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章說貞潔是基督教最不受歡迎的德行;本章卻提出更不受歡迎的一條:饒恕仇敵

比貞潔更不受歡迎的命令#

愛人如己」這條規則,「鄰人」包含「仇敵」 —— 因此延伸出饒恕仇敵這個可怕的責任。

「人人都說饒恕是可愛的觀念,直到自己有東西要饒恕 —— 像戰時。

那時光是提這話題就會招來怒吼。

不是『太崇高、太難』 —— 而是讓人覺得『可恨可鄙』

一半讀者大概想問:『若你是波蘭人或猶太人,你要怎麼饒恕蓋世太保?』」

路易斯回應:「我也很想知道。」 他說自己無意宣告自己能做到 —— 他只是說明基督教是什麼。基督教不是他發明的

「主禱文中清清楚楚寫著:『饒恕我們的罪,如同我們饒恕得罪我們的人』。

不曾有絲毫提示我們可以在其他條件下得饒恕。

若我們不饒恕,我們也不被饒恕。沒有第二條路。

兩個讓事情容易些的入手#

入手一:先從容易的對象開始#

學數學不是從微積分開始的,是從加法開始的。

真要學饒恕(前提是真的想),與其從蓋世太保下手,不如從 ——

  • 饒恕配偶、父母、子女
  • 最近的某位上級士官
  • 為他們上週做或說的某件事

「光這個就夠我們忙一陣子的了。」

入手二:搞清楚「愛人如己」實際上是什麼意思#

路易斯把這命令切開審視:「我必須像愛自己那樣愛他。那麼,我究竟『怎麼』愛我自己?

  • 我不見得對自己有什麼「親切感」,也不見得總享受自己的陪伴 —— 顯然「愛人」不是「對他覺得親切」
  • 我覺得自己是個好人嗎?有時候我這樣覺得(多半是我最壞的時刻)—— 但這不是我愛自己的原因
  • 反過來才對:自愛使我覺得自己不錯;不是「覺得自己不錯」造成自愛

可見「愛仇敵」也不必意指「覺得他們不錯」。

這真是一大解脫 —— 許多人以為饒恕仇敵就是要硬說他們其實也沒那麼壞,但他們明明就那麼壞

「恨罪不恨罪人」其實是真的#

再進一步:

在我最清醒的時刻,我不只不覺得自己是好人,而是知道自己是個很糟的人 —— 我看自己做過的某些事,會充滿恐怖與厭惡。

顯然,我也被允許恨仇敵所做的某些事。

「恨罪不恨人」這個區分,路易斯曾以為是無聊的咬文嚼字。多年後他發現:

  • 對「自己」這個對象,他一輩子都在做這件事
  • 我多麼厭惡自己的怯懦、自負、貪婪 —— 但從未停止愛自己
  • 而且 —— 正因為我愛這個人,我才難過於發現他做這些事

「基督教不要我們減去一分一毫對殘忍與背叛的憎恨。我們應當恨它們。

它要我們以恨自己這些事的方式恨它們 —— 為這人做了這些事感到難過,盼望他能在某時、某處被治癒、再度成為人。」

一個檢驗你內心的試金石#

你讀報紙看到敵方的一則暴行報導。後來有跡象顯示這故事可能不那麼真、或沒那麼糟 —— 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 感謝神,連他們也沒糟到那樣
  • 還是失望,甚至堅持原版本以享受『把敵人想得越壞越好』的樂趣

「若是後者,那是把我們變成魔鬼的過程的第一步

  • 你開始希望黑色更黑一點
  • 任這願望放手,後來你會把灰色看成黑色
  • 再後來,把白色本身看成黑色
  • 最終 —— 你會堅持把一切(包括神、朋友、自己)都看作壞,且停不下來

我們將永遠固定在一個純粹仇恨的宇宙裡。

「愛仇敵」是否意味不能懲罰他?#

不。愛自己不意味我不該讓自己受罰、甚至受死

若你犯了謀殺,真正合於基督教的,是自首、被處絞

因此路易斯認為:

  • 基督徒法官判人死刑完全合於基督教
  • 基督徒士兵殺敵也完全合於基督教

「不可殺人」的誤用#

「不可殺人」一條 —— 希臘文有兩個字:一般「殺(kill)」與「謀殺(murder)」;基督引用此誡命時,馬太、馬可、路加三處用的都是「謀殺」那個字。據聞希伯來文也有同樣區別。

不是所有殺都是謀殺正如不是所有性都是姦淫

兵丁問施洗約翰該怎麼辦時,他從未暗示他們該離開軍隊;基督遇見羅馬百夫長時也是。

「為了正義事業而拿起武器的基督徒騎士」是基督教的偉大觀念之一。

戰爭可怕;路易斯尊重誠實的和平主義者(雖然他認為對方完全錯了)。但他不能理解現代那種「半和平主義」

「他們認為:你可以打仗,但要愁眉苦臉、像羞於從事此事一樣去做

這種感受奪走了許多在軍中服役的基督徒青年他們應有的東西 —— 勇氣的自然伴隨:一種喜悅與全心投入。」

路易斯設想:若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服役時,與某位德國年輕人同時殺死對方、死後一刻立即相遇 ——

「我無法想像我們任何一方會有怨恨,甚至一絲尷尬。我想我們可能會為此一笑。

那麼基督徒道德與普通觀點究竟差在哪?#

「若可以譴責、懲罰、殺敵,那基督徒道德和普通看法有什麼不同?」全世界的差別

基督徒相信人永遠存活。所以真正重要的是 —— 那將決定我們長遠成為天上或地獄受造物的、靈魂深處的那些印記與扭曲

  • 我們可以殺,若必須,但不可恨、不可享受恨
  • 我們可以罰,若必須,但不可享受罰
  • 我們裡面那種怨恨、那種「想討回來」的感受,必須被殺死

但這不是「現在決定我永不再有此感受」就能搞定的:

它每次冒頭,我們就要敲它一下 ——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一輩子。

這是辛苦的工作,但這嘗試並非不可能

即使我們在殺、在罰,我們也要努力像對自己那樣對仇敵:希望他不死、希望他能被治癒、盼望他得益。

聖經裡的『愛』就是這意思 —— 願他得益;不是對他覺得親切,也不是把不好的人說成不錯的人。」

結尾:我憑什麼被愛?#

「我承認,這意味要愛身上沒有任何可愛之處的人。

但 —— 你自己身上有什麼可愛之處?

你愛自己,只因為它是你

神要我們以同樣的方式、出於同樣的理由愛所有的『自己』;祂在我們自己身上已經把答案算給我們看了,現在我們要把這規則應用到所有其他『自己』上。

也許這想會讓事情容易些 —— 這就是神愛我們的方式

不是因我們以為自己擁有的什麼好特質,而僅僅因我們是『自己』這種東西

因為,老實說,我們裡面真沒什麼別的可愛的 —— 像我們這樣,把仇恨當享受、戒掉它就像戒啤酒戒煙一樣難的受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