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燭製造商請求遮住太陽#
1840 年代,一位經濟學家寫了一封惡搞的信給法國國會,假冒蠟燭製造商之口抱怨:
- 一位可怕的競爭者正以驚人的低價傾銷光線。
- 該競爭者就是——太陽。
- 因此請求國會立法:關閉所有窗戶與簾子,封死任何透光的縫隙,以拯救法國蠟燭工業。
這個諷刺案例(出自巴斯夏 Frédéric Bastiat 之手)嘲諷的是那些把私利包裝成國家利益的廠商。今日仍能聽到類似抱怨——例如美英鋼鐵業者埋怨中國便宜鋼鐵的傾銷。
自由貿易:李嘉圖完成的論證#
繼斯密之後,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各國應該自由貿易(free trade):
- 不分國籍同等對待商品;便宜的印度布匹不應在英國被禁。
- 李嘉圖的「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原則完成了論證——各國應專業化生產自己相對擅長的商品,再彼此交易,所有國家都會受益。
但十九世紀也存在另一條路線——主張對於蠟燭製造商所代表的本國產業,有時保護才是對的。
美國國父與漢密爾頓的反擊#
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起初也信奉自由貿易,直到 1820 年代訪美後改變想法。當時許多美國人不認同英國古典經濟學的自由貿易:
- 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甚至試圖阻止李嘉圖著作在美國出版。
- 國父之一**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主張:政府應扶植美國產業;既然他國以政策阻擋美國商品,美國也應如法炮製。
漢密爾頓認為,李嘉圖式的自由貿易並不是新興美國該選的路。
國際貿易 ≠ 鄰里買菜#
李斯特的《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進一步發展這套思想:
- 斯密與李嘉圖(以及今日多數經濟學家)把國際貿易視為「邊界另一端的人在賣東西」,與向街角蔬果店買洋蔥沒什麼不同。
- 李斯特反對:國家不只是「拿不同護照的個人總和」——各國有各自的歷史、文化、治理方式,且處於不同發展階段。
- 在他的時代,英國工業領先全球,美法德都還在追趕。要追趕,就不能照單全收英國的自由貿易處方。
嬰兒產業論#
李斯特的核心主張是「嬰兒產業(infant industries)」需要呵護:
- 新興產業如同孩童——還沒長大就被丟到成年人世界裡競爭,必死無疑。
- 例如十九世紀的德國想發展鋼鐵與化工,但英國產業已熟練到能更便宜地產出,德國人自然會買英國貨,本國產業無從累積經驗。
保護的具體做法#
- 關稅(tariff):對進口的英國鋼徵稅,讓它在德國變得比德國鋼更貴。
- 結果:德國消費者轉而買德國鋼,新興產業因此存活、累積經驗、邁向成熟。
- 等到產業壯大後再撤除關稅,回到自由貿易。
- 透過在不同產業重複這個過程,整個經濟逐步工業化。
李斯特類比:父母為孩子學習木工付出時間與成本,雖然當下花錢,卻換來孩子未來的自立。保護的代價是消費者短期支付高價,但回報是長期經濟結構的升級。
自由貿易並非處處皆宜#
李斯特並不全盤反對自由貿易:
- 在發展階段相近的地區(如十九世紀德意志各邦之間)施行自由貿易,沒問題。
- 但在發展差距懸殊的國家之間,自由貿易反而會讓先進國的產業徹底壓垮後進國的產業。
- 他批評英國經濟學家的「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以為適用於英國的理論能放諸四海皆準。對英國而言,自由貿易其實是「自由地支配他國經濟」。
十九世紀有「自由貿易世紀」之稱(1840 年代英國廢除穀物法是里程碑),但所謂自由有時也是被武力強加的——例如英法兩國因中國禁止英商賣鴉片而開戰,戰敗後迫使中國開放市場,這與李嘉圖筆下「自願交換」的自由貿易差距甚遠。
為什麼今日多數經濟學家仍站在斯密這邊?#
雖然李斯特的論點在歷史上有跡可循(甚至英國本身的崛起也受惠於保護),現代多數經濟學家仍對「保護幼稚產業」保持戒心:
- 保護獎勵的是無能與浪費——競爭會淘汰劣品、讓優秀廠商接收資源。
- 二十世紀許多非洲與亞洲國家保護本國產業,結果產生大量低效與無利可圖的企業。
「方法之戰」:經濟學該如何研究?#
李斯特還挑戰了經濟學的方法論:
- 歷史主義(List 一派):經濟學應從事實與歷史出發。各國產業有哪些?工人多少?技術如何?再據此推論政策。
- 抽象推理(Ricardo 一派):從基本原理出發,靠純邏輯推到結論。
1880 年代,這場辯論在德語經濟學界爆發為「方法之戰(battle of the methods)」。最終雙方都各有道理:理論需以歷史驗證,事實若無理論整理也無法成知識。經濟學從此擁抱事實與理論並重的傳統。
然而後續發展中,發明數學模型的學者比鑽研歷史與統計的學者贏得更多聲望。經濟學家漸漸愛上數學,建立起許多基於普遍概念而非具體事實的精緻理論——批評者至今仍指責這讓經濟學遠離了真實生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