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必須組織自己:它的結構#

教會的組織結構必須反映它對自己的神學理解,特別是它的雙重身份。最常見的毛病是教會只為「聖潔」而組織,只為敬拜與團契,卻不為宣教。

僵化的「異端結構」#

1968 年《為他人的教會》報告指出,宣教型的教會不以自己為中心,而是「偏心式」地活著。然而許多教會卻變成「等候型的教會」,延續著「來結構」(come-structures)而非「去結構」(go-structures)。這些僵化、不靈活、自我中心的結構其實是「異端結構」,因為它們體現了錯誤的教會論。

有些熱心教會排滿了一週七天的教會活動——週一委員會、週二團契、週三查經、週四禱告會……看似美好,卻帶來多項問題:

  • 傷害基督徒家庭生活:父母幾乎不在家,婚姻與家庭因此破裂。
  • 阻礙信徒參與社區:信徒忙於教會內部事務,無暇接觸鄰舍。
  • 違背教會的「入世」本質:結構本身成了目的,而非拯救世界的手段。

斯托得甚至誇張地建議:或許信徒只在主日聚集(敬拜、團契、教導),週間就分散出去——來到基督面前敬拜,為基督出去宣教

兩項建議的普查#

理想上每五到十年,教會應該進行兩項普查(參考英國 ACUPA 的《城市信仰》報告所提「地方教會稽核」):

  1. 地方社區普查:了解社區的人口、族群、宗教、文化、教育、工商業、居住型態、休閒場所、公共服務、其他宗教建築,以及過去十年的變遷與未來十年的預測。
  2. 地方教會普查:誠實詢問——這間教會是否只為自己而組織?
    • 教會建築:外觀是像堡壘還是歡迎人進入?內部裝飾、佈告、文宣是否友善?
    • 教會聚會:崇拜是否只為已委身者設計,讓「敬畏神者」如同聽天書?禮儀、語言、音樂、座位、服裝發出甚麼信息?
    • 教會成員:是否動員全體參與宣教?還是被聖職人員主導,使信徒只能留在金字塔底層?信徒是否也是社區的一份子?
    • 教會方案:我們是否把信徒「囚禁」在教會裡?還是刻意釋放一些人(包括領袖)投入社區,並用關心與代禱支持他們?

制定宣教策略#

兩項普查的結果應由教會領袖層一同研究,發展出長短期目標與優先次序。可能的行動包括:重新教導雙重身份的真理、為信徒安排佈道訓練、減少教會內部活動以增加社區參與、重新規劃建築與崇拜、組織探訪、針對特定族群組成專門小組(例如年輕信徒長期進入本地夜店與同齡人交朋友)、舉辦家庭聚會、護教講座或福音性崇拜、或針對浮現的社會需要採取行動。所有決定都應幫助教會與社區認同,發展出合乎道成肉身原則的宣教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