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說:只要存在正議價區間,雙方就應達成協議;而且決策分析法能找出對雙方都更好的方案。但實際上,談判者經常無法成交、即使有更佳方案也達不成 Pareto-優於的結果。為什麼?

本章探討六種談判中常見的認知錯誤:

  1. 神話式的固定大餅
  2. 框架對談判判斷的影響
  3. 衝突的非理性升級
  4. 高估自己的價值
  5. 自利偏誤
  6. 錨定偏誤

認識這些偏誤的兩個價值:

  • 在自己的重要談判中避開這些錯誤。
  • 在自己身上學會辨識後,更能預期對方會犯的錯。

一、神話式的固定大餅(The Mythical Fixed Pie)#

談判者常假設「對方贏的就是我輸的」——這就是固定大餅假設

冷戰時期 Floyd Spence 議員(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對 SALT 軍備削減條約的言論:「俄國人不會接受不利於他們的條約;既然對他們有利,就不可能對我們有利。」這是固定大餅假設的經典展現。事後證明 SALT 條約讓雙方都受惠——降低了浪費的軍備支出與核戰陰影。

Thompson(2001)發現的「不相容偏誤」(incompatibility bias):即使雙方想要完全一樣的結果(例如「結束冷戰」),談判者仍常推到不同結局或破局。

反向貶值(reactive devaluation, Stillinger et al., 1990):因為某項提議來自對手,我們就自動覺得它不值錢。

Curhan、Neale 與 Ross(2004):受試者對同一個方案的評價,自己提出時看高、對手提出時看低。「她願意讓出這個議題,那這個議題對她不重要」——這個錯誤推論扼殺了許多本可成立的好交換。

問為什麼學生在模擬中沒做出該有的交換?最常見的答案:「我以為這是不可能的。」固定大餅假設讓他們連找都不去找

二、談判判斷的框架(The Framing of Negotiator Judgment)#

公寓出售題:你 2005 年用 25 萬買的公寓,現掛 29.9 萬,目標賣 29 萬。對方出 28 萬。

這是「比購買價多賺 3 萬」還是「比目標價少賺 1 萬」?兩者都是——但框架不同會引發不同的決策

勞資談判實例#

工會要求加薪到 18 美元/小時,資方堅持不超過 16 美元/小時。若有「確定 17 美元」與「強制仲裁」兩選項:

  • 雙方都在「損失」框架下(工會:低於 18 是損失;資方:高於 16 是損失)→ 雙方都追險,傾向走仲裁。
  • 若雙方都在「獲得」框架下(工會:高於 16 是收穫;資方:低於 18 是收穫)→ 雙方都避險,傾向接受確定協議。

框架由「選哪個錨點」決定。工會領袖談薪資時可能用:

  • 去年薪資(→ 任何加薪都是收穫,正向框架)
  • 資方初始開價
  • 對資方保留點的猜測
  • 自己的保留點
  • 公開向會員承諾的目標(→ 落差很容易讓任何結果變成損失,負向框架)

給談判者與調解者的策略#

  • 誘使對方進入正向框架——強調他「能得到什麼」,提高讓步意願。
  • 發現對方在負向框架時,提醒他「目前的選擇等於是在追險」——讓他看到放棄確定收益的真實風險。
  • 調解者對雙方分別說話時,需用不同的錨點讓雙方各自進入避險的正向框架——這是個微妙的技藝。

三、衝突的升級(Escalation of Conflict)#

1994 年大聯盟罷工#

從 1986 到 1993,MLB 連年獲利(1993 年達 3,600 萬美元)。1994 年因新合約談不攏,球員 8 月 12 日罷工,賽季中斷。

後果:

  • 球團主:1994 年虧損 3.75 億、1995 年 3.26 億、1996 年 1–2 億。
  • 球員:金錢、地位、議價權皆失。
  • 美國國民運動的形象受損好幾年。

Sebenius 與 Wheeler(1994)曾提出妙策:繼續比賽,但收入與薪資全數先入信託,達成協議才分配;超期未解決的部分捐給特奧會。雙方反而**為了「擊敗對方」**而拒絕這條雙贏路線——球團主對「世界大賽取消」的「集體勝利」歡欣鼓舞,沒注意到他們是為了消滅 10 億美元利潤而團結。

四年後 NBA 一字不差地重演(1998 年 202 天封館,球團主損失逾 10 億、球員損失逾 5 億);2011 年 NBA 又來一次。

升級的成因#

  • 承諾過深:當人「投入太多無法退出」時,更難讓步。
  • 公開宣告位置會強化非理性升級(Staw, 1981)。
  • 第 7 章的沉沒成本心理在談判中同樣作祟(Diekmann et al., 1996):賣家當初買房的價格不該影響議價,但實際上影響了雙方的保留點與最終成交價。

策略上:

  • 避免逼對方做出強硬聲明——這會把他們推到「太投入無法回頭」的位置。
  • 對方已亮出強硬底線時,用其他面向幫他下台階:例如賣方堅持房價 35 萬不退,買方接受這個價格但要求對方承擔升級裝修、附車位。

四、高估自己的價值(Overestimating Your Value)#

Matt Harrington 的故事#

2000 年,18 歲的右投 Matt Harrington 登上《USA Today》與《Baseball America》封面,被預測為大聯盟選秀第一輪最佳投手。他與經紀人 Tommy Tanzer 設下底線:500 萬美元簽約金。

  • 2000 年:科羅拉多落磯隊以第 7 順位選中,多次提案 4–5 百萬,全被拒。
  • 2001 年:聖地牙哥教士第 58 順位選中,125 萬合約被拒。
  • 2002 年:第 374 順位被選,10 萬以下合約被拒。
  • 2003 年:第 711 順位被選,談判破局。
  • 2004 年:第 1,089 順位被選,沒收到合約。
  • 2005 年:完全沒被選。
  • 2006 年:芝加哥小熊以小聯盟合約簽下,但 2007 春訓前釋出。

27 歲時,他在 Fort Worth Cats 領月薪不到 1,000 美元,淡季在 Target 補貨。他與全家、職業經紀人一年又一年犯同樣的錯:沒說「好」

研究證實:談判者系統性地高估自己的價值(Bazerman & Neale, 1982)。在最終提議仲裁實驗中,平均接受率只有 50%,但受試者卻平均估自己有 68% 機率被接受。

Neale 與 Bazerman(1985):「適度自信」的談判者比過度自信者更願意讓步、表現更好。

解方:當你的知識有限時,更可能高估自己——找中立第三方做客觀評估,他的觀點往往比你的直覺更接近對方的立場。

五、自利偏誤(Self-Serving Biases)#

Babcock, Loewenstein, Issacharoff & Camerer(1995)的車禍訴訟模擬:受試者拿到完全相同的案件資料,被分配為原告或被告角色,要協商賠償。

  • 兩方對「公正法官會怎麼判」的預測差距巨大
  • 預測差距越大,協議越難達成。
  • 即使提供金錢誘因要求準確、要求對方寫一篇支持對手立場的文章,都無法消除偏誤
  • 但若先讀資料、後分配角色,偏誤幾乎消失——大多數人迅速達成協議(Loewenstein & Moore, 2004)。

自利偏誤的機制:人會把支持自己立場的論點看得更有說服力。當資料複雜或模糊到允許多種詮釋時,偏誤效應特別強。

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

Hardin(1968)的牧場寓言:每個牧人放更多牛,個人有利但破壞共同牧場。談判中也一樣——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應分得更多,但所有人加起來,協議就不可能達成

Wade-Benzoni、Tenbrunsel 與 Bazerman(1996)的鯊魚漁業模擬:

  • 商業漁業組與休閒漁業組對未來重要性的權重不同。
  • 自利的公平詮釋普遍存在,且自利偏誤越強,過度捕撈越嚴重
  • 討論問題本身能降低自利偏誤、提高合作

真實世界的公地悲劇#

  • 黑鮪魚瀕危:1969 年成立的 ICCAT 應監督 46 個會員國,卻無能執法;2008 年各國同意暫停捕撈後又翻臉。
  • 氣候變遷談判:開發中國家責難西方工業化,西方國家責難新興國家擴張。中美佔人為溫室氣體 42%,2009 年哥本哈根會議在監督機制上破局——直到歐巴馬與溫家寶面對面才勉強妥協。自利偏誤讓所有國家都覺得自己應負的責任比客觀觀察者所認為的少

自利偏誤的根源不是「想佔便宜」,而是無法以無偏方式詮釋資訊。建立溝通機制、提問、尋找交換、主動讓步,都能緩解偏誤。

六、錨定(Anchoring)#

Northcraft 與 Neale(1987):請房地產仲介估一棟真實房屋的市價。仲介不知道彼此拿到不同的「掛牌價」(從 +11% 到 -11%)。

雖然仲介信誓旦旦聲稱不會被掛牌價影響,最終估值卻大幅受掛牌價牽動。學生承認自己受影響,仲介則否認——但行為證據明確。

類似結果在汽車技師估車況、藝術專家估畫作中均得到複製。

順序與精確度的影響#

  • 順序錨定(Ritov, 1996):可能價格從高列到低 vs. 從低列到高,最終成交價會偏向「列表頂端」。
  • 精確錨定(Janiszewski & Uy, 2008):以「精確、不四捨五入」的數字提案(如 $359,500)比以整數($360,000)效果更好——人從精確錨點調整的幅度較小。

第一次出價#

第一次出價往往決定協議區間:

  • 何時值得搶第一:當對方對議價區間或物品價值不確定(Galinsky & Mussweiler, 2001)。
  • 理想的第一次出價:對對方來說「看似合理」、但盡可能接近你偏好的那一端。
  • 抵禦對方先手: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替代方案與目標,避免被對方的出價牽著鼻子走。

結論#

Howard Raiffa 的「處方/描述不對稱」框架:給「焦點談判者」處方建議(你該怎麼做),同時對「對方」做最佳的行為預測(他可能怎麼做)。

第 10 章提供了結構(BATNA、利益、價值創造),第 11 章補上了系統性的非理性偏離模式。成功的談判者用描述性模型預測對手、識別自己會犯的錯——這兩章組合起來,就是 Raiffa 之後幾十年的「決策觀點」談判研究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