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章建立了「道德律是真實存在的」這個結論。本章繼續追問:那麼這條律的背後是什麼?
兩種宇宙觀#
對「宇宙是什麼、從何而來」的問題,自古以來基本上只有兩種答案:
唯物觀(the materialist view)#
- 物質與空間就這麼存在著,沒人知道為什麼
- 物質按某些固定方式運作
- 透過一連串巧合 —— 太陽碰巧被撞而生出行星、地球碰巧有合適化學物與溫度、化學物碰巧活了起來、生物碰巧演化成人類
宗教觀(the religious view)#
- 宇宙背後**比較像「心智(mind)」**而非任何已知的東西
- 它有意識、有目的、有偏好
- 它造出宇宙,部分目的不為人知,但至少包括造出像它一樣具有心智的存在
這兩種觀點不是時代先後的關係 —— 古今思想家中兩派都有。
為什麼科學無法判決#
科學以觀察與實驗為方法:
- 「我把望遠鏡指向某處某時,看到了什麼」
- 「我把某物加熱到某度,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宇宙存在?」、「它有沒有意義?」、「事實背後是否還有東西?」 —— 這些不是科學問題。即使科學完整知道宇宙中每一件事,這些問題仍會原封不動地留下。
真正的科學家通常不會聲稱「有/沒有更深的東西」。會這樣斷言的,多半是讀了幾本科普書的記者和小說家。
唯一能「從內部」認識的對象:人#
外部觀察永遠看不到「應然」這層:
- 用我們研究電或高麗菜的方式去觀察人類,無從發現我們有道德律
- 因為觀察只能看見人實際做什麼,看不見人應該做什麼
- 同理,若石頭、天氣的「事實」之外有更深的東西,純從外觀察也找不到
唯有一個對象例外:我們自己就是人。
「我們不只觀察人,我們就是人。」
在這個唯一的個案,我們有「內部資訊」 —— 而我們發現自己活在一條自己沒造、無法擺脫、知道應當順服的道德律之下。
「房子—設計者」的類比#
假設宇宙背後真有一股控制力量,它不可能作為宇宙內部的事實之一向我們顯現 —— 就像建造房子的建築師不會是房子的牆、樓梯或壁爐。
它能向我們顯現的方式只有一種:在我們內裡,作為一股影響、一道命令、一種要我們如此行的傾向。
而我們真的在自己裡面找到這個。
信封的比喻#
路易斯用一個生動的比喻收束論證:
- 街上一位郵差挨家挨戶投信,我只能拆開寄給我的那封
- 拆開「我」這個信封,我發現:我不是自己的主人,有一條律壓在我身上,有某位/某物希望我以某種方式行事
- 我不必聲稱石頭、樹收到一模一樣的信 —— 它們大概收到「服從重力定律」之類的指示
- 但我有理由相信:寄信者在每個信封背後都存在
一個重要的中途節制#
路易斯特別強調:他這時還離基督教的神「一百英里之遠」。
目前能說的只是:宇宙背後有一個 Something:
- 在指引宇宙
- 在我裡面以「催我行善、做錯時讓我感不安」的方式顯現
- 比較像心智而非物質(很難想像物質給人下指令)
- 但它未必很像心智,更未必像位格(person)
至於這個 Something 究竟是誰、本性如何,留待下一章繼續推進。
補注:第三條路 —— 生命力哲學(Life-Force philosophy)#
廣播版只提兩種觀點,但完整來說還有第三種,又稱創造性演化(Creative Evolution)或湧現性演化(Emergent Evolution):
- 代表人物:蕭伯納(Bernard Shaw)、柏格森(Henri Bergson)
- 主張:生命的進化不是純機率,而是某種「生命力」的「奮鬥」或「目的性」推動
路易斯逼問此派一個關鍵問題:這個「生命力」有沒有心智?
- 若有 —— 那它就是個帶著心智、引領生命趨向完美的「神」,這派立場其實等於宗教觀
- 若無 —— 那麼說一個「無心智的東西」在「奮鬥」、有「目的」就毫無意義
路易斯指出此派吸引人的真正原因 —— 它給出宗教情感上的安慰,卻不需付宗教應付的代價。
- 心情好時:可以把自己想成偉大宇宙力的一部分,不必把宇宙看成冷冰冰的原子之舞
- 想做點不光彩的事時:「生命力」是盲目力量,不會像兒時學的「煩人神明」那樣管你
這是「馴化的神」 —— 想開就開,要關就關。或許是迄今為止人類最大規模的一廂情願(wishful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