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 年,榮格(Carl Jung)發表〈論心靈的本質〉(“On the Nature of the Psyche”)的修訂版,並在其中把「共時性」(synchronicity)正式整合進「原型」(archetype)理論。這是榮格將自己的兩條主線編成一張地圖的關鍵動作。
「客觀心靈」的觀念#
斯坦(Murray Stein)介紹榮格在這個版本中的用語:
- 「客觀心靈」(objective psyche)——指潛意識是一個「客體的領域」
- 情結、原型形象都是內在的「物件」
- 它們對意識的影響,與外在物對意識的影響相當
榮格的比喻:
- 念頭像鳥,落在意識的樹梢稍作停留,然後飛走
- 直覺、靈感等都不是有意識思考的產物,而是「內在客體」掉進意識
越深越客觀#
斯坦引用榮格:「越深入客觀心靈,它就越客觀——因為它越來越不與自我的主觀性相關。」
- 它「同時是絕對的主觀性與普世的真理」
- 「在原則上它存在於每處,這是個人意識內容所不能說的」
- 一般人對「心靈」的曖昧印象只適用於意識,不適用於絕對潛意識
- 潛意識是「規律的、可預測的、集體的」
原型作為類心靈#
這就推出了關鍵的修正:
- 原型不是純粹的「心靈」
- 它是「類心靈」(psychoid)——一個既屬心靈又超出心靈的範疇
- 它的本質「無法被心靈完全表象」
榮格寫道:
「我必須由純心理學的考量,懷疑原型『純粹心靈』的本質;心理學還必須在物理學發現的光照下,修正其『只是心靈』的假設……心靈與物理連續體的相對的、部分的同一性,理論上極為重要——它在物理界(透過數學方程式)與心理界(透過經驗推導的原型)之間,搭建了那道看似不可量度的橋樑。」
換言之,心靈最深的模式(原型)與物理世界最深的模式之間,存在相當大的「同一區域」。第一階段「神祕參與」的世界觀(見第 8 章),其實離真實並不遠。
心靈的定義#
榮格在這裡給出一個精確版本的心靈定義:
- 心靈 = 凡是「原則上可以變得有意識、可被意志影響」的內容或感知
- 它包括:自我意識、情結、原型形象、本能的表象
- 但「原型本身」(archetype per se)與「本能本身」(instinct per se)不是心靈
- 它們落在與物理世界共享的連續體上
兩者在最深處都「化為純粹的能量」。
兩個平行的世界#
斯坦總結這份視野:
- 心靈不是「物質的衍生物」
- 物質也不是「心靈的衍生物」
- 兩者是「平行的兩個真實」
- 透過「共時性」彼此協調
橋樑有兩條:
- 從物理側:數學方程式
- 從心理側:經驗推導出的原型
這份「兩平行真實」的觀念,讓榮格的心靈地圖避免落入唯物論或唯心論的單向化約。它是「中間人哲學」(in-between philosophy)的成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