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勞動與危險的財富#
聖經故事中,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裡無須勞動就能溫飽。直到犯罪被逐出樂園,上帝對亞當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從此人類進入「稀缺」的世界,必須工作才能存活。
但耶穌也警告:人在工作時容易陷入罪——只想致富、嫉妒他人、把衣飾與金錢看得比上帝還重。整個漫長的中世紀,神學家持續思考:基督徒該如何參與經濟生活?
兩位神學巨擘#
中世紀首尾各有一位思想巨人:
-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354–430):羅馬帝國末年的神學家,跨在古典與中世紀之間。
- 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4/25–1274):義大利修士,正逢義大利商業文明興起。
奧古斯丁:上帝之城#
奧古斯丁將希臘人「賢君治理小邦」的想像,轉化為以基督為頂端的「上帝之城(City of God)」:
- 城市同時受上帝法則與人世法律治理。
- 人活在不完美世界,必須擁有財產才能生存;財富是上帝賜給罪人的禮物。
- 重點不在擁有,而在不依戀:把財產視為過聖潔生活的工具即可。
封建制度與「存在之鏈」#
奧古斯丁去世後,羅馬帝國瓦解、貿易萎縮、城鎮萎縮、橋樑與道路崩壞。歐洲取而代之的是封建主義(feudalism):
- 國王把土地賜給戰士以換取忠誠,戰士再把土地分給下級。
- 生產不靠金錢,而靠承諾與義務。
- 整個社會被視為一條「存在之鏈(chain of being)」:上帝—基督—教皇—國王—領主—農民,依序排列。
阿奎那:蜂巢式的經濟#
阿奎那把這條存在之鏈比喻為蜂巢——每隻蜜蜂都有上帝指派的角色:採蜜、築巢、侍奉蜂后。重要的是別貪心、別嫉妒。
公道價格(just price)#
阿奎那關心的核心問題是:賣肉的人應該收多少錢才合乎道德?
- 不是賣家能榨取的最高價(例如謊稱腐肉新鮮)。
- 而是在沒有欺詐、沒有強勢壟斷下,社群中通常成交的價格。
中世紀倫敦曾有屠夫把腐羊的眼睛塗上鮮血以假冒新鮮——欺詐下成交的價格在阿奎那眼中是「不義之價」。
高利貸是最嚴重的經濟之罪#
教會視「高利貸(usury)」——也就是放貸收息——為最嚴重的經濟罪行:
- 放貸者死後不得葬於聖地;下葬他們的神父甚至會被逐出教會。
- 教會的論證:金錢是「不孕的(barren)」,無法像羊群一樣繁衍。借出 22 枚金幣卻收回 25 枚,多出來的 3 枚就是搶來的。
- 阿奎那承襲希臘看法:金錢的本分是用於買賣,買賣會「用掉」金錢,就像吃麵包會用掉麵包一樣。
- 更糟的是利息「不眠不休」——殺人犯睡覺時還會停止殺人,放貸者卻在睡夢中讓欠款繼續成長。
一則中世紀傳說:放貸者要求和財寶一同下葬,妻子掘墓取財,卻見惡魔把化為燒紅煤炭的硬幣強塞進他喉嚨。
商業復興與教會立場的轉變#
阿奎那寫作的時期,歐洲正在重新發現貿易:
- 重型犁、新式馬具讓農地產量提升。
- 水車磨坊在河上轉動,社區之間開始往來貿易。
- 威尼斯與佛羅倫斯興起新階級:商人與銀行家。
- 商人們把錢存進兌幣商的金庫——這些兌幣商於是成為最早的銀行家,同時也是被教會譴責的放貸者。
- 為了應對海運風險,**保險(insurance)**也應運而生。
教會的立場逐漸鬆動:
- 商業逼得封建制度崩解——農民離開土地進城賺錢。
- 修士也意識到:若不允許貸款收息,商業活動就無法運作。
- 阿奎那後來承認:合理的利息可以接受,因為放貸者放棄了用錢賺錢的機會。
- 教會逐漸區分「高利貸」(壓垮借款人的高利率)與「合理利息」(銀行運作的必要成本)。
從「不能進天堂」到「以神與利潤之名」#
教會態度轉變的最佳寫照:
- 十一世紀初:教皇宣告商人永遠不得進天堂。
- 十三世紀末:教皇將商人霍莫博努斯(Homobonus)封為聖人。
- 1253 年:一家義大利公司以「以神與利潤之名(In the name of God and of profit)」做為帳冊開頭。
上帝的經濟,正悄然與新興的商業世界融合。經濟生活逐漸由「金錢與利潤」主導,宗教與傳統退居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