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一詞的字面意義#

文學」(literature)字面上的意思是「以字母(letters)的形式傳遞給我們的東西」——寫下或印出,由眼睛吸收、由大腦詮釋。

但在當代,文學常以被轉介(mediated)的形式抵達——透過不同載體、不同感官。

三個假想實驗#

借威爾斯(H.G. Wells)的時光機,讓三位作家穿越到當代:

  • 荷馬會怎麼看 2004 年由布萊德·彼特主演的史詩電影《特洛伊》(Troy)——掛著「改編自《伊利亞德》」的招牌?哪些部分是「他的」?
  • 珍·奧斯汀會怎麼看自己的小說被無數次電視電影改編?她會慶幸生前只賣幾百本的書如今觀眾達數千萬,還是怒吼「先生們,請放過我的小說!
  • 威爾斯會怎麼看他 1890 年代短篇〈時間機器〉衍生的三部電影與無數延伸?是「未來來了」,還是「那根本不是我的意思」?

「改編」與「版本化」#

改編」(adaptation)就是把文學以非原生科技重新流通;當代更愛用的詞是「版本化」(versioning)。

歷史上文豐的版本化例子:

  • 《聖經》→ 神祕劇(mystery plays):基督教中世紀「馬車戲」街頭劇場版聖經。
  • 狄更斯:他在世時就氣到中風——倫敦同時有十多個《孤雛淚》舞台改編版搶他生意,他一毛錢拿不到。盜版劇團理直氣壯:「我們只是『改編』您而已,狄更斯先生。」
  • 歌劇:董尼采第(Donizetti)的《拉美默爾的露琪亞》改編自司各特;威爾第(Verdi)的《奧泰羅》改編自莎士比亞。

電影世紀:改編成為大產業#

20 世紀初,最強大的改編機器登場——「電影」(the moving picture),那場「踢人的夢」。電影從一開始就大口吞下、大口吐出文學原料供千百萬觀眾消費。

案例:吸血鬼產業的誕生#

1897 年,演員亨利·歐文的舞台經理布拉姆·斯托克(Bram Stoker)寫下哥德式吸血鬼小說《德古拉》(Dracula):

  • 他從未去過外西凡尼亞(Transylvania),只是讀了相關書籍。
  • 小說剛出版時銷量平平。
  • 直到 1930 年改編成電影《不死殭屍》(Nosferatu),命運才轉變
  • 之後拍了百餘部德古拉電影(貝拉·盧戈西、克里斯多夫·李是最出名的伯爵)。
  • 「德古拉」成為品牌,吸血鬼浪漫成為整個文類
  • 沒有斯托克,就沒有《暮光之城》、沒有《噬血 Y 世代》。

改編有時可以讓母體小說相形見絀——但《德古拉》今天仍熱賣。一部小說足以撐起一整個跨國產業。

改編的三大動機#

一、賺錢:搭順風車#

  • 多數電視劇與當年盜版改編狄更斯的劇團,動機就是「搭順風車」。

二、開拓新市場、新讀者#

  • 特洛勒普以「賣一萬本」為佳。但他的小說被改編成電視劇,光在英國就接觸到 500 萬以上觀眾。
  • J.K. 羅琳賣百萬本;《哈利波特》電影觀眾以億計
  • 改編讓文學擁有**「天空才是極限」的觸及**。

三、挖掘原作中沒說透的東西#

  • 《最後的莫希干人》:1992 年第十次改編、丹尼爾·戴-路易斯主演——對「印第安民族被滅族」的意涵遠比 1826 年原著敏感。觀眾因此回頭更深思地讀庫珀
  • 《曼斯菲爾德莊園》(Mansfield Park):奧斯汀的這部小說以一座大宅為英格蘭的象徵。但支撐這座莊園的錢從哪來? 奧斯汀沒明說,只讓莊主前往西印度群島「處理」家族甘蔗園。1999 年羅澤瑪(Patricia Rozema)的電影把這條暗線拉到前景——

巴爾札克說:「每筆巨富背後都有一樁罪行。」精緻、優雅、典型「英國式」的曼斯菲爾德莊園背後是一樁反人類罪行——電影逼我們重新閱讀小說。

此刻你聽到的聲音是:奧斯汀小姐在溫徹斯特大教堂的墳裡轉身。

奧斯汀的「再想像」#

《迷失奧斯汀》#

2008 年電視劇《迷失奧斯汀》(Lost in Austen):當代少女 Amanda Price 穿越進《傲慢與偏見》,把伊莉莎白與達西的關係攪得天翻地覆又趣味橫生。

  • 出自網路興盛的「同人誌」(fanfic)文化——例如 Janeite(奧斯汀迷)網站「Pemberley 共和國」徵集後續:「達西的婚姻會是什麼樣?」
  • 嚴肅的問題:奧斯汀小說對我們今日的(特別是愛情)生活仍多有意義?

《獨領風騷》#

1995 年電影《獨領風騷》(Clueless)——把奧斯汀《艾瑪》(Emma)整本搬到南加州「Valley Girl」的世界。

這部喜劇問:奧斯汀有什麼是「普世且不朽」的?

服務還是傷害?「忠實」的難題#

文學改編是「服務」還是「傷害」原作?

1939 年《咆哮山莊》#

山姆·高溫公司製作的好萊塢版本:

  • 由當代第一舞台演員勞倫斯·奧立佛飾希斯克里夫,演技經典。
  • 砍掉原著大段敘事,貼上一個快樂結局
  • 不少觀眾因此回去讀原作;但更多沒讀也不會讀的人,得到的是一個被「便宜化」的偉大文學。

忠實」(fidelity)在藝術裡與愛情中一樣難拿捏。

1939 年《亂世佳人》#

同年的米高梅大製作《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 原著是 1936 年米切爾(Margaret Mitchell)的唯一一部小說。
  • 故事背景:她生於 1900 年的亞特蘭大;當時還有人記得南方慘敗的內戰,更多人記得「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的陰沉後果。
  • 米切爾年輕時是記者,工作中扭傷腳踝,臥床期間開始寫這部南北戰爭小說,丈夫提供研究資料,幾月成書。康復後她把手稿丟進櫥櫃六年無人問津
  • 1935 年她奉命陪一位出版商遊覽家鄉,閒聊時提到,對方堅持要看那份「破爛手稿」——立刻被接受、出版宣傳排山倒海。
  • 廣告詞:「一百萬美國人不可能錯——讀《亂世佳人》!」蟬聯暢銷榜兩年,獲普立茲獎。
  • 米高梅以五萬美元買下版權,採用全新「特藝七彩」(Technicolor)拍成電影,由費雯麗與克拉克·蓋博主演。

電影對小說「忠實」嗎?

  • 主軸保留,但淡化了對 3K 黨的正面描述
  • 刪除了瑞德·巴特勒殺死膽敢冒犯白人婦女的自由黑人這段。
  • 把一部稜角極銳利的小說「磨平了」——對重視原著的讀者,這是有意義的差別。

改編的另一個代價:奪走讀者的想像#

奧斯汀從不給主角清晰的肖像——例如艾瑪·伍德豪斯,我們只知道她有榛色眼睛。這是奧斯汀的藝術選擇——讓讀者自己構築形象

但看過 1996 年葛妮絲·派特洛主演的《艾瑪》之後,派特洛的臉很可能再也擦不掉——再讀小說時都會浮現。

那是張很美的臉,但不是奧斯汀想要的臉

結語:改編的未來#

義大利諺語說:翻譯即背叛(Traduttore, traditore)。改編呢?是不可避免的扭曲?是強化?是補充我們的理解?是邀我們回去讀原作?——可以是其中任一,也可以是全部。

真正令人著迷的問題是:改編與相伴的科技正往哪走?

不久的未來,當我們可以靠新技術帶著鼻子、眼、耳、手進入文學的虛擬世界——當我們可以真的「迷失奧斯汀」,不再是觀眾,而是玩家——

那會很興奮。但奧斯汀小姐大概還是不會太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