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困難:信徒的與懷疑者的#
馬爾克(Malcolm)提到兩個關於禱告的困難。路易斯(C. S. Lewis)認為:
- 其中一個確實常是信徒生活中的實際難題
- 另一個多半是反對基督教者用來攻擊信仰的素材
困難一:神既全知,為何還要禱告?#
攻擊的切入點#
懂《聖經》的攻擊者,最理想的切入點是腓立比書「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making your requests known to God)這節經文——「使……知道」(making known)字面上看,似乎與我們相信神全知(omniscient)矛盾。耶穌(Our Lord)自己也提醒我們,禱告時不要彷彿忘了神的全知——「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
確實該排除的「蠢禱告」#
這話足以否定一類極愚蠢的禱告:
- 有人為病人禱告,內容實質上是「先給神做病情診斷,再告訴神該怎麼治」
- 有人「為和平」禱告,但所求其實是禱告者本人相信能達到和平的種種「手段」
真正的問題仍在#
即使排除上述情況,懷疑者的反對仍然成立:
- 在神面前認罪,本就是告訴祂祂早已比我們更清楚的事
- 任何祈求都帶有「告知」的成分
- 傳統禱文中常見「主啊,垂聽我們」、「願主側耳聽我訴苦」——似乎神不需要被告知,卻仍需要被「提醒」
但我們不能真的相信「絕對心智」(the Absolute Mind)中存在「注意」與「不注意」、「遺忘」這類程度差異。
路易斯設想:正是神的注意,才使他(或任何事物)得以存在。
禱告的真實樣貌:揭幕(unveiling)#
那我們在禱告中究竟在做什麼?路易斯給出他的核心答案:
從「被知道」到「自願被知道」#
- 我們始終、完全、平等地被神所知——這是我們的命運,無論是否願意
- 這份「知道」本身永不改變;但「我們被知道」的「質」可以改變
- 借用「自由即被意願的必然」(freedom is willed necessity)這個比喻:
平常神認識我們,是把我們當「物」(thing)——我們與蚯蚓、白菜、星雲一樣,是神聖知識的對象。然而當我們做到兩件事:
- 意識到此刻正被神知道(不是抽象一般化的知道,而是當下這個事實)
- 以全部意志同意這樣被知道
我們就從「物」改變身分為「人」(person)。
「我們揭幕了——並非任何幕能蒙蔽神的視線,改變的是我們。被動轉為主動。不再僅僅是被知道,我們呈現、訴說、自願受視。」
這不是僭越,是恩典#
把自己擺在「人對人」的位置上面對神,若無授權,本只能是僭越與幻覺。但聖經告訴我們這是被允許的——是神親自賜我們這個位置:
- 是聖靈使我們呼喊「阿爸父」
- 藉揭幕、認罪、「使祈求被知道」,我們在祂面前取得「位格」(person)的崇高身分
- 而祂則俯就,對我們成為一位「位格」
不過「成為」這詞用得不準。在祂裡面沒有「成為」——祂只是啟示自己為位格,或啟示祂裡面那「位格的」一面。
「神在某種程度上對人,正如那人對神。神身上那扇打開的門,正是人扣的那扇門。」
祂裡面那「位格」(祂不只是位格)會迎見那些能夠歡迎或至少敢於面對它的人。
當我們真實地稱祂「你」(Thou),祂就以「我」(I)回應——布伯(Martin Buber)寫得真好!
擬人語言 vs. 抽象語言:兩者都是讓步#
說「相遇」(meeting)當然是擬人化的——彷彿神與人能像兩個受造物那樣面對面,而實際上祂在我之上、在我之內、在我之下、環繞著我。
但萬萬不要以為擬人化是「為照顧我們的軟弱所作的讓步」,而抽象語言才是「字面真理」——兩者同樣是讓步:
- 各自單獨使用都會誤導
- 兩者並用才相互校正
若不時時輕聲提醒「Not thus, not thus, neither is this Thou」(不是這樣、不是這樣,這也不是祢),抽象語言會致命——它會把「生命之生命」變成無生命,把「愛之愛」變成非位格。
而幼稚的形象化反而沒那麼有害——它頂多攔阻未信者悔改歸主,對信徒即使最粗糙的形式也無傷。有誰因為相信「父神真的有鬍鬚」而靈魂滅亡呢?
困難二:什麼樣的需要可以禱告?#
馬爾克的另一個問題真正困擾敬虔人:「一個需要或慾望要多重要,才適合(properly)成為禱告的內容?」 所謂「適合」,路易斯理解為「不至於不敬」或「不至於愚蠢」,或兩者皆是。
拆成兩個子問題#
- 一個對象要多重要,我們才可以「無罪無愚」地讓對它的渴望成為心中要事?——這是關於我們「心境」(frame of mind)的問題
- 一旦這樣的關切真實存在於心中,是否總可以正當地擺在神面前禱告?
第一題的理論答案#
理論上人人都會回答:應當追求奧古斯丁(St Augustine)所說的「有秩序的愛」(ordinate loves)——
- 最深的關切給「第一等的事」
- 次深的給「第二等的事」
- 依此遞減
- 直到對「並非真正美善、也不能成為美善之手段」的事完全不關切
第二題:以「揭幕」回答#
但我們要的不是「若我們完美時該怎樣禱告」,而是「我們現在這個樣子該怎樣禱告」。若接受「禱告即揭幕」的理解,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若整個心思其實被 B 所佔據,卻假裝懇切地向神求 A,毫無意義。
我們必須把「在我裡面的」(what is in us)擺到神面前,而不是「該在我裡面的」(what ought to be in us)。
一個切身的例子#
路易斯說:即使是親密的朋友,如果你明明心在別處,卻拉著他談另一件事,也是在虧待他——而朋友很快就會發現。
「幾年前你來看我,那場巨大的打擊正落在我身上。我假裝沒事和你說話——你五分鐘就看穿了。後來我承認了,你說的話讓我為自己的隱瞞感到羞愧。」
對「不夠重要的渴望」該怎麼辦?#
馬爾克擔心的不是罪惡的渴望,而是**本身無辜、若有罪也只是因為「強度超出對象的微小」**而過份。對此路易斯毫無疑慮:
「只要它們是我們的心思所在,就必須是我們禱告的內容——或在懺悔中、或在祈求中、或兩者兼有:為其過度而懺悔,但仍為所渴望之物祈求。」
強行壓制反而毀壞禱告#
若硬把這些渴望排除在禱告外,它們會破壞其餘的禱告:
- 把所有牌攤在桌上,神會幫我們節制過度
- 而試圖壓制的雜念,才是最徹底的分心
有人說過:「沒有什麼聲音比你正試圖不去聽的聲音更刺耳。」
結論:別端架子#
「有秩序的心境」(ordinate frame of mind)本身就是該求的恩典之一,而不是我們在禱告前該換上的盛裝。
或許——
- 在小試煉中不向神轉求的人,大試煉來時也沒有此習慣可依
- 從未為孩子氣的小事求神的人,遇到大事也較難開口
「我們不可太自命清高。有時阻止我們作小禱告的,並非顧念神的尊嚴,而是顧念自己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