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九年七月,亨利‧福特(Henry Ford)站在證人席上控訴《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說:「歷史簡直是胡說八道!」也有人說過:「歷史最正確的意義,恐怕是一隻醉了酒的蒼蠅,三對沾滿墨水的腳,在白紙上蹣跚而行——它不知道要去哪裡,一點意義都沒有。」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也寫過:「歷史意義的問題已經毫無意義了!」
聖經的神是歷史的神#
把聖經當作無上權威的基督徒,必然不能苟同這些沉悶的說法,因為聖經裡的神是歷史的神。祂自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 祂從萬國中揀選以色列成為選民,花了將近兩千年預備他們,迎接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實現。
- 當奧古斯都任羅馬皇帝時,祂以耶穌的身分來到人類中間,「在彼拉多手下受苦,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了」,第三天復活。
- 差遣聖靈之後,祂在這兩千年間不斷帶領教會把福音傳遍世界。
- 有一天(只有父神知道那日子),當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之後,末日才會到來。那時基督要在榮耀中顯現,結束歷史,成就祂的統治。
基督徒的歷史觀是線型的,不是循環、也不是週期性的。我們相信歷史會走向一個既定的結束、一個偉大的終結,其中包括基督再來、復活、審判與天國。
保羅在給帖撒羅尼迦人的兩封書信中,把這些歷史目標交代得很清楚。書信裡有四節末世論最重要的經文,也是四個歷史高潮;尤其後書中對基督再來(帖後一)與敵基督來臨(帖後二)的生動描寫,證明了「基督徒歷史觀」的適切性。
為特殊情況而寫:三種攪擾的人#
這並不是說使徒刻意要寫一篇「基督教與歷史」的論文。帖撒羅尼迦後書和保羅所有書信一樣,是為特殊情況所寫的。他提到引起教會不安的三種人,並為每一種情況解套。
第一種:逼迫者(一章)#
前書中保羅已三次暗示他們會經歷大患難(帖前一 6,二 14,三 3)。寫完前書幾週或幾個月後,更壞的消息傳到在哥林多的保羅耳中,於是第一章談到他們的「逼迫和患難」(帖後一 4)。他們似乎一再追問:為什麼必須受苦?保羅不只回答,更給他們慰藉——他提供一套神學,為神的公義辯護,第一章的重點就是「神公義的審判」。
第二種:假教師(二章)#
他們散發一份偽造文件(「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宣稱「主的日子已經到了」。保羅嚴厲駁斥:「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他接著解釋,基督再來必須等到「離道反教」的事發生,而這又須等阻攔的因素除去之後才會發生。在此之前,帖撒羅尼迦人應守住使徒從前所給的教導。
第三種:閒懶的人(三章)#
這種人在前書已出現過,有解經學者稱之為「游手好閒」者。第三章對他們的描述比前書更詳盡。這些不負責任的人棄保羅的教導於不顧,因此保羅被迫使出更嚴厲、更有權威的命令。
若只把帖撒羅尼迦後書看成挑戰逼迫者(一章)、反駁假教師(二章)、責備閒懶者(三章)這三個負面面向,是一個錯誤。保羅把這些負面情形都轉化成正面的幫助。
三個焦點,三章脈絡#
保羅的目光定睛在三件事上:
- 基督再來——屆時祂將撥亂反正,審判與救恩都要實現。
- 敵基督——那「沉淪之子」的出現伴隨「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終將被基督擊退。
- 基督徒的責任——在這兩件事「來臨」之前,基督徒應遵守使徒的教導,尤其要親自養活自己。
由此得出對第二封信直截了當的分析,也就是保羅的「基督徒歷史觀」:
- 基督的啟示(帖後一章)
- 敵基督的反叛(帖後二章)
- 基督徒的責任(帖後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