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的教會#

學習、團契、敬拜這三項都是教會的內在生活,尚未觸及教會對世界的外展。若只停在徒 2:42,會讓人誤以為初代教會只活在自己的「屬靈貧民窟」中,只顧自家之事,漠視外面失喪與孤單的人。

這正是「經節式講道」的危險——把一節經文抽離上下文。單單講徒 2:42 會呈現一幅極不平衡的教會圖畫。

第 47 節修正了這種失衡:「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斯托得從這節經文歸納出初代教會佈道事工的三個真理

1. 是「主」親自作的#

主耶穌透過使徒的講道、信徒日常的見證與彼此相愛的生活做成這事,但「祂」才是真正的行動者,因為祂是教會的頭。

只有主耶穌藉著聖靈能開瞎子的眼、使死人得生命,進而將人加給祂的教會。在這自信的時代,我們需要謙卑地承認這個真理。

2. 祂把兩件事一起作#

「主將得救的人加給他們。」

  • 祂沒有把人加給教會卻不拯救他們
  • 祂也沒有拯救他們卻不加入教會
  • 救恩與教會的會籍是連在一起的——現在仍是如此

3. 這是「天天」進行的#

初代信徒不把佈道當作偶爾的活動,也不滿足於每五年辦一次的佈道會。他們的見證與敬拜一樣持續不斷,而主也尊重這樣的見證——門徒天天被加添。

四個記號與四重關係#

回顧這四個記號,它們都與信徒的關係有關:

記號關係對象
使徒教導與使徒
團契關懷與彼此
敬拜與神
佈道與外面的世界

我們不必等候聖靈再次降臨——祂已在五旬節降下,從未離開教會。我們所需要的是在神面前謙卑,尋求聖靈的充滿、引導與能力,使我們的教會至少靠近這四個根本記號:使徒的教義、相愛的團契、喜樂的敬拜,以及持續向外的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