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篇 133:1)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以這句詩篇為《團契生活》全書揭幕。整部書接下來的論述,可以視為對這節經文的反覆默想——基督徒一同生活,究竟是什麼意思?又是什麼讓它成為可能?
群體生活是恩典,不是理所當然#
潘霍華一開篇便提出一個對當時德國基督徒來說極為刺耳的提醒:
「基督徒不能把和其他基督徒一同生活的特權視為理所當然。」
理由有二:
- 耶穌基督活在仇敵之中。他在十字架上孤身一人,被罪犯與譏笑的人群環繞。基督徒因此也不屬於與世隔絕的修道院,而屬於仇敵中間——那是他們的使命與工作所在。
- 散居是神子民的命定。神將他的子民分散到地的四方(撒迦利亞 10:9;申命記 28:25),他們唯獨在基督裡合一。在這意義下,被囚者、患病者、孤獨者、散居各地的傳道人,都還沒有得到「可見群體」這份恩典。
因此,凡此刻仍被允許在可見群體中與其他基督徒一同生活的人,都應當「在膝下感謝神」,承認這是恩典,純然是恩典。
身體性同在的價值#
潘霍華特別肯定基督徒之間身體性(bodily)的同在:
- 保羅在獄中渴望提摩太前來相見(提摩太後書 1:4)。
- 約翰寧願「面對面」說話,而非藉著紙與墨(約翰二書 12)。
- 基督徒不必為渴慕弟兄姊妹的同在感到羞愧,彷彿這是「太屬肉體」的渴望。
人是被造為身體;神的兒子為我們以身體顯現於世,並以身體復活;信徒在聖禮中以身體領受基督。對受苦的、生病的、散居的基督徒而言,另一位基督徒的臨近,本身就是三一神恩慈臨在的具體記號。
基督徒群體的根基:唯獨基督#
整章最關鍵的一句宣告:
「基督徒群體的意思,就是透過耶穌基督、並在耶穌基督裡的群體。沒有任何基督徒群體比這更多,也沒有任何基督徒群體比這更少。」
潘霍華以三點展開這句話:
- 基督徒因耶穌基督而需要彼此。基督徒不再從自己尋找救恩、釋放與稱義,而是從耶穌基督——一個外來的義(alien righteousness, fremde Gerechtigkeit)。但這外來的話語必須被傳遞,因此他們需要弟兄姊妹「向他們述說神的話」。「在他們自己心中的基督,比在弟兄話語中的基督更軟弱」。
- 基督徒只能透過耶穌基督走向他人。沒有基督,人與人之間隔著「自我」(das eigene Ich)。基督是和好的中保,唯有透過他,弟兄姊妹才得以彼此相愛、服事、合一。
- 我們從永恆中已在基督裡被揀選、合一。當神的兒子取了我們的肉體,我們便在他裡面。我們在此刻共度的群體生活,將延伸進入永恆。
因此,「弟兄姊妹」這個身分的根據,不在於對方的虔誠或內在品質,而在於基督為他所做的事。
理想的群體 vs. 真實的群體#
接著是全書最尖銳的洞見之一。潘霍華區分出兩種致命的危險:
- 把基督徒群體當成理想而非神所創造的實在;
- 把基督徒群體當成**情感(psychic, seelisch)現實而非屬靈(spiritual, pneumatisch)**現實。
關於第一點:
「凡愛自己心目中那個基督徒群體的夢,過於愛真實的基督徒群體者,最終會成為基督徒群體的破壞者——即便他的個人意圖再誠懇、再認真、再願意犧牲。」
潘霍華將這稱為「神所恨惡的願望式幻想」(wishful dreaming)。理由是:
- 它讓夢想者驕傲——他要求群體達到自己的標準,並以此標準審判他人乃至神。
- 一旦理想破滅,他便先後成為他人、神、以及自己的控告者。
相反地,神「以恩典絕不允許我們在夢中世界裡生活哪怕幾個星期」。當理想破滅時,真正的群體才開始可能。
潘霍華建議:感謝你日常領受的小事——同住的弟兄姊妹、共同的禱告、彼此的擔當。「只有為小事感謝的人,才會領受大事。」
屬靈的群體 vs. 情感的群體#
第二個對照更深層。潘霍華援用保羅 pneuma(靈)/ sarx(肉體)的對比,將兩種「群體」並置:
| 屬靈群體(pneumatische) | 情感群體(psychische) |
|---|---|
| 根基:神在基督裡的話語 | 根基:人靈魂深處的衝動與慾望 |
| 本質:光明、真理 | 本質:黑暗、慾望 |
| 愛的形式:agape(捨己之愛) | 愛的形式:eros(佔有之愛) |
| 唯獨神的話語掌權 | 個人的影響力、心理技巧與神的話一同掌權 |
| 服事、簡單、謙卑 | 心理分析、設計、操弄 |
| 透過基督才接觸他人 | 渴求「直接」接觸、靈魂的合一 |
潘霍華特別警告兩個情感群體的特徵:
- 不能容忍假群體的解體——即使這個群體已經偏離真理。
- 不能愛仇敵——當欲望無法被滿足時,便轉為仇恨、輕蔑與毀謗。
而屬靈之愛恰恰從這個地方才開始。
受中保的愛#
因為基督站在我與他人之間,我必須放棄與他人「直接」聯合的渴求。這帶出潘霍華對「愛弟兄姊妹」的深刻定義:
- 我必須讓他們從我的愛中得自由——不再被我控制、強迫、宰制。
- 我必須把他們交還給基督,讓基督來處理他們。
- 屬靈之愛對他人談論基督多於對基督談論他人。
「最直接通往他人之路,永遠是透過向基督禱告。」
健康群體的限度#
潘霍華提醒:純粹屬靈性的群體生活,雖然吸引人,卻最容易讓自我中心滲入。家庭、婚姻、共同工作的群體反而清楚地知道情感與屬靈的界線。因此:
- 群體不應自我塑造為某種「運動」、修會或「敬虔小團體」(collegium pietatis)。
- 群體必須意識到自己是「唯一、聖潔、普世、基督的教會」的一部分,與全教會分擔苦難、掙扎與應許。
- 弱小者、無關緊要者不可被排除——「在貧窮的弟兄姊妹身上,基督正在敲門」。
結語:因信而非因經驗連結#
最後潘霍華提出一個冷靜的判準:
- 真正的基督徒群體偶爾會經歷令人振奮的合一時刻,那是「白白賜下的額外恩典」。
- 但群體不是為這些經驗而存在,也不靠這些經驗維繫。
「我們不是被經驗連結在一起,而是被信心連結在一起。」
於是詩篇 133:1 在章末被重新詮釋:「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同居」(in unity)真正的意思是**「在基督裡同居」**。「因為唯獨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