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融危機有一套類似的演化軌跡,是否也應該有一套標準的政策回應?本章從「完全不介入」(benign neglect)這個極端立場出發,逐一檢視道德勸說、銀行假期、清算所憑證、銀行協作、存款保險、財政部票券、銀行監管等各種「介入工具」——並反覆叩問:短期穩定與長期道德風險之間,到底該如何平衡?
不介入的論點:道德風險#
支持「讓火自然燒盡」(let the fire burn itself out)的核心論點是道德風險(moral hazard):
- 干預越多,下一次泡沫越大——市場參與者相信損失終將被政府兜底
- 干預扭曲投資人心中的「報酬/風險比」,降低未來損失的預期規模與可能性
- 對今天的投機者提供「免費午餐」,意味著明天的不審慎
拉斯柴爾德男爵(Baron James de Rothschild)1865 年在法國貨幣調查中作證:「升息可以信賴地遏止商品與證券的投機;若投機客能找到無限制的信用,誰也無法預料會引發什麼樣的危機。」
Overstone 與「讓恐慌耗盡自己」#
英格蘭銀行 19 世紀中葉「冷靜但缺乏想像力」的董事們認為——恐慌的本質就是會自行耗盡。Overstone 勳爵主張:金融體系資源龐大,即使在最緊張的時刻,只要願意支付足夠高的利率,仍有大量資金可借。
Mellon 的「清算主義」#
胡佛總統回憶其財長 Mellon 的立場(自己不贊成):
「清算勞工、清算股票、清算農民、清算房地產」——Mellon 認為當人們陷入通膨幻想,唯一的解方是讓泡沫崩潰;恐慌甚至不是壞事,它會「清除體系中的腐爛」。生活與物價成本將回落、人們會更努力工作、過更有道德的生活、有能力的人會撿走失敗者的殘骸。
新奧地利學派的 Murray Rothbard 與保守派歷史學家 Paul Johnson 都讚許這個立場——前者稱之為「合理且正當的路徑」,後者稱之為「胡佛總統任內收到的唯一明智建議」。
反對立場:恐慌會牽連無辜#
反方承認「清除泡沫與狂熱投資是值得的」,但通縮恐慌會擴散並摧毀非投機者的健全投資——他們將因無法取得信用而崩潰。
流動性枯竭:高利率還是「無錢可借」?#
恐慌中的高利率(如 60%、100% 年化)常被誤解為市場仍在運作。事實上,這些數字幾乎都是幾天或一週的拆借溢價,而真正的問題是——錢根本拿不到,任何價格都不行。
歷史證據:
- 1763 年 7 月:「即使對證券與商品也恐慌,根本沒有錢」
- 1825 年:「不是看擔保品的品質,而是根本拿不出錢」——《泰晤士報》
- 1847 年:英格蘭銀行是唯一還在貼現的機構;即使要拋售 100 萬英鎊國債也「絕無可能不造成大跌」
- 1857 年漢堡:「金融恐慌如此之大,連政府公債都無法貼現;資本家不肯動用一分錢」——1.5 億馬克銀行債貸款不能濟事;12 月 12 日宣布援助到位後,幾天前 15% 都借不到的政府公債,立刻能以 2–3% 借出
- 1866 年倫敦:英格蘭銀行升息至 9% 並承諾對政府證券放款 10% 後,市場才有交易;之前根本沒人接單
- 1873 年紐約:國家信託公司金庫裡有 80 萬美元政府證券,竟然「一塊錢也借不到」,最終停業
- 1883 年:拆款利率達 72%,第一級商業票據名目利率 8–12%,但市場可用資金極少
證據並非毫無爭議——「無錢可借」常伴隨一個但書:「除非價格下跌(利率上升)到不可接受的程度」。但在最深的恐慌中,市場確實會出現價格機制完全失靈的時刻。
IMF 在亞洲危機與「流動性陷阱」#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中,IMF 扮演了「最後貸款人」的角色——但要求各國政府平衡預算、央行升息。許多經濟學家批評這些措施會加劇通縮與失業,特別是傷害窮人,而真正釀禍的是「舒適的官員與富裕的銀行家」。
**日本 1990 年代的「流動性陷阱」**為「正統」立場提供了反向支持:
- 股、房價崩跌後利率與貸款雙雙下降,出現「信貸緊縮」(credit crunch)
- 銀行因資本侵蝕不敢放款,企業因需求疲弱不願借款
- 短期利率降至 1% 以下後,「套利交易」(carry-trade)興起:美國對沖基金借入日圓 → 換成美元 → 投入紐約 3–4% 的美元證券
- 套利交易把資金推回美國、壓低日圓、增加日本貿易順差、刺激出口導向產業
道德勸說與「最終還是介入了」#
反對「讓恐慌自然解決」的最有力論點是——幾乎從來沒有真正放任不管的情況。當局總會被某種程度地推向介入。歷史模式重覆出現:先「堅決不介入」,然後在恐慌升級時「極不情願地介入」。
歷史案例:
- 1825 年 12 月:利物浦勳爵威脅辭職以拒發財政部票券(六個月前他才警告投機過熱)
- 1890 年霸菱危機:英格蘭銀行總裁 Lidderdale 起初堅拒接受「免責信」(letter of indemnity)以突破放款上限
- 兩次都最終透過其他變通方式達成救援
其他「最終介入」的案例:腓特烈大帝在 1763 年柏林危機、英格蘭銀行對「W 銀行」最初的拒絕貼現後轉向、1869 年美國財政部的轉向。
拖延戰術:銀行假期與「慢慢付」#
18 世紀的經典「慢付」#
擠兌中銀行的庫存現金永遠少於短期存款負債。從 18 世紀起,銀行學會用「拖」字訣應對:
- 1720 年 9 月英格蘭銀行:因毀約承諾以 400 鎊收購南海公司債券引發擠兌;安排自己人排前面,慢慢以 6 便士小硬幣支付;這些朋友從另一道門把錢存回去;如此往復至 9 月 29 日 Michaelmas 節後擠兌平息
- 1720 年 Sword Blade Bank:以小硬幣慢慢付——某位儲戶為了領 8,000 英鎊,等到了銀行 9 月 24 日週六關門
- 1745 年小覬覦者(Young Pretender)入侵:英格蘭銀行用同樣的「6 便士付款 + 倫敦商人忠誠連署」拖到 1746 年 4 月卡洛登戰役勝利
- 1797 年法軍登陸 Fishguard:一天內收集到 1,140 位商人與政府公債投資人的忠誠連署
暫停交易與銀行假期#
關閉市場是「拖延」的另一種形式:
- 1873 年 9 月:紐約證交所關閉
- 1914 年 8 月:倫敦與多國市場在一戰爆發時關閉
- 1907 年:奧克拉荷馬、內華達、華盛頓、奧勒岡、加州宣告「法定假日」(legal holiday)
- 1932 年秋至 1933 年 3 月:地方銀行假期 → 羅斯福總統就職日(3 月 3 日)全國銀行假期
- 2001 年 9 月 11 日:紐約證交所等關閉一週
關閉市場有反作用:1929 年 10 月的恐慌中,紐約證交所可能被關閉的擔憂,反而加速外地銀行從拆款市場抽資。為解今日恐慌而停市,可能加深明日恐慌。
「循環中斷器」(Circuit Breakers)#
1987 年 10 月 19 日黑色星期一後的建議:當個股價格升降幅超過上限,自動暫停交易若干分鐘(例如 20 分鐘)。商品與金融期貨市場早已採用每日漲跌停制度。
暫停公布銀行報表#
1873 年的策略——「不知道的事傷不到你」。隱藏部分銀行的準備金損失,避免擠兌擴散。
寬容(Forbearance)#
- 1980 年代美國儲貸危機:FSLIC 容許 500 家技術性破產的銀行繼續營業
- IMF 與世界銀行:允許非洲窮國的負債按利息加計增長,避免承認違約
- 1970 年代 REITs、購物中心房貸、封存的波音 747 飛機:銀行允許利息利滾利以延後認列損失
清算所憑證(Clearinghouse Certificates)#
聯準會成立前,美國應對銀行擠兌的主要工具:
- 紐約清算所:1853 年成立;費城:1858 年恐慌後成立
- 清算所憑證是「群體大銀行的負債」——遭擠兌的銀行可用此向儲戶結算
- 1873 年起,紐約銀行接受以清算所憑證結算清算支票,並同時匯總準備金
三大缺點#
- 地域局限:只能在當地(紐約、費城、巴爾的摩)使用
- 跨城支付癱瘓:1907 年危機中,紐約對波士頓、費城、芝加哥、聖路易等地的匯款,從折價 1.25% 到溢價 7% 不等
- 無法解決根本問題:1907 年 12 月 Jacob H. Schiff:「清算所憑證制度也帶來了相當大的危害——它破壞了國內匯兌,並在很大程度上癱瘓了全國的商業」
銀行協作:私人部門的同業互助#
歷史上的同業協作案例:
1828 年阿爾薩斯危機#
- 1827 年 12 月 Mulhouse 三家紡織業者倒閉
- 巴黎銀行拒絕阿爾薩斯商票,法蘭西銀行設 600 萬法郎上限(「勉強夠救兩家阿爾薩斯商行」)
- 1 月 19 日再倒兩家、22 日謠傳兩家施倫貝格公司倒閉
- Laffitte 受巴黎銀行委派赴 Mulhouse,提供 100 萬法郎抵押貸款
- Koechlin 與 Dollfuss 兩位紡織商以 30–40% 折扣拋售存貨換現
- 最終 26 家巴黎銀行組成的辛迪加在 J.-C. Davillier 主持下提供 500 萬法郎信用
1857 年漢堡危機#
英國駐漢堡領事的逐日電報:
- 11/21 領頭商行與兩家銀行計劃援助
- 11/23 兩家倫敦貿易大商行倒閉;折扣擔保協會更謹慎
- 11/24 折扣擔保協會(Discount Guarantee Association)成立,資本 1,000 萬馬克銀行債(後增至 1,300 萬)
- 11/28 商會與商人促成參議院召集議會(Bürgerschaft)發行政府債券,按抵押物價值 50–66.67% 放款
- 12/1 折扣擔保協會停發保證;業務停擺
- 12/2 修改破產法使債權人可分享扣押物
- 12/7 提案成立國家銀行貼現好商票 3,000 萬馬克銀行債
- 最終達成 1,500 萬馬克的「國家貸款機構」——500 萬政府公債 + 1,000 萬向國外借的白銀
- 「Silberzug」(白銀列車)成為「國際最後貸款人」的經典案例
一位觀察者算總帳:35,000,000 馬克救援資金 vs. 100,000,000 馬克退票額。若商人以 1/6 資本投機,價格下跌 17% 就足以抹去資本部位。參議院的回答:「商人在發債方面領先時代 300 年——救援只是維持價格、由消費者買單。」
1890 年霸菱危機#
英格蘭銀行 Lidderdale 在霸菱兄弟(Baring Brothers)危機中採用「負債擔保基金」(guarantee fund)而非接受「免責信」:
- 11/14 與兩位內閣大臣(Smith、Salisbury)達成協議:政府承擔英格蘭銀行接收霸菱貼現票據的部分損失
- Lidderdale 從 11 家私人銀行(含英格蘭銀行 100 萬、Glyn/Currie/Rothschilds 各 50 萬)籌得 325 萬英鎊
- 再向 5 家股份制銀行籌得另一 325 萬
- 11/15《泰晤士報》宣布:「霸菱兄弟將倒閉,但不會有人虧損」
- 11/15 下午 4 點,基金規模從早上 750 萬增至 1,000 萬英鎊
- 最終達 1,700 萬英鎊——成為倫敦金融力量的衡量標準
擔保基金成立期最長 3 年——即從 1890 年 11 月 15 日起算 3 年內,所有擔保人按比例承擔英格蘭銀行對霸菱兄弟的最終損失。集體承擔、按比例分擔、無人單獨被催繳——這是現代「銀行業同業救援」的範本。
1998 年 LTCM:當代版#
紐約聯邦準備銀行 William McDonough 召集 14 家大型銀行與投資銀行——Merrill Lynch、Morgan Stanley、JP Morgan、Chase Manhattan、UBS 等——出資 36 億美元換取 LTCM 90% 股權,避免衍生品部位無序清算。這是現代版的霸菱模式——同業合資解危,但結構是收購而非擔保。
存款保險:消除擠兌的根源#
1934 年起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最初 1 萬美元上限,逐步調高至 10 萬美元)以事前擔保消除了銀行擠兌的根源。
- 1984 年伊利諾大陸銀行、1988 年達拉斯第一共和銀行困境時,FDIC 主動移除上限以阻擋擠兌
- 隱含承認「太大不能倒」(too big to fail)
- 海外分行存款雖未繳保費,亦獲隱性保險
「存款經紀人」的套利#
- 「Mr. John Doe」+「Mary Doe」+「John and Mary Doe」+ 每位小孩 + 各種聯名 → 一個家庭可累積數十萬美元保險覆蓋
- 富裕個人實質繞過上限
- 銀行因確信不會擠兌,反而傾向做更高風險的放款(道德風險)
為何美國拖到 1934 年才實施?#
- 美國長期傳統是自由銀行業,連「野貓銀行」也曾盛行
- 1933 年 3 月 2 日(全國銀行假期前夕),聯準會理事會仍不準備推薦存款保險
- 認為它會「形成投機甚至挪用的執照」
FDIC 的興衰#
- 1934–1970:表現傑出,保費 > 賠付;只有一家存款超 5,000 萬美元的銀行倒閉
- 1970 年代末起:困境急遽惡化,包含大陸銀行、達拉斯第一共和銀行
- 1990 年代初估計納稅人總成本 1,500 億美元,因 RTC 出售收益高於預期,最終實際約 1,000 億美元
財政部票券(Exchequer Bills)#
「借出可流通的證券」是借錢之外的另一種救援工具:
- 1793 年英國:300 家鄉村銀行倒閉 100 家、商品價格崩跌;4/22 City 領袖與首相 Pitt 會面 → 4/23 Mansion House 制定方案:政府發行 300 萬(後增至 500 萬)英鎊的財政部票券,由商人以海關倉庫的貨物抵押換取;另發行 5 英鎊紙鈔節省金銀使用
- 結果:338 家商行申請、實際發放 220 萬給 228 家、僅 2 家後續倒閉;恐慌平息後超過 120 萬英鎊申請被撤回
- 1799 年利物浦:50 萬英鎊財政部票券對應 200 萬英鎊倉儲貨物
- 1811 年:再次推動 600 萬英鎊發行;委員會成員包括 Henry Thornton、John Sinclair、Thomas Baring、Alexander Baring
- 1811 年的批評:Huskisson 警告——「舊式英國商人從不超出自己資本經營,現已被一群只要還能取得信用就不停下來的瘋狂投機者取代。若援助再被用於投機,將只會加劇病灶」
- 1825 年:「嚴詞拒絕」採用
銀行監管與監督:能否預防危機?#
透過嚴格的監管與監督能阻止金融危機嗎?多數穩健銀行的規則早已存在:
- 銀行應「按市值計算」(mark to market)資產
- 應對「問題貸款」提存準備金
- 對「呆帳」應沖銷
- 資本減損後應募資或被關閉
但這些規則往往被銀行與監管者雙雙忽略。1987 年 Citicorp 認列第三世界債務減損是當年新聞頭條;FSLIC 容許 500 家破產儲貸機構繼續營業也是「異常」而非「常態」。
表外(off-balance sheet)的反制#
聯準會與十國集團(G10)央行合作推動統一資本要求後,銀行開始將業務轉向「表外」:
- 利率與貨幣掉期
- 期貨合約、選擇權
- 承銷風險
- 「Repo」(附買回協議)
- 票據發行便利
- 這些雖能用選擇權方法估值並計入資本要求,但需要相當的金融複雜度
監管的悖論#
「分工的責任,就是沒有責任」(divided responsibility is no responsibility)——某位著名德國銀行家政治家的觀察。
- 美國銀行檢查由「貨幣監理署、聯準會、各州銀行委員」分擔
- 危機時最需要的精明人員,無法忍受長期平靜的無聊
- 銀行管理不當在危機前難以察覺
- 繁榮期間監管的「熵」累積,待泡沫消退時才一次顯現
最終問題依然無解:清算?拖延?擔保?紓困?接管?還是其他形式的最後貸款?
結語:好運加身的反例#
1799 年漢堡危機中,瀕臨倒閉的 Kauffmann 兄弟商行:其中一位送新娘一張漢堡市彩券,頭獎 10 萬馬克銀行債;她又買了梅克倫堡公國的同號彩券,頭獎是價值 5 萬普魯士塔勒(≈ 10 萬馬克銀行債)的莊園。她中了兩個頭獎,Kauffmann 兄弟完全得救。
拉斯維加斯給全球危機的賠率,恐怕比這還要高。
下一章將進入「最後貸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的核心概念——這個過去兩百年中央銀行業最重要的制度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