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遜(A. N. Wilson)—— 一位英國暢銷傳記作家——年輕時離開教會、寫書反對宗教,與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這些「新無神論者」同桌;多年後卻公開重返基督信仰。轉折點之一就是他在《華格納家族與納粹德國》研究過程中,看見「希特勒新達爾文主義式狂言的徹底不連貫」,以及面對它「以血而非辯論換來的反抗」(多半來自基督徒)。本章凱勒(Timothy Keller)正面論證:當代世俗主義為道德的存在這件事,提不出可被站得住腳的解釋。
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挑戰#
杜斯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名言:
「沒有神與來生,一切都被允許,人可以做任何事。」
這句話常被誤讀為「無神論者比有神論者道德更差」。凱勒澄清:
這不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意思。他不是說「沒有神就沒有道德感受或道德行為」——而是說「沒有神就沒有道德義務(moral obligation)」。
- 你可以說「我覺得這樣做是對的」——那是你的內在感受
- 但你能不能對另一個人說「不論你是否感覺到,這對你而言就是錯的」?
- 這種陳述只在有「外於我們的道德源頭」時才成立
無神論作家巴吉尼(Julian Baggini)誠實承認:
「對宗教徒來說,至少有某種底層信念,提供了相信『道德是真實且終必勝出』的理由。在無神論的宇宙中,道德可以被拒絕……沒有清楚而具強制力的理由相信道德的真實——而這正是有時會發生的。」
真正的問題並不是「無神論者好不好」(事實上聖經教導所有人都按神的形象有道德良知,也都是有缺陷的罪人——羅馬書 2:14–15;3:9–12)。問題是:在純世俗框架中,「道德義務」這個東西本身站不站得住腳。
現代道德的精神分裂#
當代西方社會在道德要求上其實前所未有地嚴格——對陌生人的仁慈、跨群體的平等、為弱勢的犧牲——一切都被擴大到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範圍。但若你問:「為什麼我們應該這樣活?」我們的文化機構提不出答案。
過去的社會都能指向某個共享的、外在的倫理源頭——聖典、傳統、智者之言;它們表達的是被視為「宇宙道德秩序」的東西。
現代世俗道德是「自我授權的(self-authorizing)」——「我們必須是自己意義的立法者」(泰勒 Charles Taylor)——這在歷史上前所未見。
精神分裂的具體表現#
多倫多大學教授魯蒂(Mari Ruti)寫道:
「儘管我相信價值是社會建構而非神所賦予……我仍不認為性別不平等比種族不平等更可被合理化。」
注意這個矛盾:先說「所有道德都是社會建構」,然後說「但性別平等是普世規範,所有文化都必須遵守」——等於是說「你的道德是社會建構,我的不是」。
社會學家克里斯欽.史密斯(Christian Smith)對美國年輕成人的調查:
- 多數人理論上是相對主義者
- 但實踐上有許多強烈道德信念,且要求別人遵守
- 被問「你怎麼知道某行為對錯?」時,多答「我自然就知道」
- 被問「你會怎麼向別人解釋?」時,多答「大家本來就知道」
但根本沒有一套「人人自明」的道德價值——這正是問題所在。
公立學校老師的困境#
凱勒記述教會一位老師告訴他:教材要求她教正義、公平、誠實等品格教育,卻嚴禁帶入宗教理由。結果她無法回答學生最基本的問題:「為什麼?」
- 答「有些事就是對」→ 學生會問「誰說的?」進入禁區
- 答「對社會比較實際」→ 同樣進入哲學或宗教的禁區
- 結論:「我只能教一套懸浮空中、毫無根基的價值觀」
社會科學救不了#
耶魯社會學家戈斯基(Philip Gorski)論社會科學「未能發展出令人滿意的倫理生活理論」。世俗對道德起源的兩種主流解釋:
一、演化論#
主張:那些有「自我犧牲是對的」感受的祖先,較易存活並繁衍;今日這份感受是基因遺產。
問題:
- 為何「為非親非族人犧牲」會是利於存活的特徵?
- 為何祖先一開始就有「應該如何」這類道德感受?
- 即使這行為過去實際有用,並不產生今日做它的義務——「過去對物種有益,未必對個體現在有益」(哈特 David Bentley Hart)
二、文化相對主義/社會建構論#
主張:所有道德律最終都是任意的,是權力的產物,不是理性或神聖的產物。
問題:戈斯基坦承這是「最令人智性滿意」的——它與唯物世界觀吻合——但仍致命地有缺陷。
兩種理論都告訴我們:「道德事實」這份感受是個錯覺——是生物學或社會玩弄我們的把戲。但沒有人真的活得像它是真的。
「我們的相對主義很少能像理論所要求的那樣徹底。誰會否認猶太大屠殺是邪惡?」(戈斯基)
「幾乎一直如此,那些把道德說成相對的人,都過著舒適、特權的生活……想像一下你正被酷刑——你還會被任何相對論觀點吸引嗎?」(沃特斯多夫 Nicholas Wolterstorff)
戈斯基結論:「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無法是徹底的相對主義者。」徹底相對的學者一旦遇到別人造假研究數據,立刻變成憤怒的道德主義者——又一次:別人的價值是建構的,自己的不是。
為何走到這一步——MacIntyre 的歷史分析#
牛津哲學家安斯康(Elizabeth Anscombe)1958 年〈現代道德哲學〉一文挑明:
「現代人應該停用『應該(ought)』這個詞——因為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替它辯護。當你說『你應該……』時,你給人的印象是有一個外在於我們、雙方都對其負有義務的標準。但若你不相信有任何這種標準,那麼你真正的意思只是『我有這個感覺,我希望你聽我的而非聽你自己的』。」
MacIntyre 的進一步分析#
哲學家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追溯歷史路徑:
- 古希臘哲人與中世紀基督徒理解道德是引導人達致「終極目的(telos)」
- 啟蒙運動拒絕「人有本質、有 telos」的觀念,因為這要靠神或宇宙秩序
- 從休謨(Hume)、康德(Kant)、齊克果(Kierkegaard)到當代——所有不依賴 telos 而證成客觀道德的努力全部失敗
懷錶的比喻#
MacIntyre:要說一隻錶「壞」,必須知道錶是為什麼而做的——若你完全不知它是什麼,你根本不能說它好或壞。
一切「好/壞」判斷都建立在對「目的」的覺察上。要判斷一個人是好或壞,必須知道人是為什麼而被造的。在世俗框架中,既無法回答「人為何而存在」,「好」與「壞」便從事實判斷退化為主觀偏好。
於是現代道德論爭變成「無法說服彼此、只剩互相吼叫」的兩極化荒原。
兩條世俗的「出路」與其失敗#
出路一:乾脆承認「沒有道德事實」#
最著名是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 既無神,就無「道德事實」
- 嘲笑康德「人不可被當作手段」是夾帶基督教
- 嘲笑功利主義(「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以自利為動機呼籲利他
當代繼承者麥基(J. L. Mackie)《倫理學:發明對與錯》:科學無法證明客觀道德事實的存在 → 我們不該相信它們。
但麥基自己承認:
- 社會運轉仍需要道德
- 人們只有相信客觀道德事實存在(即便那是錯誤)才會被它激勵——他稱之為「道德的錯誤理論」
- 他的最終結論是:人們最好不要相信麥基所教的是真的
這顯然不是一個能用來活的世界觀。
史密斯調查中,30% 美國年輕人持「強烈道德相對主義」。一位年輕女性被問恐怖攻擊是否絕對的錯時答:「他們做的事,對他們來說不是錯……他們做他們認為最好的事,所以他們在做善。」
出路二:「道德義務是個赤裸事實」#
凱勒曾遇到一位無神論者堅持自己不是相對主義者:「我看見一棵樹我就知道那是樹——這不證明有神。我看見善惡我也知道善惡——這也不證明有神。」
法律學者德沃金(Ronald Dworkin)誠實處理這個問題,指出「責任只能在位格關係中成立」——他自問:
「責任向誰?」
他試了「向自己」,卻指出「我們無法解除自己的責任」(被動的對象才能解除責任者)。最後他答:「我們因『作為自我意識存有的赤裸事實』而被『指派』要好好活。」
凱勒的回應:你看樹是感知到一個物體,但你感知到「不該作惡」是一份關係。「責任只在對位格時成立。一份高於我們文化與生物本性的絕對道德,暗示著一位在萬物之後的絕對位格。你以眼睛感知樹,請考慮你的道德直覺正在感知一份對你的造物者的關係與責任。」
哈特更直白:
「不需要明確相信神才能行善;但只要你尋求善,你就已經在相信神,無論你願不願意。」
神存在的「道德論證」#
| 前提 | 內容 |
|---|---|
| 1 | 若有客觀有約束力的道德義務,神就存在 |
| 2 | 確實有客觀有約束力的道德義務 |
| 結論 | 因此,神存在 |
這是不是密不透風的證明?不是——可以拒絕第一前提(如德沃金)或第二前提(如麥基)。但兩條退路都極端困難。
哲學家馬夫羅德斯(George Mavrodes)的版本#
設想三種宇宙:
| 宇宙類型 | 對「道德事實」的預期 |
|---|---|
| 純世俗(無超越界) | 不會出現 |
| 柏拉圖式(理念界) | 會出現 |
| 基督教式(位格之神) | 會出現 |
在理論物理學中,若觀察到的現象與你的理論不吻合,你不會死守理論不放——你會至少考慮另一種理論更貼近真實的可能。同理,世俗思想者面對自己無法解釋的「道德義務」這個現象,理應對「另一種世界圖像更貼近實在」保持開放。
凱勒的觀察:
多年來與懷疑者的對話中,許多人開始懷疑自己世俗觀點的「破口」,往往就在「道德義務」這個議題上。
信徒這邊也有道德的難題——但是另一種#
凱勒誠實承認:
有人說過——世俗的道德源頭過於薄弱,宗教的卻常常過於強勢。
宗教徒宣稱自己擁有神所賦予的道德真理,卻常被用來苛刻地對待他人、排斥他人,甚至直接施虐。第 10 章將處理這個信徒這邊的難題——「道德絕對」如何在宗教徒手中變成壓迫的力量。
結語:威爾遜的見證#
「即使無人相信,福音仍會是真的。讓人有盼望的是——它在被嘗試的地方——即便不完美、猶疑地被跟隨——比如北愛爾蘭與南非的和平進程;比如今年聖誕的救世軍救助所;比如數不清未被看見的基督徒生命中——**它有效。它將人生轉化的明顯、卓越的能力,把我們帶到這個位置:相信當基督進入世界時,某件十分美好的事情已經開始。」(威爾遜)
道德論證之所以有力,正因為它把理性證據與位格性證據連結起來——指向一位本身就是善與真理的神。當人進入與祂的關係,這份善與真理也會在人生中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