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難以平靜談的話題#

種族(race)是會點燃情緒的議題。在文學與文學討論中亦然——它把我們帶到不舒服的地方。

思考這一切的好起點是:文學是少數能公開討論種族的場域之一——把最赤裸的議題攤開來辯論、爭吵。社會在此摸索自己的態度。

不論個人意見或敏感度為何,多數人會同意這是好事。

莎士比亞:夏洛克是反猶嗎?#

《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裡夏洛克(Shylock)的塑造,反猶,還是同情受害者

同情派引用:

I am a Jew. Hath not a Jew eyes? hath not a Jew hands, organs, dimensions, senses, affections, passions?… If you prick us, do we not bleed?

反猶派指出:

  • 劇末夏洛克半數財產面臨沒收。
  • 女兒被嫁給基督徒。
  • 若不放棄全部財產,他被迫改信基督教
  • 威尼斯猶太人持刀準備從基督徒胸口挖出「一磅肉」」——這個意象(pound of flesh 已成俚語)通常讓天平倒向反猶。

為莎士比亞辯護:他並不比同時代人更具偏見,可能還少些。屬實——但仍讓人不安

狄更斯與費金#

《孤雛淚》(Oliver Twist)裡的費金(Fagin)就毫無辯護空間了——徹底滿足當時對猶太人的粗劣刻板印象。

  • 狄更斯晚年自己後悔,重印時做了修改。
  • 也以一個聖徒般的猶太人物 Riah(《我們共同的朋友》)來補償。
  • 但費金至今仍讓許多讀者難以原諒——即使在《孤雛淚》(Oliver!)這類軟調音樂劇改編裡。

艾略特反猶嗎?#

近年最激烈的爭論之一:艾略特死後被質疑反猶。

  • 評論家兼律師安東尼·朱利亞斯(Anthony Julius)以艾略特早期演講(後遭壓下)和詩中字句為證。
  • 客觀評論者多認為證據不足。
  • 艾略特被激烈控訴與激烈辯護,這場塵埃從未落定,可能也永遠不會落

突破禁區的小說:羅斯《人性污點》#

文學常去其他話語形式不敢去的地方。羅斯(Philip Roth)的《人性污點》(The Human Stain, 2000):

  • 主角是名校古典系老教授,猶太人。
  • 課堂上一句無心的話冒犯了兩位非裔學生。
  • 校方裁定他須上「敏感度訓練」。他堅持原則,拒絕、辭職。
  • 真相:他根本不是猶太人,是非裔美國人——當年只有以「白人猶太人」身分才有可能上得了大學。另一條出路是當黑人拳擊手,他選了當白人古典學者。

小說的兩個大主張:

  • 只有一個種族——人類
  • 應該無視政治正確對「談論種族」的束縛

羅斯不是會被「束縛」的小說家。

美國 vs. 歐洲:文學處理種族的方式不同#

美國本身是由奴隸勞力從根基蓋起來的——非自願從非洲輸入的人類(活過「中段航程」middle passage 者)。如今這被視為人類最大反人類罪行之一

童妮·摩里森(Toni Morrison)的《寵兒》(Beloved, 1987)以一句題詞開場:

Sixty million and more

引發巨大爭議——一般理解是暗指納粹大屠殺「只」六百萬猶太人,而美國選擇忽視更大規模的屠殺。摩里森的故事核心是奴隸時代留下的鬼魂——永遠驅不走、也不該被忽視

美國奴隸制與文學的早期見證#

林肯據說對《湯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斯托夫人說,他想握握「點燃這場大戰的小婦人」之手。

但若功歸於書,更該感謝早其七年(1845)的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的自傳《一個美國奴隸 Frederick Douglass 的人生敘事》:

「我父親是白人。所有談到我家世的人都這麼說。也低聲傳言我的主人就是我的父親——但這份說法的真假,我無從得知;獲取資訊的途徑被剝奪了。我與母親在我還是嬰兒時就被分開——在我認識她是我的母親之前。這在馬里蘭州我逃出來的那地區,是常見的習慣。」

道格拉斯獲自由後,將餘生與相當的文學才華獻給廢奴運動。

英國文學處理種族的方式:後殖民#

英國文學對種族的關注,與其爭得、長治、最終失去的帝國緊密相連(見第 26 章)。

  • 1950 年代起「改變之風」吹散了帝國,討論進入「後殖民」(postcolonial)框架。
  • 英國作家以懷疑、有時帶著罪惡感的眼光重新審視整個帝國工程。
  • 結果——英國成了當前地表上最多元文化的文學世界

代表作家:

  • 魯西迪(Salman Rushdie)、莫妮卡·阿里(Monica Ali)、莎娣·史密斯(Zadie Smith)
  • 奈及利亞小說家奧克里(Ben Okri)——布克獎得主
  • 西印度群島出身的小說家威爾森·哈里斯(Wilson Harris)、詩人德瑞克·沃科特(Derek Walcott)——諾貝爾獎得主

奈波爾:「模仿人」#

英國西印度作家奈波爾(V.S. Naipaul)在諾貝爾獎致詞中表達後殖民作家的複雜:

  • 祖父輩從印度(當時為英屬)以「契約勞工」身分被帶到千里達主要做文書。
  • 他在「島上被滅絕的「原住民」骸骨之上」長大,與非洲奴隸後裔比鄰。
  • 才氣縱橫的他考上牛津獎學金,把家安在英國,自稱「模仿人」(mimic man):英國人,又不是英國人;印度人,又不是印度人;千里達人,又不是千里達人

還有殖民枷鎖嗎?#

  • 奈及利亞最偉大的小說家阿契貝(Chinua Achebe, 1930–2013)——Albert 是受洗名(取自維多利亞女王夫婿)。代表作《Things Fall Apart》(書名出自葉慈詩)1958 年在英國首版,後續作品也都首版於英美,晚年主要受聘於美國大學。
  • 沃科特同樣在頗負盛名的美國大學任教大半生涯。

一個尖銳的問題:根扎於這些地方、薪水這樣領的作家,能真正獨立嗎?還是背景仍鏗鏘作響著殖民鎖鏈?

美國:種族文學的核心舞台#

最有意思的種族主題文學發生在美國。經典文本:艾里森(Ralph Waldo Ellison)的《隱形人》(Invisible Man, 1952)。

  • 與其同代非裔作家鮑德溫(James Baldwin)、賴特(Richard Wright)走寫實路線不同,艾里森用寓言——手法俏皮、內容極嚴肅。
  • 1947 年先發表的核心段落〈Battle Royal〉:白人為娛樂讓黑人裸體蒙眼互毆於拳擊台上,賭假獎品。
  • 全書關鍵句:

我是個隱形人……懂吧,我之所以隱形,純粹是因為人們拒絕看見我。

美國「解決」種族問題的方式——蓄意失明

爵士樂作為小說結構#

《隱形人》是一部「爵士樂小說」。艾里森熱愛即興自由——這是他族人能宣稱的少數自由之一。路易斯·阿姆斯壯〈(What Did I Do to Be So) Black and Blue?〉如主題曲縈繞全書:

I’m white… inside… but, that don’t help my case ‘cause I… can’t hide… what is in my face.

摩里森也以爵士為靈感。談 1992 年的《Jazz》:

爵士的結構不是次要——它就是這本書的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我把自己想像成一個爵士樂手。

兩種爵士偏好#

  • 艾里森愛傳統紐奧良爵士(路易斯·阿姆斯壯),不喜歡 Swing 和「現代」爵士——太白了
  • 摩里森受1960 年代奧涅特·柯曼(Ornette Coleman)開創的極致即興、後現代「自由爵士」影響更深。

英美差異:融合 vs. 憤怒#

  • 英國文學整體呈現一種「融合」——種族差異逐漸消解。
  • 摩里森則堅持保留憤怒的差異

她早期的《Tar Baby》(1981)裡有句話:「白人和黑人不該坐下一起吃飯,或在生活中做任何親密的事。」

當時她在某會議公開宣告:「在我人生的任何一刻,我都不曾覺得自己是「美國人」——任何一刻都沒有。」

1993 年諾貝爾獎後語氣有所軟化,但從未軟到自認「美國人」而非「非裔美國人」。她全部作品燃燒著這份種族區隔的憤怒。

多數美國政客與公民的目標是達成「啟蒙的色盲」——超越造成國家無數傷痛的種族分裂。

美國文學與其代表性作家摩里森拒絕這條路。她們以這份分裂創造性地探索黑人身分——潛入它,而非漂浮在它之上、忘記它

種族文學的當代擴散#

非裔美國人身影也進入了過去由白人主導的類型:

  • 沃特·摩斯里(Walter Mosley)的偵探小說系列——主角 Easy Rawlins,從《藍衣魔鬼》(Devil in a Blue Dress, 1990)開始,背景紀錄了洛杉磯的種族關係史。
  • 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為紐約做了同樣的事——〈Harlem Cycle〉系列(1950–60s,他在獄中開始寫,流亡巴黎完成)。
  • 山繆·迪藍尼(Samuel R. Delany)為科幻文類注入新視角。

一種有力的看法:惠特曼式的自由詩(見第 21 章)的脈,仍流在藍調與當代饒舌——這兩種非裔美國人的傳統中。

一句話:沒有融合到看不見,美國文學因眾多顏色而更強壯。

結語:注意必須被付出#

種族、社會、歷史的複雜關係中,文學的角色是什麼?沒有簡單答案。

我們可以借米勒(Arthur Miller)《推銷員之死》中那聲懇切的呼喊:「注意必須被付出」(attention must be paid)。

在種族議題上,文學正在付出注意——我們應為此心懷感激;但這不意味著閱讀總是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