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不必然帶來幸福,但沒有行動就絕對沒有幸福。

——本傑明·狄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

你正在過日子,但你真的「活著」嗎?#

某天傍晚,一名每天泡 5 小時、邊喝邊看電視的常客對酒保說:「給我一杯『殭屍』!」酒保開玩笑回他:「我做不到——上帝已經先做出來了!」

太多人就像這位酒客,把所有閒暇時間花在被動活動上。他們沒真的活著、也還沒死,介於兩者之間——頂多只是殭屍

擁有閒暇不等於懂得運用閒暇——就像擁有車不等於會開車。許多人在四五十年的「無聊閒暇」後,仍困在沒起司的同一條通道裡。

北美:從「行動者」變成「觀眾」#

北美早已從一個「行動」的國度變成一個「觀眾」的國度:

  • DVD、影片、電視運動轉播、廣播、社群推送等被動娛樂主導生活。
  • 工業革命時期人們為了平衡白天的勞力消耗,會選擇被動的休閒——但今天多數人不再從事體力勞動,繼續被動只是「懶」。
  • 1930 年代的人比現在更愛閱讀、出門看電影、跳舞。
  • 約 90% 北美人選擇被動活動勝於主動活動,待在家裡看電視等被動活動的時間,是出門從事活躍休閒的十倍。出門時最常去的地方又是購物中心。

兩種快樂:感覺好 vs. 有價值#

心理學家把快樂分成兩種:

  • 「感覺好」的快樂(feel-good happiness):例如看電視看球賽。受邊際效用遞減法則支配——幾分鐘到幾小時內,滿足感就會降到零。
  • 「有價值」的快樂(value-based happiness):來自能服務更高目的、與你的價值觀一致的活動。它的滿足感衰退得慢得多。

只有當身體、智力與創造力被挑戰時,閒暇才能帶來真正的滿足與成就感。

被動活動範例(要適度):

  • 看電視、看影片、追劇
  • 暴飲暴食
  • 喝啤酒
  • 隨意開車兜風
  • 賭博、午睡
  • 看比賽、逛街、瞎逛購物中心
  • 反芻昨天的新聞

主動活動範例(多多益善):

  • 寫一本書
  • 在大學旁聽有趣的課
  • 獨自跳舞當作運動或冥想
  • 越野滑雪
  • 看戲、聽音樂會、看電影
  • 學鋼琴、追溯家譜、畫漫畫
  • 做彩繪玻璃
  • 投入解決世界的問題

連白日夢、冥想、反思、幻想——都比看電視更主動,更能促進整體幸福感。

自由不是擺脫所有責任。被動的閒暇與享樂塞滿的人生很快就會變得極度無聊。

——莎士比亞《亨利四世(上)》:「若整年都在過節,玩樂就會像工作一樣令人厭煩。」

動態的不作為(dynamic inaction),是一事無成的最快方式。世上只有兩種人:參與者與觀眾。如果你大部分時間都在看別人發生的事,沒多久人生就過完了,而你只會納悶到底發生了什麼。

退休者 Frank Kaiser 被朋友問為什麼他和太太還會去坐熱氣球、駕滑翔翼、跳傘,他回答:

我們不想成為那種坐在那邊「死了卻不自知」的老頭老太太。

看電視會把你「殺了」#

我覺得電視非常有教育意義。每次有人打開電視,我就走到另一個房間去讀書。

——格魯喬·馬克思(Groucho Marx)

看電視適度其實無害,但北美的全職退休者平均每週看 26 小時電視——一天近 4 小時。考慮到部分活躍退休者完全不看電視(甚至沒有電視),這意味著很多人每天看 8 小時以上

諷刺的是,當美國人為 22 種閒暇活動評分時,「看電視」滿意度只排第 17(閱讀第 9);但每週 40 小時的閒暇中,仍有 16 小時花在電視前,閱讀只 2 小時、與親友聊天只 4 小時。

一個男人連看三場美式足球,應在法律上宣告他已死亡。

——艾爾瑪·邦貝克(Erma Bombeck)

電視之害不只是被動:

  • 節目和廣告呈現的世界並不真實,扭曲我們對人生的想像。
  • 哈佛 David Campbell 等人的研究指出:把電視當成主要娛樂的人,較少參加晚餐聚會、較少訪友、較少招待客人、較少野餐、較少捐血、較少寄賀卡——這些活動正是滿足感與幸福感的來源。
  • 同一研究還指出,重度電視觀眾與「混蛋型人格」(jerk-type personality)相關——他們在交通中比偶看電視者更容易對你比中指。
  • 1990 年代初期 UPI 報導,佛州一名男子被家人多次嘗試槍殺後終於得逞——他每天下班後就賴在沙發上看電視,「他從來不做別的事」。

美國 TV-Free America(TVFA)建議:把看電視的時間,改用於思索人生、運動、參與社區活動、做志工。走下沙發、走出新方向,就會神奇地不再無聊

即使是「全然無用技能研究院」(Institute of Totally Useless Skills)推廣的活動——羽毛平衡、紙飛機、餐巾特技、彈筆、創意壓扁啤酒罐——都比看大多數節目有趣。

不要太晚才控制體重#

想延長壽命,先減少飯量。

——班哲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暴食常和過量看電視結伴出現,兩者都是會讓人提早離世的被動活動。

  • 加拿大有 48% 過重,其中 13% 是肥胖。
  • 美國有 61% 過重,其中 20% 肥胖。
  • 連法國這個曾被認為苗條的國家,肥胖三年內增加 17%、達 420 萬人。
  •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宣告肥胖為全球性流行病——目前全球過重者約 11 億人,和營養不良的人口一樣多

人會隨著年齡多胖一兩磅在所難免,但多數人能透過運動與飲食控制體重。美國農業部與健康及人類服務部的指引主張:成年人在約 21 歲達到成年身高後,體重不應再增加超過 10 磅

沖繩長者的「腹八分」#

日本沖繩島上的長者被研究人員視為地球上最健康、最瘦的一群。他們奉行「腹八分(hara hachi bu)」——吃到八分飽就停。因此他們攝取的熱量比美國人少 10–40%。

如果還是有體重問題,可以「把問題送出去」:每週兩天每天只吃一小餐,把省下的伙食錢捐給協助第三世界飢民的慈善機構。你會變瘦,世界會變好,你對自己的感覺也會變好

你是不是把所有「不運動的藉口」都練得很勤?#

永遠不要急。多運動。永遠保持愉快。睡飽你需要的時間。你便會健康。

——詹姆斯·克拉克(James Freeman Clarke)

七、八十歲還能網球、棒球、跑步、健行、跳舞、辯論的人,跟四五十歲就懶得起床、扭瓶蓋都覺得吃力的人,差別不在年齡,而在生活方式。

  • 退休但身體不好、心理還行的人,仍能感受幸福,但不容易。
  • 保持身心活躍,是讓你 Retire Happy, Wild, and Free 最簡單的方法
  • 沒有健康,不可能真正富有。退休時錢多但身體垮了,那筆錢對你沒什麼用。

規律運動的好處#

研究指出規律運動能:

  • 減重、降低焦慮、克服憂鬱、抑制食慾、改善睡眠
  • 降低結腸癌、乳癌、心臟病、中風、高血壓、攝護腺問題、糖尿病的風險
  • Roy Shephard 醫師(《Geriatrics Magazine》2002 年 5 月號)指出:規律從事中等強度運動的退休者,比不運動者晚 10–20 年才需要進入機構式照護

知道該運動卻不去做,會讓你討厭自己——這也是一種能耗。所有藉口都只是藉口。馬克吐溫說:「一千零一個藉口,沒一個是好理由。」健身教父 Richard Simmons 對《USA TODAY》說:

24 年來,我一直求大家:「拜託去運動,我求求你們去運動。」他們有時間看電影、購物、外食,但買的健身器材最後都進衣櫃。

運動最難的就是前 10 分鐘。一旦真的出門跑步、騎車,感覺很棒;運動完更會慶幸自己出門了。

多少強度才算「真的在運動」?#

哈佛研究指出,要對體能有實質好處,**「劇烈」且「持續」**是關鍵。一場高爾夫不算,半小時隨手園藝也不算。用每小時 4–5 哩的速度快走 45 分鐘,每週數次,才能讓心血管系統真正動起來。

找不到時間運動的人,將會找出時間生病。

嬰兒潮一代有種趨勢:選擇「最不費力的運動」。媒體甚至發明了「relaxed exercise」這種詞——這幾乎是個矛盾語。沒有人能靠「放鬆運動」變健康。看電視才是「終極放鬆運動」,但對健康只有害無益。

每週 168 小時,至少分 5 小時做激烈運動。美國運動醫學會建議:

  • 持續性的有氧運動(跑步、快走、游泳、跳舞)每次 20–60 分鐘,每週 3 次以上。
  • 每週兩次重訓,能改善平衡與姿勢,維持骨骼肌肉強度。

不寫那本書,可能比寫它還難#

如果你想當作家,別再「說」了,坐下來「寫」吧!

——傑姬·柯林斯(Jackie Collins)

很多人對 Starbucks 卡布奇諾配筆電的「作家氛圍」一直有種嚮往。如果你內心一直覺得自己「應該是個作家」——

不寫那本書,往往比寫它還困難。如果你曾翻完《紐約時報》暢銷書榜上的某本說「我能寫得比這個好」——那為什麼不寫?這個道理也適用於任何別人辦到、你也能辦到(或更好)的創作成就。

寫書並不容易,但可以靠承諾#

寫書本來就難——

  • 連寫出《天地一沙鷗》的理察·巴哈,承認下一本《幻象》仍然難寫。
  • 海明威說:「我有時讀自己的書讓自己振作,因為這提醒我寫作從來都是困難的,有時甚至幾乎不可能。」
  • 《第 22 條軍規》作者 Joseph Heller 結論得很好:所有偉大的作家都覺得寫作很難

天賦會讓某些人具備更高的潛能,但寫書主要靠承諾與毅力

作者自陳:「我寫不出像莎士比亞那樣的書,但我可以寫一本『屬於我的書』。」他自己定下的承諾是每天至少寫 3 小時、4 頁。即使品質很糟,至少有 4 頁可以慢慢改;即使破戒只寫了 15 分鐘,也比那些「講了 10 小時要寫一本書」卻沒動筆的人更靠近完成。

不需要寫作課#

多數知名作家都沒上過寫作課。Nike 的口號最貼切:「Just Do It」——做困難而不舒服的事,開始寫。人生簡單法則保證會回報你的努力;反之,你沒在做的事,永遠像花了一輩子也做不完

寫書能帶來的不只是收入:

  • 冒險
  • 個人滿足
  • 來自讀者的肯定
  • 把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分享給別人

如果出版社不接受,自費出版——許多後來成為暢銷書的作品都是自費起家。也別把成功等同於「上暢銷榜」——只要除了你自己以外有一個人喜歡,那本書就成功了;其他都是 bonus

加拿大溫尼伯(Winnipeg)的讀者 Neil Kornberger 寫信告訴作者:

你的書讓我意識到該如何用創造力與想像力把人生過得更豐富。讀完後我看自己的人生方式完全變了,發現自己原來有一個從未意識到的創作面向。我剛花了一整年寫了一本書,那是我這輩子最有成就感的事。寫作期間我的座右銘一直是書中的那句:「只要除了你自己以外有一個人喜歡這本書,它就成功了;其他都是 bonus。」

寫一本書是一種與世界連結的方式。它告訴世界你是誰,讓你成為自己所寫主題的權威。一本好書會激勵讀者自我探索、改變世界——同時你自己也在改變世界。至少寫一本

——《人生秘密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