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解構了當代「向內探索、自我表達」的身分模式。本章凱勒(Timothy Keller)給出基督教提供的另一條路:不向外(傳統)也不向內(現代),而是向上——在創造你的位格之神面前找到一份既不會被失敗壓垮,也不需要靠貶低他人來鞏固的身分。
第三條路:向上看#
丹麥作家伊薩克.迪內森(Isak Dinesen)在《遠離非洲(Out of Africa)》寫道:
「驕傲是相信神創造我們時心中所有的『那個構想』。一個有此認知的人,意識到那個構想,並渴望將它實現。他不追求幸福或舒適,因為它們可能與神給他的構想無關。他的成功就是神的構想被忠實地走完,他愛自己的命運。」
迪內森點出三條身分之路:
| 取向 | 對象 | 結果 |
|---|---|---|
| 向外看 | 義務、社會角色 | 傳統身分——容易被壓抑、僵化 |
| 向內看 | 慾望、感受 | 現代身分——脆弱、靠時下評價而存活 |
| 向上看 | 受造於一位位格之神 | 第三條路——不依賴自我表現,也不被群體支配 |
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所謂世俗心態,就是把自己抵押給世界的人——他們動用能力、累積金錢、經營事業、甚至流芳百世,但他們自己並不存在。屬靈地說,他們沒有自我,沒有可為之冒一切險的自我,沒有在神面前的自我。」
為什麼必須向上?#
在第六章中,凱勒已論證:
- 沒有人能憑自己肯定自己,必須有外在「賜福」
- 但若把這份權力交給可變、可錯、可失之人——配偶、孩子、群眾——你的自我感就同樣脆弱
- 「只有對不變之物的愛能帶來寧靜,唯有神無條件的愛方足夠。」
凱勒舉例:一位母親把對美麗女兒的崇拜當成自己的填空。任何不順從都觸發她爆炸式的憤怒,把孩子正常的反抗當成深刻的拒絕;女兒最終遠離,留下她無法填補的空洞。
保羅的見證:「審判我的乃是主」#
哥林多前書 4:3–4: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保羅同時拒絕了:
- 傳統身分:「我不在乎你們或任何社會結構怎麼看我」
- 現代身分:「也不在乎我自己怎麼看自己——良心清白也不等於我就無罪」
史上無數戰犯都堅持「我良心清白,我只是奉命行事」。靠內在感受審判自己同樣不可靠。保羅將判決權交給比社會與自己都更高的審判者:神。
為何保羅可以「不害怕」這位審判者?#
因為——
基督徒的身分不是達成的,而是領受的。
當我們不靠自己的功德與努力,而靠基督的成就,求父神接納我們、收養我們、與我們聯合——我們所領受的關係就是禮物。耶穌不只是教導我們該怎麼活,更是替我們活出該活的人生、替我們死了該死的死。在十字架上耶穌承受了我們所當受的,於是我們在祂裡面被當作祂所配得的對待。
保羅說自己是「在基督裡被找到」——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 3:8–9)
於是「宇宙中我最敬慕的那位,正是敬慕我的那位」。
新的動機:感恩,而非恐懼#
兩種運作邏輯:
| 道德主義宗教 | 福音性基督教 |
|---|---|
| 「我活出好生活,所以神接納我」 | 「神已在基督裡無條件接納我,所以我活出好生活」 |
| 出於恐懼與不安——我夠好嗎? | 出於感恩與喜樂——祂以無限代價愛了我 |
| 服事是換取愛 | 服事是因為愛已被給予 |
兩位演員的對照#
凱勒記述教會兩位探索基督信仰的年輕演員:
- 山姆(Sam) 越靠近基督,演藝事業就從「衡量自我價值」回到「一份禮物」的位置
- 吉姆(Jim) 越遠離基督
兩人應徵同一大角色,雙雙落選。
| 山姆 | 吉姆 |
|---|---|
| 失望,但身分無動搖 | 崩潰、憤怒、失去方向 |
| 投入商界、教會、偶爾演戲 | 離開演藝、頻繁換工作 |
| 演戲是「好東西」而非「終極之物」 | 演戲是身分根基;落選等於砍倒自我 |
山姆的身分「藏在基督裡」(歌羅西書 3:1–3)——這個世界發生的事打不到那個核心。
一份新的身分內容#
一、被造的價值#
所有人都按神的形像被造(創世記 1:26–27),無論身在何處、做了什麼,都有一份不可化約的榮耀與意義。
二、被收養的價值#
藉著對基督的信,我們成為神所愛的兒女(加拉太書 3:26–4:7)。
- 神不再只是「行為達標就獎賞」的老闆,而是完美的父
- 祂以喜樂為我們歌唱(西番雅書 3:14–17)
- 即使跌倒祂也不離不棄(希伯來書 13:5;何西阿書 11:8)
- 為什麼?因為公義已被基督在十字架上完全成就(以賽亞書 53:5–6)
以賽亞書 49:15:「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連母嬰之間最強的連結都只是神之愛無限弱化的類比。
三、跨情境一致的「核心自我」#
齊克果:我們真實的自我,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自我。
創世記 17:1,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希伯來語的「在某人面前行走」意味著:
- 問責——你的同伴看得見你
- 安全與親密——你從不孤單面對任何難處
「你的眼目與意見才是唯一重要的。」當別人說過於負面或過於正面的話,你既不會被擊垮,也不會自我膨脹(哥林多後書 12:10)。
四、一個自由的篩網#
當你不再以職涯、種族、家庭或任何受造之物為身分根基,而安息於神,那些奴役你的恐懼與驅動力會退去——你經驗到新的自由與安全感(以弗所書 4:22–24)。
「我是誰?」如果我是基督徒,那就是「我在神面前是誰」。神所肯定的,是真實的我;神所禁止的,是罪的入侵物,不屬於我被造的那個我。即使外體日漸朽壞,內裡的真我反而日新(哥林多後書 4:16–17)。
路易斯的同一原理#
「同樣的原則貫穿全部生活——把自己交出去,你才會找到真正的自己。失喪生命,你才能拯救生命……你沒交出去的,沒有什麼真的會屬於你;你裡面沒有死過的,沒有什麼會復活。為自己尋找,最終只會找到憎恨、孤獨、絕望、忿怒、毀壞、腐朽。為基督尋找,你會找到祂——並把其他一切也一併獲得。」
排他性:身分如何傷害他人?#
「身分必然排他」嗎?#
當代社會學與後現代理論幾乎達成共識:身分往往透過「排除他者」來建構。
包曼(Zygmunt Bauman):身分依賴於「二元對立」——我能感到自己是好人,因為我知道我不是壞人。沃爾夫(Miroslav Volf)歸納四種排他方式:
- 驅逐或殺戮:把他者趕出我們的生活空間
- 同化:「我們不會把你吐出去——只要你讓我們把你吞下去」
- 支配:你可以在這裡保有差異,但只能在較低的位置(職業、薪資、住區)
- 遺棄:透過鄙視與忽略來排除,對其需要無動於衷
我們做這些事的根本動機,是用對他者的指責換取「自己無罪、自己強大」的錯覺。
後現代的逃逸方案也辦不到#
後現代理論呼籲拋棄一切二元對立、價值判斷、固定身分。但伊格頓(Terry Eagleton)反指出:
「儘管後現代理論口口聲聲談差異、多元、異質,它自己卻運作於非常僵硬的二元對立之上——『差異、多元』被勇敢地擺在柵欄一邊,標為絕對正面,而它們的對立面(同一、整體、普遍)則陰沉地擺在另一邊。」
於是後現代主義者成了新的英雄、所有持「過時」身分觀的人成了新的反派。一切想抹消區分的努力,本身又成了一種以他者為代價建構自我的方式。
突破之路:「以十字架為中心」的身分#
沃爾夫與斯托得(John Stott)的共同回答:唯有「以十字架為中心」的身分能突破死局。
兩個必要條件同時並存#
要饒恕傷害你的人、溫暖對待與你深刻不同的人,需要——
- 徹底的謙卑:絕不能宣稱自己優於他者
- 同時極度的安全感:因為不安全會迫使你抓他人錯處、妖魔化他者,以撐住自我
一般身分形塑使「自信」與「謙卑」彼此排斥:
- 達標時:自信但難以同情他人
- 失敗時:謙卑但缺乏自信
兩者無法同時存在——除非你的安全感不來自於自己的努力。
「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
基督徒在路德神學中是 simul justus et peccator——
- 在基督裡、在父神眼中完全公義
- 在自己裡面有缺陷且仍是罪人
「凡是長時間活在被釘十字架之彌賽亞的神面前的人,無一不會把敵人從『怪物般的人類』移到『共同的人類』,把自己從『驕傲的無辜』移到『共同的罪性』之中。」(沃爾夫)
斯托得說這是一份「十字架形狀」的身分——同時是自我肯定與自我否定的最強表達:
- 十字架說明我們罪深重到唯有神子之死方能救贖
- 十字架同時是祂對我們之愛與我們價值的最高表達
沃爾夫稱這為「去中心化的中心」——一個被救贖代價深深謙卑、同時被救贖事實深深肯定的自我,使我們既無需排除他人,也根本不會想排除。看見耶穌出於愛為我們而死,同時擊潰驕傲與自我憎恨。
基督教為何文化上更具彈性?#
案例:從不報復到饒恕殺手#
- 2006 年艾米許(Amish)社群饒恕了射殺其五名學童的兇手,並圍繞兇手家屬給予支持
- 查爾斯頓 Mother Emanuel AME 教會槍擊案中,受害者家屬公開饒恕兇手
社會學家分析艾米許文化的核心是 uffgeva——「為了服事他人而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比之下,現代美國「自我主張」文化沒有為饒恕與和好提供文化資源。
全球分佈也說明問題#
- 90% 以上的穆斯林集中在東南亞至中東北非
- 95% 以上的印度教徒在印度與周邊
- 88% 的佛教徒在東亞
- 基督徒:歐洲 25%、中南美洲 25%、非洲 22%、亞洲 15%(且快速成長)、北美 12%
「基督教幾乎可以肯定比任何其他宗教展現出更多的文化多樣性,這必定說明了什麼。」(Richard Bauckham)
非洲學者桑尼(Lamin Sanneh)的洞察#
當非洲人帶著「世界充滿好靈與惡靈、需要保護不受邪惡力量傷害」的世界觀來到西方世俗大學,教授會告訴她:「沒有靈,全部都有科學解釋,道德是個人化的、相對的。」這等於把她的非洲性從她身上抽走。
基督教則「重新配置她原有的框架,而非推翻它」:
- 確認確有龐大屬靈領域與善惡之爭
- 提出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擊敗執政掌權者」(歌羅西書 2:12–25)
- 並以復活釋放被「死亡恐懼」轄制者(希伯來書 2:14–15)
「人們在心中感到,耶穌沒有嘲笑他們對神聖的尊敬、沒有嘲笑他們對無敵救主的渴望,於是他們為祂擊鼓……基督教幫助非洲人成為更新的非洲人,而非被改造的歐洲人。」
為何如此?#
因為基督徒單靠恩典得救,不是靠遵守道德律。新約沒有利未記式的繁細規條,因此福音不會把信徒從本地文化拔出、植入另一文化。基督若是核心,種族、家、職業、政治、社群可全部保留——它們不再是救主,但仍是好禮物。
法利賽人與稅吏:兩種身分的對比#
路加福音 18:9–14——耶穌說一個比喻給「自以為義且藐視別人的人」。
| 法利賽人 | 稅吏 |
|---|---|
| 站著自言:「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 | 遠遠站著,捶胸:「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 自我肯定 + 排除他者 | 承認罪 + 仰賴白白的恩典 |
| 「升高自己」 | 「降卑自己」 |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真理與包容的悖論#
當代許多聲音說「宣稱掌握真理本身就是排他」——但這個立場本身就建立了「我(包容者)/他(偏執者)」的二元對立。問題不是要不要做真理宣稱,而是——
哪一種真理會產生使人擁抱差異的身分?
若你的身分建立在「為你被排除、被棄絕、為仇敵代禱的那位」身上,你既不會自感優越,也無需懼怕他者——這份真理本身會把你變成擁抱差異的人。
結語#
基督徒往往未能活出他們所擁有的資源。但這個世界需要億萬個有能力做出福音所驅動與賦能之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