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讀者一旦接受創世記 1 章是「秩序起源」而非「物質起源」的敘事,立即會問:那麼創世記 2 章呢?「塑造(form)」聽起來明顯是物質動作,「塵土」明顯是物質成份。是否創 2 才是物質性的人類起源?
若聖經真在描述物質起源,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這個主張。
- 如果創 2 描繪神快速、完整地造人,未經由任何先存物種發展而來,那就是 de novo(即時、全新)創造
- de novo 的相對立場是「物種間有物質連續性」(material continuity)
- 本書並不討論「實際發生了什麼」的科學問題,而專注於聖經到底主張什麼、不主張什麼
「塑造」(yṣr)並不必然指物質動作#
希伯來動詞 yṣr(塑造)在聖經中共出現 42 次,至少一半以上的用法與物質無關:
- 撒迦利亞 12:1:「⋯⋯ 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靈絕非物質
- 王下 19:25、賽 37:26、22:11、46:11、耶 18:11:神「老早就『塑造』(計畫)」了事件
- 詩 33:15:神「塑造」人心(指思想與心向,不是血泵器官)
- 詩 74:17:神「塑造」夏天與冬天
- 詩 94:20:腐敗政權藉法令「塑造」(帶來)災難
- 詩 139:16:我們的日子是神「塑造」(定下)的
- 賽 43:1, 21;44:2, 21, 24;耶 10:16, 51:19:神「塑造」以色列作為民族
- 賽 45:7:神「造光,造暗」
- 賽 49:5;耶 1:5:神在母腹中「塑造」僕人(古列、耶利米),但他們仍是經由人類生育出生的
- 摩 7:1:神「塑造」(預備)一群蝗蟲
大量用例可以譯為「預備」、「定」、「諭旨」。這與創世記 1 章「功能起源」的觀點完全吻合。
我們把「塑造」當成物質動作,是英文翻譯造成的先入為主,而不是希伯來原文要求的。
「塵土」(dust)並非化學成份#
把「塵土」當成人體的化學成份這條路有兩個致命問題:
- 以色列人沒有化學思維的工具,他們腦中想的不是化學成份
- 從化學角度而言,塵土也根本不是人體主要成份
另一種詮釋是「工匠隱喻」——神親手細心塑造祂的造物。但這個讀法也有問題:
- 真正能被塑形的是黏土,不是塵土
- 塵土從本質上就無法被塑造
文本本身提供關鍵線索——創世記 3:19:「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塵土」指的是「人是必朽的(mortality)」。 古以色列人熟悉的家族墓室景象:屍體在板上分解,一年內變成一堆骨頭與乾燥肌肉的塵土——對他們而言這個比喻清楚明白。
人類本來就是「必朽」的嗎?#
許多人反對「人類本是必朽」是因為羅 5:12:「死亡是因罪入了世界。」但其實創世記本身已有強烈線索:
- 創 3:19:本是塵土,要歸於塵土
- 創 2:9:園中有「生命樹」——若人本不死,何須生命樹?
整合解釋:
- 人被造為必朽,但園中提供生命樹作為解藥
- 犯罪後人被逐出園子(創 3:24 派基路伯把守入口),失去了那解藥
- 因此罪奪走了「解決必朽的方案」,使我們困在自己天然的必朽之中
- 保羅在羅馬書並非主張人本不死,而是說因為罪我們失去了脫離必朽的途徑——這與創世記完全吻合
對於「若有死亡就不可能說『甚好』」的反駁,命題 5 已說明:「好」並不意味「完美無瑕」。
反問:那些堅持「從塵土」必有科學含意的人,通常並不將同樣的字面要求套用在創 2:19(動物從地造),更幾乎不將其套在創 1:24(地要生出活物)。
「從塵土造」適用於亞當還是所有人?#
本書的核心論點:亞當與夏娃的塑造敘事應以原型方式(archetypally)理解,而非「這兩位被獨特地塑造」的敘事。
「原型」(archetype)在本書的定義:「體現群體中所有其他人的個體。」
原型可以是個別歷史人物(本書確實相信亞當是真實歷史人物),但其敘事重點不在這個人本身的歷史,而在他所代表的全體。
判斷文本是把亞當當作個體還是原型,作者提出簡單的提問:
- 經文所說的事,是只對亞當為真,還是對我們所有人為真?
- 若只對他為真:他是個別獨特的人物
- 若對所有人皆為真:那就必須更廣義地詮釋
多處經文證明:所有人都「從塵土被造」#
- 詩 103:14:「祂深知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希伯來用字與創 2:7 相同
- 林前 15:47-48:保羅把屬地之人都認同於「塵土」的身份,與基督「屬天」相對
- 傳 3:20:「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 伯 10:9:約伯說自己是神「塑造」如泥土的人——但約伯顯然也是由母親生的
「從塵土被造」並非說明任何人物質上的起源,而是關乎我們作為必朽者的本質與身份。
亞當「特別」之處在於他的角色#
「塑造」用於亞當的特殊意涵,最好連結到他的角色:
- 埃及王銘文中,常見法老在加冕時被克奴姆神(Khnum)在陶輪上塑造——意指他被神塑造為王
- 耶 1:5:耶利米「在母腹中被塑造」「派為列國的先知」——關乎命定與身份
「塑造」的用詞關乎角色、命定、身份,而非物質起源。
- 亞當的意義在於他在園子中的角色與所發生之事
- 聖經主張的是:不論如何發生,神是負責人——是祂使我們存在、賦予我們作為人的身份
- 聖經並未清楚說明祂「怎麼」做的;因此聖經並不必然主張 de novo 的人類起源
「肋骨」是「肋骨」嗎?#
關於「從肋骨建造」(創 2:21),亞當自己沒有把夏娃理解為「從肋骨」造:
- 亞當的第一句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 2:23)
- 他不只是說「骨」,還說「肉」——遠不止一根肋骨
ṣēlāʿ 的詞彙研究#
ṣēlāʿ 一詞在希伯來聖經出現約 40 次,但在創 2 以外從未作為解剖學術語:
- 撒下 16:13 例外,指「山的另一面」
- 其餘多用於會幕/聖殿建築(出 25–38;王上 6–7;結 41)
- 多指「板、樑」或「兩側中的一側」(如約櫃兩側的環、聖殿兩側的房間、北面或南面)
由亞當的話與用法綜合可知:
神所取的應該是亞當的一邊(side),從他的半身建造了女人。
阿卡得語同源詞 ṣēlu 同樣有歧義:偶指單根肋骨,但多指整邊或整個肋胸,就像英文 a side of beef(一整塊牛肋條)。
歷代翻譯:
- 亞蘭文塔木林(
ʿilʿ)、七十士譯本(pleura)、武加大(costis)皆可指肋骨或側面 - 中世紀拉比 Samuel ben Nahmani 在《拉巴米示拿》中已主張用「邊」而非「肋骨」
- 至英譯本(威克里夫、日內瓦、欽定本)「肋骨」說漸根深蒂固
亞當自己的話與更主流的用法,都指向「邊」這個選擇。
「沉睡」(tardēmâ):為手術還是異象?#
若神真把亞當切成兩半,那是激烈的「手術」。但古以色列人對麻醉一無所知,且若是神蹟,根本不需麻醉。其實文本用語指向另一個方向:「沉睡」(tardēmâ,七次名詞、七次動詞)。
rdm 一族的詞描寫三種情境的「沉睡」:
- 人對人類層次的事不應的沉睡(西西拉的疲憊、士 4:19, 21;詩 76:6;箴 19:15)
- 既對人類層次也對神都不應的沉睡(掃羅 撒上 26:12;不信的以色列 賽 29:10;約拿 拿 1:5-6)
- 為要從神領受啟示而對人類層次不應的沉睡(亞伯拉罕 創 15:12;以利法 伯 4:13;但以理 但 8:18; 10:9;參 伯 33:15)
福克斯(Michael Fox)補充:這詞指的是「異常或驚震的睡眠,不是夜晚的正常睡眠」。
- 七十士譯本在創 2:21 用希臘字
ekstasis(出神、異象),與創 15:12 同字- 拉丁武加大用
sopor,也是異常睡眠(含異象)- 教父以法蓮、特土良也以異象解讀
由此得結論:
亞當的沉睡並非為手術而設,而是為異象。
- 「被切成兩半、從另一半建造女人」是他在異象中所見,不是肉體經歷
- 因此這段不是描述夏娃的物質起源,而是賦予亞當對「夏娃與他本體性相連」的理解
- 創 2:23 是他從異象中得出的本體性宣告
性別、本體論與婚姻#
一旦看見這段在處理「性別身份」這個議題,就會明白它不是只對夏娃為真,而是對所有女性為真。
創 2:24 進一步確認:
- 所說的乃是普世通則,對所有男人與所有女人皆然
- 所有女性「來自」所有男性的「邊」
- 婚姻是「重新合一」,恢復人類起初的本然狀態
- 這不意味未婚者是不完整的人,也不暗示有某個「特定的另一半」
對於「為何要離開最親近的生物關係(父母與子女),去與生物上的外人結合」這個古代難題,創 2:24 提出:
婚姻超越生物層次,是恢復原初狀態,因為人類本體上即是有性別的。
「本體論勝過生物學」——夏娃對亞當而言不只是配偶,而是他的盟友、他的另一半。
「合而為一」也不僅指性行為,性行為是重新合一的方式,重點在於「重新合一」本身。
結論:原型解讀的神學收益#
整章下來:
- 「從塵土造」是原型性陳述,講的是所有人共同的必朽身份
- 「肋骨」更準確應譯為「邊」
- 亞當的異象告訴他夏娃在本體上與他相連,這也是普世真理
- 兩處皆未對亞當或夏娃的物質起源作出決定性宣告
由此推論:
- 若創 2 不主張人類的物質起源細節,聖經其他經文也不會補上這些細節——只強調「我們都是神所造」
- 若有人以科學為由說「神並未涉入人類起源」,這超出科學的範圍,是不正當的
- 若科學證據顯示人類不是 de novo 受造的,聖經並不必然反駁這個證據
- 我們仍可基於科學自身的優劣去判斷科學主張,但不應該基於聖經誤讀來駁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