另處以非比(Phoebe)為女執事(羅十六 1)。
  • 執事妻子說的依據:這些女人未被正式稱為「執事」;此節夾在第 10 與 12 節之間,兩側皆論執事本人;若指女執事,保羅卻未提其婚姻忠誠,較不自然。

無論指哪一方,她們都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與執事本身的標準相稱。忠心的執事會得到兩樣:一個美好的「地步」(bathmos,屬靈上朝向天堂的一級),以及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胆量」(parrēsia,在神與人面前放膽宣告)。

episkopos 與 diakonos 這兩個詞都曾用在主耶穌身上——彼得稱祂為「靈魂的牧人及監督」(彼前二 25),祂也以 diakonein 描述自己(可十 45)。跟隨祂的腳蹤,參與祂的 episkopē 與 diakonia,還有比這更榮耀的事嗎?

三、教會(提前三 14~16)#

保羅從牧者的資格,轉向牧者所服事的教會。他正準備到以弗所探望提摩太,卻預備萬一耽延,就將這些教牧書信留下,讓後世教會「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三 15)。他用三個短語描繪教會。

神的家#

oikos 可指建築(房子),也可指家人。在第三章,oikos 已三次指向家庭(三 4、5、12),所以三 15 的 oikos 很可能也是「神的家庭」。透過聖靈重生,我們成為神家中的一員——神是我們的父,其他信徒是我們的弟兄姊妹。無論年齡、性別、種族、文化背景如何,在神面前同樣尊貴,蒙召彼此相愛、彼此寬容、彼此扶持。

永生神的教會#

與了無生氣的偶像相反,耶和華是永生神,且住在祂百姓中間。今日教會更需要一種鮮明意識到神臨在的氣氛:敬拜時我們在祂面前俯伏,聆聽祂的話時祂向我們說話,在祂桌前擘餅時與祂相遇,在團契中彼此相愛如同祂愛我們。當不信的人走進來,他們會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 25)。

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教會對真理有雙重的職分:

  • 根基(hedraiōma):建築物的基座或扶壁,使它堅固不倒。教會護衛真理,使它在異端與謬誤的風暴中不被搖動。
  • 柱石(stylos):不僅撐起屋頂,也將它擎高,使人從遠處看見。以弗所的亞底米神殿以一百根愛奧尼亞式石柱撐起宏偉屋頂,是當地人熟悉的圖像。教會高舉真理,使世界得以看見並欽慕。

換言之,教會固守福音以維護它,也高舉福音以傳揚它。至於「究竟真理是教會的根基,或教會是真理的根基?」加爾文(John Calvin)一脈的答案是:兩者皆是。就教會的生命言,它建基於真理;就教會的使命言,它要服事、固守、傳揚真理。屈梭多模(Chrysostom)一時口誤反倒道出一半真相——教會與真理彼此需要。

敬虔的奧祕#

那要被教會高舉的真理,中心就是耶穌基督。保羅引用早期的詩歌或信條作為總結,並以一句莊嚴的宣告作序:「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mystērion tēs eusebeias,三 16)——它來自神的啟示,激發信心,也催逼敬拜;是無可推諉、眾人認同的宏偉。史怕克視這段為整封書信的「神學心臟」,是一種公開、莊嚴的信仰告白,對抗以弗所城中「大哉,以弗所的亞底米」的喧囂。

這首詩歌共有六行,每行動詞均為不定過去式的被動語態,以 -thē 結尾;最佳的理解是三組對句,每組構成一個有意的對比:

  • 肉身 vs. 聖靈——基督的啟示:「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涵蓋祂在巴勒斯坦的事奉,兼指祂的人性與神性,祂的道成肉身與復活。
  • 天使 vs. 外邦——基督的見證:「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祂的重要性伸展出巴勒斯坦,同時臨及天上居民與地上萬國。
  • 世人 vs. 榮耀——基督的接待:「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天上地上不但看見祂,更同聲向祂發出信服與稱頌。

耶利米亞斯(Jeremias)指出這首詩歌本質上是一個宣教的宣告:耶穌的死與復活使萬國在神的救恩中有分。教會所高舉、所固守的那位,正是曾踏足歷史、又超越時空、統管宇宙(宇宙)的基督。

保羅此章的真正觀點是:從教會的本質去看牧者與執事的事奉,又從真理的亮光去看教會自身。最能引領教會走上改革與更新之道的,就是重新認定——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