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定位#
前面的論述從聖經內部證明創 2 將亞當夏娃當作原型處理,並從古代近東文獻證明這樣的思維在當時是常見的。本章華爾頓(John H. Walton)進一步檢視:新約是否支持這個原型性的讀法?
判斷標準與前述相同——新約作者所說關於亞當夏娃的內容,若只對他們為真,他們便是個體;若對所有人皆為真,他們就是原型。
新約中明確提及亞當夏娃的五處經文#
新約有五處經文明確提到亞當與夏娃(另有多處暗指):
1. 路加 3:耶穌族譜#
- 將亞當視為個體,但僅指他是這條人類譜系的起點
- 不涉及人類物質起源或墮落
- 與「歷史亞當」的討論有關(後續章節處理)
其餘四處皆為保羅書信。#
羅馬書 5:多層次的亞當#
保羅在羅馬書 5 中對亞當的使用呈現多層次:
- 羅 5:12 前半:罪與死「藉著一人」入了世界——個體性的指涉(參 5:16-17)
- 羅 5:12 後半:「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原型性的觀察(亞當犯罪時,眾人皆犯罪)
- 羅 5:14a:「從亞當到摩西,死就掌了權」——再次個體性
- 羅 5:14b:亞當作為「將要來的那位之預表(pattern / antitype)」
保羅在羅馬書 5 中同時用個體性、原型性與預表性處理亞當。其中原型性連結到墮落,而非亞當的塑造。
哥林多前書 15:保羅對亞當最詳盡的論述#
林前 15:21-22#
- 15:21:「死既是從一人來的」——個體性指涉
- 15:2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原型性層次
「在亞當裡」(in Adam)這身份是原型性的處理——亞當仍是歷史人物,但全人類都「在亞當裡」。「在基督裡」則並非眾人皆有,唯有屬基督的人才在這身份中經歷生命。
林前 15:45-49#
保羅將「第一人」(亞當)與「末後的亞當」(基督)相對:
- 「第二」與「末後」交替使用,可見這不是時間上的編號意義
- 耶穌既非歷史中第二個人,也非歷史中最後一個人
- 重點在於:亞當與基督都是與我們認同的原型
保羅將亞當作為「必朽人類」的原型——與創 2 中「塵土」的原型意涵(人類的必朽性)一致。保羅是順著創世記的方向走的。
哥林多後書 11:3:夏娃作為警戒#
「我恐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這裡保羅並非說所有哥林多人「原型性地」在夏娃裡:
- 她既非原型,也非預表
- 她只是作為警戒範例(illustrative example)
- 也並未暗示夏娃在本體上易受欺騙,只是用她的處境警戒哥林多人與所有人
提摩太前書 2:13-15:對亞當夏娃最複雜的處理#
這段經文中保羅將「受造的順序」(亞當在前)與「受騙的順序」(夏娃在前)對應。如何理解保羅對亞當夏娃的角色定位?作者列出三種選項:
- 原型性(archetypal):所有男人都先被造、所有女人都先受騙
- 但經文、保羅思想或邏輯,都不支持這個解讀
- 本體論性(ontological):男人本性上就在前、女人本性上就易受騙
- 這是極端立場,雖然詮釋史中不乏支持者,但有諸多反證
- 最關鍵的:保羅不會否認亞當也被欺騙(創世記寫得清楚),他只是指出誰先被欺騙
- 所有人都易受欺騙,這弱點不專屬某一性別
- 示例性(illustrative):保羅以亞當夏娃作為以弗所教會的具體範例
- 這個選項最符合經文、最切合保羅在以弗所的目的
作者認為「示例性」是最適切的解讀。亞當夏娃在這裡並非用來作普世原型或本體論宣告,而是用來闡明一個關於以弗所教會的具體論點。
新約用法的整體圖像#
新約對亞當夏娃的使用方式多樣:個體性、預表性、原型性、示例性、警戒性。
其中原型性的用法確實存在(羅 5、林前 15),這意味著:
- 創世記中以原型方式處理亞當,並不違反正典、神學或文學上的傳統
- 原型解讀在創世記內部、古代近東脈絡、聖經正典中都有支持
一個關鍵的細節#
新約中以原型方式處理亞當的地方,並非創 2 的「塑造敘事」,而是「墮落敘事」。
唯一的例外是林前 15:47-48,保羅指出「我們都從塵土被塑造」(就像亞當一樣)——這與創世記 3 和詩篇 103 的觀點完全一致。
新約對人類起源的「沉默」#
最後一個重要觀察:
- 新約幾乎不關注人類起源的問題
- 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某種起源觀,新約都著墨甚少
- 這一點在命題 18、19 將進一步處理(保羅對亞當的使用核心在罪、墮落與基督的對應,而非物質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