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一詞,路易斯指出基督徒在兩個層次上使用它。本章先處理第一層意義(情緒抗體式的信),並透過深入嘗試實踐德行,引出第二層意義的入口。
「信」的第一層意義:在心情更迭中守住理性所信#
為什麼「相信」也算德行?#
路易斯坦言年輕時常困惑:「接受或拒絕一組陳述,怎麼能算道德上的優劣?
- 一個健全的人接受或拒絕一個陳述,不是因為想要或不想要,而是因為證據看起來好或壞
- 若他誤判證據,那也只是不夠聰明,不是壞人
- 若他覺得證據不足卻硬逼自己相信,那只是愚蠢」
這個觀點他大致仍持守。但他那時沒看到的是 ——
人不是被理性完全統治的#
「我那時的假設是:人腦一旦接受某事為真,就會自動繼續視之為真,直到出現新理由重新考慮為止。
事實不是這樣。」
例證一:麻醉
- 路易斯的理性完全相信:麻醉不會悶死人、訓練有素的外科醫生不會在他失去意識前下刀
- 但他被推到手術台、可怕的面罩蓋下時 —— 一陣兒童式的恐慌湧起
- 他開始想:「我會不會窒息?」「他們會不會還沒麻倒就動刀?」
- 他失去了對麻醉的「信」
「拿走我的信的不是理性 —— 我的信本來就建立在理性上。
**拿走信的,是我的想像和情緒。
戰鬥是『信與理性』對『情緒與想像』之間的戰鬥。**」
例證二:明知不可信任的女子
- 男人在好證據下知道某美麗熟識的女子是說謊者、不能保密
- 但與她單獨相處時 —— 他的腦失去了對這個事實的「信」
- 他開始想:「也許她這次會不一樣」 —— 又上當把不該講的事告訴她
例證三:學游泳的男孩
- 他的理性完全清楚:人體不一定會沉
- 他見過幾十個人浮、人游
- 整個問題在於 —— 教練放手後,他能否繼續相信這件事?或是忽然停止相信、恐慌、沉下去?
同樣的事發生在基督教信仰上#
「我不是要任何人在他理性最佳判斷下、證據明明不利時也接受基督教 —— 那不是『信』所要處理的事。
假設一個人理性已經斷定『證據傾向支持基督教』 —— 我可以告訴你他接下來幾週會發生什麼:
- 某天聽到壞消息,或遇到困難,或身處一群不信的人之中
- 他的情緒會發動一場閃電戰,攻擊他的信
又或者 ——
- 他想要一個女人、想撒謊、心情極好、或看到一個不太正派的賺錢機會
- 此刻**「基督教為假就方便多了」** —— 他的願望和欲望也會發動閃電戰
我講的不是『新出現了反對基督教的真理由』 —— 那要面對,是另一回事。
我講的是『心情』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崛起反對信。」
「信」的第一層定義#
「Faith 第一層意義 —— 在心情變遷中堅守理性已接受之事的藝術。
心情反正會變,無論你的理性持什麼觀點。
路易斯以親身經驗說:身為基督徒時,他也有些日子覺得整件事看起來極不可能;當他是無神論者時,也曾有些日子覺得基督教看起來相當可能。」
「這場『心情對真實自我的反叛』反正會來。
因此,信是必要的德行 —— 若你不教自己的心情回去他們的位置,你既無法是健全的基督徒,也無法是健全的無神論者,只是一個隨天氣與消化狀況搖擺的生物。」
培養「信」的習慣#
- 第一步:認清自己的心情會變
- 第二步:若一旦接受了基督教,每日刻意讓主要教義在心中停留一段時間
這就是為什麼每日禱告、宗教閱讀、上教會是基督徒生活的必要部分。我們需要不斷被提醒所信的東西。
不論這信還是其他信,都不會自動在腦中存活,必須被餵養。
「若你檢視一百個失去基督教信仰的人,有多少是被誠實的論證理服了?多數人不是『漂走』的嗎?」
通往「信」的第二層:認真嘗試德行的功課#
從「驕傲」回到「謙卑」#
謙卑的第一步是認出自己的驕傲;第二步呢?路易斯說:
嚴肅地嘗試實踐基督教德行。
- 一週不夠。前一週往往看起來進展順利
- 試六週。到那時你會發現自己已徹底退回原點,甚至比起點更低
- 你會發現一些關於自己的真相
「德行的試煉」才讓人認識惡#
「沒人知道自己有多壞,直到他非常努力地試著為善。
流行一個愚蠢觀念:好人不知道試探是什麼。這是顯而易見的謊言。
唯有試著抗拒試探的人,才知道試探多強。
你想知道德軍多強,要靠對抗他們才知道,不是投降; 你想知道風多大,要試著迎風走才知道,不是躺下。
五分鐘就投降的人根本不知道一小時後是什麼樣子。」
因此 —— 「從某種意義說,壞人知道的『壞』非常少。他們從來都靠投降過著受庇護的生活。」
而 —— 基督,唯一從未屈於試探的人,也是唯一徹底知道試探為何的人 —— 唯一完整的現實主義者。
從失敗中得到的兩個發現#
認真嘗試德行給我們的主要教訓是 —— 我們失敗。
兩個必須被粉碎的觀念:
錯誤觀念 必須被粉碎 神給我們一場考試,我們可以配得高分 必須被粉碎 一種交易 —— 我履行我這邊,神就有義務照公義履行祂那邊 必須被粉碎
第一個發現:「考試」與「交易」的觀念被吹爆#
「我想,每一個對神有模糊信仰、尚未成為基督徒的人,腦中都有『考試』或『交易』的概念。
真實基督教的第一個結果,就是把這個概念炸碎。
看到自己的概念被炸碎時,有些人以為這意味基督教失敗,於是放棄。他們以為神很單純 —— 事實上神什麼都知道。基督教被設計來做的事之一就是炸碎這個概念。
神一直在等你發現『沒有「考試及格」這回事,沒有「把神放進你人情債」這回事』的這一刻。」
第二個發現:「為神做事」的真相#
「你的每一項能力 —— 思考、肢體動作 —— 都是神給的。
你若把整輩子的每一刻都奉獻給祂,你能給祂的也沒有一樣不已是祂的。」
因此「人為神做某事、給神某物」其實像什麼?
「像小孩跑去找父親說:『爸爸,給我六便士去買生日禮物送你。』
父親當然給;父親也為小孩送的禮物開心。這一切都很好、很合宜 —— 但只有傻子會以為父親在這場交易中淨賺六便士。」
「真正的生命」從這兩個發現之後開始#
「當一個人做完這兩個發現,神才能真正開始工作。
在此之後,真實的生命才開始。
這人現在醒了。 我們現在可以講『信』的第二層意義。」(留待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