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的緣起:重拾「議題式書信」#

路易斯(C. S. Lewis)十分贊同馬爾克(Malcolm)的提議——回到大學時代的舊習慣,每封信圍繞一個明確主題(agendum)展開。上一次失去焦點時,兩人的通信便逐漸沉寂;而當年他們圍繞《理想國》(Republic)、古典格律、所謂「新心理學」的長篇辯論,反而讓友誼更加密切。

「沒有什麼能比一場分歧,更讓不在身邊的朋友顯得近在咫尺。」

本系列書信的主題是祈禱——而且明確限定在「私下的祈禱」(private prayer),不涉及團體禮拜。路易斯坦言,自己對禮儀學(liturgiology)幾乎無話可說,因此先在本封信中把這點談完。

對禮拜「新意」的疑慮#

平信徒的本分:接受並善用既有的禮儀#

路易斯主張,平信徒(layman)的職責是接受所領受的,並善用之。若各地禮儀始終一致,這個本分會更容易盡。然而從實際情況看,許多英國國教(Anglican)的牧者並不這樣想——他們似乎相信,靠著不斷地點綴、簡化、加長或縮短禮拜,就能把人吸引進教會。

  • 新上任而熱心的教區牧師(vicar)通常能在堂區內聚集一小群擁護革新者
  • 但大多數會眾從來不是這樣的少數,他們僅僅是「忍耐」
  • 還有許多人乾脆放棄了上教會

「守舊」並非僵化#

路易斯認為,多數人之所以保守,並非心智僵化,而是因為——

  • 新奇本身只具娛樂價值,而會眾並非為娛樂而來
  • 他們是來「使用」禮拜、來「進行」禮拜的:藉一連串的動作與語言去領聖禮、悔改、祈求、敬拜
  • 唯有當禮拜的形式因熟悉而無須思索時,它才能真正運作

路易斯以幾個生動的比喻說明這點:

  • 只要你還在數舞步,你就不是在跳舞,而是在學跳舞
  • 一雙好鞋,是你穿著不會察覺的鞋
  • 當你不必再注意眼睛、光線、字形或拼字時,閱讀才真正開始

完美的禮拜,是一場讓我們幾乎不察覺其形式的禮拜——我們的注意力應當全在神身上。

新意如何破壞敬拜#

每一個「新花樣」都會讓注意力固著在禮拜本身——而思考敬拜,與敬拜本身,是兩回事。更糟的是,新意還可能把目光從禮拜移到主禮者(celebrant)身上,使「他到底在搞什麼?」這類問題不請自來,把人的虔誠掏空。

「但願他們記得,主對彼得(Peter)的吩咐是『餵養我的羊』,而不是『拿我的老鼠做實驗』、甚至『教我的雜耍狗變新把戲』。」

因此路易斯把整個立場濃縮為一個請求:穩定與一致(permanence and uniformity)。任何禮拜形式他都能將就,只要它別老是被抽換。否則,他永遠無法在敬拜這門技藝上養成熟練的習慣(habito dell’arte)。

對「禮儀躁動」的提醒#

也許某些差異看似品味問題,實則涉及嚴重的教義分歧;但不可能全部都是。否則必須得出一個荒謬結論:英國國教根本不存在。更何況「禮儀躁動」(Liturgical Fidget)也並非英國國教獨有——羅馬天主教徒(Roman Catholic)也有同樣抱怨。

若牧者們各奔東西,散到地平線各個方向,而羊群仍耐心地擠在一起、繼續咩咩叫,或許反而能把牧者召回。畢竟英軍歷史上不乏靠基層官兵——而非將領——贏得的勝利。

關於禮拜「文字」的更新#

若採用「本國語」(vernacular)的禮儀,那它就必然要不斷變動;否則最終就只是名義上的本國語。所謂「不隨時間變動的英語」(timeless English)是徹底的胡說——沒有任何活的語言能不變動,這就像要求一條不流動的河。

理想情境 vs. 現實處境#

  • 理想:必要的修訂應當逐步、不知不覺地發生——百年中換一個過時詞,如同莎士比亞(Shakespeare)各版拼寫的漸進演變
  • 現實:既然如此理想無法實現,那就必須面對新的禱告書(new Book)

給修訂者的提醒#

若有人請他建議,路易斯說自己頂多能提一些「無用的警告」,例如「小心——打破雞蛋,不見得就做得出歐姆蛋」。他憂心:

  • 新禱告書極可能成為新分裂的源頭:現行禮儀已是分裂教會中為數不多的合一象徵
  • **語言現代化與教義修訂兩件事,是否該同時進行?**兩者各自痛苦危險,病人能否承受?
  • **要寫進新書中的「公認教義」是哪些、能維持多久?**他曾讀到一位作者,希望刪去舊禱告書中所有與「正統佛洛伊德主義」(Freudianism)相牴觸的內容
  • **語言要遷就誰?**他舉了一個鄉村教區的例子:教堂司事知道「indifferently」(無偏無倚地)的意思,卻沒聽過「impartially」——所謂「為了好懂」的修訂,可能對受過教育的人不必要,對未受教育的人沒幫助,只服務了中間某一段未必佔多數的會眾

路易斯希望修訂者真去長時間地、實證地研究民眾「實際的」口語,而不是「先驗地」(a priori)假定它是什麼。例如:他偶然發現,未受教育的人說「impersonal」時,有時其實是指「incorporeal」。

古字、時機與文學才能#

對於「古而仍可懂」(archaic but not unintelligible)的措辭,人們反應南轅北轍:

  • 有人覺得這讓表達顯得不真實
  • 有人——未必更博學——卻覺得此種語感極具神聖性,對虔敬大有助益

對這兩類人,無法同時取悅。

路易斯不否認改變必要,但他質疑此刻是否是改變的合適時機。他舉出兩個徵兆:

  1. 教會內部的合一:能讓新書透過一個「教會整體的聲音」說話,而不是某一勝出派系的聲音
  2. 足以撰寫好禱文的文學天才:禮文之文,不只要好,還要能承受反覆朗讀的特殊好。克蘭默(Thomas Cranmer)作為神學家或許有缺陷,但作為文體家,足以讓現代所有人——以及他之前許多人——望塵莫及

路易斯承認自己也想動點手腳:例如他願意看到「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這句話從奉獻禮中拿掉——在那個語境下,它聽來太像在勸人施捨「好被人看見」。

最後,他答應下封信再回應馬爾克關於羅絲·麥考利(Rose Macaulay)書信集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