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9-14
真正的焦點:義 vs. 自義#
大眾常把這比喻簡化為「禱告的兩種方式」——一個驕傲、一個謙卑。但 這往往讓我們不自覺地說「感謝神,我們不像那個法利賽人」——這正暴露我們 像 那位法利賽人!
路加在引言中明說:這比喻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藐視別人的人」(路 18:9)。真正焦點不是禱告風格,而是「人如何在神面前稱義」。
「義」的舊約根源#
希臘文 dikaios 在希臘羅馬文化中意指「遵守習俗、合法規矩、有正派品格的人」——這份意義至今仍塑造著大眾對「義人」的理解。
**但新約的「義」根植於希伯來文 sedaqah——馮拉德(von Rad):「**舊約沒有任何概念比 sedaqah 更具中心意義……它不僅是人與神關係的標準,也是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環境關係的標準**」。
義人不是某個倫理規範的遵守者,而是 被神賜予「在神面前蒙接納」之特殊關係 的人。**神的「諸般義行」(sedaqot)意指 祂在歷史中的救贖作為**(如出埃及)——「**神給以色列的「義」永遠是 救贖之賜」**。
彌迦書 6:3-5 回顧神的「諸般義行」,問該如何回應——「獻一千公羊、一萬條河的油也不夠」;答案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 6:8)。
但耶穌面對的,是「自以為義、藐視別人」的人——他們覺得自己 靠功德賺得了神的恩典,自然就 看不起別人。這比喻的真焦點是「我們如何在神面前被稱義」。
場景:聖殿日常贖罪祭#
路加福音 18:10
兩人 同時 「上聖殿」禱告——這假設了一場 公禱:
聖殿每日兩次贖罪祭:清晨與下午三點。每次儀式:
- 在外院大祭壇上獻一隻無瑕羔羊為以色列贖罪。
- 血依嚴格儀式灑在祭壇上。
- 中間有銀號吹響、鈸鳴、誦讀詩篇。
- 主祭把香入內院獻——在他消失於聖殿之時,外面敬拜者 可以獻上自己的私禱。
路加福音 1:8-10 撒迦利亞獻香時,「眾百姓在外面禱告」——正是同一儀式。這位法利賽人與稅吏正是來參加這份贖罪祭並私禱。
法利賽人#
新標準修訂本(NRSV)譯為「法利賽人 單獨站立,禱告說……」(而非舊譯「對自己禱告」)——他刻意 與其他人分開站,免得不潔的群眾沾染他。
他不是 對自己 禱告,而是 大聲 禱告——「這是當時猶太人的常規」——也順便給「那些不潔者」一個聽見「真敬虔示範」的機會。「**我們很多人都聽過 **包在禱告裡的講道**」。
法利賽人的「禱告」根本不是禱告#
一世紀猶太禱告的三大類:
- 認罪
- 謝恩
- 代求
法利賽人的話一樣都沒有:不認罪、不謝恩、不代求。「**他公開的話是 披著自我宣傳外衣對他人的攻擊」——他告訴神他鄙視勒索者、不義者、姦淫者、稅吏,然後列舉自己的功德。**他不與神對自己的期待比較,而是與他人比較**。
「圍籬之外再造圍籬」#
法利賽人視律法為「花園」,覺得有義務 建一道圍籬保護它——這意味著 超出律法要求,免得有人不小心踩到花。
- 明文律法:每年只在贖罪日禁食。
- 法利賽傳統:每年禁食 12 天(三個大節前後各兩天)。
- 這位法利賽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在圍籬之外再造一道圍籬!
「我所得的一切都納十分之一」——毫不留例外(米示拿《十一奉獻》卷整卷在討論可豁免的情況;他卻不豁免任何一項)。
稅吏#
稅吏自知禮儀上不潔,與敬拜者站開。聖殿禱告的合宜姿態是「俯視、雙臂交叉胸前,像僕人在主人前」。但 這位稅吏 捶胸——這在中東文化中極不尋常:
- 通常只有女性捶胸——偶爾於特別悲慘的喪禮。
- 聖經唯一另一處「捶胸」是 十字架前的群眾(路 23:48)——耶穌死後深感悲痛。
- 「**若需要十字架這樣令人痛心的場景,才使男女捶胸——那麼這位稅吏 **必然極度悲痛**」。
「為我贖罪」而非「憐憫我」#
英譯多半譯為「God, be merciful to me, a sinner」。但 希臘文不是 eleeo(憐憫,後文耶利哥瞎子用此字),而是 hilaskomai——「為我贖罪」!
四世紀的古典亞美尼亞文譯本 譯為:「主啊,為我贖罪」。沒理由弱化這字的全部份量。
「兩人都站在大祭壇前——羔羊剛剛為以色列贖罪。稅吏遠遠站立,捶胸,看著羔羊被獻、血灑壇邊、聽銀號、看祭司入殿獻香——然後祭司宣告獻祭蒙悅納、以色列的罪被洗淨。稅吏卻在那裡捶胸高呼:『主啊,為我贖罪!』**——他感到 **那羔羊還不夠贖他的罪****」。
「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法利賽人被降格為「那人」(dismissively, that one),不再被稱為「法利賽人」。「自信靠功德立稱義」的人,沒有得稱義;自知連羔羊都不足贖己罪 的人,得了稱義。
約翰福音 1:29 強化了這份神學:「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但這比喻早已肯定 贖罪祭 在耶穌神學中的核心位置。
「**罪對耶穌而言主要不是 破了律法,而是 破了關係」。稅吏渴望接受神白賜的稱義;法利賽人覺得自己已賺到。耶利米亞斯:「**保羅的因信稱義教義,根植於耶穌的教導**」。
與以賽亞書 66:1-6 的呼應#
耶穌的比喻常常植根於舊約。這比喻可看為以賽亞 66:1-6 的更新詮釋:
相同點:都發生在聖殿;都涉及被「關門」的人;被關門的人正是英雄;都有「藐視別人、自以為事奉神」的傲慢者;都提到聖殿的祭祀;都有 謙卑敬畏神的人(一個顫抖、一個捶胸);獻祭本身若無 痛悔之心 不夠;都有審判。
不同:以賽亞的語言極嚴厲;耶穌的版本溫和許多。以賽亞 整套祭祀體系 都被檢視;耶穌只提及贖罪祭。**以賽亞的審判是 神主動的「報應」;**耶穌的審判是 法利賽人自取(他「不蒙稱義回家」)**。
「這比喻可看為耶穌對以賽亞 66 章 以選擇、擴展、轉化為比喻的方式 的精彩更新——使我們看見耶穌是 極聰明的比喻式神學家、希伯來聖經的大師」。
本章要點#
- 義:與神的正確關係(義)是 神的恩賜,藉贖罪而來,無法靠遵行律法獲得。
- 贖罪:神藉獻祭所獻的恩典 不能被傲慢、論斷、自滿的敬拜者領受。
- 禱告的範式:以自誇方式告訴神自己的「美德」不是禱告。真禱告是 謙卑渴望神白賜的恩典——伊本・塔依布:法利賽人說話彷彿地上沒有別人比他更高貴,稅吏禱告彷彿地上沒有別人比他更惡。
- 知覺的扭曲:自義 扭曲對自我、對神、對鄰舍的看見。
- 領受聖禮的條件:唯有 意識到自己在神所獻恩典面前不配 的人,才能 接近神的聖潔、合宜地領受那恩典。
- 「道」與「聖禮」的關鍵連結(如以賽亞 66:1-6 所示):聽神的聲音並順服(道)必須與 聖禮 連結——任何時候 道與聖禮分割、其一被忽略,必生嚴重問題。