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獨特標記#
鹽與光比喻的第四個真理是:基督徒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特性。鹽若失了味,連糞堆都容不下;光若不再明亮,就無法驅散黑暗。同樣,基督徒若要影響社會,就不只是要滲透社會,更必須拒絕被社會同化。我們必須持守基督徒的信念,尤其是神國的價值、標準與生活方式,否則根本毫無影響力可言
那麼,基督徒的獨特標記到底是甚麼?登山寶訓其餘的部分已經告訴我們——主耶穌在那裡描繪了天國子民、祂新群體的成員應有的樣式。Stott 從中歸納出三項呼召
基督呼召我們追求更大的義#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 5:20)。門徒聽見這話必定目瞪口呆,因為文士與法利賽人是地上最「義」的人。他們將律法算成 248 條誡命加 365 條禁令,共 613 條規條,並自稱全數遵守。如今主耶穌卻說,門徒的義必須超越這最義的人,才能進天國。主失去理智了嗎?不,基督徒的義之所以超越法利賽人的義,是因為它更深——是一顆心的義,因此必須透過重生得著一顆新的心
基督呼召我們擁有更寬的愛#
在登山寶訓的六個對比中,最後一個是:「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 5:43-44)。「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其實是對舊約的惡意曲解。律法只說「要愛你的鄰舍」(利 19:18),是法利賽人玩起詭辯,告訴自己:「鄰舍就是我的同胞,既然律法只叫我愛鄰舍,那就等於允許我恨仇敵了。」主耶穌的回應是堅持:在神的語彙裡,我們的鄰舍包括我們的仇敵。若我們真愛仇敵,就證明我們是天父的真兒女——因為祂把陽光與雨水毫無分別地賜給所有人。祂的愛涵蓋一切,我們的愛也當如此
基督呼召我們懷抱更高的志向#
人人都有野心,野心就是對成功的渴望,也就是主耶穌所說我們「追求」、將心擺上、當作至高之善的那件事。主教導說,最終只有兩個選項:不是只顧自己與肉身的享樂(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就是「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太 6:31-34)。被自己與身體所纏累,對神的兒女而言是無可救藥地貧乏的專注。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早已設定優先次序:神的名、神的國、神的旨意
這就是基督的呼召——更大的義(一顆心的義)、更寬的愛(連仇敵也愛)、更高的志向(神的治理與神的義)。唯有如此,我們的鹽才能保持鹹味,我們的光才能保持明亮,真正成為世上的鹽與光
拒絕悲觀,起來行動#
我們尤其要為自己的悲觀悔改。基督徒沒有理由悲觀——信心與悲觀水火不容。我們不是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者,而是腳踏實地的寫實主義者:我們深知罪根植於人性與社會,也不期待建立烏托邦;但我們同樣知道福音具有改變生命的大能,而基督已差遣我們作世上有效的鹽與光。因此我們要把自己獻給神,作改變的媒介,不再以「我們是少數」自我安慰
Stott 以美國作家 Edward Everett Hale 的一段話作結
我只是一個人,但我就是一個人;我不能做所有的事,但我可以做一件事;我所能做的,就是我該做的;而我該做的,靠神的恩典,我就要去做
若一位基督徒尚且能如此,整個教會又該對世界產生多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