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迴避的難題#
馬爾克(Malcolm)不肯放過路易斯(C. S. Lewis),逼他正面回應禱告中真正讓人在切實呼求憐憫時備受折磨的難處。路易斯坦言:
- 他沒有讀過哪本書能在所有難處上都幫得上忙
- 他對自己處理這些難題的能力沒什麼信心
- 若可能,他寧可讓沉睡的狗繼續沉睡——但這些狗並沒睡著,牠們醒著、咬人;你我都帶著牠們的齒痕
既然如此,不如分享彼此的困惑——彼此遮掩,並不能對自己遮掩。
兩段令人尷尬的應許#
新約包含兩段「令人尷尬」的應許:只要憑信心祈求,便得著。馬可福音 11:24 最為驚人:
- 不論求什麼,只要相信必得著,就必得著
- 看來沒有限定在屬靈恩賜——「不論求什麼」
- 不是對神的一般信心,而是「會得到所求的那特定之物」的相信
- 不是得到它「或是更好的」——是精準地得到所求之物
- 雪上加霜:希臘文用的甚至不是「相信你將要得到」,而是不定過去式(aorist),近乎「相信你已經得到」
最後這個文法難題路易斯就略過——他猜亞蘭文(Aramaic)本來就沒有我們在拉丁文法中熟悉的「時態」概念。
難題的兩面#
這個驚人應許要如何協調——
- 與觀察到的事實:每一場戰爭、每一場饑荒或瘟疫、幾乎每一張臨終的床,都是一個未蒙應允的祈求的紀念碑
- 與客西馬尼的禱告:以及由此衍生的普遍共識——所有祈求都該帶著保留:「若是祢的旨意」
第一面:事實的無情#
「就在此刻,這座島上千萬個人正面對著他們日夜禱告、傾盡心力、自以為帶著信心所求要避免的事——作為既成事實。
他們尋找了,沒有尋見;他們扣門了,沒有開門。『他們所大大懼怕的事,臨到了他們身上。』」
第二面:信心與保留如何並存?#
雅各書 1:6 要求一種「無疑無惑」的完美信心。但問題是——
怎麼可能在同一時刻——
- 既懷有完美信心,相信你會得到你所求的
- 又預先順服地準備可能被拒?
若你把「被拒」視為可能,怎能同時擁有「絕不會被拒」的完全把握?若你擁有那把握,又怎能把「被拒」納入考慮?
難怪人們寫敬拜與默觀(contemplation)的文字遠多於寫「粗陋而幼稚」的祈求式禱告。後兩者也許是更高貴的禱告形式——但寫起來確實也容易得多。
真正的問題:為何反方向的應許這樣慷慨?#
路易斯先釐清焦點:他不是在問為何祈求常被拒——
- 在我們的無知中,我們所求的常常對自己或他人不好,或本就不可能
- 應允一人的禱告,往往意味著拒絕另一人的禱告
- 這些雖然意志難以接受,但理智不難理解
真正的問題不是「為何拒絕如此頻繁」,而是「為何相反的結果竟被如此慷慨地應許」。
是否該採用維德勒的辦法?#
那是否該按維德勒(Vidler)的原則,把這些令人尷尬的應許當作必須「超越」的「可敬古物」拋棄?
即使沒有別的反對,這方法也太簡便。
若我們有自由刪除一切不便的資料,自然不會有神學難題;但同樣地,也不會有解答、也不會有進展。
連寫偵探小說的作者都比這懂——更不用說科學家。那令人煩惱的事實、那無法被既有綜合所容納的「明顯荒謬」——正是我們不能忽視的。十有八九,狐狸就藏在那座灌木叢裡。
只要把未解之題清楚擺在眼前,總還有希望;若假裝它不存在,就毫無希望。
兩個實踐上的提醒#
第一:別用這些應許開始教學#
這些慷慨的應許,是教導孩童或外邦人時最糟糕的起點。
回想哈克・芬恩(Huck Finn)的故事:寡婦讓他以為「靠禱告就能得到想要的」——哈克做了實驗,然後(不出意外)此生再不認真考慮基督教。
「最好別把馬可 11:24 所體現的禱告觀說成『直觀』或『初階』。若那段話含真理,那是給極為進階的學生的真理——它是壓頂的拱心石(coping-stone),不是地基。
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才是唯一範本。挪移山嶺的事,可以以後再說。」
第二:別把「信心」誤當成心理操作#
我們不該慫恿自己或他人去人為地製造一個主觀狀態——若製造成功,我們就稱它為「信心」,並以為這能保證禱告被應允。
童年時我們大概都做過這種事。但「強烈渴望加上活躍想像」所製造出的心境,並非基督教意義下的信心,而只是心理體操。
「行神的工」之人的信心#
路易斯的結論:有信心便得應允的這類應許,所指的是大多數信徒從未經歷過的某種程度或種類的信心:
- 遠次一等的信心,他相信神也悅納
- 連「我信不足,求主幫助」(Help thou my unbelief)也可以成為奇蹟發生的通道
- 缺乏「保證得應允」的那種信心,本身也未必是罪——主在客西馬尼禱告時就沒有那樣的把握
何時這信心會出現?#
那麼,這種信心為何「有時」出現,連完美的祈求者也不總是擁有?路易斯只能猜測:
「我自己的想法是:這信心只在那祈求者作為神的同工(fellow-worker)禱告時才出現——他所求的,是『共同工作所需之物』。
先知、使徒、宣教士、醫病者的禱告,就帶著這份把握,並由結果證實了這份把握。」
僕人 vs. 朋友:聖經式的階梯#
我們被告知,僕人與朋友之別在於——僕人不知道主人的祕密:
- 對僕人而言,「命令就是命令」
- 他對自己參與執行的計畫只能猜測
「而神的同工、夥伴、甚至(敢說嗎?)同事,在某些時刻與神是如此合一,以至於神的某些預知(divine foreknowledge)進入他的心。
所以他的信心就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即那未見之事的明證、明顯。」
從朋友到僕人,從僕人到求情者#
階梯由高至低排列——
- 朋友(friend):與神同工,分享神的預知
- 僕人(servant):服從命令但不知計畫
- 求情者(suitor):為自己之事禱告
「作求情者並無罪。主自己也降為求情者——在客西馬尼為自己禱告。但當祂這樣做時,對父旨意的那份確定似乎被收回了。」
我們的真正掙扎#
對「習慣性是求情者、極少達到僕人層次」的我們而言,去想像自己能擁有什麼關於禱告結果的「確證」(而那不是幻覺、或只是偶爾湊巧對的)——那就不是真信心,而是無聊的僭越。
我們的掙扎是要在較低的層次上獲得並守住信心:
- 相信無論神能否應允,祂會聽我們的禱告、會把它納入考量
- 甚至只是相信真的有一位聆聽者
因為——
「處境越絕望,駭人的恐懼越是侵入:難道我們只是對著空虛的宇宙喃喃自語?
沉默常常如此強烈。
而我們已經禱告了這麼多。」
你怎麼看這些事?以上路易斯只是給出他的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