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和三章的價值,在於它讓我們看到保羅有一顆牧長的心腸。比起保羅其他的書信,這兩章最能表達他的心意、情感和靈魂。沒有任何一個教牧人員可以讀之而不動容、不備受挑戰的。
他是使徒,我們不是;這是事實。也就是說,我們既沒有看過復活的主,也沒有被授權成為主的見證人,也沒有受到聖靈特別的感動,可以帶著權柄教授新約,或對新約有所貢獻 ── 這是使徒顯著和特別的權利,只有十二個門徒與保羅才有。然而,其餘的事工就不是他們「壟斷」的特權,譬如教牧和關懷,就是他們提供給我們的一個絕佳倣效模式,不亞於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三章所記載的。
在思考現代的應用之前,我們需要談一下歷史背景。一趟簡短的帖撒羅尼迦宣教,落得不名譽的下場,群眾的暴動及對宣教士的合法控訴如此厲害,使得宣教士不得不半夜落荒而逃。保羅突然的消失成了批評者的口實,為了要削弱福音和他的權柄,他們決定剔除他的名分,於是發動了一場惡毒的誹謗運動。從保羅自我辯護的詞語中,我們不難重建這些誹謗的內容:「他人跑了!」他們嗤之以鼻地說著,「從此就音訊杳然。顯而易見的是,他為人不夠誠懇、動機不良,充其量不過是另一名游手好閒、拐騙的假教師。換言之,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江湖郎中,專門從事女色、錢財、地位和權力的勾當。所以,當反對的聲浪一起,他發現自己處境危險的時候,就溜之大吉。他才不管你們帖撒羅尼迦信徒,早就棄你們於不顧了!」
很可能有些帖撒羅尼迦的人聽信了這番話,而保羅的不告而別與遲遲不歸,也似乎和他們對他的指控不謀而合。保羅遭此人身攻擊之際,必定引以為苦。也許,他的安慰來自對耶穌的認識,因為耶穌也曾被誤解為愛醉酒荒宴、犯罪、背叛當局、與邪惡為伍,甚至是瘋子。於是,保羅決定挺身答辯,不是因為個人的惱羞成怒或虛榮心,乃是因為福音真理和教會的未來岌岌可危。
事實上,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三章,是保羅的「官方自白書」(apologia pro vita sua):
- 首先,他為自己在帖撒羅尼迦的行徑進行辯解(二 1 ~ 16)。
- 其次,他解釋自己不告而別的理由、不克回來的原因,以及只要一有機會就會再回來的決心(二 17 ~三 13)。
在開堂審理他的案子之前,先看保羅所做的兩個基本論點:他坦蕩的職事,和他願意受苦的心志。
弟兄們,你們自己原曉得我們進到你們那裡並不是徒然的。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二 1 ~ 2)
根據希臘文句子的結構,保羅在第 1、2 節中間作了一個強烈的對比。第 1 節用了「不」這個字,第 2 節則急轉直下,用了強烈的副詞「然而」(alla)。他要說的是,他拜訪帖撒羅尼迦並不是隨隨便便的,也不是「一場空」(kenos)。大部分解經者把它譯作「徒然」(參三 5)、「失敗」、「沒有結果」或「沒有果效」。然而這些翻譯的問題在於,第 2 節並沒有要與它作對比的意思:說保羅的到訪是個「失敗」,然後又說他大膽地傳福音,這種解釋顯然不通。另一組解釋是「沒有目的」而非「沒有果效」、「沒有目標」而非「沒有結果」。賴富特即如此解釋:「空洞、空白、急需目的和迫切感。」如此一來,第 1、2 節就可以連在一起:保羅不是兩手空空地來到帖撒羅尼迦,他別的不說也不帶,只帶著傳揚福音的勇氣和冒險犯難的精神。
坦蕩的保羅#
動詞「放膽」(parrēsiazomai)的意思是「自由地、公開地、毫無懼怕地講述」,「大膽地說」指的是「暢談、坦白、平實的講演」,其中還帶著勇氣。保羅不斷加強他這項傳講的特質,重複五次說到帖撒羅尼迦人是他的見證人,並兩次提到神是他的見證人:
- 「你們自己原曉得,我們進到你們那裡並不是徒然的」(1 節)
-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2 節)
- 「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5 節)
- 「你們記念……」(9 節)
- 「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10 節)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事工,在神面前或在人眼前都是公開的,因為他不需要隱瞞什麼。
如果今日教會的領袖厭惡假冒偽善、喜愛表裡合一,沒有不可告人之事、問心無愧,眾人都知道他的行事為人,他在神面前站立得住,而且眾人就是他的見證,那麼這些領袖必定是快樂的人。今日我們需要更多像這樣透明和坦蕩的領袖。
受苦的保羅#
在前往帖撒羅尼迦時,保羅在腓立比不但受了傷,而且受盡侮辱(2 節)。他和西拉被剝光衣服、鞭打、丟進監牢,並戴上腳銬。他們當眾被剝去衣服、接受拷打,沒有受到正當的審問,別人也不管他有羅馬公民身分。在帖撒羅尼迦的時候,保羅依然遇上了強烈的反對。然而這些苦難並沒有讓保羅臨陣退縮,反而神給了他十足的勇氣,讓他去傳講福音而不論結果。這是保羅真誠的第二個佐證 ── 人可以為他所相信的受苦。
解釋了這兩個基本論點之後,我們循著兩個主要階段來研究保羅的自白:一、他的到訪;二、他的缺席,以及他想回去的心意。
保羅為他的到訪辯護(二 3 ~ 16)#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
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弟兄們,你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裡神的各教會;因為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
當使徒憶起他拜訪帖撒羅尼迦的情形,他似乎用了四個隱喻來陳述,其中兩個顯而易見,另外兩個可清晰推演出來。他把自己連續地比作:管家(3 ~ 4 節)、母親(5 ~ 8 節)、父親(9 ~ 12 節)和使者(13 ~ 16 節)。
管家(二 3 ~ 4)#
「管家」兩個字並沒有出現在經文裡,但這觀念隱藏在「把福音託付我們」(4 節)這句子裡。神把福音託付給保羅,就如同主人把家業託付給他的管家一般。
在發展他受託福音的積極面向之前,他在第 3 節作了一些反面宣告:
- 他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因為他的信息 ── 神的福音 ── 是真實的。
- 也不是出於污穢。希臘原文 akatharsia 意思是「不純淨、不乾淨」,可用來形容性醜聞(如四 7)。「性醜聞」可能正是貶低保羅的人所下的暗示,因為旅行教師之中這類事情並不少見。不過 NIV 把這個字作「野心、驕傲、貪婪和沽名釣譽」的聯想,也許比較正確。
- 也非「出於詭詐」,即「不是想要欺騙你們」之意。換言之,他們的方式並非拐彎抹角,也不用交換條件來吸收信徒 ── 例如隱瞞作門徒的代價,或給人虛幻不實的祝福以獲取跟從。
保羅強調他的信息真實、動機純正、方式公開沒有作假。他所說的、為何要說、如何說這三方面,他沒有暗盤交易。
交代完「錯誤、污穢、詭詐」之後,他開始發展管家理論: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4 節)。神是他惟一要負責的對象:
- 第一,神把福音託付給他。希臘文「託付」(dokimazō)可作「測試、檢驗」解,特別指測試結果「合格予以錄用」、「合於標準」。米利根指出,這字意味「通過考核,推選出來辦理公共事務」。換言之,神測試了保羅,並發現他適用。
- 其次,測試合格之後,神把福音託付給他,使他成為福音的管家。
- 第三,保羅想要取悅的是神,而不是人。
- 第四,神測試我們的心。文法上,這後半段經文的現在連續時態,加在句首相同動詞的完全時態之後,意味神聖的測試永遠沒有終結。
基督教事工的奧祕,沒有什麼比「以神為中心」還要來得重要。福音管家所要負責的對象不是教會、長執會或教會領袖,而是神。
一方面,這是令人生窘的,因為神詳細探查我們的內心和祕密,並且祂的標準甚高。另一方面,這也是令人寬慰釋放的好消息,因為神是比任何人、法庭或委員會更有智慧、更公義和更憐憫的法官。對神忠心,就是從人殘酷批判中解圍的保證。
母親(二 5 ~ 8)#
使徒再一次從反面出發。在講述他對帖撒羅尼迦人懷著母愛之情以先,他宣告自己沒有任何不良動機:
- 第 5 節,諂媚: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kolakia 這字只在這裡出現,意思是「為了自身利益,而從旁想去影響別人的方法」。
- 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有些人假裝在服事,骨子裡卻想別人來服事他們。
- 求榮耀:我們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6 節)。
這三種惡劣念頭,都是使用別人來建立自己名聲的卑劣手段。
這時保羅提到一個他們避開的陷阱。西拉和提摩太在新約中曾多次同時被提及,但他們不像保羅或十二門徒一樣被排在使徒之列。所以保羅使用「我們」稱謂時,是意味像皇室般具有權柄的「我們」(其實指的是「我」)?抑或用「使徒」指廣泛的「使者」、「宣教士」?我個人偏好前者,這也正好和三章 1 節(「我們就願意獨自等候」,其實是保羅獨自等候)的結構平行。身為使徒,他其實可以加給帖撒羅尼迦人一項負擔 ── 藉著高高在上的身分發號施令,或透過特殊地位央求財物奉獻(比較 9 節和帖後三 8)。賴富特認為,較安全的講法是包括「所謂貴冑式的使徒特權,具有權威性和收受奉獻的合理性」。
反而,我們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7 節)。一個使徒權柄和一位母親溫柔的對比昭然若揭。
延伸:「溫柔」(ēpioi)或「嬰孩」(nēpioi)的讀本問題
「母親」這個隱喻的確切意義不是十分清楚,因為有些版本讀作「溫柔」(ēpioi),有些版本則是「嬰孩」(nēpioi)。從讀本角度看,兩者都解得通。希臘文中,如果原文是 ēpioi 而上一個字結尾是 n,那麼 nēpioi 就是抄寫人重複了字母 n 的筆誤;反過來,如果原文是 nēpioi,那麼 ēpioi 就是抄寫人漏抄了字首的 n。
因為讀本一向支持 nēpioi,並且「嬰孩喜歡母親」乃天經地義,抄寫人應該不至於在此馬失前蹄,因此有些學者喜歡此解。他們說保羅常使用這隱喻,母子意象也很自然,甚至「形容得非常美妙,深愛孩子的母親學著孩子一般見識,用他們的語言交談,和他們玩耍嬉戲」,她變得「像小孩子一般」。
另一方面,ēpios 是基督教領袖所應具有的「溫柔」;雖然保羅常使用 nēpios,但他經常拿它來責備不成熟的初信徒,從來不曾用在自己身上。「溫柔」似乎是使徒權柄和母親特質的特別對比,也是母性自然流露的隱喻。
保羅補充說,他對待他們不但像母親一般溫柔,也是有情有義、犧牲有加的: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8 節)。保羅沒有利用他們來獲取服事,反倒給了自己去服事他們。像保羅這樣堅毅、有男子氣概的使徒竟使用一個女性的隱喻,實在非常溫馨。有些基督教界領袖卻不是如此:他們變得自私,對權力索求無度,一旦權力受到挑戰就更加把持維護。在牧養方面,我們都更需要培養一種母親與生俱來的溫柔、愛心和犧牲特質。
父親(二 9 ~ 12)#
轉眼之間,令人詫異的是,保羅又把自己比作一位父親。同樣地,他從反面著手。他先回到第 6 節已提過的事實:儘管他在帖撒羅尼迦傳福音,卻沒有成為任何人的負擔。相反地,為了財物上不必仰賴別人,他和同伴們甚至晝夜工作,可能是白天講道、晚上工作。對保羅而言,他本是以織帳棚為業的人,拿這項手藝向耶孫換取食宿費用(帖後三 8)。他們自然記得他的辛苦勞碌(9 節)。雖然腓立比教會曾給他送過物資,但顯然不敷所需,這也許是因為馬其頓教會正為「極窮」所苦。在此情況下,保羅若向他們開口收受奉獻就會變成負擔,但他決定不這麼做。
保羅不但不是他們的負擔,反而在榜樣和教訓上儼然像一位父親。他向他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他們和神同作見證(10 節)。雖然不該把這三個字過於細分,但「聖潔」(hosios)似乎指「虔敬、篤信、取悅神」,「公義」係指與鄰舍的相處,「無可指摘」則和公眾名聲有關。保羅明顯看到,身教乃是作為父親的責任之一,於是緊接著說:「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11 ~ 12 節)
保羅在這裡特別思想的是一位父親的教育角色。除了給孩子表裡一致的榜樣(10 節),也應該鼓勵、安慰和囑咐他們。保羅一再叮嚀帖撒羅尼迦人,要過一個與神和神的國相稱的生活,甚至「堅守此道」而活。因為這是他教導的一部分:神的國包含眼前的真實面,以及將來的榮耀。
我們沒有必要從第 7 和 11 節的兩個隱喻,得出「父親負責教育、母親負責乳養」的典型性別角色結論。母親當然在孩子心靈和道德的成長上肩負不可取代的責任,而父親也沒有理由(除非文化傳統使然)不能和母親輪流餵養孩子、替孩子洗澡。實際上,聖經鼓勵而非抵制這種責任分享。令人耳目一新的是,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牧養服事,兼具了父親和母親的雙重角色。
使者(二 13 ~ 16)#
新約中最常用來表示「傳講」的字是 kēryssō,原意是「舉止像使者(kēryx)」及「在大庭廣眾面前傳講」。這個動詞在第 9 節出現(「我們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其意義在第 13 節說明: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
在這重要的敘述中,「神」、「我們」和「你們」三者交互作用:這信息從神而來,透過使徒傳給帖撒羅尼迦人,並改變了他們的生命。福音就是神的道,這是保羅清清楚楚、毫不模稜兩可的表白。我們從舊約中也熟悉先知的宣告公式:「主的話臨到我」、「請聽主的話」、「主如此說」。第 13 節則是這位新約使徒的新公式。保羅並沒有責備帖撒羅尼迦人認為他的信息陳義過高,反因他們承認這真是神的話並接受它而稱許他們。他知道自己是誰(基督的使徒),也知道所帶的信息是什麼(神的道)。
從他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裡神的各教會(14a),可以得知福音的大能。這裡單單提猶太中的教會,可能因為那是第一批建立的教會。這種「效法」應屬不自知而非刻意的情懷:所有真正屬神、住在基督裡的教會,不管文化背景如何,都會呈現相似風貌 ── 接受真道並為真道受苦:你們(帖撒羅尼迦人,大部分是非猶太人)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14b)。
但保羅所謂的苦害是什麼?他告訴我們:
……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二 15 ~ 16)
這兩節經文有時被稱為「保羅對猶太人的控訴」,有人說它「暴力」、「激烈」、「報復」、「苦毒」、「嚴酷無情」。有些解經者認為這段和保羅的風格不合,因此是後人加上去的 ── 但這是毫無文本證據的臆測。
讓我們先看保羅究竟寫了什麼,並比照他在猶太人中遭受逼迫的經歷。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七、十八章清楚說道,有一群反對福音的猶太人不放過保羅,一路從帖撒羅尼迦追到庇哩亞、雅典;當他抵達哥林多時(此時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正是這些猶太反對派人士迫使他轉向外邦人傳福音。第 15 節的起訴狀對他們作出五項指控,令人想起司提反在公會前的演講:
- 他們殺了主耶穌。 換在今日,這樣的話備受批評,也非常「反猶」(anti-semitic)。沒錯,關於耶穌的死,羅馬人責無旁貸;至於我們,說耶穌是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也同樣難辭其咎;即使保羅也沒有置身度外,他一度說自己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然而整個猶太族群都陷在這罪裡,他們自己也這樣說過。
- 他們殺了先知。 這是耶穌曾控告過他們的。
- 他們又把我們趕出去。 這舉動似乎把保羅的地位推到先知的層次。
- 他們不得神的喜悅,尤其在拒絕神所差遣的彌賽亞這件事上。
- 他們與眾人為敵。 這令許多解經家想起塔西圖(Tacitus)對猶太人的著名評語:「他們對猶太同胞之外的所有人,充滿仇恨和敵意。」保羅用他們抵擋使徒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事實,解釋猶太人對世人的敵意。
保羅認為他們這樣做簡直惡劣到極點:不但殺害彌賽亞、迫害先知和使徒,也阻擋福音的傳遞和救恩的工作。正如亞摩利人的罪孽「滿盈」、審判隨之降臨,同樣地,等到猶太人的罪「滿盈」,審判勢必降臨: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16 節)。
根據一章 10 節,神的忿怒是未來式,但這裡出現的卻是過去式。貝斯特解釋說,雖然 phthanō 意思是「抵達」,但其解釋也可與「最後抵達時的經驗」無關。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二章 28 節說:「神的國臨到(ephthasen,和這裡同一動詞)你們了!」神的國是臨到了,但並沒有告訴我們人是否經歷到。同樣地,保羅所說神的忿怒,可指「已經臨到他們,他們也經歷到了」,或「就快要臨到他們」。
延伸:「神的忿怒」與 eis telos 的時態之爭
如果是前者(已臨到並經歷到),那麼保羅也許從以下事件看到神的審判:西元四十五至四十七年間猶大地區史無前例的旱災、西元四十九年逾越節在聖殿牆角發生的猶太人屠殺事件(猶太史家約瑟夫的記載),以及同年羅馬皇帝革老丟(Claudius)把猶太人逐出羅馬城。帖撒羅尼迦前書寫於西元五十年,這三件事正歷歷在目。
然而,另一種翻譯似乎更可能,即「神的忿怒在他們頭上」,雖然審判尚未撲面而來。那時距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滅還有二十年,但從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4 節提到「坐在神殿裡」的敵基督看來,保羅對耶穌末世的預言知之甚詳。因此,耶穌警句式地宣告神的審判迫在眉睫,如「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如果這些審判預言是保羅的部分思想背景,他當然會認為審判即將且迅速來臨。若是如此,最後兩個字 eis telos 的意思可能不是「確切地、完全地、永遠地」,而是「最後地」,即「神的忿怒最後臨到他們頭上」。
第 16 節是一段極其悲傷的話。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讀著教會反猶太主義的悠久歷史而不感到汗顏。
延伸:基督教反猶主義的教會史回顧
屈梭多模是早期教父中最糟的例子之一,西元三八六至三八八年間,他在安提阿講了八篇中傷猶太人的道,把他們比作野獸,並作出貪吃、醉酒、不道德、殺嬰甚至食人等嚴厲控訴。中世紀第四屆拉特蘭會議(Fourth Lateran Council,1215)嚴厲規定猶太人必須住在貧民窟、穿不同衣服;十字軍東征時,教會卻對流行的屠殺束手無策。更令人生窘的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嚴苛的〈猶太人和他們的謊言〉(On the Jews and their Lies,1543)一文:路德晚年健康欠佳,已忘掉過去那個猶太人回轉信主的美好盼望,但這不能成為他長期謾罵猶太人、教唆縱火焚燒猶太殿堂、搗毀家園、沒收聖書、勒令拉比噤聲等劣行的脫罪藉口。
只有一項澄清能稍減基督徒的罪咎感:中古一些神父、教牧和宗教改革者所宣稱的反猶主義,是一種神學說服而非種族歧視。屈梭多模的尖銳謾罵是針對那些想把教會和會堂聯合的「猶太化」基督徒,而路德迫切關懷的是猶太人所否定的神兒子之榮耀。甚至蕾亞(Rosemary R. Ruether)在她抨擊基督教反猶歷史的《信心和兄弟殘殺》(Faith and Fratricide,1975)裡也承認:「沒有一種方法可以消去基督教中的反猶太主義,而不需要克服基督論的釋經法。」所謂「基督論的釋經法」指的是:我們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否定基督的就是敵基督,只有認識子的才認識父。這多少可解釋何以有些基督徒敵視猶太人。
回到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5 ~ 16 節的敘述。從羅馬書三章 1 ~ 4 節、九章 1 節至十一章 36 節,我們得知他本人曾是效忠猶太民族的忠貞分子。保羅對自己的猶太血統感到自豪,巴不得族人早日得救,為此甚至願意放棄自己的救恩。他也教導神並不放棄祂的子民,因為神的恩典和呼召沒有後悔;只要猶太人不那麼執迷不悟,神願意再次收納他們,把暫時被砍去的枝子再接回樹幹。因此,在他幾年後所寫的羅馬書第九至十一章,我們找到和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5 ~ 16 節相平衡的觀點。其間沒有證據顯示保羅曾改變心願以致自相矛盾或呈現報復心態。不,保羅在這裡只是陳述一個簡單明顯的事實:當時許多猶太人拒絕基督、抵擋福音、阻撓外邦人得救,結果神的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一如耶穌親自警告過的。
如何把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5 ~ 16 節(宣告神的審判)和羅馬書十一章(申明神與猶太人之約仍有效,並保證以色列得救)作一個完整的說明呢?答案的關鍵也許在於用字的差異 ── 神對個別「猶太人」(帖前二 14)與祂對整個「以色列」的救恩。
寫帖撒羅尼迦前書時,保羅並不相信所有猶太人都在等著審判、沒有一個可以得救。這是明顯的,因為從哥林多到以弗所,保羅一貫的主張就是先到會堂宣揚福音;甚至抵達羅馬後,他第一件事就是召集猶太領袖,向他們「解釋、澄清神的國,並試圖從摩西和先知的書裡,說服他們有關耶穌的事」。「有信的」便得救,而拒絕基督的就是被拒絕的,神的審判臨到他們。
保羅解釋他缺席的原因(二 17 ~三 13)#
保羅從猶太人這個岔開的話題上,重新回到他的自白(apologia)。誹謗他的人不但批評他到帖撒羅尼迦的意圖和停留期間的舉止,並且牢牢咬著他不告而別、遲遲不歸的態度。他們似乎在說:保羅不是放棄就是忘了帖撒羅尼迦,或說他是不敢回來的懦夫!因此使徒挺身辯護。如果二章 1 ~ 16 節是他的「生命告白」(apologia pro vita sua),那麼二章 17 至三章 13 節就是他的「缺席辯護」(apologia pro absentia sua)。
弟兄們,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裡卻不離別;我們極力地想法子,很願意見你們的面。所以我們有意到你們那裡;我 ── 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
我們既不能再忍,就願意獨自等在雅典,打發我們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預先告訴你們,我們必受患難,以後果然應驗了,你們也知道。為此,我既不能再忍,就打發人去,要曉得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到底誘惑了你們,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
但提摩太剛才從你們那裡回來,將你們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報給我們,又說你們常常記念我們,切切地想見我們,如同我們想見你們一樣。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我們在神面前,因著你們甚是喜樂;為這一切喜樂,可用何等的感謝為你們報答神呢?我們晝夜切切地祈求,要見你們的面,補滿你們信心的不足。
願神 ── 我們的父和我們的主耶穌一直引領我們到你們那裡去。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祂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二 17 ~三 13)
保羅與帖撒羅尼迦人以「弟兄」深情相稱(17 節),如同二章 1 節。他陳述五點反駁,同時持續顯示他堅定的愛心。
不是他願意離開他們(二 17a)#
對保羅而言,離開帖城一點也不愉快,並非出於自願。他寫道: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希臘文動詞 aporphanizomai 在整本新約只在此出現。orphanos 一般指孤兒,因此有些解經者把它解作保羅之愛的多重隱喻:他自比他們的父親、母親、嬰孩和兄弟,現在也把自己比作他們的孤兒。但這字除「孩子被父母拋棄」之外,還有「父母失去孩子」之意,後者跟前面父親、母親的隱喻連接更恰當。賴富特更把它擴大為「喪失任何朋友或親戚」的一般死別,因此現代版本有的譯作「我們喪失了你」、「我們失去了你」。這裡強調的是非自然、被迫而傷痛的隔絕;但保羅確定這別離終究短暫,畢竟只是眼前暫時的告別,心思意念還在一起。畢克雷巧妙地歸納為「面目遠離,而非心思」。
他不斷地想回來(二 17b ~ 20)#
保羅想回來看他們是因為想念他們(17b)。他繼續寫:「我們極力地想法子,很願意見你們的面 ── 當然,我,保羅一次又一次地要去 ── 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18 節)。這裡從「我們」到「我 ── 保羅」的轉換理由不甚清楚,稍後再回到這問題。使徒把不能回來的原因歸於惡魔阻擋。保羅所用的動詞(enkoptō,打斷)可指「破壞道路,使它不堪使用」,或指運動員在賽跑途中半路「殺出來」。
關於撒但如何阻止保羅回到帖撒羅尼迦,有幾種推想:
- 有些人認為是猶太人持續不斷的阻擋,甚至「策畫反對保羅的計謀」。
- 有人(如賴富特)猜想是他「肉體上的一根刺」,是令他衰弱的病痛,也是他後來所稱「撒但的差役」。
- 蘭塞(William Ramsay)認為,帖撒羅尼迦人對耶孫合法的放逐,就是這裡所謂撒但的阻擋。當局「取了耶孫和其餘之人的保狀」,若保羅回去將是大大違法。「這個足智多謀的伎倆,讓保羅和帖撒羅尼迦分隔兩地。」
- 另一可能是保羅正在處理「哥林多的罪惡和醜聞,因而不克前來」。
我們可以假設保羅和帖撒羅尼迦人知道箇中緣由。這裡既無十足證據,我們最好承認自己的無知,不要強作解人。
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保羅把這阻礙歸因於撒但,而把其他阻礙歸諸神?答案可能是:神賜給保羅辨別屬靈和屬惡魔的恩賜;或這純粹是事後反省所加;或如較神學的說法 ──「兩種說法都對,雖然撒但從中作梗,神仍握有最後主權」。不論如何,保羅確信他不能回去絕非因自己的緣故,乃是撒但惡意的影響。
第 19、20 節無意中提供了他確實想再去拜訪的心意,也凸顯他的愛: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兩處喜樂也許指現在,兩處榮耀指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不可把保羅在帖撒羅尼迦人身上的榮耀,和他只誇基督和祂十字架混為一談,因為帖撒羅尼迦人是受難基督的獎牌。在這忘我的愛裡,保羅似乎是說:他在世上的喜樂和將來的榮耀,全維繫在這群因他事工而被基督改變的人身上。
他派提摩太前往(三 1 ~ 5)#
由於缺乏當地教會的資訊,保羅數次想去帖撒羅尼迦的努力更招致氣餒,隔離漸漸加深,直到讓他不能再忍(1a)。既然本人不能動身,於是決定派提摩太代他前往。「這是最好的計畫」,雖然保羅必須付出「獨自留在雅典」(1b)的昂貴代價。那時雅典強勢的拜偶像風氣令保羅心頭沉重、備感挑釁。一想到要在充斥偶像的城市再次領略孤單滋味,他那敏感的心不自覺地顫抖;但與帖撒羅尼迦人無止境的隔離相比,保羅寧可忍受孤單。
於是,我們打發提摩太前去。提摩太對保羅意義重大,因為他是保羅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兄弟(2a)。保羅有意在此讚許提摩太,要人們知道他所派去的這年輕人是有恩賜、夠資格的代言人。保羅說提摩太是「神的」(God’s),不免有些大膽 ── 後來有些抄寫文士不喜歡這字眼,為了拿掉這「容易引人反對」的大膽用法,有些抄本乾脆漏掉「神的」,另有些把「執事」改成「僕人」。
保羅派提摩太的理由有三:
- 堅固、勸慰:堅固你們,並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你們(2a)。動詞「堅固」(stērixai)常用於「鞏固、建造」新信徒。提摩太不只要建立他們的信心,還要鼓勵、安慰、鼓舞他們(parakalēo)。
- 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3a)。「搖動」是 sainō,原意是小狗搖尾,引伸作「奉承」、再來是「欺騙」。保羅擔心他們因受苦而誤入歧途、離開基督。防止這事最好的辦法,就是提醒他們苦難是基督徒聖召的一部分: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3b)。他續寫: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預先告訴你們,我們必受患難,以後果然應驗了(4 節)。有趣的是,保羅給初信者的第一堂課居然是苦難的必然性 ── 但這也是耶穌的教導:「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過許多艱難。」
- 探明真相:為此,我既不能再忍(這裡把「我們」改成個人的「我」),就打發人去,要曉得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到底誘惑了你們,叫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5 節)。使徒再次提到惡魔,其伎倆不外乎阻撓保羅事工、引誘初信者離開信仰。
因此,提摩太負有培育和尋求真相的雙重任務:安定他們的信心、提醒他們為基督受苦的必然性、帶回他們的消息。
提摩太帶回的消息讓他喜樂不已(三 6 ~ 10)#
但提摩太剛才從你們那裡回來(保羅才剛坐下寫信),將你們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good news;字義為「傳福音」,這是新約中惟一一次如此使用此字而不作「福音」解)報給我們(6a)。又說你們常常記念我們,切切地想見我們,如同我們想見你們一樣。
這三條消息讓使徒幾乎手舞足蹈: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為什麼「你們的」信心讓「我們」得安慰?因為我們和你們的生命緊密相連。我們就活了,「現在我們又可以呼吸了」,又得到「新的生命」,因為你們靠主站立得穩(8 節)。這好消息也讓保羅充滿感恩:我們在神面前,因著你們甚是喜樂;為這一切喜樂,可用何等的感謝為你們報答神呢(9 節)?感恩之餘,使徒好像被催促著為他們禱告:我們晝夜切切地祈求,要見你們的面,補滿你們信心的不足(10 節)。
牧者雙重委身的意義就在於此:
- 首先,委身於神的話語(如同管家和使者)。
- 其次,委身於神的子民(如同母親和父親)。
我們是神話語的工人,也是教會的工人。換句話說,真理和愛是這兩項牧者事工的另一種詮釋。惟有真理和愛才能建造教會;正是靠著「用愛心說誠實話」,我們才能「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延伸:屈梭多模與西門——牧者心腸的兩個典範
屈梭多模(約西元四 ○○ 年)了解這一點。當他註釋這經文時,他說帖撒羅尼迦書是保羅的盼望、喜樂和冠冕:「多麼熱情溫暖!從來沒有一個母親、一個父親,甚至兩個人加起來、加上他們融合的愛,可以抵過保羅的愛。」在一次講道中,他向會友提到對教區的委身:「我愛你們比什麼都要深,甚至包括光明。我願意眼瞎一千次,如果這樣能換回你們的靈魂……你們得救也比光還要珍貴……除了這些之外,對我來講最重要的是,我愛你們,我的生命包藏在你們裡面,你們是我的一切,父親、母親、兄弟和孩子。」
另一個比較近代的例子是查理士‧西門(Charles Simeon)。十九世紀前半葉,他任職劍橋聖三一堂牧師五十四載。一位美國主教晚年曾兩度造訪他,寫道:「他臉上所流露的甜美、真摯,以及迎人的聲調,結合溫柔敦厚、如同稚子一般的簡單性情,立刻使我感受到好像站在父親面前……」西門喜愛宣揚真理和良善,而不愛申斥過犯和罪惡,常要求年輕牧者「對你的羊群溫柔」,如同母親對待家人一般。
真理和愛的結合,正是當今教會所缺乏的。有些領袖熱愛真理、為真理征戰連連,惟獨愛心付之闕如;有些是愛心的擁護者,卻少了像耶穌和門徒那樣對真理的委身。沒有柔和的愛,真理是強硬的;沒有真理的加強,愛是柔弱的。
我們如何培養這雙重使命與真理和愛的結合?只有一個答案:靠聖靈的大能。因為聖靈是這兩者的根本 ── 祂是「真理的聖靈」,且「聖靈的果子就是愛」。牧者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聖靈充滿,惟有祂能引導人走向真理和愛。
附錄:保羅對「我們」的用法
把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3 節「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的「我們」,解釋作保羅自己是合理的嗎?這個複數的「我們」,是暗指作者是保羅、西拉和提摩太?還是保羅才是真正的作者,「我們」只是書信格式?這些極端立場似乎都不正確。
確定的是,西拉和提摩太與保羅一同抵達帖撒羅尼迦並把福音帶到這城;往後提摩太再度拜訪此城、帶回消息,促成這第一封書信。因此信首有這三個署名不算意外:保羅藉此向西拉、提摩太的勞苦致意,也表明他們願為此信背書。但這不意味我們必須給書信改名,或否認保羅執筆的角色。領袖地位和發言權威仍屬保羅。這有內證和外證兩項證據。
內證——這封書信本身具有保羅個人的色彩:
- 「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一 5)時,保羅是主要講員,他一再宣稱神把福音單單託付給他(二 4),也只有他對帖撒羅尼迦人有母親和父親般的特殊情感(二 7、11)。
- 他寫「我們有意到你們那裡」,馬上加一句「我 ── 保羅有一兩次要去」(二 18);他要澄清「我們」其實指「我」。
- 他先寫「我們既不能再忍」(三 1),又重複寫「我既不能再忍」(三 5);要澄清的是「他」忍無可忍。
- 他寫「我們既不能再忍,就願意獨自等在雅典」並「打發提摩太前去」(三 1 ~ 2),意思是他派了提摩太、因此獨自留下。提摩太不可能派自己去!屈梭多模就把保羅的話重寫為:「當我不能再忍的時候,我派提摩太前去。」
-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27 節,他寫「我指著主囑咐你們,要把這信念給眾弟兄聽」;信首雖列上西拉和提摩太,但負責人是保羅。
- 第二封信中,他對不法之人的背逆感到惶恐,忍不住奉上私人告誡:「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帖後二 5)
- 帖撒羅尼迦後書末了,他抓起文書的筆簽下自己的名字(「我 ── 保羅」),並把簽名當作「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帖後三 17)。畢竟這是他的信!
外證——有三件事需要解釋:
- 路加在使徒行傳中肯定保羅是宣教團隊的領袖。西拉遞補馬可的位置,而馬可僅是「助手」;提摩太雖備受鍾愛,充其量只是一位年輕人。路加雖把「保羅和西拉」相提並論(同下監、同是羅馬公民、同工),但很清楚地說在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會堂裡是保羅負責講道。領袖應該也是寫信的人。
- 保羅是使徒,而西拉和提摩太則否。西拉雖是耶路撒冷教會領袖、會議代表和先知,卻不是使徒;提摩太也不是。在後面幾封書信中,保羅甚至有意把自己和他作區隔:「基督耶穌的使徒保羅,和兄弟提摩太」。因此我們能理解保羅在帖前二章 6 節的表達:他用「使徒」(複數),若不是取廣義「宣教士」之意,就是文法上不得不用複數以與「我們」並列,而其實所指的是自己。
- 在保羅其他書信中,從「我」轉到「我們」而不改變主詞本體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他對羅馬人聲稱自己「奉召為使徒」之後,又說「我們從祂受了恩惠」;哥林多後書第十章一開始用「我保羅」,第 3 節後轉成「我們」,十一至十三章又轉回「我」。約翰也有類似用法(約參 9 ~ 10)。畢克雷指出:「在古代草紙上,這類例子比比皆是。寫信的人把一封信裡單、複數之間的轉換視為家常便飯。」
結論是,我們同意米利根的說法:既然保羅對「我們」的使用包括「多樣細微的意義」,這裡就沒有一成不變的法則。我們不能斷言保羅一定不用書信複數,也不能認定他以「尊貴的複數」代替「我」,因為有時他明顯想表達他與西拉、提摩太的親密關係。我們只能說,他使用「我們」的方式,與他身為宣教團隊領袖的身分並無不合,也沒有因此降低他身為耶穌基督使徒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