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宗教」這個詞#
馬爾克(Malcolm)半開玩笑地問路易斯(C. S. Lewis):你是不是已經變成「維德勒(Alec Vidler)的年輕追隨者」之一了?路易斯雖記不清自己上次說了什麼,但他承認自己在維德勒的問題上立場可能比馬爾克想的更近。
維德勒帶來的爭議#
- 路易斯沒聽過那個惹起風波的廣播節目,自然不會「靠報紙摘錄判一隻狗死刑」
- 但他讀過維德勒在《探測》(Soundings)中的文章,覺得頗有見地——尤其是引用毛里斯(F. D. Maurice)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的部分,以及他對「教會建制」(the Establishment)的論證
為何「宗教」一詞令人不安#
路易斯能理解:一個努力愛神、愛人的人,最終可能會討厭「宗教」(religion)這個字本身——這個字在新約中幾乎不出現。
紐曼(John Henry Newman)在《教區及通俗講道集》(Parochial and Plain Sermons)中有一段話讓路易斯心寒:他說天堂像教會,因為兩處都「以宗教這唯一至高的主題擺在我們眼前」。
紐曼忘了——新耶路撒冷裡沒有殿。
他把「宗教」換成了「神」——就像把「航行」換成「到達」、把「戰役」換成「勝利」、把「求愛」換成「結婚」——用手段取代了目的。
「宗教」作為一個部門的危險#
它不該是「人生的一個部門」#
「宗教」一詞暗示——它只是人生眾多部門之一,與經濟、社會、智識、休閒並列。
「但那要求是無限的事物,不可能僅佔有部門的地位。
它要嘛是幻覺,要嘛整個人生都在它之下。
我們沒有『非宗教活動』,只有有信仰的與沒信仰的。」
為什麼它看似仍以部門存在?#
「宗教」之所以能作為一個部門蓬勃發展,部分原因是:
- 許多人有「對宗教儀式的喜愛」(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稱之為純粹自然的口味)
- 對宗教(如同對任何事物的)組織的喜悅
- 各種美學、感性、歷史、政治興趣被牽引進來
- 最後是義賣會、教區雜誌、敲鐘、聖誕老人
這些事本身都不壞——但它們在屬靈價值上未必高於我們所稱的「世俗」活動;若不明白這點,這些事就極其危險。
這個貼著「神聖」標籤的部門,可能變成目的本身——一個遮住神、也遮住鄰人的偶像。「當手段成為自主,它便是致命的」(“When the means are autonomous they are deadly”)。
一個人最真實的基督徒行動,甚至可能完全發生在他自己所稱為「宗教」的那部分人生之外。
某宗教刊物寫道:「沒有什麼比教孩子畫十字更重要。」——什麼?比同情、誠實、公義都重要?這就是敵人。
不可被誤解的真理#
「宗教作為部門其實沒有存在的權利」這個真理,容易被誤解:
- 有人會結論:那麼這非法部門就該廢除
- 有人接近真理:它應從部門退場,擴及整個人生——但他們會誤解
- 以為這代表「越來越多世俗事務該以禱告開始」、「滲透一切談話的、令人生厭的虔誠表態」、「再也不准吃喝玩樂」
- 第三種人——清楚意識到神所統治的部分還很小——會絕望
對第三種人需要小心解釋:「至今仍只是一部分」和「永久部門」不同。
在我們每一個人裡,神「至今」也只佔據一部分。諾曼第登陸日(D-Day)才不過一週前——歐洲地圖上已被奪回的諾曼第,看上去仍然不大;抵抗強烈、傷亡慘重、結果未定。
神在我們裡面的地界與敵人的地界之間,確實有一條分界——但我們盼望那是一條戰線(fighting line),不是談判定下的疆界。
對維德勒可能的誤解:不是行為,是教義#
不過路易斯認為大眾對維德勒的真正誤解在別處:
- 上面討論的是「宗教」作為一種行為模式
- 但人們更常用「宗教」指一個信念體系
當聽到維德勒說想要「少一點宗教」的教會,人們以為自由派神學殘存的那點「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也要被倒掉——所以有人問:「他到底是不是有神論者(Theist)?」
維德勒的真實立場#
- 他確實是有神論者
- 他想——而且非常認真地想——保留某些基督教教義
- 但他也準備丟棄一大堆「傳統教義」
- 許多東西要「被超越」,或「主要作為可敬的古物或童話故事繼續存在」
維德勒對這個未明確的「拋棄計畫」感到自在,因為他信靠聖靈持續的引導——這是高貴的信心。
但問題在於:聖靈的存在本身就是「傳統教義」之一——以維德勒的前提,我們任何一天都可能發現自己「超越」了這個教義。
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於「人不僅是政治性受造物,也是屬靈存有」這項教義——維德勒、馬爾克、路易斯(還有柏拉圖[Plato])認為這是事實;數萬乃至數百萬人卻認為它是幻想。中性的描述就只能稱它為「傳統教義」。
維德勒是否認為這兩條——而且為何偏偏是這兩條?——構成他信仰的「硬核」,免於其他教義所面臨的拋棄威脅?還是如書名所暗示,他只是在「測深」(taking soundings)——而測線若不夠長探不到底,測深也只能給航海者負面資訊?
「免我們的債」:兩種難纏的狀態#
路易斯欣賞馬爾克對「免我們的債」這句的看法。通常——
- 有具體可懺悔之事時,路就好走
- 但也常陷入兩種較難處理的狀態:
- 一團模糊的罪咎感
- 一種狡黠、同樣模糊的自我認可
現代心理學的對與錯#
許多現代心理學家叫我們把「模糊的罪咎感」當作純病理性來不信任。若他們僅停在這裡,路易斯願意信他們。但有些人進一步要把同樣的處理套到「所有罪咎感」上——包括對某次具體的刻薄行為或具體的不誠實的感受——這就胡說八道。
只要看別人就明白了:
- 有些人感到罪咎,是該感到罪咎的——他們表現得像畜生並且自知
- 有些人感到罪咎卻無罪——以任何路易斯能用的標準來看
- 有些人有罪卻不覺得罪咎
這正如生病這件事——
- 有人健康但自以為病(malades imaginaires)
- 有人病著卻自以為健康(尤其是肺病患者)
- 第三類——遠遠最多——病著且知道自己病
若有哪個領域所有錯誤都偏向同一方向,那才奇怪。
「再翻找看看」是否可行?#
有些基督徒會說:你就繼續翻找、抓癢,直到找到具體的罪。他們認為一定能找到。
路易斯認為:他們說得對——找夠久一定會找到(或自以為找到)。但這正是疑慮的源頭:
- 一個永遠無法被經驗否證的理論,正因為如此,也幾乎無法被驗證
- 正如我們屈服於試探時會說服自己「這次不算罪」——同樣地,我們也可能說服自己一向(正確地)認為無辜的事其實是錯的
- 我們可能製造出「scrupulosity」(不必要的良心顧忌)——而良心顧忌總是壞事,至少因為它常使我們分心於真正的責任
路易斯的結論#
對這兩種模糊感受,他越想越覺得不能直接處理:
- 兩者都不能信——你怎麼能去「相信」一團霧?
- 回到約翰一書:「若我們的心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同樣地,若我們的心阿諛我們,神也比我們的心大
「我有時不為一般的『自我認識』禱告,而是只求此刻我所能承受、所能使用的那一份自我認識——每日的微量配給。」
我們能承受全面的自我認識嗎?#
我們有什麼理由假定,若獲得完整的自我認識會對自己有益?
- 古諺說:孩童與愚人不該看未完成的作品;而我們連半成品都還不到
- 老師也不會在每個階段都把對學生的看法盡數告訴他——讓他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遠比這個重要
公開這麼說會引來佛洛伊德派的攻擊。我們確實虧欠他們很多——他們揭穿了從世界開始以來人人都在玩的「迴避真正有用的自我認識」的怯懦把戲。
但現代心理學的副作用是一種病態、躁動的自我好奇——這種東西怎可能有益?「未完成的畫」多麼想跳下畫架自照一下!而精神分析並不能治癒這個——我們都認識做過分析後,從此把自己當終生研究課題的人。
給良心的回應#
「當良心只是模糊地控訴或模糊地嘉許、不肯落到實處時,我們就該對它說——像赫伯特(George Herbert)那樣——『安靜,多嘴的東西』,然後繼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