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必須表達自己:它的信息#

光是認識自己與組織自己並不夠,地方教會也必須清楚表達它的信息。因為佈道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分享「福音」——好消息。要定義佈道,就必須定義這好消息。

福音的核心#

福音的本質無疑就是耶穌基督自己。腓利向埃提阿伯太監「傳講耶穌」(徒 8:35);保羅說自己「奉召為傳神的福音……論到祂兒子」(羅 1:1, 3)。而為耶穌作見證時,必須特別講到祂的死與復活。保羅的經典福音摘要如此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林前 15:3-5)。

若我們不宣告神在賜下聖子這份恩典中的愛——聖子為我們而生、為我們的罪而死、又復活——以及藉耶穌基督向一切悔改相信之人提供的饒恕、自由和新群體的成員身份,就根本沒有傳福音。

兩種極端#

在多元社會中,我們該如何表述福音,使它能引起共鳴?斯托得指出兩種必須避免的極端:

  • 完全固定(total fixity):有些基督徒被特定字眼與公式所綁,成了「福音樣板」的囚徒。他們將信息包裝、貼標籤、定價,好像要送到超市上架一樣。除非使用他們偏愛的語彙(如神的國、耶穌的寶血、人的釋放、重生、因信稱義、基督宇宙性的主權),否則他們就斷言這不是福音。然而他們沒有注意到,新約本身就有豐富多樣的福音表述。這些都是合乎聖經的,但每個表述都帶有不同的意象,無法融合為單一的概念。根據場合選用其中之一,是完全正當的。
  • 完全流動(total fluidity):另一位英國主教曾說:「沒有所謂真空中的福音。你進入每個處境之前,根本不知道福音是甚麼。必須先進入處境,然後才在那裡發現福音。」若他的意思是福音需要處境化、需要敏銳地連結每個人與每個情況,那是對的。但說「沒有真空中的福音」、「你在處境中發現它」則是嚴重的誇大。新約在多樣性之外,還有一個底層的合一(尤其關於耶穌拯救的死與復活),將不同表述聯繫起來。誠如韓特教授所言:「新約中……有一個深層的合一,超越一切的多樣性。」

居中之道#

兩種極端各有其合理關切:第一種強調福音是神所啟示、我們所領受的,是必須保守的「傳統」與「託付」,不是我們發明的,也無權隨意編修;第二種強調福音必須處境化,否則會被視為與人無關。

我們必須同時持守這兩種關切,學會在古代道與現代世界、在已賜下的與尚待開放的、在內容與處境、聖經與文化、啟示與處境化之間進行辯證。我們需要對聖經有更多的忠誠,對人有更多的敏銳——不是擇一,而是兼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